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新婢
大冬天的新鲜果蔬少见,郑爱娥拿了果干和肉脯出来待客,她对面坐着个妇人,那妇人怀里还抱着孩子,白如雪嫩,很是可爱。
这是刘骁九的媳妇,前段时间受了卫家的恩,她能下地了,就忙不迭抱了孩子来拜谢,那时郑爱娥还想跟赵肃印多聊两句,对自身实力也能更了解嘛,结果卫慎之莫名其妙说什么他也会舞剑。
再追问,他一个字都憋不出来。
见有人来了,就匆匆把她撵去待客。
郑爱娥气不忿暗道,分明是那小子为了掩盖偷师找的借口!
但之前说好的,刘骁九媳妇若来拜见,要她来待客的,毕竟刘骁九现如今为邺良做事。
那时候他说什么来着,“他的妻子出身苦,你担待些,赏点东西,平日也多照应一二。”
郑爱娥听进去了,那会儿封城不好外出,她把自己的零嘴都省下来,这不今天就用到了。
将东西往对方那边推推,“你吃。”分享食物是她最大的善意。
“您太客气了,妾身不饿。”
刘骁九的媳妇秦氏一直没抬头,郑爱娥没看清对方的长相,倒是她怀里的宝宝眨吧眼睛,还冲自己吐口水。
郑爱娥觉得很有趣,走到她旁边看孩子,长得真可好看,性格也活泼,现在就开智了吗?
“是男孩还是女孩?”
秦氏惊得一颤,仓皇间抬头又飞快低下,“……是男孩。”不自觉往旁侧缩了缩。
就这一刹那,郑爱娥也看清了她的相貌,肤色胜雪,五官精致,秦氏无疑是很美的,只是右颊被烫了一个字,她认得,叫‘奴’。
难怪说出身苦,叫她多照应。
顿了顿,继续道:“孩子长得真好,以后准是个十里八乡闻名的美男子。”
秦氏本还忐忑,怕脸上的字引得贵人厌恶,闻言忍不住笑了,“谢卫夫人美誉。”说完,又道:“妾身出身卑贱,本不该拜见,脏了夫人的眼,只是您的大恩大德令我没齿难忘,才唐突前来。”
她曾是卫国大族的奴隶,后来鄢国攻占卫国,她趁乱逃走,找到家人一起逃到渠县,又和刘骁九成亲,这才算安了家,只是这脸上的烙印,却也害得夫家遭乡里排挤,前些日家里没粮,硬是无人肯借。
若不是卫家施粮,恐怕阖家老小都要遭殃。
郑爱娥听了她的遭遇,唏嘘不已,对方心诚才将过往告诉自己,不免对秦氏生出几分好感。
逗弄她的宝宝,觉得实在可爱,想到家里后棚还养了头羊,这个可以拿来招待客人,突然问:“喝奶吗?喝多少呀?”
秦氏:“啊?”反应过来,雪白的面庞飞出两道红晕,以为她在向自己取经,温声细语答道:“小儿贪吃,一天吃约莫四五顿,不过妾身身体不好,奶水不够,只能多熬些米汤辅用。”面上浮现几分愁苦,怕她害怕,又道:“不过夫人放心,您身子骨结实,若是生养,想必奶水充足,必不会如妾身这般。”
郑爱娥本意是问她喝不喝羊奶,怎么就突然跳到育儿频道,想到邺良那张隽秀仙气的脸,脸上一红,绞着衣袖不好意思。
她清清嗓子,忍着窘意解释,谁要跟臭小子生小孩啊。
秦氏闻言,却是难掩激动,抖着唇千恩万谢:“小儿吃的吃的,谢夫人体恤。”她奶水不够,村里巫医都说孩子可能养不活。
郑爱娥咧嘴笑,说每天会请庸伯送些过去,小孩儿能吃多少啊,反正每天都有剩。
还安慰秦氏:“你别怕,你的小孩会健康长大的。”
……
送走秦氏和她的宝宝,天色还早,郑爱娥在堂屋里转悠一圈,看偏室的门紧闭,听不见任何杂音,聊啥呀聊大下午了还不出来,又到院子里转悠一圈,活动活动手,活动活动脚,庸伯不知在哪,一直没看到人影。
她慢慢转悠到门边,左看看右看看,飞速溜出去。
她要去找人类最好的朋友!
