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夫郎喜欢吗?

第28章 夫郎喜欢吗?

中午收摊,林晓牵着沈清舟走在前,春红和顾珍跟在后面。

顾珍拉着春红的袖子,小声道:“春红姐,你发现没有,清舟哥今天特别黏林晓哥。”

简直走哪跟哪。

春红抬眸看了一眼前边的小两口:“人家是小两口的,黏着些怎么了?”

“不是那种粘,”顾珍绞尽脑汁地想怎么形容,“就是……跟得很紧,像是怕林晓哥跑了一样。”

春红笑着打趣她:“等你将来嫁了人,看你粘不粘自家相公。”

一句话说得顾珍顿时红了脸。

要这么说,也该是林晓哥黏着沈清舟才是啊,现在怎么反过来了呢?

随即又忍不住瞟了一眼相互扶持的二人,眼底生出一丝羡慕。

回到顾家,林晓让沈清舟在灶台边坐下,自己去准备下午的活。

顾母已经把午饭做好了,一锅杂粮粥,一锅焖豆腐,一碟腌萝卜和一碟炒豆渣。

午饭做好后,大家围坐在灶台边吃饭,叽叽喳喳地说着上午的生意。

顾珍嘴快,把排队的人挨个数了一遍,还学那个喝了三碗豆浆的老汉,逗得大家直笑。

下午的活轻松,豆腐做完就等成型就行。

下午全是预定的货,有货郎的,也有镇上摊铺和酒楼的。

磨完豆腐,李大力便和顾里一块儿劈柴,最近柴火消耗得快,光靠顾里一个人劈,根本忙不过来。

待最后一板豆腐被收走,今日的活计总算忙完了。

累是累,但大家收到钱的那一刻,满身疲惫全都化作了脸上的笑容。

晚上的时候,林晓清点了自家的小金库,没想到不知不觉竟已经攒下了十三两多。

他看向沈清舟,缓缓松了一口气。

终于可以带他家小崽子去镇里看大夫了。

第二日,众人简单用过早饭,便往约定的地点集合。

林晓锁了院门,牵着沈清舟往村口方向走去。

半路上两人正说着话,没留意不远处正有两道目光落在他们身上。

何翠花直勾勾盯着那两道身影,扯过身边的小姑子,忍不住惊叹道:“那个,是小叔子?”

沈舒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

前方,两个人并肩走着,林晓牵着沈清舟的手,含笑说着什么,沈清舟微微侧过头听着,那轮廓……

沈舒愣住了。

那竟然是她那个被分出了家的二哥?

才短短两个月不见,沈清舟简直像换了个人。

从前的他瘦得像根竹竿,走路总是自卑地佝偻着背,脸上满是眼盲后留下的畏缩和自卑。

可现在——

虽然依旧看不见,但那通身的气度已经完全不同了。

更让沈舒移不开眼的是他的脸。

沈清舟本就生得白皙清秀,只是从前太瘦,颧骨高耸,显得病态。

如今脸颊上长了肉,线条柔和了许多,衬着那白净的肤色,竟更显俊朗了。

他今日穿着一身干净的旧衣,整个人干净利落,当真脱胎换骨了一般。

沈舒捏着衣角,不自觉地有些移不开眼。

她承认,此刻她心里翻涌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嫉妒。

“这林晓现在赚到钱了,连着沈清舟也跟着沾光了。”

何翠花的声音带着酸气,怎么都遮掩不住,“瞧瞧那瞎子的脸颊,现在都有肉了。”

“再看看那身衣裳,洗得多干净,以前在咱们家的时候,谁给他这么拾掇过?”

她顿了顿,又啧啧两声:“还有那气色,白里透红的,哪像个瞎子?倒像个养尊处优的少爷了。”

沈舒没接话,她咬着下唇,眼睛死死盯着那两道渐行渐远的背影。

当初他们合力设计把沈清舟赶出去的时候,都觉得这个瞎子只会是个拖累,留在家里也是浪费粮食。

而他娶的那个林晓,不过是个低贱老实的老哥儿,能有什么出息?

可谁能想到,那个被人瞧不起的低贱哥儿,竟有这样的本事。

这才两个月,就赚到了钱,还把沈清舟养得人模人样。

他沈清舟何德何能,竟有这样的运道!

