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6章 要不要卖掉

第1616章 要不要卖掉

老刀饭局后一个月。

林飞给我发一句:

【有人要买我公司。】

我第一反应:

【多少钱?】

他回:

【两亿左右。】

我看手机。

坐直。

林飞公司不算大到离谱。

但这些年业务稳。

本地资质。

客户。

培训。

安全和风险服务。

加上收购整合后。

已经有区域小平台雏形。

两亿估值。

不是乱。

“谁?”

一家东南亚综合工业服务集团。

想买控股。

百分之六十。

林飞保留股。

继续任CEO三年。

条件很漂亮。

现金。

股权激励。

后续资源。

林飞问:

“你觉得呢?”

我没有立刻。

“你想卖?”

“以前我会说不。”

“现在有一点想。”

“为什么?”

“累。”

这两个字。

我没想到从他嘴里。

“公司不是已经有团队?”

“有。”

“那还累?”

“不是身体。”

“是觉得。”

“做到这。”

“突然有人说。”

“你这东西值这么多。”

“我就想。”

“是不是可以兑现。”

这跟成哥。

妙妙前面思考一模一样。

公司做起来以后。

退出就会变真实选项。

我问:

“卖六十以后。”

“你还能不能接受别人控?”

“这是最大问题。”

“那别先看钱。”

“我知道。”

他骂。

“你们怎么都这句。”

“因为真。”

“买方要求你做三年。”

“三年后呢?”

“可以走。”

“你想三年后走?”

林飞沉默。

“我不知道。”

这就是答案。

如果连自己想不想走都不知道。

先卖控制。

太早。

但我不能替他拒。

这毕竟不是集团项目。

是兄弟人生。

“你找独立顾问。”

“别让我给价格判断。”

“为什么?”

“我跟你关系太近。”

“但可以陪你想你要什么。”

林飞笑。

“你现在越来越会躲责任。”

“对。”

“滚。”

他真做一套个人决策。

不是公司估值。

写:

如果卖。

得到什么。

失去什么。

如果不卖。

未来五年要承担什么。

最后发现。

他最舍不得的不是控制。

是团队。

他担心新集团进来。

把现有文化狠狠干改。

哈米德这些人会不舒服。

我说:

“那你跟团队说。”

“融资出售能跟员工说?”

“核心激励股东本来就该知道。”

吴佳、哈米德、赵辉知道后。

反应不同。

吴佳:

“价格不错。”

哈米德:

“看买方未来对东马团队。”

赵辉:

“飞哥卖我就卖。”

林飞骂:

“你卖个屁。”

员工持股让这次收购更复杂。

买方不能只跟林飞谈。

激励池怎么处理。

少数股东怎么安排。

都得。

谈两个月。

买方愿意保核心团队。

但要求集团统一财务、品牌和部分采购。

林飞最不能接受的是:

品牌两年后要并。

他问:

“为什么一定并?”

对方:

“统一品牌协同。”

“那我公司名字没了?”

“业务还在。”

“人也在。”

这对资本看没什么。

对创始人。

很大。

林飞回来问我:

“我是不是矫情?”

“不是。”

“名字值钱吗?”

“财务上不一定。”

“对你值。”

“那我因为名字不卖。”

“会不会蠢?”

“看你给它多高价值。”

他最后没拒。

继续谈。

买方愿意品牌保留五年。

林飞又觉得:

五年后呢?

我终于忍不住:

“你要是不想消失。”

“就别卖控股。”

他愣。

“这么简单?”

“你纠结两个月。”

“所有问题都绕一个。”

“你不想让公司变成别人一个事业部。”

他沉默很久。

“好像是。”

最终。

林飞拒绝控股出售。

但谈成少数战略投资。

对方买百分之二十。

给渠道和跨区域客户。

林飞保控制。

公司名字留。

员工激励池继续。

金额少很多。

他签完。

给我电话。

“少拿了一大笔。”

“心疼?”

“特别。”

“后悔?”

“目前不。”

我笑。

“学我?”

“滚。”

这不是拒绝财富。

只是他终于知道。

现阶段。

自己想换的是资源。

不是退出。

……

林飞那边刚结束。

妙妙也收到收购意向。

我第一次觉得。

是不是所有人做到一定阶段。

资本都会来敲门。

一家国际珠宝消费集团。

想买妙妙品牌百分之七十。

给的估值。

高得我看完都沉默。

她把意向书放餐桌。

“怎么样?”

我说:

“很多。”

“我知道。”

“你心动?”

“当然。”

她比林飞诚实。

“你呢?”

“什么?”

“你希望我卖吗?”

这个问题我不想答。

因为无论怎么答。

都可能影响她。

“先问你。”

“我问你。”

她盯我。

我想很久。

“如果只从钱。”

“我希望。”

“为什么?”

“这是一笔能改变家庭资产结构的钱。”

“从别的呢?”

“我不希望你因为我。”

“放弃自己还想做的东西。”

妙妙点头。

“那你还是没答。”

“你想听丈夫。”

“还是投资人?”

“都听。”

“投资人。”

“卖七十。”

“价格够。”

“但要看对赌、管理权、品牌控制。”

“丈夫。”

我停。

“不想看你以后回家骂别人把你品牌改烂。”

她笑。

“这倒是真的。”

收购条件确实有坑。

对方买控股。

妙妙继续创意总监三年。

但商业、渠道、定价逐步由集团统一。

品牌名保留。

设计方向有创意委员会。

听起来尊重。

可真正控制慢慢不在妙妙。

她如果卖。

其实就是:

从老板。

变高级职业创意负责人。

她能接受吗?

我们没替她。

她自己跟团队。

顾问。

渠道伙伴。

核心设计师。

甚至苏宁。

都聊。

苏宁问她:

“你还想管公司吗?”

妙妙想。

“不太想管那么多。”

“那你还想决定产品吗?”

“想。”

“如果集团不同意你某个系列?”

“我会很难受。”

苏宁说:

“那你不是不想管。”

“你只是不想管你不喜欢的部分。”

这句话特别准。

很多创始人说:

我想退。

其实只是想退财务、人事、库存、会议。

产品控制。

还不想放。

可买家不会只买你讨厌那部分。

妙妙最终提出一个反方案:

不卖七十。

卖四十九。

对方成为大股东但不控。

未来三年设期权。

如果双方合作好。

再决定是否升控。

对方不喜欢。

因为他们要并表。

谈到最后。

对方降结构不降价。

愿意五十一。

还是控。

妙妙没有接受。

她拒绝那天。

没有很爽。

回来就坐沙发。

“我是不是错过很多钱?”

“是。”

“你能不能安慰?”

“你让我诚实。”

“那你说点好的。”

“你还保留选择。”

“这算好?”

“当然。”

她叹。

“我以前觉得。”

“只要价格够高。”

“我会卖。”

“现在真到。”

“又不。”

“人会变。”

“是不是矫情?”

“不是。”

我笑。

“你跟林飞同一种病。”

“什么?”

“想拿退出的钱。”

“又不想退出。”

她拿抱枕砸。

“滚。”

最后。

她品牌没有卖。

但跟对方建立一项区域合作。

未来仍可能谈。

这件事没有明确“赢”。

因为几年后也许估值跌。

那今天拒绝就会显得亏。

也可能更高。

没人知道。

但我越来越接受。

人生很多决定。

不能用未来股价倒推当时对错。

你只能问:

当时这个人。

想要什么。

能不能承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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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北:强迫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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