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古惑仔(12)
在香港要开个店其实并不简单,更别提一个初来乍到的外地妹,人生地不熟的,连哪片铺头租金合理都摸不清。
不过有个混社团的大佬出面还是简单的。
乌鸦哥振臂一挥,手底下兄弟们一呼百应,以至于叶娇没怎么操心过,花店就这么开业了。
肥尸作为贴身心腹,领着一帮小弟忙前忙后,殷勤至极
连门口那挂红绸子都是他亲自爬上去挂的,末了还满脸堆笑,凑到叶娇跟前拱手,
“阿嫂恭喜发财啊。”
叶娇已经懒得纠正这帮古惑仔的称呼了。
礼花筒被搬了出来,混着礼炮一起射向天空。
彩带、金纸、碎花漫天飞舞,烟火和鞭炮震天响,硝烟味混着花香弥漫在整条街上,场面热闹得像是过年。
叶娇理着落在身上的彩带,目光转了一圈没找到人。
她转身走回店里,才看见一向最爱凑热闹的男人,此刻正蹲在柜台后面,咬着烟接电话,神情十分不耐。
“知啦,我很快过来。”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粤语说得又急又快,眉宇间锁着几分躁意。
挂了电话就是一连串陌生的粤语,叶娇觉得估计不是什么好话。
应付完那头的老东西,陈天雄骂骂咧咧正要起身,眼前忽然落下一片花瓣与彩带交织的细雨。
叶娇不知什么时候绕到他面前,把捡来的彩带花瓣一股脑往他头上撒,一点都不怵他黑漆漆的脸色,
“雄哥,一起发财啊。”
女人笑意盈盈,看着就甜津津的。
不打人的时候,还是挺招人疼的。
陈天雄那点暴怒的心思,莫名其妙散了大半。
他愣了一下,随即没好气地伸手拨弄自己被弄乱的头发,嘴里嫌弃得很,
“发痴啊你,就这破店还发财?大佬我动动手指头都比你一个月挣得多啦。”
话虽这么说,嘴角那点笑纹却怎么也压不住。
叶娇也不恼,蹲在他对面慢悠悠整理着花架上的花材:“那以后就靠雄哥赏饭吃咯。”
“少来这套啊,又想坑大佬的钱。”
乌鸦哥嘴上骂骂咧咧无比嫌弃,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落在女人修长的手指上,纤细嫩白,像天生就该摆弄这些娇贵东西。
人长得靓,连花都被衬得好看了。
只是对于没什么艺术细菌,更没什么浪漫细胞的乌鸦哥来说,这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怎么看怎么不值钱。
说不定卖花圈都比花店能赚钱,毕竟就算再不喜欢花的人,也总会有需要花圈的那一天。
真要是开开花圈店,他手底下源源不断的客源啊。
可惜这个提议刚说出口,就被独裁的母老虎眼神呵止了。
口袋里的电话又震了起来。
他瞥了一眼来电显示,方才还松快的脸色一点点沉了下去。
催催催,赶着投胎啊。
“我先走了,有事call我。”
叶娇点点头,“好啊。”
陈天雄转身,穿过层层叠叠的花架,身上沾了一路花香,不免又开始嫌弃这股子弱唧唧的娘炮气质。
就这些中看不中用的破花,花了他几十万,又不是金子做的,存心烧钱来的。
败家女。
不过转身时看着女人乖乖(自己脑补的)对自己挥手说再见,乌鸦哥又忍不住翘嘴了。
临走了还顺手从门口花筒里抽走几枝玫瑰,大步走向街角的车。
说是慰藉即将受苦的自己。
毕竟他可是要远离温柔乡,去见骆驼这个老东西,怎么不算是受苦了呢?
