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所谓卑怯
后来母亲给了那男孩陆云野这个名字。
着实是个好名字。
陆云远经常咬重最后一个字去喊他。
他当然知晓自己的出身有多么低贱,也知道自己在这个家中是多么受嫌弃的存在,始终沉默寡言,低头独处。
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便是被他偷偷骂了,也默默受着,一句也不还嘴。
起初陆云远还怕父亲会怪罪,做的十分收敛,骂人的话也多以讥讽为主。
而后,他渐渐发现,父亲心中,对母亲的愧疚占据了上风。
显然,母亲的愤怒远超父亲的想象。
她没有将这事闹出镇国公府,但却拿出了非常冷硬的态度,要返回永宁侯府。
父亲只得日日宽慰安抚,每日都会在母亲院中待上许久。
面对陆云野,便像是面对自己的罪证一样,不想再惹母亲伤心,便只养他活着,旁的事,当做看不见。
于是,陆云远心中那颗种子一般的恶意,日益茁壮,枝繁叶茂。
他知道陆云野虽然被称为“二公子”,可实际上,确实连二叔房里那些庶子都不如,他连个叫得上名字的母亲都没有,只能胡乱地将他陆云远的母亲认作母亲。
这便是最惹人唾弃的野种。
他时打时骂,只要避开外院的奴婢,避开二房三房的叔婶,避开这个野种的脸,不让闲话流出去,就不会有人管。
陆云野虽比他小,可个子跟他差不多,身上也长的壮实,皮肤跟路边要饭的叫花子一样晒得黑黢黢的。
他拳头打下去,陆云野便沙包一样闷声忍着,忍到他兴趣散了,这事也就算了。
最后父亲与母亲到底还是重归于好了。
母亲没有回到永宁侯府,陆云野也真的成了镇国公府次子。
京中的宴席走一趟,他的身份就这么传开的。
私下的议论自然也有,但瞧见父亲几年如一日的作风,闲话也就都散了。
他心中的恨意也少了几分,尤其是瞧着陆云野字都认不全的那副蠢样子,他觉得连“恨”都是在抬举这个野种,所有的情绪全都化成了轻蔑的讥讽。
直到十六岁那年。
战事再起。
父亲要重回西北。
皇帝封了父子兵,命他与父亲同去。
一样受封的还有鲁国公郑敦复。
只是两军路线不同。
他们陆家军往幽州去,主攻,郑敦复往雄州去,主守。
想到西北的风沙,陆云远的胃便不自觉地开始绞痛,他同时想到了威风的父亲和战死的舅舅,既兴奋又恐惧。
直到父亲将他喊到书房,说出了那个计划:
“云野会用你的身份,替你上战场,帮你挣军功,你不必忧虑,只需随父前去,按计行事。你母亲一直郁郁寡欢,战场上刀剑无眼,若你有个闪失,她定然无法承受。你便在后方,稳住风声即可。”
知晓这个消息时,陆云远长舒一口气的同时,心中无比痛快。
瞧,父亲还是更重视他。
天生低贱的野种,就该为他去死。
陆云远记得自己穿上戎装,被全城百姓欢送着,奔赴边疆时的情景。
十分荣耀,叫人心潮澎湃。
他也记得立在幽州城外与敌军对垒的营帐。
他笑看陆云野戴上面具,为他出征,一次又一次,带血而归,心中无限得意,那枝繁叶茂的恶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浇灌。
可他慢慢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陆云野一直在赢。
顶着他身份,他一直在赢。
无论是正面迎击,还是侧队包抄,甚至是九死一生的精锐突袭,他全部都能赢。
每次大军得胜归来时,所有人都会在放粮的犒赏宴上,用崇拜又激动的声音议论“陆云远”这三个字。
“少将军实乃天纵奇才,千古无双。”
“骁勇善战,以一敌百,真乃绝代名将。”
“陆将军得此虎子,将门后继有人矣!”
陆云远坐在高座上,受着众将领的恭维与称赞,背脊却涌上一阵又一阵的潮热。
他甚至一度分不清,他们口中的“少将军”指的到底是谁?
