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懂他
卫家对面挂白帆的那户人家,姓邹,男主人单名一个寄,是个老实本分的陶匠,手艺精湛,在平城小有名气。
但这只是他的后半生。
邹寄的前半生,他是个卫国人,年轻的时候脾气大,惹了事被仇人灭门,他成了一名刺客,发誓一定要手刃凶手,要为亲人报仇雪恨。
当时听到这个事的人,有的觉得他混账,净惹祸,白白连累家人;有的觉得他有血性,立志报仇,是条汉子。
总之有褒有贬,但后来谁也没见过他,也就不知后续了。
但今天邺良知道了,邹寄后来娶妻生子,过上了寻常的日子。
而他也不是被仇人所杀,而是打水的时候,掉井里淹死了。
一个励精图治、身负武艺的刺客,掉井里淹死了!多么可笑。
安逸的生活,叫他失去血性,忘掉仇恨,忘掉枉死的亲人。
他无耻,他软弱,他苟且偷生,不配为人!
邺良猛地从床上坐起,喘着粗气,撑着额头,后背冷汗津津。
梦里白帆纷飞,他成了邹寄,成了那个安然躺在棺材里,苟活一辈子都没能复仇的人。
梦不是真的,可他看着自己微微颤抖的手,他现在是不是在慢慢变成邹寄?
他反复问自己,他变得软弱了吗?他变得胆怯了吗?
他不知道。
夜里无云,万籁俱寂。
邺良深深捂住脸,吸了一口气,垂头跽坐在小几面前,把盆里的冷水浇在脸上,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终于冷静下来。
他抹了把脸,任由水痕从脸上淌下,神情漠然到无懈可击,视线淡淡瞥过小几,上面还放了一支断裂的木笄,这是上回腊祭时郑氏送的,被他失手摔了,一直没扔。
他捧起那两半木笄,静默坐了良久。
好一会,窗外‘啪嗒’一声,两半木笄落地,碎成了四截。
他拆开一块木板,从隔层里展开一片绢布,上面绘制了平城的布防图。
这才是他最该倾注心血的地方。
……
昨儿出去光顾着买大父大母的东西,郑爱娥估摸着怎么也得给樊叔父带点东西,不然太不够意思了。
他们家时常受到樊叔父照看,连昏礼时有人闹事,都是他摆平的,郑爱娥也十分喜欢樊叔父,觉得他人简单,豁达率真。
外头乱她不好再出去,叫老仆去办,准备叫他挑几匹细布,深浅都要,深的男儿用,浅的女眷用,若能找关系买到酒也来几坛,酒水是樊鬃心头所好。
郑爱娥只是不喜欢被束缚,贪玩了些,但并不代表她什么都不懂,有时候也只是看破不说破。
她知道任何关系都需要维系,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对人好。樊叔父对他们家好,她很乐意把关系系得更紧实。
没一会儿,老仆来了,却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
“夫人!夫人!大事不好了!!”老仆喘着粗气,慌得六神无主,“公子、公子他不行了!!”
“啊?”郑爱娥目瞪口呆,昨儿还好好的,来不及多想她飞快往外跑。
不消一会儿,她站在偏室里头,摸了摸病患额头,十分无语,批评老仆:“传话要如实,不要过度夸张。”她都以为自己要当寡妇了,结果就发个烧。
老仆慌啊,他一辈子围着邺氏转,家主去了,公子就是他的主心骨,公子不行了他感觉天都要塌了。
老仆听了她话心下稍安,“是是是,老奴知道了。”
郑爱娥皱起眉,平日里多严谨务实的人,怎么关键时刻这样不靠谱?但最不靠谱的,还是手底下这个。
太脆了,昨儿才看过病呢。
她让老仆赶紧去请医者,旧赵属地多巫医,水平良莠不齐,就上次那个靠谱些,“这儿有我照看。”
老仆连连应下,临了,刚要走又止步,伸手抹着眼睛,一把年纪老泪纵横,哭得跟小孩似的,他看向郑爱娥,“夫人,公子会没事吧?”公子连着两日接连出事,民间有个说法叫病事不过三,他真怕公子气数尽了,叫他白发人送黑发人。
郑爱娥看出他的恐惧,拍拍胸脯打包票:“一点事没有,过会儿说不定人就清醒了。你快去吧,说不定他醒来饿了,要你煮饭吃呢。”
老仆擦擦眼泪,笑了笑:“欸,欸!”这才安心去请大夫。
郑爱娥语重心长叹气,这个家还是她最有用。
她后脚去端了盆冷水,打湿帕子拧干,给邺良擦擦脸和脖子,然后重新淘洗过,敷在他额头上。
她掰开他的嘴看过舌头,这几日还没入夏,估计是得了风寒。可是郑爱娥想不明白,他一个富养的贵公子,不缺吃不缺穿,前段时间又有补品养着,怎么就弱成这样?
