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 分
我那天在沈先生家里长谈了很久。那是2006年的11月初,在彼此的谈话中最令我惊呀的是,2004年我们只是又一次相遇。
细想起来,之前我们就有两次相遇,我那时还在上大学主修文学。我虽没有注意他,沈先生他却记住了我。
很多年后我有时会拿起录音机,放着里面记录了那天我在沈先生家里的那段谈话,我先是会笑,笑命运老人的捉弄人和这世界真是太小了,每当我听完沈先生的这段话后,自己总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是啊,物久生情,要说在一个生活了6年的地方,并有了一个爱你的美国女友。而且你以喜欢上了它的一些东西,和新的朋友。或着,或着说你以爱上了它。我是说我喜欢上了这里,但还要选择去留确实是件很难的事。”
“怎么,你难道不是很想留下来?可这是为什么?在这以后你没干对不起你国家的事啊?你只个普通的美国公民而以。”我说。
“不!应该说是祖国。是的!你不知道,应该说你可能不能理解。我出生在中国的60年代。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对于我这一代中国人,那是一个有着特殊凝聚力和神圣信仰的年代,我知道很多人不这么想,我至少是这么认为。尽管有很多人为此而做出了牺牲,甚至是生命比如,我的父母,还有像钱学森,李四光和邓稼先等等这些中国在那个时代顶级的科学家,也许还包括我的爷爷。他们都曾在祖国最需要最艰苦的时候回国了,没有认何的讨价换价。年薪?别墅?汽车?花花世界?没有,只有布衣和粗茶淡饭,每个月少的难以想像的工资,恶劣简陋的工作环境。”我听的出他内心有种很矛盾的感觉。
“可,我不懂沈先生,时代以经变了。。。而且,你的国家也改革开放了,你来这里时不以经是80年代了吗?美国是个由多民族多种族组成的国家,你比我更清楚吧。”
“是啊,时代是变了,我来自于那个时代。一切不是说没就没,说换就换的。美国确实是这样,我想你不反对我说,他并没有我们想像中的完美吧?”
“是的,沈先生。我同意,可这个国家确实给与我们很多的东西。我们的知识与财富还有家人,抱括你告诉我一直要寻找的亲人。”
“你说的没错,话又说回来,在这个世界上能有那个国家是完美的?完美的地方可能只有天堂,经历了浣熊镇事件后我才解脱了我自己。”
说着他看了看壁炉上家人的照片又说。
“我不否认,那些科学家是我的偶像。我非常崇拜他们的勇气,为自己的祖国和民族的奉献与牺牲精神,包括我爷爷。不是他们的知识多么的深不可测,还有他们当时可以舍弃这里的一切,回国抱效祖国!对我来说他们更像是英雄!我总觉的我也可以这么做,这很容易,不是吗?就像小时候我们都觉的自己可以当个将军或英雄,可该我选择时我犹豫了,是回国像他们一样效力?还是留下来做个所谓的,所谓的美籍华人?
“回国效力,我在国内以没有一个亲人了,爷爷在我来这里之前以去逝了。虽说国内早以不在是以前那个样,而且生活环境也改变了不少,但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我在这里确,不知不觉的有种莫名的亲切感,我开始喜欢上了这里。我当时还没有和琳达结婚。我总有种想留下来的感觉。瞧瞧吧,没有人用这个或那个东西来诱获和威胁你,可我却”
“英雄确实不好当。也正是这样他们才被我们这些平凡人所牢记与崇敬,由其是选择一种新的“信仰”更是有自己当个被叛者的感觉。沈先生,你在折磨你自己,这一切跟本不用去多想。”
“信仰?不作家先生,你误会了,我从没加入过任何的党派。不错,少先队除外。我有信仰吗?政治,还是神学?我不知道。也许这是我们这一代所为的移民总有种不论不类的感觉吧!不,应该说是我。可我的下一代恐怕永远不会在有这种感觉了。他们最多知道身上有一部份是来自己中国。我不会去强迫他们去知道中国,或了解中国以后的就看造化了。”
这时他苦笑的用头指了指壁炉上的相片。我这时也跟着微微笑了一下。
“那是什么使你留下来呢?总要有个原因和经过吧。你喜欢这个国家的那些方面呢?不是物质那就是人了,我说的没错吧。”
“那又是什么使你来到这个国家呢?除了你父亲的原因之外你会来吗?”
沈先生很平静的反问我。
“会的。”我很马上肯定的说,这多少另他很吃惊。
“我还是会来这里的。如果我能的话,在另一个国度里,他们看我是个罪孽和异类,而不是一个同胞。在这里我虽然会被一些人歧视,就算找不到我父亲,我也可以找到自己的群体。”
“天!对不起!作家先生!真对起,我不该这么说!请你原谅!该死,我一时给忘了。我的脑子很乱!我被你问住了!”