那一双双眼睛落在他身上时,陆云远本能地想要躲开。
他害怕这些眼睛看穿他的身份。
甚至害怕,他们早已看穿了那面具后面的人不是他,才会用这样夸张的称赞来挖苦讥讽他。
天纵奇才?
就凭那个野种?
这怎么可能?
陆云远不信。
比起不断累加的军功,他更渴望听到陆云野战死的军报。
他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希望他能去死。
就连他躲在后方营帐避人耳目的那些日子,他都在不断地祈祷,希望陆云野能去死,现在就死,立刻去死,被马摔下去踩死也好,被蛮夷砍断脖子也好,被刺穿身体,被割掉脑袋,被毒杀,被掐死、吊死,怎么死都好。
他不想再看到这个野种得胜归来。
可惜,天不遂人愿。
苍厥养了一帮废物。
被打得退了五十里,让出了整个幽北关。
陆云野仍旧活着。
直到战事接近尾声,父亲将陆云野匆匆调回京中,陆云远才从那种窒息的躲藏逃出生天。
他第一次骑着马站到军中,
可恐惧已经压过了最初的兴奋。
他害怕被人看穿。
他永远不会承认。
可心里的恐惧不会骗人。
他只怕他比不上陆云野。
尤其当父亲的眼神扫过来时,他连捏着缰绳的手都在颤抖。
那一刻,陆云远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他都要杀了陆云野。
只要回京,他就要杀了他。
谁都不能阻止他。
回京时,他会是战功赫赫的少将军,而陆云野仍旧只是一个被养在家中毫无官衔的野种。
杀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
陆云远带着这样的想法凯旋回京。
带着满城的欢呼与圣上的封赏,踏入镇国公府,却没想到,计划再一次落空了。
野种不在家。
他走了狗屎运,居然被派去了坝州平叛。
陆云远便咬牙切齿地等他回来。
却没想到,在等回陆云野之前,先等回一个低贱的戏子。
时至今日,陆云远仍能清晰地记起初见陈蛮时的情景。
她穿着身穷酸的衣裙,抱着个上不了台面的琵琶,跟在铜川后面,怯懦又拘谨,进了屋子,悄悄看他一眼,便低下头,不敢多言。
这样凭着自己有几分姿色便想飞上枝头的女人,陆云远见过很多。
故作娇俏的模样,只会惹人厌烦。
尤其是想到这女人想攀附的竟是那样一个低贱的野种,陆云远心中的鄙夷与嫌弃便更甚。
只是想到陆云野在坝州的差事,陆云远便耐住性子,露出笑容:
“原来是你,你怎么竟寻到京城来了?这些日子,你可安好?”
军中带女人可是大忌,他得瞧瞧,那个野种犯了什么军规,好在那野种回京时,一解心中的烦闷。
谁想,那戏子闻言,忽的扬起脸,整双眼睛都亮了。
她说:
“承蒙军爷相救,一切安好。今日前来叨扰,不为别的,一为救命之恩,二为教我写名字的恩情,我旁的不会,钱财也没有,只学了弹琴唱曲的本事,想弹给军爷听,以谢过军爷这两重恩情,军爷可愿意一听?”
陆云远摆手:“铜川,赐座。”
而后他百无聊赖地听。
那戏子弹得是《瑞鹧鸪》,坊间常见的曲子,跟她一样上不得台面。
陆云远懒懒地听着,却在某一个转音之后,忽得对上了一双清亮的眼睛。
他忽然觉得,这女人的眼睛倒是生的有几分勾人,眼梢翘起的杏眼,像笼中的雀,挺讨人喜欢,他便望着那双眼睛,听完了她的曲子。
“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我教你的名字,你可还记得怎么写?”
戏子将琵琶放下时,陆云远忽得来了一分兴致。
这话换来了那戏子的一分羞赧,她走到茶桌旁,先行了个礼,又伸出手指,恳切又认真地写出了一个“蛮”字。
“馒头的‘馒’,我每天都练,一直记得。”她说。
蛮。
野。
呵。
陆云远望着眼前,忽然产生了一个有趣的猜测。
随即,他心中恶意的树,开出了花。
他想,既然人没杀成,或许可以在那个野种回来之前,先做些有趣的事。
说不定会有意外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