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流光容易把人抛

第28章 流光容易把人抛

两人醒来的时间比周煜千预计的要晚些,他刚上完早上的课,人潮流动中没有听清冷秋有些焦急的语气在说些什么。

“等我一下,我这里太吵了。”周煜千从楼梯口快步转到另一处天台,“喂?”

“喂,周周,你在哪啊?”冷秋急切的把刚刚说了好几遍的话又问了一遍。

“学校呢,刚下课。”

冷秋此刻正和一脸菜色的小麦面对面坐着,听见周煜千语气如常,小心脏稍微平静了点。

“我...我...我...”

周煜千听着电话那头结巴的话轻轻笑了笑,能大约猜到是冷秋在试探什么,于是说,“怎么了?”

“嗯...嗯...就是...”

“噢,冷哥你是说想说昨晚我去接你的事情吗?”周煜千善解人意的继续开口。

“嗯嗯,我昨晚没做什么很过分的事情吧...哈哈,我都不记得了,我...就是问问…”

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却记得是他将人带回了家,周煜千抬手握拳按上了眉心,努力压制笑意,再次觉得冷秋单纯天真,连撒谎都不能自圆其说。

“没有啊,你喝醉了很安静,没哭没闹的,倒是小麦...”

周煜千故意说话只说一半,然后听见对面两道齐刷刷的倒吸凉气声音,才慢悠悠继续说,“小麦非要你背着他,然后就是上了车还闹个不停,哭的很伤心,他是怎么了?”

听周煜千并没有提到有什么很奇怪的地方,冷秋彻底放了心,可能是将他们俩送到家就走了。

小麦的思绪又被带偏,很惊讶的捂着嘴,自己酒品怎么这么差!

但挨了一记冷秋的眼刀,小麦只好凑到手机边,“我…我没事!”

周煜千也不在意他有事没事,胡乱嗯了两声,又叫了冷秋,“冷哥,你以后可要少喝点酒,那家酒吧都是酒精兑水,喝多了头疼。”

酒精兑水不就是假酒吗?冷秋气的脸都红了,作势推了小麦一把,做了一个“都怪你”的嘴型。

昨晚小麦面基之旅实在不顺利,没想到网恋对象走的那么干脆,伤透了心的小麦说着要去喝酒,好借酒消愁,冷秋不敢让他一个人去那种灯红酒绿的地方,只好作陪。

虽然自己打算滴酒不沾,但小麦喝成那样还要再喝,冷秋又急又气便一把抢过酒杯一饮而尽。

也就两口的量,但一下肚就烧了起来,冷秋见好言好语劝不动,酒壮人胆,便恶狠狠的骂了两句。

为了一个人类把自己搞成这样丢不丢人?!

自己的一时兴起,差点害两个人暴露,这都是自己的错,小麦只能讪讪认下。

知道周煜千并没有发现真相,冷秋安心寒暄了两句将电话挂了。

他不想至少不是现在就向周煜千坦白过多,冷秋不知道到时候该如何收场。

周煜千收回手机,收敛了表情看着楼下人头攒动,最后抱着书下了楼梯。

过往那么多年,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生出这么多的冲劲,对成功的渴望像氧气一样充满了整个身躯。

意料之内又有点意料之外,范清的案子推进的很顺利,判决书下来的时候除唐啸气定神闲之外,所有人都难掩激动。

因为第一个案子开的好头加上娱乐圈多的是类似遭遇,在周煜千临近毕业的那一年,几乎都在这个圈子里打转,输输赢赢也经历过不少。

工作学业忙的不可开交,他也有了更稳定的收入,但每周找时间去帮冷秋做事已经成了雷打不动的习惯。

小麦也留在了a市,虽然他的说法是要陪着冷秋,要找份正当职业做,但冷秋和周煜千私下都觉得小麦是没有忘了那个网恋对象,留在a市是为了近水楼台。

但不管怎么说,在周煜千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不用担心冷秋没人帮再去招一个人代替他的位置,这也不是一件坏事。

大学毕业后,周煜千打算在本校继续深造,到后来读研二时他已经可以凑出十五万正式入股工作室,母亲留的所有房产他不打算动,生活没有将他逼得走投无路之前他会一直保存着母亲的所有东西。

研三本是毕业生最忙的一年,但因为周煜千一直都在工作,现在的节奏对他而言没有什么变化。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一年前唐啸向杜明珠表白了,声势浩大的在本市最贵的高空酒店顶楼包场,邀请了共友一同见证,周煜千也是其一。

这几年的时间周煜千完全褪去了青涩和拧巴,剪裁得体的西装穿在身上的时候已经有了几分锋芒毕露的气势,当时他坐在两位主人公不远的位置,看杜明珠神色复杂的点头同意,然后金童玉女笑着拥吻。

