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吉他手
两人跑远了仍然能听见远处传来风轻扬破防的大喊大叫。
虫笑着按了下耳朵,猎鹰也忍不住笑出声来。他还是难得听见风轻扬如此愤怒的吼叫声。
这头草原上无往不利的雌狮子也会因为围猎失败而破防大吼。
“你也不怕把她惹急了。”猎鹰边跑边扭头对虫说道,“找别的车手代替你。”
虫拉着吉他肩带,往前跑过拐角,咸湿的海风带起她额前碎发,传来她笃定的声音,“她不会找别人。”
“如果她能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不会等到现临时要我上场,更何况,”虫话音一停顿,扭头对着猎鹰笑起来,“见识过我的车技她还会找别人吗?”
“她既然在我身上耗费了这么久的时间和精力,就不会因为短暂的失败而放弃我。”
阳光下两人奔跑在街巷里,穿过街区后来到了港口区,风里传来鲜花的气味。
跑,是为了以防风轻扬带着她的手下包围流星街,虫跑的有些晚了,但风轻扬应该暂时还没想到这一点。
但她很快就会意识到虫是在躲着自己,下一次一定会有十几个黑衣人大汉把书店包围起来,站在路口严守以待。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虫打算一个星期都不回家。家里一切都有骨刺打理,除了打工地事情外,虫还得去上城区把小妹上学的事情落实了。
要到格里芬公民银行开财产鉴定单,公民住宅所提供财产证明买下一套房子,到教育局转移罗小妹的学籍……
在脑子里想着这七天的行程,虫堪堪停步伸手拦住了猎鹰,一个白布裹身的老奶奶正慢悠悠地推着开满鲜花的推车经过她俩面前。
鲜花车经过后,两人放慢了脚步,缓缓沿着海边走着。
港口区的海风传来海边集市热闹的人声,熙熙攘攘,附近就是着名的商街——风琴街,比不上枫叶区的高大尚,但却是这附近几个下城区最受欢迎、人员最密集的商圈。
猎鹰看虫已经打定主意,他从来不怀疑对方的决断,改为视线投向虫背着的吉他上,带着几分好奇打量着,“对了,你今天打的什么工?街头卖艺?”
虫似笑非笑地看着猎鹰,“是,我去街上要饭,这就是我的兼职。”
猎鹰:“……”
明明是晴空万里的艳阳天,莫名的猎鹰总感觉有些冷。
“哦,你是不是要去幻夜。”猎鹰绞尽脑汁才想起来虫上百份兼职工作里的这一项。
“嗯,晚上八点有表演。”虫淡淡收回眼神,目视前方,“指望你找人是找不出来了,还是回老地方碰碰运气好了。”
虫要找的是一个小女孩,在她的记忆里女孩名字为“叶欢”。比起手臂内侧那串意义不明的名字,她对于女孩模样记得尤为深刻。
内心有一道声音在提醒自己:
这是一个你必须找到的女孩,你曾经答应过某个人,要找到她的女儿。
然而凭借虫的画技,自然是无法具现出女孩的长相。所以她当时去了诊所,使用了脑机具现出女孩长相,又被医生哄骗着订购了买一赠一的套餐,植入眼部义体就能得到一张五十万数额的积分卡。
虫的左眼瞎了不是一天两天了,她自然想要治好,而结局自然是虫无法被植入眼部义体。
回到女孩身上,即使有着完整面貌,想要在茫茫星海中搜寻一个女孩的身影也是极为困难的。
这片宇宙如此浩瀚,拥有相似脸的人数不胜数,就比如说最近星网爆火的一个女alpha演员,就凭借着与阎罗王重叶70%相似的脸一夜成名,后出演以重叶早期混迹地下城的事迹改编的大型连续电视剧《黑魂》的少年重叶,得到了星网重叶粉丝的众多支持。
连阎罗王都能撞脸,更别说是一个小孩。众所周知很多小孩都长得差不多,五年过去后长相也会随着骨骼发育而产生变化。
可惜虫并不精通摸骨,无法想象出女孩长大后的模样。不过今年虫总算找到了线索——一支活跃星际的人贩子星团“弗雷尔卓德”。
他们依据着浩瀚的星际海洋,一点也没被联邦与几大星系星球的大战所引发的混乱所影响。
甚至大量因为战争而失去父母的孩子沦为了“弗雷尔卓德”的战利品。直到这两年战争停息,以格里芬为首的星系主星球才腾出手来管制这群罪犯。
但是他们仍然狡猾得能够逃脱法律制裁。就拿虫扮演多德·弗雷这件事举例,明明她马上就可以替对方接受枪击处决了,在严密的监狱里,她经过牢房时还能看见一双双藏匿着笑意的眼睛。
这足以证明在阴暗的角落里,除了弗雷家族自身狡猾外,也有多方人员不希望他们死掉。
因为死了,就没有人暗地替他们谋利了。
然而彻底杀死这群弗雷后虫仍然没有搜集出更多线索。她只搜索出一份档案。