小孩多娇贵,最多轻轻摸摸,还是小狗好,能抱能搂能跑能叫。
郑爱娥跟蒲氏打过招呼,就带着两狗在院里撒欢,它们太热情了,尾巴都快摇出残影,叫声清脆透着奶音,眼睛也亮晶晶的,轻易就能察觉到它们真挚的喜欢。
她哈哈笑着,玩累了,将手里的半罐羊奶倒进它们的食碗里,是一只缺了口的褐色陶碗,刚好盛满一盆,两小只狼吞虎咽舔舐着,嘴里咕噜咕噜。
郑爱娥蹲在它们后头,把两小只的尾巴摁下去,松开,看它又翘起,然后再摁下,又松开翘起。
其中某只小狗似乎被她搞烦了,回头冲她嚎了一嗓子,小奶音凶巴巴的,但一点威胁力都没有。
她捧腹笑起来,蒲氏也笑看这一幕,家里刚蒸了粟米糕,热气腾腾的,她端了一盘子过来。
“吃些糕吧,卫夫人。”她粗糙的双手递过去,面上几分赧然,“前些日子编席子卖了,跟人买了粟米做的米糕。”
怕人嫌弃,忙道:“是今年新粟,不是陈粮。”
郑爱娥哪管什么新还是旧,捏起一块开吃,米糕裹着谷物特有的醇香,绵密入喉,清甜可口,比她上次在内城买的还要好吃。
蒲氏被夸得不好意思,“老妇人手拙,哪有那么好。”又把盘子往她手里塞,“您要觉得好就多用些。”这些东西不好叫她带回去,倒不是蒲氏自私,而是晓得卫家除了郑爱娥都不待见自己,若叫她拿回去,怕是要引起一番争端。
郑爱娥脸颊吃得鼓起,嘴里含含糊糊:“真的好吃,可以摆摊卖米糕,好歹也能补贴补贴家用。”
蒲氏笑笑,不以为意,且不说她没有本钱,就是本钱够,入城费和摊位费就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将后头这座屋子卖了都不够填。
……
偏室内,二人商谈良久,眉目紧蹙。
“这么说,凤岐山那事不能再来一次?”赵肃印深感遗憾,上次刺杀差一点就成了,若再来一回说不得……
邺良隽秀的面上一片沉静,只道:“下次见面就是卫赵举事了。”
言下之意,非与鄢国正面交锋不能解。
赵肃印唉叹了声,“我知道了,我会回去告诉少主。”说罢起身,“事不宜迟,我先去了。”
邺良颔首,站起送他。
二人走到院外,赵肃印忽然步伐一滞,转身道:“怎么不见弟妹?这……我晚些再走,也好正式告个别吧。”此行的名头是为了恭贺邺良新婚,可哪有女主人不晓得,客人就私自离去的道理,太失礼了。
邺良浅浅笑道:“你我情谊深厚,何须计较虚礼?”仰头看了看天,“监禁的时间快到了,你出了东阳里,趁着夜色东归,免得叫人发现你的行踪。”
赵肃印恍然,自己又险些误事,还是慎之想的周到,他郑重颔首,“也对,大事要紧。”说完拱手施礼,利落离去。
庸伯捧着案盘出了灶房,走上台阶,才看到赵肃印远去的背影。
讶然:“天色渐晚,不留赵公子用饭吗?”那督官走了,城内外也松开了,赵肃印就是多留几日都使得嘛。
邺良没答,面色淡淡,像蒙了一层霜,转身踏进堂屋。
忽而顿住,侧头问:“……夫人呢?”
天色渐晚,郑爱娥不好再待在人家那里,赶在饭点前溜进大门。
院里静悄悄的,跟离开时一样安静。
她想邺良大概还在跟人谈话,神清气爽走进堂屋,里面视线昏暗,黑黝黝一片。
待会她钻回新室,出来就打哈欠说睡了一下午,然后谁也不知道她今天出去过。
她脚步轻盈,隐隐透出几分得意,悄悄推开新室的门,半只脚迈进去。
“站住。”
下一瞬,堂室内亮了起来,郑爱娥从旁边的光影中,看到有两个人的影子。
“……”
搞什么,专程逮她吗?