郑爱娥‘啧啧’两声,之前还嘴硬说自己身体倍儿棒,结果都没隔天,又不行了。
果然全身上下只有嘴最硬。
以手拍拍他滚烫的脸颊,“醒醒,醒醒。”
眼睫毛都不动一下,没人说话她有点无聊,就在屋里瞎转悠。
然后发现旁边的小几上多了一个精致的紫檀匣子,雕工精湛,之前来还没这东西呢,她拿着匣子心痒痒的,往席子上瞥了眼,很好,直挺挺躺着,一动不动。
她也不是稀罕名贵的珠宝玉石,就是想看看里头是什么。
再说了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有什么不能看的?
郑爱娥把自己说服了,做好心里建设拉开匣子,然后看到了——一支裂成四截的木笄,之所以还能看出原状,是因为被人小心拼在了一起。
她:“?”
她还以为是什么宝贝,结果就这?样式还算好看,但材质做工有点随便,可这样外头一抓一大把,还坏成这样,有什么可珍藏的?
郑爱娥左思右想,最终总结为卫慎之身上指定有点怪癖。
很快,老仆领着医者进来了,那人来得也急,初春的天满头大汗,衣衫都乱了。
匆匆给郑爱娥见过礼,“嫂夫人。”便快步上前查看病人了。
她放下木匣子,跟过去看。
医者沉吟半晌,看向郑爱娥,问邺良昨晚都干了些什么。
郑爱娥哪知道?她看向老仆,老仆看向旁边,可旁边没人,他当然也不知道,他晚上又不是住主人床底下的。
不过,他挠挠脸,“清早过来时,就看公子手里拿着简牍,眼里布满血丝,之后便见他昏倒了。想来、想来是看了一夜书吧。”
郑爱娥深感震撼,臭小子是老黄牛投胎吗?晚上都不休息,这种天选牛马竟然都没出生在现代,简直是资本家一痛。
医者名叫柳子息,他缄默好一会,似乎也被这种行为震撼到,撤回把脉的手,“我开一副药,你拿着方子去药铺里抓。”洋洋洒洒在竹简上写了几味药,递给老仆。
“还有,莫要叫他睡席子了,刚刚入春,免得寒气入体。”
他起身看向郑爱娥,手揣在袖里,几度欲言又止。
柳子息叹口气,终究还是说:“劳夫人多照看些,平时他有什么不对多劝劝。”面上几分难言,摇摇头,“卫公子也算我一位故人,他……从前不这样的。”
他对邺良的印象还停留在翩翩如玉的少年储相,文武双全,身体强健,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短短两日,他就来了两次。
瞧着性子也有点偏激。
郑爱娥自然无有不好,又约他两日后复诊。
柳子息颔首,看看不省人事的故人,又看看她,想到找他时慌不择路的老仆,心道幸好家里还有个能主事的,邺良这媳妇娶的不亏。
郑爱娥将人送到门口,老仆已经抓好药了,她按着柳子息的吩咐一一说给他听,确保人记住,她才折返回去。
她听医嘱的话,得给邺良挪个地儿,四下扫扫,老仆在煎药,某人昏迷不醒,很适合作案。
郑爱娥直接裹着被子将人扛起来了,肩上的人不适地咳了两声,她怕人中途醒来,飞快跑回正屋卸货。
他原先的褥子被汗湿了,他也是一身汗津津的,她有点嫌弃,但还是把人塞进自己干净、香软的被窝里。
给人扯好被角,又把他的脏褥子扔地上,回身时对上一双细长的眼。
郑爱娥沉默一瞬,他醒多久了?是被她扛在肩上的时候,还是才醒?