弗雷们将孩子们分成等级不同的“产品”,先依据头发颜色进行分类,金发为“S”级别,黑发和红发为最低等“K”级别。
再根据孩子的激素水平分成“极大可能分化异能者”“一般可能分化异能者”“普通人”。其中“极大可能分化者”类型的孩子会保留下来,抚养孩子长大,直到青少年时期,最后通过危险行为刺激对方觉醒异能。
觉醒者可以卖出更高的价值,而未觉醒者将会成为废品。根据虫所查阅的资料里,无论成为前者,还是后者,两者的下场都不太好。
弗雷的数据库里曾经出现过虫想要寻找的女孩的资料。这份资料显示女孩来自莲奥娜星球,她各方面资质非常不错,未来极大概率成为异能者。
可这份资料数据也只停留在格里芬接受的第一次检测报告中,之后女孩就失去了踪影。
格里芬贸易中心是边境的中转站,第一次检测在这里并不奇怪,但虫仍然猜测女孩现在就在这个星球上。
或许是这个星球上出现了一个开价丰厚的买家,所以贪婪的人贩子等不及女孩的成长就将她贩卖给了对方。
线索断在了这里,弗雷家族也再无存在这个世界的必要性。
虫冷漠地想到,如果格里芬顾及各方利益牵扯无法公正处决他们,她就以自己的方式将罪犯扔进地狱里。
“你打算怎么做?”猎鹰问道。
虫的线索来自于幻夜酒吧一个乐队成员,这个成员收养了一个孩子,便是来自于“弗雷尔卓德”。
“和梅丽卓珊拉近关系。”虫叹了一口气。
梅丽卓珊就是那个乐队成员。
想到要应付梅丽卓珊,饶是虫也觉得有些头疼,“如果能去她家里和那个小孩交流就更好了,说不定能让对方回忆起第一次激素测试是在哪个医院或者哪个实验室接受的检查。”
猎鹰很少参与虫的线下工作,他只负责给她揽活和收集情报,因此并不明白虫为何会叹气。
“这个女人很难应付吗?”猎鹰试探地问道。
虫性情冷淡沉稳,但奈何是个演技高手,只要她想和人交好关系,就没有做不到的。
虫目光幽怨地看了猎鹰一眼,“我接的这份兼职就是顶替梅丽卓珊的吉他手位置。”
猎鹰:“……”
“那怪不得人家讨厌你了。”猎鹰小声嘀咕道,“把人家工作抢了,人家怎么养活自己和孩子。”
“我也是无奈之举,除了这个办法我也混不进幻夜。”
幻夜规格极高,与其说是酒吧不如说是一家集影音、赌博、餐饮的虚幻引擎制作的沉浸式体验中心,最高可容纳五千人。
它是下城区造价最昂贵的娱乐场所,作为顾客,有钱自然能够混入其中,然而想要进入幻夜的核心管理层需要经过层层考核。
虫好不容易混入里面,吉他手的工作怎么可能轻易辞掉。哪怕遭到任务目标恨也好,至少对方眼里有虫这么一号人物。
就连弗雷这条线索,也是虫和乐队其他成员交好后才试探出来的。
不过关键点仍然在梅丽卓珊身上。
虫收回眼神,继续说着自己的打算,“如果能够借她儿子的记忆找到那家医院,即使是五年前的资料我也一定能找到。”
两个人穿行在热闹的集市里,不时传来果农欢喜的叫卖声。虫和猎鹰压低了声音,继续交谈。
猎鹰:“首先你就会失败在第一步。”
虫:“进入医院就会好查很多,弗雷尔卓德拐卖了这么多儿童,数量如此庞大的样板检测数据不会轻易丢失。涉事的医生护士等等,只要一一走访虫就能得到线索。”
虫有这个耐心调查结果。
猎鹰若有其事地点头,“但你会败在第一步。”
虫:“……”
*
幻夜的表演在晚上八点正式开始。
虫抵达乐队的排练室时,还没有几个人在里面,她打发掉猎鹰让他在外面喝点酒等自己。
反正猎鹰今天也是闲得无聊,能跟在虫旁边还能享受幻夜内部员工价。
等了十分钟,乐队排练室陆陆续续来了人。
虫正看着乐谱背后传来女beta欢快的欢呼声。
“虫,你终于来了吗?这四个月你跑哪去了我去!”贝斯手吉丽正要兴奋地搭在虫的肩膀上,她手腕上的骷髅手链叮叮当当发着响。
隔着很远距离,虫就觉得那声音零碎又嘈杂,忍住了对方从后背搭肩膀,自己想要后背摔的冲动。
她思索了一下四个月前自己的人设,心里有了底,温柔地弯了弯眉眼。
“做了些别的工作。”她简略答道,“忙完就来幻夜了。”
语气一贯的温和,让吉丽找回了熟悉的感觉,融化掉了两人之间四个月未见的生疏。
乐队队长兼鼓手李雅看见虫,眼里没有意外,她早就收到经理发来虫回归的信息,语气兴奋道:“你回来了正好,我最近新想的曲子正愁没人能配合我呢。”
可以说,除了画画以外,虫是全能天才。
虫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乐意之至。”
见人来的差不多了,李雅看了眼光脑,“那我们正式开始排练吧,还剩下一个下午的时间。”
键盘手艾俊慢吞吞地举了下手,“那我通知梅丽卓珊让她不用来了?”