她转过身,尬笑:“我去后棚看了小羊羔,刚回来呢。”小羊羔是母羊的崽儿,没奶水单独养不活,庸伯就一起牵回来了。
庸伯闭眼:“夫人,老奴刚去后棚看了,那里没有人。”主要这话他刚才跟公子交代过了。
郑爱娥身体一僵,“……是吗?”灰溜溜跑过来,慌忙找补:“或许是我记错了吧哈哈。”正要乱七八糟说点别的,就见席上端坐那人瞥了眼过来,目光冷然。
她嘴一撇,承认:“好吧,我跑出去了。”
“去哪了?”
她坐到邺良对面去,安静半晌,才小声答:“去蒲氏那里。”
话音刚落,室内陷入沉寂。
郑爱娥垂着头,听到身后有一道脚步声出去了,粗重快速,是庸伯的。
她掰着手指心乱如麻,不知该说什么。
良久才听到对面的声音,“吾有没有跟你说过,外头不安生?有没有跟你说过,少与蒲氏往来,她只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邺氏即便落魄了,但在旧卫遗民中依旧是顶尖的阶层,往后聚拢旧卫贵族,旁人看到他的夫人与一卑贱老妇交往甚密,又该如何作想?
贵族就是贵族,贱民就是贱民,模糊阶层的边界,只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郑爱娥心里发虚,“你别这么凶嘛。我是确定外面没什么危险才去的,蒲氏其实人也很好,兴许……兴许之前有什么误会呢?”她越说越觉得在理,“你不是叫我多照顾秦氏?都能照顾秦氏了,那蒲氏更加年迈,还是我们的邻居,偶尔串串门,不也彰显友邻之爱。”
邺良今日心头本就憋闷不痛快,见她这副情状更是恼火,他眸光仿若裹挟寒霜,“叫你照应秦氏妇,是因为刘骁九能堪大用,施恩给他的妻儿,他才会更忠诚,但并非让你与一个曾是奴隶的女子交好。”
郑氏总是如此,对秦氏对蒲氏是这样,对赵肃印也是这样,不分尊卑、不避男女!
他啪嗒将手中的茶盏落下,嘴角微微下压,“你若是闲得慌,偏室里两堵书简尽管拿去看,别整日乱逛,结交些乱七八糟的人。”
郑爱娥忿忿瞪他,这混蛋又犯病了是不是?
她无语摊手,道:“这不让那不让,连我干什么、交什么朋友都要管,我只是你的妻子,不是你的下属,不是你的奴隶,就连这段婚姻都是双方不太情愿结成的,你凭什么这样蛮横霸道地控制我?”再说她看那么多书做什么?大鄢又没有大学给她读。
不情愿?她是懊悔自己嫁过来?邺良脸色铁青,手指攥得发白,话从牙缝里挤出来:“郑氏,你知道自己再说什么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容儿戏?
说真的,郑爱娥一点都没有生气,甚至比起上次吵架情绪都不算有波动,所以看到邺良气得双眸发红,理智全无的模样,顿时安静下来。
甚至感到费解:他为什么这么生气?她也只是实话实说嘛。
这般想着,她也就如是问了。
……
鄢武王当政二十四年,九月初三,深秋黄昏。郑爱娥带着郑家为她准备的丰厚嫁妆,由一辆牛车迎进卫家。
现在是腊月廿五日,再有几日便开春了。
相处将近四月以来,郑爱娥其实对卫家是相当满意的,卫慎之与她年纪相当,学识品貌、家财举止具是上乘,就算两人闹掰,遇事也会将她挡在身后,虽然脾气又臭又怪,可偶尔吵吵嘴,日子还是很热闹的。
庸伯就不说了,时常对她照顾有加,烧饭都会刻意顾及她的喜恶,她与卫慎之吵架,也会两头调和。
总有人说她没心没肺,可这些事她都看得明白,也是真心喜欢两人,把他们当家人的。
所以,郑爱娥问他:“你为什么生气?”是想要找到根源,化解矛盾。
可邺良听了,怒极反笑:“你竟问我何故气恼?郑氏你是卫氏宗妇,家族荣辱有一部分也担在你身上,藐视尊卑,破坏礼制,你叫旁人如何想我卫家?你是女子,我不奢求你贤良淑德,但可知男女有别?”
