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偶遇

第67章 偶遇

庸伯正在院里摆弄膏药,公子脚上隔段时间就要换一回药,正好今日就到了时间,药是柳子息开的,他的医术在整个旧卫都排的上号,很值得信任。

但庸伯心里更想请夫人开的,他一直觉得夫人身上真有点东西,只可惜她不认识药材。

覃氏在井边洗好衣裳,装盆里抱过来晾,见庸伯捣鼓药材,这是女婿要用的,随口问一句:“那两个起了?”

庸伯颔首,说已经在堂屋用饭了。

覃氏应了声,边晒衣裳,边嘀嘀咕咕:“来这么多天了,怎么都不见得洗褥子……”新婚还没一年,夫妻俩应该正是浓情的时候,躺在同一张床上,干柴烈火的,肯定会发生点什么,可这是怎么回事?

小娥成天只想吃玩睡,小孩子心性,她都懒得提这个糟心丫头,可孙女婿呢?娇妻在侧又是新婚,就是和尚也忍不住吧?

覃氏愁容满面,感觉夫妻俩没来几日,她这头发都多掉了两根,这一个二个都没用,照这样下去,她何时才能抱上大胖曾孙?

不成不成。

覃氏叫来大儿媳妇,“待会儿你去集市上买些猪鞭、羊鞭回来,晚上炖了吃。”

……

郑爱娥正跟邺良闹脾气,不就是半梦半醒说了句糊涂话吗?臭小子竟然拿来嘲笑她。

想到方才的场景,她眼神虚晃了下,再说了,圆房、圆房不提本意,看字形不就是圆圆的房子?

哎呀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丢了面子!

邺良气笑了,用完早食心里都还憋得慌,他千般万般渴望与妻子肌肤相亲,可出于尊重,仍旧艰难忍耐,小心翼翼打探行房的日子,唯恐她觉得一丝一毫冒犯。

可这女子,竟然叫他去修房子?

想到这,他冷不防笑出声,庆幸这种荒唐事没有发生在新婚之夜,否则他必定会铭记终生。

但很快他又想到,他的新婚之夜也不怎么顺利,直接在妻子面上摔了个屁股墩儿。

——已经是终生难忘的程度了。

而这一切的一切,源头的源头,都在身侧恼人磨人的小女子身上!

郑爱娥瞅了半晌,又窘迫又生气,看吧看吧臭小子竟然还在嘲笑她!人怎么能坏到这份上。

凭什么笑她?她都没怪罪他拿东西戳她!

郑爱娥恼羞成怒,放下筷子就走。

却被人一手拽回来,他端着个脸,在她肚子上一摸,脸色骤然一变,比她还生气,“没吃饱就走?”强硬地把人摁在凳子上,手里塞了筷子。

惯爱折磨他不说,还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她身负神迹,本身就消耗极大,饭都不吃好,亏空了身子怎么办?

郑爱娥还没走出两步,就又回到了原位。

“我不……”半张的嘴巴被塞了一勺菜,滑爽细腻,香香嫩嫩,是蒸蛋,咕噜咕噜咽下去,有什么事她吃完再说!

好不容易吃完这口,“不要试图用糖衣……”又被塞了一筷子,咸香四溢,嚼劲很足,是干豆角炒肉,大母的手艺还是那么好,她不能辜负了,嚼嚼嚼,吞下去。

然后筷子夹着美味又飞来了。

这回儿郑爱娥长记性,双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大眼睛睁地溜圆,“不准再喂了!”

邺良收回筷子,叹一声。

他这个受罪的人,不仅没机会撒气,反倒伺候起折磨自己的坏女子,结果还遭到嫌弃。

然而,哪怕都这样了,他还是哄道:“先吃饱,饭菜不合胃口,中午就带你出去吃。”

“真的啊?”她双眼亮晶晶。

邺良觉得她这样很可爱,不由得笑了,片刻后又觉得糟心,凡事只晓得吃吃睡睡,跟头小猪似的,夫妻之间紧要的关头竟然都掉链子。

没心没肺到令人怨恨。

“对,快吃吧。”收回无奈的眼神,继续投喂这个折磨人而不自知的‘魔王’。

接下来就顺利多了,一碗饭结束,他估摸着差不多,又摸摸妻子柔软的小腹,察觉到凸起的圆弧才作罢。

心头却忍不住升起异样之感,这里现在装满了饭菜,可不久的将来会住着他的孩子。

他目光幽幽,渐渐深沉。

……

郑爱娥撒欢跑去跟覃氏说:“大母大母,我们今中午出去吃,不用做我们那份了!”

“……”覃氏摘菜的手一顿,啥?你要带瘸子出门吃饭?

邺良杵着拐杖站在身后,面上含蓄淡薄,仿若林中君子。

覃氏瞥了他眼,小娥是好孩子,断不可做出这种为难人的决定,多半还是……孙婿平时人淡如菊挺像那么回事,可谁能想到他比小娥还爱胡闹?

但孙婿不是孙女,覃氏没有非管的必要,“去去去,想去就去。”一个个都是讨债的,她当聋子当瞎子当哑巴,还能多活几年。

庸伯也很无语,公子是上回被夫人丢在家里,今天想找回场子吧!