沈先生看我的眼神有些激动,他知道自己无意中伤害了别人急忙向我道歉。
“不,不!别在意,我没有生气。这没什么。作家吗!感情要很脆弱才行。”
我笑了一下接过他递过来的纸巾说。
“作家先生,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我对你说我是个美国人,你会怎么看待我?”
不知为什么他这么说,沈先生的语气里,有些痛苦或着说迷茫。
“沈先生,你难道真的很看重你的归属吗?在这个国家里你老想这些只会让你自寻烦脑。你这样是历史造成的,我们的历史这个国家的历史,我真觉的你不是一个罪人,这么说吧!如果我说我是个美国人?你怎么看我??其实,来这国家里的很多外来移民可能都有这种想法。我们永远无法给自己定位,可能这就是美国人。”
我做了个无奈的手式。
“不错。可是,你们不是有人说这里才是我们的祖国,父亲只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我们只是生错了年代和地方。”
这回看来是我被问住了,沈先生似乎也察觉道了。还没等我说话他急忙改口说。
“算了,我们别在说这些了。好吧!我就告诉你!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是一对恋人。”
“恋人?你的妻子?是为了爱情?”我问道。
“看来你很吃惊,这也算是重要的一点吧!那是在93年的秋天。我那时正在想要不要回国还是留下,我那天在洛杉矶公园坐在草地上,想着这件事,想了很久。还是没有什么答案能说服自己,就在这时一对男女走进了我的视线。”
听沈先生这么一说,我数起耳朵好好听着。感觉肯定会有与众不同的故事发生。
“他们看上去也就20多岁,比我小一些,但同属于爱情的新人。男的是个非洲裔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还抱着几本书,而女的是个白人,金发碧眼很可爱的那种。他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可没有像其他的情人们那样的说笑,或着亲吻,甚至,也没有幸福的笑容,女的似乎很伤心。他的男朋友递给他一块手帕,并样子很诚肯的说这是我新买的,想不到我们还能见面。你还在卖花生吗?我知道那天,我,我那样是一个很不道德的行为,那就是无意中偷听别人的谈话,按理说我该走开。但那天我却留了下。不知为什么,当时我两眼望着天空。”
“可以理解,他们后来又怎么样了?”我问道。
“可以理解?你?我以为你会指责我?作家先生,你不想说这个中国人真是没道德。”沈先生笑着噎了口茶水。
“别人会,我不会。说吧,我很想听。真的。”
“女的像是在很伤心的哭,我想是因为他们的肤色和种族问题吧。她的男友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她,最后说命运真会捉弄人,我们去吃点东西吧。说着他们就走了。然后,我就看着他们的背影慢慢的走远,看着他们并肩而行,我有种很特别的感觉,无发行容。望着他们离去,我虽然与他们素不相识,但要是他们真能走在一起,我会祝福他们。我感觉这比童话里公主和王子都感人。就到这儿,接着琳达就来了。分钟后,我决定留下来,为了琳达。”
说完沈先生端着茶杯喝起水来。
听完后,我对他说。
“他们会接受你的祝富,并且感谢你。而且他们后来走到了一起。也祝福你沈先生。”
“哈,多谢!你怎么知道,你的感情和想像力也太丰富了吧!作家。佩服!”
“不,因为,因为我就是你那天看见的那个非洲裔青年,沈先生。谢谢你!”
我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一阵嗑嗽的声音响起!“你,你就是!?咳咳!”
我看见他的表情很尴尬!不知所措!而且还在咳嗽!看来他被水呛的够呛。
我赶紧走过去猛拍的他的后背!
过了几秒钟后他好多了,他坐在那发楞。“老天啊!这世界真是太小了,爷爷说的没错,世界大的时候你想不到,小的时候摔个跤都会撞个满怀!”
突然!他很正经的猛的问我!
“男的穿的是什么衣服!女的是什么发型!他们穿的是什么鞋!!”
我笑着一边让他别激动,一边一一回答了他的问题,他才安静下来。
“真没想到,没想到啊!有缘千里来相会,咱们真是有缘啊!”
我关上了录音机,坐在庭园的躺椅上,望着夜晚天空中的繁星,不知不觉时间以经是202年了,真是怀念那天的和沈先生的谈话。后来我在学中文的时候又学会了“知己”这个词。
中文里“缘分”真是个美妙的词语。看来是我让沈先生留下来的,我没有告诉他在几天后我被一群3k党狠狠的修了一顿,原因就是我妻子的肤色。我妻子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大骂他们,还叫来了警察抓走了那些人。是的,她跟我一样,我们一起来到这里,我们在次相遇时,她在这个国家里成了白人,而我成了黑鬼。
在沈先生眼里我永远是个戴眼镜的作家,一个写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