“你肆意妄为,我行我素,总是在践踏秩序,又可知这会惹出多少麻烦?”他重重吐出口气,按着发疼的额角,墨眉攥紧,“你能否安分些,与寻常妇人一般。”
他的怒气像火山喷发那样汹涌,郑爱娥捏着手指几分无所适从,她听明白了,本意是在说她不听话,会拖累到他。
邺良视线再看过来时,就见她干巴巴在那呆站着,不知所措,情绪分外低落。
将心头郁闷倒尽,可他不仅不痛快,反而更不是滋味,偏过头动了动唇,嗓音低哑:“……罢了,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转过身,垂顺的衣摆漾出一圈波澜。
邺良迈步走向偏室,神情疲惫,也是昏头了,与郑氏念叨这些,她几时听过、听进去了?他又何故做无用功?
身后却传来一道话音,声如蚊呐:“我听你的就是了。”
他倏然顿住,惊诧回首。
……
晚间,卫家拖到很晚才用饭。
庸伯引了火柴,在堂室多点几盏灯,两侧的帐幔随风摇曳,牵动影子晃晃悠悠。
饭桌上一派沉寂,谁也没说话,打破这刻宁静。
郑爱娥比往日安静不少,饭菜也吃得慢些,眼睛也不乱瞟了,乖顺地像变了个人似的。
邺良看了她眼,勾勾唇,轻声说:“菜食不够,就叫庸伯去添。夫人若想吃新鲜的果蔬,叫他明日采买。”
郑爱娥摇摇头,“不用。”一点点慢慢吃碗里的,也没叫添饭,她吃相一直不难看,快时叫人感觉风卷残云,慢下来倒有几分淑女韵味。
邺良也曾有姊妹,举止娴雅,号称卫国双姝,也在宴席之上,见过其他贵女的姿仪。
这刻,他觉得郑氏不输于她们什么。
若是她再听话些就更好了。
郑爱娥与他差不多时候放下碗筷,擦擦嘴又涑了口,就静静在那坐着,如果放在往常,她早就一个人跑了。
邺良很是满意,放下擦手的湿巾,莞尔回头,对面的人盯着食案,神情呆滞,背微弓着,似乎被抽走了几缕精气神。
他顿了顿,眉头微不可察轻蹙,说:“走吧。”
郑爱娥听从指令站起身,与他相伴离去,一路都没有说话。
邺良久久没听到她叽叽喳喳的声音,还挺不习惯,侧头看去,她面无表情跟在旁边,步履徐徐,仪态端庄,就是与他心目中的妻子形象也别无二致了。
这是他一直以来盼望的,也是理应见到的结果。
可他心头,竟生出几丝沉闷。
……
郑爱娥合上新室的门,就立即变了脸,五官都皱起来,活像一只大苦瓜。
这样端着好累。她如瞬间没了骨头,滑靠在门上。
难道她以后日日都要过这种日子吗?
郑爱娥顿时感觉前路一片黑暗,她好后悔啊,自己嘴欠什么,非答应卫慎之做什么,自己对自己没有点估量吗?
但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她并不是个不讲信用的人,只能化悲愤为力量,从床底掏出之前练习控力的床脚,双手齐用,磨呀磨。
说真的,卫慎之就没有一点错吗?明知她的性子,还要求她做那么难的事情,他这是在摧毁一个少女纯洁的灵魂!
木制的床脚上满是粉末,细腻的粉尘散落一地。
话又说回来,处处要求她,要她端庄要她识大体,不就说明卫慎之自己没本事吗?如果他足够有本事,旁人敢对他的妻子、家族指指点点吗?
床脚由棱角磨成光滑细腻的圆角,像一根光滑笔直的擀面杖,郑爱娥拂去上面的碎屑粉末。
说到底,还是他没本事。她又没求着他娶自己,又没拖着他不让和离,但这把火怎么就烧到自己身上?怎么就是自己背锅了?