排练室安静了一瞬。
主唱多利安立刻出来打圆场,“我已经给她发信息了,先排练吧。”
——
作者有话说:碎碎念警告!
我必须给所有喜欢重叶的读者道歉,真的很对不起大家,因为我无法进行正常的更新。
说一下小说第三卷,这卷故事更多是轻松一点的日常,给重叶平凡一点的人生,当然会反转的,第三卷结尾会是一个大爆炸事件。
我这段时间除了忙碌论文以外,其实我还去做了一件事。我现在正在新疆支教,目前已经快三个月的时间了(呜呜呜马上就要离开新疆了有点舍不得这里)。
新疆真的很美很漂亮,当地人们很朴实,小孩特别的可爱。我和朋友教的是小学生,真的,孩子们是一群非常有天赋的好学生。
任何一个人看见这样一群有天赋的学生,只会想要教给他们所有你的学习经验和知识。
也是当了老师后我才发现我和重叶患有同一个毛病,我受不了一点噪音,我不允许我的课堂上有任何人说话,因为我特别害怕有些人没有听见我讲的内容。
走下去一抽问,啊,果然没听啊你们几个。
本人已从来自远地方的温柔老师变成一点就炸的炸弹。这不能怪孩子们没有纪律,他们是有天赋的,只是暂时还没学会如何学习。
所以我更怒了,给我安静地听课啊,一节课就四十分钟所有人给我专注听课啊喂!我恨不得一节课把所有知识讲给他们听。
不过我朋友已经被孩子的淳朴和善良感动得哭了两次了。孩子们根本不记仇,你五分钟刚骂过他/她,下一秒孩子就笑吟吟牵你的手跟你玩。
OK回到正题,总之这次支教其实也算是我替重叶真正在现实里做一些事吧。
但忙完后我还得忙找工作。
写这本书得到最多的评价里除了夸重叶塑造的好以外,就是闺蜜友谊。
我特别想谈谈这一点。在我的人生里朋友占据的比重是最大的,我一度认为没有朋友的存在我完全活不下去。
我是真的有三个好闺蜜,我们四个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没出生前就认识的关系。她们是我人生最重要的朋友,我的青春是跟她们度过的,不过我想谈谈我大学的友谊。
我没有想到自己真的要毕业了,大学四年是我过得最快乐的生活。我很感恩四年里我们宿舍的六个人,再也没有比她们更好的舍友。
我们六个人生活习性不一样,爱好不一样,但是彼此包容,彼此袒露真实,任何一个人如果加入到我们的宿舍生活一定会感到很幸福的。
无论谁生日或者是只是出去玩(集体性大概一周两周一次,三三两两可能就是一周五次),大家都会精心打扮一起出门拍美美的合照。我特别喜欢的就是这一点,大家对自己的生活很热爱,而且很有仪式感。
大约中午十一点多或者十二点,六个人陆陆续续起床洗漱,洗漱完我们各自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开始一边化妆,一边聊天。
我和朋友每次回学校都是晚上九点左右,车内狭小昏暗的空间里面,我会给朋友拍照,闪光灯的光泽会照亮她的脸(我朋友是无敌大美女哦,全世界最善良可爱的小女孩)。
上一秒她笑容嫣然,下一秒就会快速拿走手机,一脸严肃地检查我拍得好不好。
拍的好她就会夸我,拍的不好她嘟囔一下就会说再也不跟我出来了之类的话(假话)。
如果没有拍照的心情,我就会拿我耳机给她听我的歌单。车窗上就会滑过灯光闪烁的色彩,我往往会闭上眼睛睡过去,然后等到学校我俩再手牵手回宿舍。
有时候夏天的风很热,两个女孩精疲力尽像丧尸一样回去,有时候是冬天很冷,我俩会跑到学校里的便利店假装逛街,实则取暖,等稍微暖和一点,两个人快步回宿舍。
不知道为啥,我们就连逛便利店(很小的店面)也能逛的很开心。
不到十分钟的短路程里我俩也能聊得很开心,最经常聊的是Kpop的舞蹈歌曲,不过是好笑的那种,比如cortis的go,因为不太会跳舞所以光是摆动作就很好笑,还有drip之类的,crazy的rap……
聊天时我会抬头看向天空,大多时候是没有月亮的,偶尔有一点点星星,最好的朋友就在自己身旁,我们不需要为明天而担心。
我会一辈子记得这个画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