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偶遇魏王李密
我漫无目的的走在这条街上,别人异样的目光,我根本就无暇理会,我多想躺在一张床上睡觉,或许睡一觉醒过来,我就又在公元2013年的陕西西安市了。忍俊不禁的自嘲一下,这样的想法,对现在的状况来说是多么的天真。
路人无意间对我的碰撞,都会让我的寒毛都竖起来。在属于我的世界里,这里的人都是消失了一千多的,他们压根就不存在我的生活中,见到这样古装装扮的人活生生的在我眼前来来往往,是件多么恐怖的一件事,在我的思想里,见到他们就相当于见到‘鬼’一般,不是吗?我跟他们的岁数相差了一千多岁,他们即使不是鬼,也是人妖吧。
这样的我,这样的古代,这样长的跟我一样的人类,我到底应该要躲到哪里去,我到底应该要怎样才可以回到我的时代里去,从没有如此茫然,如此害怕过,就像大千世界里只剩我一个一样,那样的恐慌。
617年的这个夏天,也是同样的热,这时我才发现,早上从酒店里出发时一直带的太阳帽,已经不在头上了,跨在背后的背包也不知在何时不见了踪影,应该是穿越前遗失在献陵里了吧。口很渴,肚子很饿,水和面包全都放在了背包里,这会,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我,全身上下就只有一部收不到信号的手机,要拿什么来充饥,解渴?
走再多再久的路都没用,目的地都没有,何须走下去呢?从没有这样沮散过的我停在了一条巷子口,我想用别样的眼光来查看这个时代里的人,以其说,在我的生命里,他们是‘恐怖’的,还不如说我是这个时代里的‘异类’,我必须要搞清楚,是我无缘无故的闯进他们的世界里,不容分说的占据了他们的‘一席之地’,那我还有什么理由与脸目去嫌弃他们呢?
就在我认清楚自己的现状时,有两个穿着有点邋遢的男子向我走进,脸上露出来的淫笑,让我顿时感到恶心。
“姑娘,一个人呀,陪大爷去喝杯酒呗。”
这就是古代人调戏姑娘家的方式吗?不管白天还是夜晚,不管四处无人还是满街行人,就这样明目张胆的显现出自己的淫性,这个年代没有制定王法吗?
我不想去理会,打算绕过他们,让这使人作恶的淫贼样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可是,我刚跨出一步,其中一位男子二话不说的就把我拉进了巷子里。
“你们到底要干嘛?”我没有像电视剧里发生类似情节的女主角那样,叫的哭天喊地的,只是很冷静的问出了一句。
“都说了,陪大爷俩去和杯酒呀。”一开始的淫笑,现在还是挂在丑陋的脸上,我把视线压低,尽量不让这种安脏的东西进入自己的眼睛。
“你们找错人了。”我想逃离开,还是没有成功,另一个男子双手死死的拽着我的手臂,我低头一看,那手上长出来的好几粒脓疮已经干瘪,留在指甲里安脏的污垢好厚的一层,我厌恶的闭上了双眼,马上转移视线。
“放开我,请你把手放开。”我开始有点不冷静了。
“若大爷我不想放开呢,看这小娘子,长得多俊俏呀,皮肤多光滑呀。”
两名男子开始对我动手动脚,寒毛再次恶心到竖起来,手臂上的毛孔都放大了,我拼命的推开他们,拍打着他们,我喊了多少回‘救命’,依旧没有拯救我的天使降临。
“叮铃铃,叮铃铃。。。。。。”
突如其来的电铃声,吓住了两名图谋不轨的男子。我想起来,这铃声是我一大早调的闹钟铃声,幸好闹钟声响起,使得男子退避三舍,不敢靠近我,在离我十几米外的地方怔怔的看着我。
“什么声音?”