她拉拉不需要拉的褥子,试探道:“你醒啦,老仆马上煎好药过来。”
邺良轻眨眼,静静看着她。
郑爱娥打量他,看来是才醒,但似乎不怎么聪明的样子,不会烧傻了吧?
她有点担心,比了个手势,“这是几?”难道成为寡妇之前,她要先成为傻子的老婆?
他乖顺躺在榻上安静盯着她,薄唇苍白,不言语。
就在她灰心丧气收回手时,指尖被人握住,听见沙哑的声音:“夫人。”
郑爱娥开心地咧开嘴,太好了脑子没坏。
她很迁就病人,也懂得安慰人,“醒了就好,这次只是小病,不要害怕。”又用另一只空着的手,怜爱地摸摸他的脑袋,“你只需要安心养病就好,别的一切有我在。”
刚才她吓得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她还是喜欢聪明一点的脑袋。
“官署那边暂且去不了了,我待会遣人去帮你告假。”
“好。”头上轻柔的触感,叫他周身一暖,睫羽颤了颤,发冷的身体仿佛浸在温水里。
昨儿才在她面前嘴硬呢,郑爱娥照顾他的自尊心,“依我看啊,咱家附近不干净,不然怎么前日刚死人,昨日你就出了点事,今天还病得晕倒了。”言下之意,是说他撞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他低声道:“嗯。”视线呆呆注视被他握住的那只手。
郑爱娥找不到话讲,就说了一些家常话,比如她这两天做了什么,买了什么,回去之后准备做什么。
他安静听着,末了,咳了咳,“那山参给大父大母送去吧,二老年纪也大了。”
郑爱娥说好。
他看着她,笑了一下,想到什么又马上收起来,神情黯然。
病人最重要的是要休息,该说的话她都说了,“你好好睡一觉,睡一觉病就好了。”说罢,掰开他的手塞进褥子里,起身离开。
刚转身手却被牢牢扣住,他低哑说:“……再陪我说会话吧。”
郑爱娥自然无有不可,顺从坐下,“好吧,你想聊些什么?”
他动了动唇,似乎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好半晌才道:“有一个人,他家里遭遇了不好的事情,他想要找仇人报仇,却在过程中被美丽的花吸引,他心里很惶恐很害怕,怕迷失在美好的事物里面,忘记复仇,该怎么办呢?”
这有什么好纠结的,郑爱娥原本严阵以待的心松懈下来,问他:“那这个人还想报仇吗?”
他几乎瞬息答道:“当然想,一刻不敢忘。”
“那这还有什么疑问?”郑爱娥说:“只要他内心坚定,就能够报仇,哪怕失败也只是倒在报仇的路上。路上有花就看花,有草就看草,欣赏美是人的本能,若真因事物美好就沉湎其中,只能说他一开始就心智不坚定,是个贪图享受的人。”
她始终坚信:“当一个人内心足够坚定,任何事物都不能打倒她。”想到姥姥,眼睛就想尿尿。
邺良静静凝望着,她目光闪闪,里头仿佛藏着明亮的光点,漂亮地叫人移不开眼。
郑氏不是饱读诗书的才女,不是出身高门的贵女,甚至大字不识几个,目无尊卑,蛮不讲理,可她却是世间唯一懂他的人。
他握住她的手微颤,眼眶发涩,迅速别过眼,不想叫她看到自己的狼狈。
她真的很懂他。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