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情敌

第221章 情敌

于林是一位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女子,保养得挺好,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

她站在宽大的门前,米白色的香云纱套装裙摆垂顺,一丝褶皱也没有,特别精致。

颈间一串莹润的南洋珠,珠子不大,光泽却厚而蕴藉,随着她极轻微的呼吸而起伏。

走近了,才能察觉那珍珠的光如何在她下颌与颈项的曲线上,又投下一层更柔和的光晕。

皮肤是紧致白皙的,有一种长期精心灌溉后才有的饱满质地,不是医美器械造出的紧绷,更像上好的宣纸,被岁月这池清水养得绵韧而润泽。

眼角的细纹当然有,像瓷器上极淡的开片,需得在某个角度的光线下才显现,反倒成了某种认真活过,优雅的注脚。

最打眼的是那头乌发,在脑后松松挽成一个低髻,几缕不听话的鬓发被驯服地弯在耳侧,不见一根银丝,黑得浓郁而沉静,衬得耳垂上那粒小小的钻石耳钉,清亮如一滴将坠未坠的晨露。

于林嘴唇的颜色是干燥玫瑰花瓣的粉,唇线清晰得像是用最细的工笔勾勒过。

那是一种长期居于优渥与教养之中,浸润出来的笃定神态。

很有气质和仪态的一个女人。

她站在儿子身边,这一对母子,一看就是亲生母子。

因为程清风有几分类似母亲于林的长相。

尉朝雨一下车就直奔他们母子而去:“于阿姨,好久不见。”

“朝雨,是好久没见了,你这都嫁人了,阿姨都没参加你的婚礼呢,你结婚也不告诉我,真的太伤我心了。”于林拉住了尉朝雨的手,小声的抱怨,语气却又是那么的亲切。

尉朝雨却笑起来:“没有举办婚礼,就只是签了结婚证而已。”

“怎么能不办婚礼呢?婚礼可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重要典礼。”于林握紧了她的手:“你呀,肯定不喜欢这些俗礼。”

于林也不是那种喜欢这些俗礼的人。

她一生也没有结婚过。

程清风的父亲对不住她,于林这一辈子也挺苦的。

唐暮森也下车了,走了过来。

自然也听到了于林跟尉朝雨说的话。

他也在想,是应该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了。

两人从结婚到现在,没有举行过婚礼。

这确实是自己的疏忽。

他到底欠了朝朝一个婚礼,更欠她一个求婚仪式。

“是啊,我不喜欢这些。”尉朝雨笑着道:“又不是给别人看的,再说我也没打算........”

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

于林很是不解,问她:“没打算什么呀?”

程清风也看了过来,眼神特别的好奇,想问没打算干什么,但唐暮森已经走了过来了,就没有问。

他笑着跟唐暮森打招呼。

两个男人握手。

“唐总,久仰。”程清风笑着道。

“程总,幸会。”唐暮森也微微点头,眼底一抹笑意,只是那笑意不达眼底。

都是男人,彼此对望一眼,唐暮森大概就能够看出男人眼中的企图。

又一个情敌啊!

虽然程清风很绅士,但唐暮森还是能够感觉到一种隐隐的对立。

程清风喜欢朝朝。

唐暮森望着程清风,又像是穿透过他,直接看到他心里面。

程清风又继续寒暄:“唐总能来,简直令寒舍蓬荜生辉。”

“程总客气了,您这庄园富丽堂皇,要是寒舍的话,那我们那里,就只能是陋室了。”

两个男人在这边客气着。

尉朝雨跟于林在聊着,私下聊了好几句,这才想起来没有介绍。

程清风跟母亲说:“妈,还没有跟您介绍呢?这位是唐先生,朝雨的老公。”

“唐先生好,我早就认识唐总了,自爱财经报道里经常看到唐总的英姿,事业做得好,人长得仪表堂堂,跟朝雨很是般配啊。”于林笑着道:“快里面请吧。”

“于女士,您客气了。”唐暮森淡淡一笑,很具风华。

于林却道:“跟朝雨一样,叫我于姨吧,别这么客套。”

“好的,于姨。”唐暮森微微点头。

他并不是第一次见到于林。

只是之前并没有打照面,算是远远的见了一面。

记得当时,程家宴会。

在江城饭店举行的程家宴会,程家老爷子寿宴,程清风的父亲程泓毅与于林在饭店地下停车场会面的时候。

那时候的于林,站在程泓毅面前,低声说着什么。

程泓毅一言不发,眉头紧锁。

再然后,程泓毅的现任太太来了,冲过来,给了于林一个耳光。

唐暮森当时就坐在车里,远远的看到于林愣住了。

她的脸上,浮起了一个红肿的巴掌印儿。

她的双眸,倔强又隐忍,里面氤氲出潮湿的雾气。

明明很委屈,却没有流出来眼泪。

现在,再看到于林,唐暮森脑海里陡然浮现出当时她那双倔强隐忍的眸子。

即使过了很久,即使不知道为什么,但也很清楚。

历历在目一样。

唐暮森现在再看到于林,印象就更深了。

一个生了程泓毅长子的女人,却没有坐上程太太的位置。

想必,这其中一定有太多的心酸与委屈。

而程泓毅现任太太的那一巴掌,她承受了。

唐暮森记得,于林被打完后,倔强地挺直了脊背,一字一句地告诉他们。

“我从来都不欠你们,清风是恋爱的结晶,我也从未做过小三,程泓毅是你背信弃义,我于林行得正坐的端,从未对不起你,唯一对不住的是我儿子,而程太太,你打我一巴掌,我不跟你计较,但也仅此一巴掌,至此以后,我们互不相欠,谁也不要干涉谁。”

唐暮森听到这些后,就立刻关了车窗。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有些东西不该自己知道的,不应该知道,所以就关了车窗,后面都没有听。

其实,大概也能理解,于林就是跟程泓毅有缘无份。

如今,看到尉朝雨跟她相处融洽,亲昵,唐暮森对于林也多了一些新的认识。

她应该是一个很有志气的女子。

自己未婚,生下儿子,即便是被逼无奈让儿子认祖归宗,但还是一个人带着远走他乡。

程清风也在英国,创下自己的事业。

想必,他们母子,都憋着一股气的吧,很争气。

于林牵着尉朝雨的手进门,对他们一个劲的夸:“还得是暮森,抓住了朝雨这样的美女,我们家清风,就是个榆木疙瘩,连个老婆影都摸不着,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抱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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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夜,我铁链锁死老公和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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