沈舒想起自家如今的光景,再看看前面那两道身影,心里的酸涩几乎要溢出来。

“走错了一步啊……”何翠花还在念叨,语气里满是懊悔。

“当初要是没把小叔子赶走,那哥儿赚的钱不也得孝敬公婆?哪轮得到他一个瞎子享福?”

沈舒从始至终都没开口说一个字。

村口处,等了一会儿,人终于到齐。

众人上了牛车,李大力吆喝一声,老黄牛慢悠悠地迈开步子,车轮碾过土路,吱呀吱呀地响。

路上大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互说着待会儿采买的物品。

牛车走了大约半个多时辰,远远地终于看见了镇口的牌坊。

李大力把牛车赶到停放的地方,系好缰绳,拍了拍手上的灰,问道:“咱们各办各的事,一个时辰后在这儿碰头?”

众人点头。

林晓牵着沈清舟,和顾里兄妹一起往街里走。

顾里要去的药铺在街东头,顾母的药都是在那儿拿的。

到了药铺,顾里轻车熟路,很快便拿好了新药。

“顾大哥,你们先走吧,我们这边还不知道要多久。”林晓见状说道。

顾里点点头,临走前说道:“别急,慢慢看,要是晚了,我们在原地等你们。”

顾珍也跟着说了句:“清舟哥别怕,大夫一定能治好的。”

沈清舟笑了笑,道了声谢。

待顾里兄妹走远,林晓带着沈清舟继续排队。

排了一盏茶的工夫,终于轮到他们,林晓牵着沈清舟走进去。

医馆里药香弥漫,一位须发花白的老大夫正坐在案后。

见二人进来,目光在沈清舟身上扫了一圈,抬手示意:“坐吧。”

林晓扶着沈清舟在凳子上坐下,自己站在他身侧,手轻轻搭在他肩上。

“哪里不舒服?”

沈清舟抿了抿唇,把自己的情况大致说了一遍。

老大夫“嗯”了一声,伸出手来开始诊脉。

诊了一会儿,才缓缓睁开眼。

“这叫血灌瞳人,淤血积在头部经络,阻滞了气血上荣于目。”

林晓听得半懂不懂,他不想知道这叫什么,只想知道结果。

“大夫,这情况能治吗?他的眼睛能不能恢复?”

老大夫沉吟了一下。

这一瞬间的停顿,让两个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沈清舟的指尖微微颤着,另一只手悄悄攥紧了拳头。

林晓搭在他肩上的手也不自觉地收紧了些。

“活血化瘀后,有望复明。”老大夫终于开口。

这话一出,两人同时松了口气。

沈清舟的肩膀肉眼可见地塌了下去,像是卸下了什么沉重的担子。

但老大夫接下来的话,又让他们的心提了起来:

“不过,这淤血积在头部已久,要化开需要一些时日,疗程会比较长,急不得。”

林晓深吸一口气,声音轻快了些:“能治就行。”

时间是长是短,他们等得起。

只要有希望,哪怕一年,两年,三年,他都不怕。

沈清舟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睛,那双看不见的眼睛竟像是有了一丝不一样的光亮。

他死死咬着嘴唇,拼命忍着眼眶里涌上来的酸涩。

有希望就行。

老大夫提笔开方子,一边写一边交代:“内服的汤药,一日两次,早晚各一碗,煎药的时候火候要足。”

“外敷的药膏,涂在眼周,轻轻按揉一盏茶的功夫。”

“两个月后来复诊,到时候再看情况调方子。”

林晓一一记下,又问了些煎药的注意事项,才接过方子去柜台抓药。

进一趟医馆,诊金加上两个月的药费,就去了四两银子。

出了药铺,沈清舟手里提着两包药,整个人显得轻快明亮了许多。

看完了大夫,林晓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脚步也轻快了几分。

随后,他带着沈清舟拐进镇上的主街,先去杂货铺采买做豆腐丸子用的香料和作料,又添了两人日常用的酱油和其他用品。

掌柜是个中年人,见林晓买得多,主动给抹了个零头。

林晓把东西收好,又拉着沈清舟去了隔壁的布庄,“来都来了,顺便买两身衣裳。”

沈清舟紧了紧手里提药的绳:“我的还能穿,给夫郎买就够了。”