郑爱娥有异议,她决定明天提出申诉,开庭重审。
她丢了擀面杖,双手叉腰笑得贼兮兮的,在屋里转悠两圈,赶紧收拾好现场,熄灯睡觉!
明天,将有一场硬仗。
次日清晨,天边灰蒙蒙的,阴暗低沉,院子里呼呼啦啦,似有一场大雨就要来临。
这在冬日里是极为少见的,但这并没有影响郑爱娥的心情,她今天出奇起的很早,穿衣梳好头发,还对着铜镜自言自语排练两遍,才气势汹汹推开门出去。
目的地——偏室。
庸伯见她这么早起,还纳闷呢,捧着木盆叫了声,硬是没叫住。
郑爱娥深吸一口气,屏气凝神叩响门扉。
无人响应。
她蹙眉,自己敲得太小声?用上点力气再来。
无人响应。
她狐疑,莫非是卫慎之还没醒?旋即眼睛发亮,那一定得将人吵醒!
“砰砰砰——”
庸伯在她身后看着,目中几分难以言喻,“夫人,公子他早就走了。”
郑爱娥蓦然回头,顿觉晴天霹雳:“……你说什么?”
庸伯说公子今日临时有事,天不见亮就离开了。
“……”
郑爱娥撇下嘴角,无精打采飘回自己屋里。
“夫人您去哪?”
人都不在,她出来做什么。
垂搭着眼皮,哈欠连天,补觉去!
……
上午下了场大雨,泡得地面泥泞湿滑,午后雨丝绵密,在院内飘飘扬扬,又陷进黑褐色的泥土里。
庸伯怕雨水漫进后棚,叫小羊羔和母羊受凉,戴好斗笠穿上蓑衣,抱着干草就急忙赶去料理了。
邺良还没有回来。
天边雨丝绵密飘下来,裹挟朔风,一吹就叫人神清气爽。
郑爱娥半撑着下巴,靠在窗前,观风观雨观自然。
“吱呀——”
她敏锐地转头看去,邺良头戴斗笠,握着把长剑走进来,身长玉立,风光霁月,只衣摆褐色的泥点与他格格不入,叫人看了忍不住蹙眉。
不过,他一个文弱公子竟然会武?
这是郑爱娥万万没想到的。
不过她没想到的还在后头,邺良身后紧跟着一名女子,凌乱的发间别着根草,约莫二十来岁,一身粗布衣裳,神情惊慌却不敢乱瞥。
郑爱娥:?
她出了房门,来到堂室,邺良收了斗笠,正在换鞋,他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头也没抬。
“遇到驵侩那有会梳头的奴隶,顺道就买回来了。”
驵侩?郑爱娥茫然了一小会儿,才反应过来这里的驵侩说的是人牙子,从事奴隶买卖的人。
他换好鞋抬起头,发间微湿,她顺手就拿了干巾递过去。
邺良接过擦拭起来,今日出行不利,满是都是雨水,“人你带去好好调教。”郑氏身为邺氏宗妇,也该锻炼起来了。
“哦好。”
邺良忽然顿了顿,郑氏单纯率真,怕她误解将人供起来,解释更清楚:“平日洗衣做饭,梳头洒扫都可以叫她。”
郑爱娥点头应好,心里雀跃,看向那女子眼中不由几分热切,她会梳头欸!拥有她,自己岂不是能拥有很多漂亮的,样式各异的发髻?