“不知道,不是打雷声呀。”
呵呵,弱到爆的听力,再怎样,也不可能把这种声音与打雷声混回一谈吧。我没有从裤兜里拿出手机,既然这个声音可以震住他们,那就让它继续响着吧。
“是从那臭娘们身上发出来的声音吗?”还在不碟不休的询问着。
“好像是,难道她身上藏着暗器。”
我在想,同为华夏子女,他们的想象力丝毫都不比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弱。
糟糕,救命的铃声停止了,我本放宽的心,这一会又提了起来。两名男子互视一眼,刚才那狐疑的眼神也消失了,我拿出了手机,想再调出刚才那铃声。
“那是什么。”我手上的手机,随时引起了两名男子的好奇心。
“我都说了这臭娘们身上藏着暗器了,过来是有,”
原来他们把我的手机误认为是江湖人才身藏的暗器了,我在心里面暗自一笑。
“既然知道我有暗器,那你们还不走。”顺水推舟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走吧,漂亮姑娘多得是,别丢了小命才好。”其中一个男子乱了阵脚,一心只想保住自己的小命。
“走什么走,没出息,漂亮姑娘是很多没错,只不过眼前这一位,独有风骚,老子今天就要她了。”**的本性就是这样子的吗?多让人作恶。
“可是她手上有暗器呀。”胆小那位男子拉住了要向我靠近的那名男子。
“怕什么,倘若她手上真的是暗器,早就发出来了。”
男子说出这就话后,我的小心脏又是猛跳了一下,他不怕了,那我要用什么来保护自己。
“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天呐,我说这个有用吗?他们压根就听不懂:“救命啊!”难道在这个上古社会,真的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吗?
“住手,你们在干嘛?”
浑厚的喝令声,制止了两名男子对我的不轨行为,他们不约而同的转身看向站在巷子口的那位‘多管闲事’的人。我是不是应该要揣着感恩的心望向那位‘救命恩人’。
巷子口站着一名中年男子,穿着相当整洁,眼神明锐,体型健硕,看他的一身打扮,再加上浑厚有力的声音,不失为成熟男子稳重的表现,我断然的肯定,这位男子,他有领袖的才干。
“想英雄救美呀?”调戏我的一名男子问道。
“光天化日之下,调戏一名弱女子,你们还是男人吗?”中年男子的语气多少给了这两名不知好歹的淫贼一点威胁性,倘若真要打起来,这两位干瘪如柴的淫贼应该不是体型健硕的中年男子的对手吧。
“多管闲事。”
中年男子冷笑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听说瓦岗军已经到了洛阳,我想现在的洛阳城内应该都布满了瓦岗寨的人士,倘若他们经过这边,见到了这一幕,应该不会袖手旁观的吧。”
“瓦岗军?”
两名懦弱淫贼对视了一眼,似乎‘瓦岗军’三个字有影响到他们两个,停顿了几秒,他们赶紧匆匆离开了巷子里,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中年男子向我走来,为了不让我手里的高科技再一次的被错认为是暗器,我随手把手机塞进了裤兜里。
“姑娘,你没事吧。”中年男子还是用那浑厚的声音问好我。
“没事,谢谢你。”我的嘴角稍微一扬,算是礼貌性的微笑一下,以示感激。
“你的衣裳?”中年男子观察了我的衣装,停顿了一下,接着用极为生气的语气说道:“这两个畜生,禽兽都不如。”
我感到奇怪,不是说了没事了,怎么还如此暴怒,接而注意到中年男子看我身上的眼神,我才明白,莫过于他以为我身上的这套t恤和牛仔短裤是被刚才那两位男子给扯断的,我再次嘴角一扬,这次不是敷衍谁,而感觉是发自内心的感觉,这个世界里的人,着实可爱。
“姑娘,我看你还是先回家换洗一下吧。”中年男子的再度关心,多少让我的心里有丝温暖。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一千多年前的这里,莫名其妙的被这里的人当做怪物来看着,又莫名其妙的被两个猥琐的男人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心一阵寒冷与孤单,现在,这一刻,有一个陌不相识的人不仅救了我,还对我嘘寒问暖,就算冬季里的寒冰,也融化了。
可是,我该去哪个‘家’换洗一下?在中年男子的提醒下,我才想到,我是应该要‘入乡随俗’,换一套古代人的衣服吧。
“我。。。。。。”我没有接下去说,因为不知道接下去要说什么,说我身上的这套衣服裤子就是这副模样的,这位古代人会信吗?应该会认为我被刚才那两个淫贼惊吓住而语无伦次了吧。
中年男子看着我,似乎看出了我有什么难言之隐,便说道:“姑娘不是本地人吗?”
