第121章 有了消息
高山一惊,“主子这是怎么了?”
此时青纱碧帐,层层叠叠,将方篱笙如诗如画的容颜更是衬得宁静而遥远。花著雨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轻声道:“只是有些累了,稍事休息就没事了。”
高山不敢多问,“现在北冥的莫巴斯和北夜在外面,是不是让他们回去?”
方篱笙睁开眼,微蹙眉,“让他们在外面等一会,我稍后出去见他们。”
高山退了出去。
花著雨把巾子放到水盆里,再摸了摸他冰凉的额头道:“既然如此吃力,为何还要强行出手救人?万一把命搭在里面了,谁又会记得你的好?”
方篱笙从额上拿下她的手,迎上她的视线,面色淡淡地道:“我不需要谁记得我的好,我只做对自己有益的事。”
“我不觉得你把自己累成这个样子对你有多大益处。我只知道你好像还受了伤。”她拿起他的掌心一看,那里有一个红点,虽然很细微,但是做为神秘而玄妙的蛊虫,她实在没有把握那东西没有反噬。
方篱笙笑着把手掌收回,“我说没事就没事,难道我还会骗你不成?”
“希望你没有骗我。”花著雨叹气,“这事要怪只能怪那些权势。今日在皇宫里发生这么多事,你说究竟是谁所主导?”
方篱笙沉吟了一下,“从今天的事来看,我认为是陈太后与秦惑联手而为。现在陈太后的目的很明显,就是那至尊之位,而秦惑的目的,却一点都不明了。如果大泽大乱,于我们东临固然是好,但是如果因此下去,秦惑就完全没有了制约之力。如今他可以联手太后将宝兴帝和楚霸除掉,难保他日他不会借个什么势头将太后又除掉。而且,你发现没有,他现在已经不仅仅是闭坐听政院只管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他的手,已经伸向了朝中军政之事。”
花著雨一瞬不瞬地看着他,“你是指鹤州剿灭顾州勋的事?”
“没错。”方篱笙徐徐道:“那鹤州自从被他的一支漠旗卫和楚明秋攻下后,就由楚明秋的有力支持者贤王所掌,而贤王下面的人,就是曾经被秦惑救过的凤春山凤老将军。由这一层面来看,好似是楚明秋占了便宜,但是我可以说,现在鹤州兵权却真正握在凤老将军手里,也就是秦惑的手里。”
花著雨挑眉,“楚明秋不是傻子,贤王是王爷,他不可能真正长时间掌有兵权,他为何要把一个鹤州送到秦惑手里?”
“就因为他不是傻子,所以他才会让贤王去掌鹤州。他这个人疑心相当重,他疑贤王将来不能真正被他所用,所以当秦惑提出让凤老将军以副职驻守鹤州的时候,他才会答应。而这中间,我相信是秦惑已经与他达成了某种共识,他这是既在利用贤王,又在利用秦惑,自以为聪明的一种作法。”
花著雨听得有些心惊起来,“照你这么说,秦惑在暗中岂非既搭上了太后,又搭上了楚明秋?他同时搭上这两者,究竟想干什么?”
方篱笙看着她,眼底微带笑意,“你说他想干什么?”
花著雨眨眨眼,随即捂住嘴,“不会是他也动了凡心,想当那九五之尊吧?”
