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你也就只能当个八卦了
邓千他哥邓钧,恐怖如斯的早恋主义,并且初恋现在仍就是现任。
让人吃惊的是,邓千和邓钧几乎是在同一种家庭环境、校园环境下成长,却长出来两种完全截然不同的个性。
我睥了邓千一眼,“你哥还谈着呢。”
“对啊,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感情也好得很,就这样多好,”邓千眼里流露出三分羡慕,声音低沉下去,还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委屈,“我就是一直没碰到合适的人,我没办法。真有合适的,我就拉着他向家里出柜了。”
“那也是......”我避开邓千的视线,闷了一口酒,往四周扫视。
这是我今晚进到gay吧后第一次主动观察周围——这里比橙红要小,却比橙红更乱,灯光开得更暗,音乐更有情调。
有些被脱下的外套等衣物随意挂在椅背,有人在卡座围成一圈炫酒打牌,远处钢管舞上的男人被另外一堆男人围观,还有穿着高跟鞋踩在桌子上跳舞的兔男郎,很难不怀疑要是玻璃被踩碎了,会不会叫那人赔钱,还是由叫嚣他扭动屁股的男人负责。
我突然想起来自己为什么这么不喜欢这个地方,因为它真实地反映着每个人内心深处的欲望,白天的高压后,或许这里才是这些人放纵的归宿。
不想直面,也不想接受,或许我的外在就是被大人铸造出来的,内里可能和他们没什么区别。
我妈是极端严格主义,追求完美,追寻成就,会用戒尺,会限制出入,会把我“绑”在琴凳上。在这种掌控欲下,我谈不上开心,到后来也变得没有感觉。
直到她去世,这一走,她便带走了我很多东西——我的听觉、我的枷锁,包括我一直努力的方向。
我爸不怎么管我,所有事情随着我去,我爱去哪去哪,爱做什么做什么,吹很多风,晒很多太阳,看很多天空。但尽管如此,在面对背德的选择时,我就会想到我妈。
想放弃钢琴时,想到我妈;想彻夜不归时,想到我妈;我承认我妈离世后的那几个月里,我的生活近乎是空白的,连同我的耳朵一样,辨不出任何声音。
酒精会麻痹大脑,但麻痹不了记忆,那些疼痛一旦回忆起,就跟不断繁殖的微生物一般占据一片看不见的地域。让人有一点难受。
“你还要在这儿待多久?”我问邓千。
“待会儿吧,”邓千说着,突然一惊,“眠啊,你是不是还有事没和我说?”
我扯了扯嘴角,“你终于想起来了?”
邓千终于露出今晚第一个理亏的表情,“不好意思,因为每次都想先和你聊聊八卦。”
“没事,你八卦也挺好听的。”我礼貌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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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千问了我几个隐私性问题,我一一作答,十分认真,最后邓千得出一个模棱两可的结论。
“我觉得你弯了,”邓千直视我,“所以是上次我说的那个男的?”
我躲开他的视线,摸了摸后脑勺,因为没有其他借口,只能回答得很勉强,“......是吧。”
邓千一拍桌板,就差原地起立了,“你看我说什么来着!?你还记得半年前第一次拉你来gay吧的时候,你在这里被多少个gay搭讪了吗?”
我掐指一算,“说实话不太记得了。”
“至少三个,什么款的都有,成熟大叔型,纤细男高型,哦,甚至还有一个看着就像0的想找你做1,”邓千砸吧砸吧,“我都替你记得呢,那场面太搞笑了。你一口一个‘不了’、‘我不是gay’,再配上你那张脸,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我眼角狂抽,呵呵一声,“你后来喝醉了,要我把你带回去,结果我临走的时候还被一个黑背心肌肉男给拦下来了,拉了粉色报警器才得以脱身。”
邓千调侃道:“那你今天带了吗?”
我摇头。
他就笑得更开心了,“那你今天自己小心一点喽!眠啊,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长得太弯了,真的很容易被人看上。我要有你这张脸,谁知道都能天雷勾地火多少回了。”
我并不觉得,“我明明长得很阳刚。”
“不,”邓千竖起食指在我跟前晃,非得让我信服似的,“你很可爱。”
“......你这个词真恶心。”我嫌恶地摆开他的手。
邓千见挑逗我无果,只好把矛头转向四周,“你看看这边的男的,有没有几个让你有点感觉?”
说实话没有,甚至觉得有点恶心。我就实话实说了,结果邓千一脸深沉地告诉我:“说不定你就是专门为你学长弯的。”
“还能这样弯啊?”我满不在乎地说,灌了口酒,感觉邓千这话并不可信。
“你懂什么,”邓千说,“我当时弯得也和你差不多啊,都是先因为一个人......”