他自然看到了,觉得她眼皮子浅,一个奴隶就高兴成这样?却忍不住薄唇微弯,擦拭发丝的动作未停,漆黑的眸中漾出浅浅笑意。
春爻先前生出的几分不安渐渐褪去,变得茫茫然,她头回见到这样的主家。
她原是旧赵大族的奴隶,有些手艺留在族中大妇身边梳头,前日才辗转到驵侩手里,以为最快也要半月才能遇到新主人,却听驵侩私下说,早就有人跟他重金订下了梳头婢。
昨儿递了消息,但今天下了场大雨,路面不好走,这些贵人喜爱洁净、厌恶污秽,原以为新主人要晚些到,没想到他竟冒雨来了。
地面泥泞湿滑,他们走的狼狈,好几次差点摔了,可买她的主君,为此弄得满身泥水的贵公子,这刻却轻描淡写与他妻子说‘顺道’。
回忆起路上对方的吩咐,主君说要她好生看住夫人,时刻叮嘱夫人举止端庄,注意身份,多与她说大族妇人如何温良柔顺、持家有方的。
可她看主君回家,夫人只随手递了帕子来,主君就熟练清理己身,并不觉得不妥,细节也是千叮咛万嘱咐,还对夫人笑得那般好看。
似乎并不讨厌夫人的不贤惠,有没有尊奉主君。
“饿了吗?”郑爱娥打断春爻的思绪,明眸洋溢着喜悦,围着对方打转,一身粗布短褐长裤,还破洞漏风,沾了不少泥水,人冷得瑟瑟发抖,不敢抬头看她。
闻言,春爻忙摆头:“劳夫人费心,奴婢不饿。”实际上她腹中干瘪,一天一夜没有进食了,但哪有奴隶刚来主人家里就要吃要喝的?上一个目无尊卑的已经被乱棍打死了。
“那你带换洗衣裳了吗?”
春爻不明所以,茫然:“……不曾?”这是要给她发新衣?也是,大族的奴隶象征脸面,需要顾及好。卫家看起来虽非大户之家,但也绝对称得上富裕。
郑爱娥拉她进新室,“我给你找身衣裳。”
邺良牵起的唇角彻底拉下,脸色顿时铁青,她的夫君还站在这里,她就扔下他带着一个奴婢跑了?
他感觉十分莫名,且不说这梳头婢是他买回的,就论郑氏这番作为,莫不是觉得一个奴婢还比他更重要?
心头翻江倒海,但他不能去质问她,太掉价了。
终是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庸伯正端着茶过来,见状蹙眉沉思,公子这段时间性子突然变得喜怒无常,分明他们逃亡那阵都还正常,怎么日子好过了,反而不对劲了?
他摇摇头,想不明白。
新室里,郑爱娥正窝在角落,翻找衣裳,她有一套颜色不喜欢,但是穿着很舒服的细布深衣。
春爻站在后头,无措地绞着手,她身上脏,不敢过去帮忙。
时间稍久,她忍不住打量这间屋子,虽是夯土墙屋,比她上家差些,可进门一路观察,两名主人以及仆役的穿着打扮,言行举止,无疑是不差钱的,这年头战乱将将结束,怕惹麻烦低调行事的人不胜枚举。
屋子宽阔明亮,罗帐衾被,铜镜漆奁,还置有一处精致的木屏,大件小件,里里外外都是女儿家的物件,甚至有的还超了规制,足见主人的受宠程度。
春爻低头,意识到这个家里的实际情况,她一定要对女主人更加尊敬体贴才行。
这边,郑爱娥终于找到了,她抱着衣裳乍然转身,长舒一口气:“总算翻到了。”这件她不喜欢,埋得也深,简直一顿好找。
将手里的衣裳递过去,“你穿这件吧,其他的待以后置办。”
春爻的手才摸到衣料,又迅速抽回,诚惶诚恐:“奴婢、奴婢不敢。”这绀色缊袍布料舒适柔软,又是染料又是细布,她一个奴隶如何敢用?
可是郑爱娥并没有别的衣裳给她了。
她叉腰威风凛凛:“我是主母,你听我的就是。”
春爻这才迟疑地接过,“……是。”感觉恍恍惚惚,像做梦一样。
然后郑爱娥叫她去找庸伯,他会给她指房间,拿被褥那些,“你收拾好就过来找我。”
“是。”春爻毕恭毕敬退下。
临了,郑爱娥突然叫住她,递了包东西过去,那是栗子糕,她中午吃了一半,还剩一半,她笑若春风:“这个你拿去吃。”
春爻愣怔。
直到走出新室,她还是懵懵的。
隐隐发觉,卫家似乎与她呆过的、见过的小贵之家全然不同。
……
郑爱娥不是不想立即见识下春爻的手艺,但她不是没有眼睛,人家又饿又冷,就压迫人家太不地道了,来日方长,来日方长嘛。
她拾起卷竹简,这是先前从卫慎之那借的,讲的好像是地志?郑爱娥看了一点就不想看了,只是渠县城内外,乡里乡外都管控严格,想要再走远些简直痴人说梦,了解那么多地域特色,只会叫她晚上抓心挠肝睡不着。
现在,她就把这卷竹简还回去,至于先前卫慎之叫她不准去偏室找他,那是什么?没听过。
“进。”
几乎话音一落,门就被推开。
郑爱娥钻进去,一本正经举着竹简,“我来还书。”
邺良手里正握着柄书简,见她来了也不说话,继续看书,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郑爱娥:?