但他再不认同再觉得胡闹,面对主君的决定也得乖乖服从,转身布置牛车去了,尽量铺得更软和些。

而郑爱娥高兴完,才发现事情不妥之处,盯着他腿愁眉不展:“你真的……可以吗?”

万一走着走着摔了,她的狗狗岂不是更瘸了?

……

家仆陪公子出来透透气,他是顾家嫡系那边的老人,打小看着顾子安长大,又看他从天上跌到泥地,失了尊贵的身份,忧心如焚,世人还不知道怎么笑话公子呢。

他念念叨叨道:“您要不跟家主服服软?你可是嫡子,谁家将嫡子嫡孙送去给人做嗣子,还是给一个荒僻低微的小官。”

顾子安既来了,就没打算回去,摇着羽扇颇具风流,“我父我母心安,我又何必在乎?”点了点家仆,“钱名权利如过眼云烟,你又何必在乎。”

家仆:“……”这么无欲无求,是要出家做和尚?

但顾子安显然不是,他瞧见前方走来的倩影,徒然愣住,紧接着心脏怦然跳动,情不自禁走过去,“姑娘,你”然后看到了她旁边的瘸子。

顾子安拧眉,觉得甚是晦气。小女子怎么挑这种男人嫁了?

嫁给这样冷冰冰又硬邦邦的老男人,岂不是给自己找了个活爹?相处起来必定很辛苦吧。

邺良也看到他了,轻飘飘拂过去一眼就收回视线,好似全然不放在眼里,揽着人继续往前。

淡然道:“夫人,前面几步就到了。”

顾子安撇嘴,拿扇子到面前扇走晦气,带着家仆离开。

郑爱娥倒没注意到旁人,她双目圆瞪,看看落在自己肩上的手,又看看邺良弃在旁边的拐杖,脑中升起数个问号,瘸子脚好了?

医学奇迹啊。

庸伯摇摇头,一且自在不言中。

要去的食肆原先也是平城的,以一手焦香酥脆的烤羊排闻名,初初搬来渠县,便客流不绝。

郑爱娥进去吃了个肚子溜圆,店家在井里冰了绿豆汤,凉生生沁幽幽,非常解暑,她喝了一碗还想要,结果被人按住不准了。

怎么连她吃什么都要管!

邺良做事面面俱到,吩咐庸伯包些食物带回去,也给郑家上下尝尝鲜,转头见妻子在闹脾气,脸颊气鼓鼓的,过去拉住她的手,安抚道:“莫要贪凉,当心待会腹痛。”女子体质本就属阴,多吃冰凉之物,只会坏了身子。

郑爱娥捂住耳朵不听,她又不是天天吃,而且她身体好得很呢。

他无奈叹息,小娥性子马马虎虎,嘴巴又馋,有的东西进了嘴巴也不记住,下回想吃的时候,脑袋就骗主人没吃过,然后小娥就可怜巴巴觉得自己真的什么都没吃过。

摔过的跟头多了,哪能什么都信她的话。

……

回到郑家,睡了个午觉起来,天空湛蓝让,风和日丽,不冷不热。

风吹桑树,叶片哗啦啦作响,覃氏在院里摘桑叶,家里隔了堂屋一块地方,开始养夏蚕了。

往常只养一季春蚕,但近几年事不少,上头的周边的,覃氏仔细想想还是得多备点钱。

郑爱娥早早就起了,捧着脸坐院里吹风,清凉的触感掠过她额际,卷起缕缕青丝。

大母勤劳地在桑叶间穿梭,旁边还跟随的两位堂婶,一人提着桶,一人挎着篮子。

郑爱娥忽然福至心灵,她可以给臭小子拆夹板了!

细细估算了下日子,发现真的到了时候,而且邺良近日精力充沛的表现,哪里像还需要休养的样子?

她‘蹭’一下站起,迈腿往里走,表情端的很是严肃。

结果迎面撞上了人,邺良正要找她,见着人一喜,“小娥。”平城大乱也不是没有好处,渠县就多了不少食肆,正好迎合妻子的喜好,“可想吃狗肉?”

话音刚落,他徒然被人推进房门,郑爱娥本想帮他看腿的,闻言微愣,旋即惊悚,臭小子为什么要和同类过不去!

她严厉拒绝:“我不吃。”又要求邺良,“你也不许吃!”

邺良当然不爱吃狗肉,旧卫贵族讲究文雅,凡事要合乎礼仪,多食用牛羊猪,狗肉甚少被搬上台面,只有民风彪悍些的旧赵之地才偏爱食用狗肉,平城迁过来的就有不少狗肉铺子。

他不吃,但不会要求妻子也不吃,但小娥既然想同他一般,那再好不过了,柔柔道:“好。

郑爱娥莞尔,这才对嘛,开开心心将人继续推进房间。

伟大的郑大夫要施展她高超的医术了!

邺良感受身后细腻温软的触感,偏头往后看去,妻子白净的小脸盛满欢喜,像温暖的阳光,像轻盈的春风,受她情绪感染,他眉眼间不由漫上细碎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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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落难公子的婚后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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