我沉默了三秒钟,才点头道:“嗯!”即使是救命恩人,即使以目前的局势来看,是对我倍加关心,可我还是不想与他说过多的话,我想起了姐姐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防人之心不可无!
“我知道出这个巷口向左走,不远的地方有个买衣裳的店铺,姑娘可以前往,以便换下身上这套。”中年男子还在给我出主意,可他却不知道,他出再多的主意,对我来说都不管用。
“我,没钱。”我说出了最重要的一个原因。
中年男子好像在想些什么,没过一会的功夫,再次说道:“姑娘如果信得过在下,请跟在下走一趟。”
这回,我没有迟疑,立刻点头赞成他的建议,在他在想事情的那会功夫里面,我就已经想好了,倘若他愿意帮我买套衣服,然后再找个地方让我梳洗一番,那我会欣然答应的。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不能再去顾虑什么‘防人之心不可无’了,即使明知下一秒会身陷险中,可为了能生存在这个时代了,也只能任人鱼肉了。
中年男子带我去买了件衣裳,接着领我到了一家饭馆,准确的来说,这种类似饭馆的地方,应该称之为‘客栈’吧。
“店小二。”
“这位爷,有何吩咐?”
中年男子一进客栈,便唤来店小二,便是无谓的服务员,只见那身高高不了我几公分的店小二,又是点头又是哈腰的,全程笑脸迎待,我心底在暗自琢磨,如果把这种店小二的服务态度放入二十一世纪的高档饭店里,那客人是会说他乖顺的像及了一直哈巴狗,还是称赞他的服务水平超级好呢,呵呵。
中年男子让店小二在二楼帮我开了一间客房,又吩咐他帮我打一桶洗澡水,店小二还是点头哈腰的,我猜想,店小二长不高的原因,应该是从来都没直起过腰板吧。
我跟着店小二走上了二楼,在楼梯口转身看了一眼楼下的中年男子,他已经坐到一张空桌前。
我看着眼前这一桶店小二专门帮我准备的洗澡水,犯傻了,古代的浴缸是这样子的吗?
“请问,我要怎么进去?”我不得不这么问,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木桶,就比我矮那么一点,我要怎么跨进去呢?
“啊?”店小二先是一愣,然后注意到我看木桶的表情,即刻明白了我问的是什么意思,连忙搬来一张小凳子,让我踩着凳子,跨进木桶里。
“姑娘,这东西放在这里。”
只见店小二端着一盆白茫茫又浑浊的水放在木桶边的椅子上。
“这是什么?”我问道。
“淘米水呀。”
“淘米水?拿来做什么?”我疑惑不解,我现在是要洗漱,要淘米水来干什么?