林晓没理会他,将人按在凳子上坐下,自己则跟掌柜的去挑衣服了。

买的是成衣,林晓不会做针线,顶多只会缝个补。

最后,挑了一件清新淡雅的青灰色襕衫给沈清舟,又给自己挑了一件深蓝色的短褐。

虽然没那么合身,但胜在能穿。

两身衣裳,加上两双新鞋,一共花了五两二钱银子。

从布庄出来,林晓又拐进了肉铺,挑了一块五花肉和几根大骨,“今晚炖红烧肉。”

说着还咽了一下口水。

一旁的沈清舟宠溺地笑了笑。

他家夫郎不仅能吃会吃,还做得一手好吃的。

自从赚了钱有了条件后,是半点儿也没亏待自己肚子里那个小胃。

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了。

牛车上,顾珍好奇地看林晓买的东西,当看见那块五花肉,眼睛都亮了:“林晓哥,今晚做红烧肉吗?”

她有幸吃过一回林晓做的红烧肉,那味道,至今还记得。

“我待会儿能去学怎么做吗?”

“嗯,你想学就来。”林晓说道。

“太好了!”顾珍差点在牛车上蹦起来。

林晓说的那些调料她刚才也买了一份,如今赚了钱,日子不再紧巴,她跟着林晓学手艺,也很舍得花钱。

况且花这些钱是为了学做好吃的,就更舍得了。

春红笑着摇头:“你这妮子,怎么跟没吃过肉似的?”

“春红姐,你不懂,”顾珍试图形容那好吃的味道,奈何词汇有限,“林晓哥做的红烧肉味道是真的好吃!”

一旁的李禾狐疑,说自己到时候也要去学。

他倒是要看看,怎样的红烧肉,真有那么让人念念不忘!

“你就来吧,保准你爱上。”顾珍打着包票。

回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偏西了。

林晓把东西归置好,又从钱袋子里把今天的花销清点了一遍。

进一趟城,足足花去了九两多钱银子。

他看了看钱袋子里剩下的那两块碎银子和一些铜板,忍不住叹了口气。

攒了小两个月的家底,就这样,见底了!

看病是必须花的,衣裳和肉也是该买的,但这么个花法,确实扛不住。

再过两个月还要去复诊,到时候又是一笔花销,更不用说往后长期吃药的费用。

怪不得说看病贵!

林晓叹了一声气,心道得赶紧把豆腐丸子的生意加上来。

不仅要赚钱给沈清舟看病吃药,还要攒钱过年呢。

想到过年,林晓顿了一下。

这是他和沈清舟的第一个年,他不想过得寒碜。

忽然,外面传来说话声,估摸着是顾珍和李禾到了,林晓收拾了一下便出去了。

出门一见两人来便来,竟都还带了东西。

顾珍带了一把小葱、一把咸菜和两个萝卜,李禾拿了几个鸡蛋、一个大芋头和一把芜菁。

林晓也不推辞,全数收下,接着便开始教学做红烧肉。

“正好买了猪肉,今日再加一道菜。”他边系围裙边说道,“这道菜叫红烧水豆腐。”

林晓把那块五花肉洗净放案板上,然后切成两指宽的小方块。

这块五花肉品相好,光是看着就让人咽口水。

“红烧肉要想好吃,第一步不能省。”林晓一边忙活一边讲解,“肉要先焯水,去掉血沫和腥气。”

他将肉块放入锅中,加入冷水,没过肉。

灶台添柴,不一会儿水面便浮起一层白色的浮沫。

林晓用勺子撇净,将肉块捞出,用温水冲洗一遍。

“不能用冷水冲,热肉遇冷水,肉就紧了,炖不烂。”他叮嘱围在灶边的两人。

顾珍和李禾二人边看边点头,实在想不到做一道菜还要这么讲究。

再看那刚才煮过猪肉的水,面上还泛着油花,居然就倒了。

心疼的同时也在念叨林晓很败家......

林晓对于这些浑然不知,锅里重新倒油,五花会出油,所有用的油不多。

然后放入一块红糖,小火慢炒。

红糖在热油里渐渐融化,变成枣红色,咕嘟咕嘟冒着细密的小泡。

“这是炒糖色,比用酱油上色好看,吃着也不腻。”林晓说着,将焯好的肉块倒进锅里,快速翻炒。

没几下,肉块便都被糖色均匀包裹,油亮亮的,像镀了一层红褐色的釉。

肥肉边缘变得微微焦黄,油脂被逼出来,滋滋作响,肉香混着焦糖的甜香一下子炸开。

顾珍使劲吸了吸鼻子,眼睛都直了。

居然还要拿糖来炒菜!