“欸,等等。”
突然,我在人群中认出一个身影,我打断邓千的话,“那个人很像你的劈腿初恋啊。”
“什么?”邓千转过头去看。
“可能真的是,他还、他好像在往你这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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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邓千只往那瞟了一眼,便抓起外套直往厕所的方向狂奔而去,给我留下一句“我等下回来,手机联系”,把我扔在原地逃之夭夭。
我,曲眠,大二钢琴系本科生,此时站在人生的岔路口,面对一项艰难的选择——抛下邓千自己溜了or替他拦住这看上去同样开了疾跑的前任。
前者让我过意不去,后者让我战战兢兢。因为我记得邓千的这位前任当时是学校里出了名的问题学生,高一的时候打架斗殴逃课一样不落。
而现在,他穿着人畜无害的兜帽休闲服来了,并且持续向我靠近。
他路过吧台时看了我一眼,而那时我的大脑飞速旋转,距离他不过一米,腿居然先抽出去了!
劈腿前任差点被我绊倒在地。
随后,他的视线透过空气,像一把刀子朝我掷来。
我想我恐怕是疯了,没有金刚钻,还硬要揽瓷器活!
他直起身,拍了拍可能根本没什么灰尘的衣摆,盯了我两秒,而后朝我挑了挑单边眉,“你有点眼熟。”
“我是邓千的朋友,”我坐在椅子上没动,掀起眼皮对他说,“他去方便,你去凑什么热闹?”
“哦,朋友......”
我架着他的上下打量,面上没放出什么表情,偏头抿了口酒。
很快,他笑着“哦”了一声:“我想起来了,你是邓千高中那好兄弟是吧?我见过你,好几回,因为你长得很让人印象深刻,这么多年,邓千变了不少,你倒是和之前一个样。”
我轻飘飘乜了他一眼,“我们很熟吗?”
“不熟,也不认识,”他耸耸肩,“我是王同。”
“......”我靠在吧台边,手指往台板上有节奏地敲。
“你别拦我,我现在就要去找他,”王同看出我的意图,露出一抹不太友好的笑,“他就是在躲我,我能不知道?一看我就跑,跟兔子似的。”
“我就拦着了,又如何?”
不知道是不是王同挑衅的眼神让我不爽,还是他嘴里对邓千的形容,我心中的大义蓦然觉醒,原本懒散的身形一稳,站直了,立在王同跟前。
我抬了抬下巴,“你觉得自己很牛逼?劈腿分手,一下丢俩,这下好了,找不到下家,开始往身后的回头草吃起?别人不想见你,你就死命凑人跟前,真觉得他会心软啊?还是会惦念感情?我跟你说,我比你了解他了解得多,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些。”
王同瞳孔微缩,嗤笑一声:“他连这都跟你说?”
“当八卦讲,有什么不行的?”我回敬他一个微笑,“你也就只能在他这里当个八卦了。”
“回头草而已,我想吃就吃,”王同似乎忍耐到了极限,“别逼我对你动手。”
地痞流氓改不了吃屎,多大的人了,还一口一个动不动手,他有本事先动我一个?故意伤人,我还把他搞到派出所去呢。
“他又不想见你,自讨苦吃,”我迂回着,“你到底什么情况,回忆往昔也不必一定拉个人陪你回忆吧?”
王同阴恻恻刀了我一眼,估摸着眼里的意思是“别多管闲事,不然你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他撞开我肩膀,想直接走。
彼时我一只脚搭在高脚凳的踏板上,一只手抓了王同一把,他被我拽住,回过头时很明显更加不悦。
于是他一手按上我的肩膀,那力气大得仿佛我成了他追不回邓千的出气筒,而后往下死死一摁,我被他压到高脚凳的边缘,脚却因卡在那踏板中间一扭,重心不稳,往旁边摔去——
其实我要站还是能勉勉强强站稳的,只要抓住吧台边缘。
但一是有点来不及,二是想给邓千个借口讹他一把,或者索性以此为理由臭骂王同一顿。
于是我就摔了。
摔到了地上,并带着旁边的高脚凳一起摔,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声响。
并配合着发出一声惨叫。
王同或许是被我唬着了,上前一步,又默默退后两步,再上前三步,看样子想把我拉起来先。
就在他即将碰到我的刹那,我手一摆,“别碰我!”
王同扶人的动作卡在半空,脏话先冒了出来:“你他妈的——”
“——王同!你个傻X!你在干什么!?”
作者有话说
这周有一次加更放在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