搞什么?让不让人还书了?
她就不是个会忍气吞声的,别人都甩脸色了,她还呆着做甚?
郑爱娥昂首阔步从他面前走过,找到先前拿竹简的墙,点了点数,东找找西看看,最后将竹简放回去。
做完一系列动作,她负手离去,半道突然折回来,凑近邺良,皱着脸重重哼一声。
他:“……”
邺良不知道说什么好,目送她无比神气退场,他起身来到她方才站定的位置,用竹简推了推。
就见最后头搁置着一块圆滚滚的鸡蛋大小的石头,石头上还用他的毛笔,画了一个大大的鬼脸。
他心情复杂,拧紧眉心。
就知道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拿起石头端详,忍不住嗤笑,笔力生疏歪斜,三岁稚童怕都比她画的好。
书房不容无用的杂物,他拿起就要丢掉。
只是室内寂静,半晌后,石头重新回到原位。
邺良眸光放软,唇畔微翘。
可墨黑的鬼脸正对着他,像在大摇大摆嘲笑,笑他耽于儿女情长,沉溺小情小爱。
右侧大腿的伤口还未愈合,传来阵阵刺痛与。
霎时间,邺良的面容一寸寸冷下去,推了竹简过去挡住。
也是,这段时间他倾注在郑氏身上的心思太多了,他应该全心全意落在复仇大计上,旁的任何事情都不该存在。
新来的奴婢会提醒郑氏端庄守礼,想来这种扰乱他心神的事情不会再有了。
整理好思绪,他重新回到席上坐好,继续研读文书。这是有关大鄢都城临丹的叙述,好不容易得来的,若能抓取细微之处,对复仇大业也多有助力。
约莫过了两刻钟,旁侧的门又被敲响。
他手指紧了紧,默了好一会,才唤人进来。
郑爱娥站在门后,让春爻为她细细整理衣摆,等一切毕了,她才迈着步子进去,步履缓缓,十分得体。
他们昨日才吵过架,今日卫慎之就送了个婢女给她,郑爱娥虽说不想做他那种一身规矩的木头人,但投桃报李让他高兴高兴又不是不可以。
他嘴里不是常念叨要她温婉贤淑,有个当家主母样子吗?那今天就让他见识一下。为此,郑爱娥特地叫春爻梳了个端庄的发髻,垂下的发丝一缕缕全都盘到头顶,卡了一只玉篦在正中央,坠了一对耳珰,换了身颜色深沉的深衣,最后还上了妆。
郑爱娥方才对着镜子照,都惊呆了!里面的人就像是二十年后的自己,好比你在青春期见到自己年老深沉的样子,十分新鲜呢。
原来卫慎之喜欢这种风格的女子。
这么想着她忍不住想笑,但强行憋住了,垂眸恭敬地给他行了一礼,“夫君万安。”
邺良抬眸看去,眼前人梳起高髻,青丝服帖柔顺,眉眼低垂,一身花青素色深衣,面颊上了雪白的铅粉,点了朱粉的腮红,画起细长弯曲的眉毛,清雅含蓄,如昔日旧卫贵女,一举一动再柔顺大方不过。
她梳的这副发髻,上的这副妆容,穿的这身衣裳,虽显得年纪重了不少,但温婉娴静,也有大家主母威严,与他心目中的妻子完美契合。
他也应该满意的,和父亲一样,对妻子心如止水,界限分明。
可他看着,心反而更乱,更加难以整理。
就跟大腿右侧的伤口一样。
邺良垂眸,刀刃破开皮肤带来的疼痛,却并不能将他的心神收拢,倾注在复仇大业上。
这些事情,只会提醒他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