也就现在富余了些,这要阁两个月前,谁感想啊。

不过别说,光是闻着味道就勾人得紧,顾珍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

林晓接着加入姜片、葱段,又往锅里淋了一圈黄酒。

酒香遇热蒸腾,冲淡了肉腥。

然后倒入酱油,撒入八角、桂皮和几片香叶,最后加入足量的热水。

“这里一定要是热水,”林晓特地强调,“而且水要一次加够,中途不能添。”

盖上锅盖,转小火慢炖。

“这一步一定要炖久些,火候到了,肥肉才会入口即化,瘦肉才会软烂不柴。”

旁边的二人频频点头,心思早已被这香味勾了魂。

林晓摇头失笑,拿起昨日留的三块豆腐,中间切片,再一切为四,在盐水里泡了一盏茶的工夫。

“这样既能入味,又不易碎。”

然后他取出豆腐,在中间挖了一个小坑。

挖出来的豆腐放入早已跺好的肉沫中,再放点葱、盐、胡椒粉、酱油搅拌均匀。

然后取适量的肉沫酿入豆腐中,再用酱油和面粉调一个汁水备用。

林晓起锅,往锅中倒油烧热,将豆腐片一片一片滑进去,小火慢煎。

煎至两面金黄。

煎好的豆腐先盛出来,锅里留底油,爆香蒜末,然后倒入一碗清水,待汤汁烧开,将煎好的豆腐重新倒回锅里。

豆腐在汤汁里咕嘟咕嘟地煮着,每一块都吸饱了滋味。

林晓最后淋了一点水粉勾芡,汤汁瞬间变得浓稠,紧紧裹在豆腐表面。

出锅前撒上一把碧绿的葱花,红绿相间,浓油赤酱,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这道菜很容易也下饭,有肉就放,没肉也可以只用豆腐做。”林晓将豆腐盛入盘中,对两人说道。

顾珍已经忍不住了,趁林晓转身,偷偷捏了一块豆腐塞进嘴里。

外皮微微焦韧,里面嫩得像要化开,还有肉沫的荤香,咸鲜无比。

浓郁的汤汁在嘴里爆开,她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含混不清地说:“好次……太好次了……”

李禾在旁边急得直跺脚:“给我一块!”

随后,红烧肉也终于好了。

林晓揭开锅盖的瞬间,整个灶房都被那股浓油赤酱的肉香填满了。

锅里的汤汁已经收得浓稠,每一块肉都红润油亮,颤巍巍的,用筷子轻轻一戳就能戳进去。

瘦肉吸饱了汤汁,呈现深褐色,纹理间渗着晶亮的油光。

林晓撒了一把葱花,将红烧肉连汤带肉盛入大碗。

顾珍两眼一直盯着那碗红烧肉。

李禾也好不到哪儿去,喉结上下滚动,咽了好几回口水。

沈清舟在一旁不远处。

他虽然看不见,但那股浓郁的肉香一股脑儿地往鼻子里钻,连他都忍不住动了动喉结。

顾珍看着那碗红烧肉,最终忍不住惊叹道:“林晓哥,你这手艺,开个馆子都使得了。”

林晓没理会她的打趣,知道叫他们留下一起吃两人也不会留下。

便盛了两小半碗红烧肉和两碗红烧豆腐,让他们赶紧拿着各回各家去了。

顾珍和李禾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最后还是没抵得住肉香味的诱惑,将两碗菜端进了各自的篮子里。

“林晓哥,下次我烧了红烧肉再来还你。”顾珍笑道。

李禾忍不住捏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含糊不清道:“我明日就做红烧肉。”

林晓朝二人挥了挥手,催他们赶紧回去,说自己要开动了。

这香味实在太勾人!

两人离开后,堂屋瞬间变得清静。

林晓第一筷子红烧肉夹到了沈清舟碗里。

“开吃!”