他曾委婉表达过,“明珠姐应该不喜欢这种...热闹的场景。”

周煜千本想说浮夸,话到嘴边又换了一个委婉的词。

而彼时唐啸春风得意,家里的公司还有自己的事业都处于一个蓬勃向上的阶段,和杜明珠欢喜冤家似的相处了几年确定了彼此的心意,他指挥服务员摆好花束瀑布,笑着对周煜千说,“一生就那么一次,当然要给她留下终生难忘的画面啊。”

周煜千跟着笑,也不反驳了。

研三顺利毕业,周煜千短时间不打算读下去,从学生的身份转换成了职业精英,这精英倒不是他自己认为的,他始终觉得自己不过是个打工的,是冷秋总爱这样夸他。

这几年冷秋的生意越做越大,利润足够他扩大店面,但冷秋的意思是,这样的规模就很合适了,他和小麦,加上偶尔过来帮忙的周煜千完全忙的过来,如果有什么大订单,比如唐啸上次表白时那样大的单子,他也可以临时雇人。

若是店面扩大,人手就不够了,而且他也管不过来。

周煜千觉得冷秋是个有大智慧的兔,不贪心不骄躁,他一直在学习,希望有一天可以赶上他的脚步,让冷秋也可以分一点不一样的眼神在自己身上。

研三毕业后,工作室接了一个很大的案子,是一家量级很大的公司准备上市,杜明珠本就做IPO方向,搭上了杜教授的线,作为唯一一位非红圈所出身的律师加入了进去。

杜明珠一走,工作室再接的案子就要分到其他人手上,周煜千承担了大部分。

但再忙的时间他还是能见缝插针的抽空去找冷秋。

“小麦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在忙了?”周煜千来店里只看见冷秋一个人忙活,赶紧放下电脑包接过冷秋手中的水桶。

“又跑去约会了!”冷秋捧着周煜千带来的饮料,咬着吸管愤愤的说,“他们俩现在可腻歪了。”

“前段时间不是又说要分手吗?”

小麦的网恋对象叫钟昀,四年前也在a市上大学,小麦迷得不行,哪怕对方再三强调自己是直男,也没有抵挡住小麦的强烈攻势,苦追两年终于修成正果。

周煜千得知这一消息时无疑是高兴的,即为小麦两年的坚持,也为了自己,这是个良好的例子,至少证明暂时没有什么铜墙铁壁的人心撬不开。

冷秋无语,“这两年分分合合多少次了,你还没习惯啊。”

“上次不闹的挺凶?小麦还说要搬到你家去住。一副和钟昀要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哭的眼睛都肿了一周。”

“他就是说说,你看钟昀一来哄他都要忘了自己姓什么了,而且小麦啊...你知道吧有种...人,就是他们认定了一个人,一辈子都不会变了,小麦就是这样的。”

灰雁是典型的一夫一妻制,若是爱上了另一半,那便会渴求并坚持终生的稳定。

而周煜千眉头一挑,关注在小麦这种人上,是说妖精的天性吗?那是不是说明冷秋也有这样的天性。

手上的活不停,周煜千低垂着眉眼漫不经心说道,“如果找到一个同样忠贞不渝的伴侣,那两人就是天作之合,如果另一个不是这样,小麦肯定会受伤吧,冷哥你说对吧。”

冷秋回答的很坦然,“受伤也是自己选的,既然是自己做的选择,不管结果如何,都不应该又哭又闹,这样和没有开智的小孩有什么区别。”

周煜千将花台擦干净,笑了笑,折好帕子晾在一边,双手撑在台子边缘,看着冷秋,“这话被小麦听见,不知道会不会又伤心了。”

“他才不会,这是我们都知道的,如果爱上...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就一定要有这种觉悟。”

周煜千看着冷秋不说话了,这话说的像是在暗示他一样,可他心里又清楚的明白,冷秋坦坦荡荡,反观自己抓住一点风吹草动就忍不住试探冷秋的态度。

于是他轻轻叹气,掩下心中的情绪,切换回了平时的模样,“说得对,我们不做自不量力的事情。”

下午还约了当事人,周煜千眼看时间差不多了,便拿上自己的东西准备先走。

临出门了,冷秋又将人叫住,“下周四你生日呀,记得要留出来,我定了餐厅哦。”

认识冷秋后,周煜千每一年的生日都是两人一起过的,一开始没有什么仪式感,冷秋只会送上一句生日快乐外加一份礼物。

近几年倒是重视了些,冷秋说生日很重要的,一定要在外面吃大餐,周煜千想这肯定是冷秋和人类学习到的习惯,一起吃了两年,好像就默认了这一天必须是两人一起过的。

周煜千点点头,温柔的回他,“怎么会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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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物侵略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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