“姑娘平常沐浴不用淘米水的吗?那姑娘想必是富家千金,沐浴用的是胰子吧。”
店小二的话,让我记起来了,古代人洗澡是用像淘米水,胰子,澡豆这样的东西去污垢的,我记得胰子还有另一个名字叫作猪苓,是富裕人家才用的。
“姑娘还有其他事要吩咐小的吗?没得话,小的就先出去了。”店小二还是一张乖巧的笑脸,弯弓的腰板。
“没了,你可以去忙了,谢谢。”
或许是因为不习惯我的道谢,店小二傻笑了两声,便退出了房间。
我环视了一周,多简陋的客房,硬到跟钢板似的床垫,窗户全是用纸糊上的,这岂不轻而易举的就会被人偷窥了,墙的隔音效果实在太差了,都可以清晰听见隔壁间某位大叔的呼噜声,外面的太阳还没落山吧,就睡成这样,难不成古代人也有睡午觉的习惯,我哆然一笑,莫管闲事了,还是先舒舒服服的洗上一个第一次在大隋朝的澡吧。
也许是不习惯泡在大木桶里,又实在当心窗户的薄纸被人戳破而被偷窥,于是没两下便洗完了。
站在古董样的镜子前,换上一套女子古装服,我回忆着之前在看电视时学来的隋朝女子发型的梳法,给自己整一个隋朝女子的发型,应该不会很难吧。
我往镜子里一看,活生生一个古装戏里走出来的女子,黄色绣着凤凰的碧霞罗,下罩翠绿烟纱散花裙,腰间用金丝软烟罗系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鬓发低垂斜插碧玉瓒凤钗。
伸手摸着发上的凤钗,这是刚才中年男子硬是买下来给我的,他说我头上一点饰物都没有,总得插一支钗吧,我想,意思一下也好吧。
我取来搁在床边那年姐姐送给我的天蓝色丝巾,幸好在献陵里找到了它,我依然还是跟往常一样,把它绑在了左手腕上,我想,在这个不属于我的时代里,有它的陪伴,我才不会感到害怕和孤单吧。
拿起了桌上的手机,上面的时间显示着下午五点三十分,照样还是没有信号,所以,以目前的姿态来看,这个高科技犹如废铁一般,没有任何一点作用。昨晚冲了一个晚上的电,因此,手机上的电量还是满满的,说不定某天会派上用场,还是留住在这里千金难买的电源吧。
把手机关机后,将它塞进了腰间,对镜子里的自己微微一笑,总觉着还是不适应这个新造型。
我走下楼,发现就我的那位中年男子坐的那张桌子上多了一个男人,一身暗色的衣裳,额前的一束头发像是没梳好一般,落在了肩膀上,发现到那束头发里参夹着几丝白发,看起来把这男人衬托的沧桑了许多。
中年男子看我走了过来,便从自己的位置上站了起来,那位男人也注意到了我,对我礼貌性的略微一笑,我示意着点一下头。
“姑娘,这身衣裳还合身吗?”中年男子指着我身上穿着衣服问到。
“嗯,很合身,多谢先生的帮助。”我突然发现,我的两只手不知道要摆放在哪里,没有裤兜,手掌交叉放在后面,不合场面,规规矩矩放在前面,不习惯又别扭。
“合身就好,呃,姑娘莫叫在下先生,在下莽夫一介,配不上‘先生’二字,在下李密,字玄邃,还敢问姑娘芳名?”中年男子极为慷慨豪气的说着。
李密?相当耳熟的名字,一时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说过,但是,中年男子的问题,倒是让我想到,我还没有向自己的救命恩人作自我介绍。
“我姓程,单名一个惜字。”是的,我叫程惜,姐姐叫程珍,爸妈把‘珍惜’二字给了我们姐妹俩,就是要我们好好珍惜彼此,珍惜生命里不可失去的东西。
“原来是程姑娘。”李密瞧我的眼神移向了与他同伴的男人,这才恍然大悟般对我说道:“瞧我这记性,程姑娘,这位是伯当兄弟,是李某最好的兄弟。”
李密口中的伯当在李密介绍完之后,再次对我浅浅一笑,似乎‘笑’对于他来说,是件奢侈的东西,不愿多与别人分享,说到这里,感觉到在拍自己的嘴巴,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可是,伯当,让我瞬间牵引到一个人,隋唐英雄,瓦岗五虎将之一,李密身边最忠心不二的下属,神射手勇三郎王伯当,所以,刚刚不久前对我自我结束的‘李密’就是瓦岗大魏国魏公李密是也!难怪我会觉的这个名字这么耳熟,这样的大人物,我岂能可以轻易遗忘掉呢。
也只有我够冷静,倘若换成姐姐,不会这样的淡定吧,先别说眼前二位是历史上的大名人,就姐姐那‘隋唐迷’,早就在小说里把瓦岗寨的众英雄当作偶像来崇拜了,若让她看到真人,那还不疯掉,说不定还会吵着要签名,以及做出更荒唐的事。想不到,在我穿越到大隋朝后第一个认识到的人便是锋芒一时的魏王李密。
我们三人坐了下来,王伯当的话跟我一样的少,他的性格跟我极为相似,在陌生人面前,不愿多谈。而李密呢,更多的了解只是在历史书上,我对他的看法一直都是中立的态度,即使他今天救了我,那也只是代表我欠了他一个人情,今后有机会报恩时,自然是要报的。记得,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对我说过一句话:得人恩果千年记!