“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方篱笙道:“毕竟他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只不过他隐藏得比任何人都深。所以他现在既利用太后,又利用楚明秋,两边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可笑陈太后和楚明秋恐怕还自以为能搭上国师这等大人物,将来夺位是事半功倍,却没料到国师才是他们夺位的最大阻力。”
听他如此有浅入深的解析,花著雨不得不佩服他将事情看得如此透澈,那么当时他瞬间就决定出手救宝兴帝,估计第一是想探探下蛊的究竟是不是秦惑,第二,若是秦惑的话,把宝兴帝救醒,反而可以阻了秦惑计划前进的步伐。
他的反应和果决不谓不快。
方篱笙又道:“而且刚才宝兴帝醒来后说的话你也听到了,在事发前,他把秦惑送到门口后,他立即就感觉困倦,然后躺在床上,人就有些迷迷糊糊。他确实记得有一把匕首插向他胸口,可是那把匕首却是拿在他自己手中,他以为他是在做梦,下意识还是让那把匕首刺得偏了。再有,今日我能顺利找出那蛊虫所在,更是证明下蛊的人只有秦惑。现在宝兴帝嘴里不说,分明也对秦惑起了疑心,不然,他也不会决定废黜楚霸的太子之位。意思就是要让摆在明面上的楚明秋和太后去争去抢,不再把太子放在风口浪尖,当作被他们攻击的对象。所以宝兴帝才让你封了他腿上经脉,把他自己和太子都摆在弱者位置,就是在避其锋芒,以谋他图。”
如此复杂的事,听得花著雨头痛无比,捏了捏眉心道:“你今日做的这些确实救了楚霸,可是左右分析,于你又有什么好处?要把自己弄得好像要归西了一样。”
方篱笙一笑,握住她的手,“我所做的这一切,就是为了不让秦惑势如破竹一样很快就拿下大泽。我已经预感到,他的权势越大,于我以及我们东临越是不利。在大泽,谁也无法预估他究竟安插了多少个像凤老将军这样掌着权柄的人,万一他哪日登高一呼,岂非是一呼百应?现在能阻他一阻,就尽量阻他一阻。”
这件事越是分析越是觉得秦惑的深不可测和可怕,花著雨实在不愿再深想下去,可是这等事并不是你不想就不存在的。她又疑惑道:“从你能给宝兴帝解蛊来看,完全可以肯定是秦惑下的蛊。可是你说阴玄派多年无有音信,秦惑作为天道宗的传承者,他又如何会这等术数?”
“这也是我在疑惑的地方,这个秦惑,他既然是天道宗的人,又为何会懂山阴派的巫蛊之术?”
“这确实是一件让人疑惑的事。”花著雨笑道:“而且现在皇上的蛊毒被解,最有疑惑的恐怕就是秦惑了,我估计,他是算准宝兴帝必死无疑的,结果却被我们救醒了。而他一直在我周边布局,这次恐怕要对我的医术重新估算一番了。”
方篱笙无奈道:“你还笑得出来?你还嫌秦惑对你的关注还不够多吗?”
“我可没这么想。”花著雨耸耸肩,不欲再讨论秦惑,于是转了话题道:“你刚才对老夫人说过几天把我送出京城的话,是真还是假?”
方篱笙注视着她,专注而幽深。花著雨不禁被他看得脸一红,嗔道:“我脸上长花了么?有什么好看的?”
方篱笙静静道:“从洪氏死的时候,我以为秦惑只是想找到所谓的天机图。可是后来发现永安堂掌柜的妻儿被骗到听政院,到秦惑无故把你扯入慈宁宫七日与你独自相处,再到老夫人深夜跑听政院,一直到今日秦惑亲口说,我把你带出京城试试看这句话为止,我忽然发现,他对你的目的越来越复杂。我怕我若是让你继续留在京城,他会把你拆裹入腹,连渣都不剩。”
花著雨一怔,“有这么严重吗?”
方篱笙伸手摩挲着她的脸,笑了笑,“我不知道那七日在慈宁宫中发生了什么,可是从后来秦惑又一次把你叫到听政院所谓的颂经一天一夜来看,他已经对你超乎想象的感兴趣。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如果我不把你送走,我担心你哪一日真跟他跑了。”
“你就这么不信任我吗?”花著雨挑眉,“我可是有无心诀的人。”
“你别忘了,冥欢也是有无心诀的人,到现在我们都还不知道他的踪迹。”方篱笙提醒。
一提到冥欢,花著雨顿时记起外面还有两个北冥使臣在等着,也不陪他吃酸醋了,起身道:“北冥使臣恐怕是想找你商量冥欢的事,如果你能走动的话,别让他们久等。”
方篱笙坐在榻上不动,半开玩笑道:“我总觉得你关心他人比关心我要多,我有点想生气的冲动。”
花著雨无奈地看着他,“你又不是小孩子,不应该如此幼稚。”
“不是小孩子没错,可是我是个男人。”
“那你想要我怎么做?”