沈清舟咬下一口,肥肉在嘴里瞬间化开,软糯绵密,满足感瞬间在脑海中炸开。

瘦肉纤维被炖得完全酥松,一抿就碎,咸香中带着一丝微甜,酱汁浓郁却并不腻人。

他慢慢嚼着,嘴角不自觉地翘起来。

“好吃。”

林晓也夹了一块肉,嚼了两下,眼尾透着笑意,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就是这个味!”

二人吃完饭,收拾好桌子,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林晓这才想起今日新买的衣服,连忙拿出来让沈清舟换上试试。

“现在?”

“赶紧的,不合身明日好让顾婶子帮忙改。”

沈清舟只好乖乖接过,正准备走又被林晓拦住了:“去哪?就在这里换,又不让你全部脱掉,害羞什么。”

沈清舟:“......”就,怪难为情的!

沈清舟耳根烧得厉害,终究还是依言,慢吞吞宽了旧衣,将那身新襕衫穿上了身。

青灰色偏白的料子垂顺软和,恰好衬得他肩宽腰窄。

原本就俊朗的脸,此刻更是透出几分清润。

那发梢软软垂下几丝在眉峰,好一副干净出尘的模样,林晓不知不觉竟看呆了。

暗道: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

长得英俊更配这种干净浅色调!

沈清舟等了许久也没听见声音,便侧着耳偏过头,温声唤道:“夫郎,如何?”

林晓赶紧回神,连忙把口水咽了下去,脱口夸了句:“嗯,好看,桃花村最靓的仔!”

忽来的直白称赞惹得沈清舟脸颊微红。

他听见林晓的气息就在两步之内,心尖像被小猫爪子轻轻挠了一下,带着点发痒的甜。

干脆顺着那点动静,身子微微朝着说话的人倾过去。

因为看不见,还下意识微微抬了点下巴,刻意压得低哑的声线直直往林晓颈窝飘:“那、夫郎喜欢吗?”

近距离的贴近撞得林晓心尖一颤,那暗哑的声线更是弄得他半边身子都发了麻。

林晓不自觉滚动了一下喉结,脑子一片空白,怔怔道:

“喜、喜欢~”

沈清舟把他结巴的声音听得清清楚楚,指尖悄悄蜷了蜷,暗地里微微勾了下唇角。

心道:之前就听人说,男人压低声音说话招爱人喜欢,原来竟是真的。

他家夫郎果然也吃这套!

林晓很快便清醒了过来,看着近在咫尺的俊脸,下意识后退了一步。

也不知道这小崽子是有意的还是故意的,刚刚那行为,怎么看都有勾引他的意思。

还好他坚守住了道德底线,没犯错误。

沈清舟听见他后退的脚步声,心里不紧不慢,指尖摸索着碰了碰腰侧的盘扣,语气带着点无措的软:

“我看不见扣眼,摸了半天也没对上,夫郎能不能……帮我系一下?”

说话间又往前挪了半步。

林晓抬眸就看见沈清舟微微仰着的脸。

脸上那点红还没退,看起来纯良又无辜,半点心机都看不出来。

他哪好拒绝,只能硬着头凑过去:“我看看。”

林晓一凑过去,呼吸就落在沈清舟的胸前。

沈清舟肩背轻轻抖了一下,不仅没躲,反而故意顺着力往他怀里又靠了靠,肩窝正好抵在林晓的额前。

“这样夫郎看得清吗?”

温热的气息扫过林晓的侧颈,弄得林晓浑身都发僵。

手指捏着盘扣,半天都没对上扣眼。

后颈的热源搅得他心跳快得要蹦出来,只能暗自在心里骂自己没出息。

不就是系个扣子,怎么就慌成这样。

一颗扣子扣了半晌,扣好后林晓几乎是落荒而逃般往后退,不待人再问什么,便出声道:

“合、合身得很,不用找顾婶子改了。”

沈清舟站直身子,弯着眼笑,“夫郎觉得合适就好。”

林晓捂着狂跳的胸口,看着他一脸无辜纯良的样子,还在心里自我批判:

肯定是自己想多了,小崽子眼睛看不见,本来就需要帮忙,哪能是故意勾引他。

肯定是自己思想不纯净!

林晓啊林晓,你可不能仗着人家看不见就耍流氓!

==========作者有话说:==========

沈清舟:呵...我倒是希望夫郎对我多耍点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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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是个病弱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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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夫郎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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