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比的愤慨
2005年11月27日,星期天,我们的一个女学生,年仅十四岁,没有到校上课,打电话联系其监护人(她的父母亲都到福建打工去了),得知该同学在11月26日就已经失踪了,在学校的协助下,她的家人报了案。第二天,就在她的堂兄在学校和我们老师商量寻找时,噩耗传来,在她家厕所的粪池中发现了她的尸体,经过法医验尸,确定她是被人掐死之后弃尸池中的。
她只有十四岁,才读八年级!
今天,在她的父母从福建赶回来之后,她被安葬。
心很痛,眼泪在流,虽然这些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但是,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怎么也无法让人接受,怎么也无法让人接受。
为什么不放过这么一个小女孩!
写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