我抬头的瞬间,碰上王伯当朝我看过来的眼神,他不好意思的马上移开了视线,我没有任何表情,继续吃自己的饭。
我侧眼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李密,在我印象当中的农民起义军吃饭时都是像山寨里的人士极为豪粗野爽,大口的喝酒,大口的吃肉,可在我面前的两位,倒是恰恰相反。
也许是想打破这寂静又僵硬的饭局,李密开口说话了:“程姑娘是何许人也,怎么会到洛阳来?”
李密这一问,倒让我犯难了,总不能对他们说,我是上海人吧。
细细嚼着含在嘴里的几粒米粒,停顿了几秒的时间,便回答道:“我是长安人。”我想我是在西安穿越到这里来的,说是长安人也合情合理吧。
“原来姑娘是长安人士,那在洛阳可否有亲眷。”李密继续问着。
既然编了一个,那再编一个,我放下碗筷回道:“父母早故,与相依为命的姐姐离散多年,家中只剩下我一人,来洛阳是想寻找姐姐的下落的。”其实这也不算编吧,除了是在不情愿与不知情的情况下来到了洛阳外,其他的都是真实所在的。
李密听完,带着少许同情味说道:“原来如此,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姑娘但说无妨,只要李某可以帮得到的,定会在所不辞。”
“谢谢,你已经帮了我够多了。”我总不能让李密帮我在洛阳找姐姐的下落吧。
一直都没有发言的王伯当,这时小声的对着李密说了一句:“主公,时辰差不多了,弟兄们还在等我们。”王伯当说完,李密点点头。
王伯当叫李密‘主公’,现在是大业十三年七月份,所以,瓦岗寨第一任首领翟让已经把政权交给了李密,今天的他已经是魏公了,王伯当所说的,弟兄们在等他们,难道李密之前在巷子里对两名淫贼说的话都是真的,瓦岗军已经到达了洛阳城。
大业十三年七月的洛阳城有发生什么历史事故吗?我回忆着对大隋朝历史知识的了解,想必是瓦岗军围困东都吧,李密的光辉事迹在这里是当属之一。
“程姑娘,李某还有要事在身,恐怕要就此拜别了。”这会,李密和王伯当都站起来,双手抱拳式的跟我告别到。
“没事,你们有事在身,固然重要,很感谢你们今天对程惜的帮助,我会铭记于心的。”我也站了起来,虽然不懂他们的告别方式,但至少话要在份上。
李密和王伯当走到了客栈门口,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急忙走出去唤住了他们:“李先生,这顿饭。。。。。。”我支支吾吾的,难为情的说不出口,想到自己身上身无分文,李王二人就这样走了,我要怎么付这桌的饭菜钱。可从来都没有邀求过别人请我吃饭,特别是刚认识几个小时的,要我如何开口请求呢。
“程姑娘口中的‘李先生’叫的是我吗?”李密还是在意在这称呼上。
我似乎改不了口了,二十一世纪的社会,称呼男士就是‘先生’,可我现在身处的是一千多年前的社会,在这里,只有私塾里的老师,有谋略的政治家才被称呼成先生吧,于是我马上改了口,说道:“公子,不好意思,我。。。。。。”我还是没把话说出口。
“程姑娘当心的是饭钱?”不用我说出口,李密已经看出了我的心思。
见我略微点头,李密接着说道:“程姑娘放心,李某已经付了饭菜钱了,并且多拿了银两给掌柜的,你可以在客栈里住上三天,这样,你可以放宽心的去找你姐姐了。”
“谢谢公子。”
我想除了说感谢的话,其他的感谢方式也拿不出来了吧,李密都帮我设身处地的想到了,这样的帮我,他到底是实实在在的好人还是有所保留的人?
“后会有期!”
李密,王伯当又一次抱拳跟我告别后才转身离去。
我回到了客栈里,既然还可以住三天,那我也只能暂时先安顿在这里,想想下一个出口,想想该往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