这是1996年的中国香港
港岛街头已经初现“亚洲四小龙”之一的繁华景象,白日里街道车水马龙,高楼大厦错落有致,一派欣欣向荣。
花店位于高端的尖沙咀,路上来来往往都是白领,打眼一看都是西装和白衬衫。
虽然说的都是粤语,但夹杂了不少英文,叶娇侧耳听着,还能猜个大概。
说是新店开业,其实没有多少路人在围观。
乌泱泱的古惑仔离开后,刚刚营造出来的虚假繁荣一下子就散了。
毕竟正常人看见十几个古惑仔聚在一起,第一反应只会是远远地跑,即便胆子大一点敢留下,也大概率很难进店来买什么东西。
万一被讹了呢?
说不定随便选朵花就收人十万块,店里的地砖值五万呢?
毕竟古惑仔可不讲道理的。
她抬手拨了拨被风吹歪的横幅,耳边就飘来好几处窃窃私语,好在往来多是年轻人,议论几句也就散了。
叶娇想了想,回到店里还是翻出纸笔,站在店门口认认真真添了块牌子:
“小本生意,诚信经营。”
希望能挽救一下她平白被连累的风评。
......
东星在港岛的地盘离尖沙咀有些距离,骆驼打了电话就在社团总部等着,终于把人等到的时候,已经过去两小时了。
室内光线偏暗,桌面上散落着茶杯与烟灰缸。
骆驼坐在主位,指尖不停摩挲着玻璃杯壁,脸色早就沉得像积了雷雨的阴天,两小时积攒的火气已经快要压不住。
门外脚步声散漫拖沓,乌鸦吊儿郎当晃了进来,一身亚麻衬衫领口敞着两颗扣子,胳膊随意搭着,嘴角居然还叼着一枝被揉得蔫蔫的红玫瑰,
“大佬,找我什么事啊?”
态度十分轻慢,完全看不出半分晚辈对龙头该有的恭敬。
骆驼憋了两小时的怒火最终爆发,手边的酒杯砸到了地上,半白的头发显出几分疲态,
“你还有脸问?你跑到洪兴的地盘去插旗,有没有问过我啊?”
港岛地下势力林立,其中东星和洪兴两大社团实力突出,各为山头。
洪兴社在龙头蒋天生治理下蒸蒸日上,东星社在骆驼的掌舵下生意红火。
两帮表面客气,虽然暗中少不了较劲摩擦,但也有划江而治的默契在。
只是这份默契只存在在顶层,底层的小弟们整日浑浑噩噩,对顶层设计没什么远见,只有憋着气的不甘。
乌鸦个是其中之最。
他野心滔天,无时无刻都在盘算,巴不得早日把洪兴龙头蒋天生送去见阎王,自己独霸整个香港地下江湖。
但这次倒是真没有这个意思。
听见骆驼的怒斥,乌鸦把叼在嘴里那枝玫瑰花取下来,脸上摆出一副天大冤枉的神情,两手一摊:
“大佬,你这可是冤枉我!我怎么会做这种坏规矩的蠢事?”
“你敢说没有在尖沙咀开场?”
骆驼胸膛剧烈起伏,手指指着他,气得声音都在发抖,“洪兴蒋天生亲自打电话问我有没有这回事啊,我东星龙头的脸面都被你丢得一干二净——”
道上规矩也讲究体面的,跑别人地盘上开自己的场子确实说不过去。
但乌鸦哥也很‘无奈’,“又不是我的店啊,钱都不是我出的,算什么插旗啊。”
“还说什么开场?”
把那枝皱巴巴的玫瑰举起来晃了晃,乌鸦哥语气满是被冤枉的不满,“大佬你知不知那是个花店啊,真的卖花啊,我哪有兴趣搞这种无聊的把戏啊?”
骆驼这才注意到他手里被蹂躏的玫瑰花,也确实是第一次知道那店面的用途。
卖花?
活了大半辈子,在江湖打滚这么多年,骆驼见过手下开夜总会、酒吧、赌档、歌舞厅...
形形色色灰色生意见了个遍,却从来没听过古惑仔跑去开花店的。
甚至是乌鸦开花店。
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