“不要再管冥欢的事。”方篱笙说得很认真,“这件事交给我,我一定会想办法找到冥欢。”
难道他这是在吃冥欢的醋?花著雨彻底无语,他吃醋的对象都不分年龄吗?当下没好气道:“我只是把冥欢当成弟弟,姐姐关心弟弟有什么不对?”
方篱笙几乎有些在耍无赖,“那你应该是把我当作丈夫,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就是挥去一切围在你身边的男性苍蝇。”
花著雨望着他,似在研究,似在审视。
良久,忽然一笑,“好吧,我知道你是在激我离开京城,请你不要拿这些无厘头的理由赶我。至今为止,我觉得你把我想得太弱了,好像一个随时需要你保护的宠物一般,你却忘了这么多年来,我没有你的保护,一样活得好好的。与其你每日这般提心吊胆,一时担心西齐的杀手,一时又担心秦惑出手,不如放开心让我自己来应付。你将会看到,我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般没用。”
方篱笙身体一震,她果然是心思通透的,居然能看清他心底里对她的担忧。没错,他是既担心西齐的杀手,又担心秦惑的出手,所以他才把自己张得像一个硬壳一般护在她周身。不顾家国,就是因为怕看到她像以前一样在他面前生生走远奔赴死亡。他害怕场景的重演,所以一直都小心翼翼,却未料到,这些并不是她所想要的。
花著雨拿挂在床头的大氅给他披上,好笑道:“起来吧,现在冥欢要找冥隽和天机图,天机图却似乎在我生母手里。而今秦惑又要阻止他找天机图,我生母的去向却似乎与秦惑又有莫大的关系,秦惑一直关注着我,可能不为别的,只是关注天机图,只要一天没有天机图的下落,相信他就不会对冥欢或者对我下手。等于我现在手里握着一张连我自己都未知的王牌,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方篱笙摇了摇头,“看来还是笨一点的女人才可爱,像你这种脑袋灵光的,想要胡弄一下展示我男性的魅力都不可能,无趣至极。”
“我看不是无趣至极,而是你太大男子主义。”
两人边说笑边走到客厅,就见到两个穿着异族服饰的深目男子正坐在里面喝热茶。看到他们出来,两人同时站了起来,其中一个肤色稍黑的男子道:“见过方公子。”
方篱笙抬了抬手,“不必客气,请坐。”
那男子却没有坐下,谦恭道:“我叫莫巴斯,他是北夜,由于我们王来了大泽好几个月时间,中间出了很多不愉快的事,不过我们还是能时常收到王的来信。最近却没再收到,大王怀疑是王在大泽遇到了什么不测,所以让我们过来查找王的下落。想不到一来大泽京城,我们就发现了王留下的暗记,可是那个地方我们没有办法进去,我们只好求助方公子,不知道方公子能否代我们去查找一下?”
方篱笙有些意外,“你们发现了冥欢的踪迹?在哪里?”
莫巴斯看着花著雨,花著雨当即自我介绍道:“不知道冥欢有没有在信里提到过我,我就是武国公府的花著雨。”
莫巴斯恍然大悟,甚至还略带欣喜道:“王每封信里都提到过花小姐,王说你们是无所不谈的朋友。并且王还说,花小姐是胡雪姬的女儿。大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不知有多开心,说胡雪姬如果有女儿在世的话,王就算找不到天机图也可以破得血咒了。”
花著雨听得大为诧异,“这话怎么说?”
莫巴斯细细地看了花著雨几眼,最后竟抿了抿嘴,低头道:“这个还得等找到王了让他亲自告诉花小姐。莫巴斯也不敢随便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