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找上门来
看着手中那鲜红的药丸,杨启辉脸色非常难看,勉强咽了咽口水,然后咬咬牙,张嘴要将药丸放下去,但是这动作进行到一半,又顿住了,杨启辉闭上嘴,还是楞楞的看着那药丸,眼中闪烁着不定的神色。究竟是什么东西让杨启辉如此犹豫不决呀?
大家还记得杨启辉找到驱除脑中的寄生虫的方法了吗?不错,那方法也就是最直接的办法,抓,将寄生虫抓出来。要知道那可恶的寄生虫可是盘绕神经上,吸食着大脑深出产生的魔力,而杨启辉家族的斗气更是依附于魔力,因此没有魔力就没有斗气。这寄生虫本身就是一种本不应该出现在世界上的生物,那是杨启辉他老爸硬生生靠着科技变异出来的,还好它们是不可繁殖的,否则杨启辉大脑还不撑爆。用药物毒死杨启辉不是没有想过,但是这毕竟不是蛔虫,它寄居的可是最重要的大脑,毒死,难道就让那几条四虫子的尸体就留在大脑处,想想就觉得恐怖,没办法只好用抓的。
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问题又出现了,首先,要靠着大量的纳米机器人从血管进入才能将一条虫子勉强拽出(纳米机器人能有多少大的力量,所以只能靠集体的力量了),运送到不关键部位然后通过放血去掉。杨启辉感受了一下大量纳米机器人通过血管是的感觉,就像有一群蚂蚁在你身体内爬来爬去,那从骨头里痒出来的感觉简直让人痛不欲生,如果光是这到也罢了,大不了强制性睡眠也就过去了。但是那寄生虫好待不待偏偏缠绕在大脑的痛觉神经上,天,那简直是要人命,轻轻一扯,呀,痛得你死去活来偏偏不能昏过去(昏过去也痛醒),想用最简单的方法麻痹,天,你以为是什么地方,大脑能麻醉吗,就不怕植物人?因此每次总是下定决心再下定决心,要犹豫个半天,才能将药吞下,一阵哭天抢地,哭笑不得后,便能看到一个鼓鼓的东西到自己手腕的静脉上,轻轻一放血,出来一条血红色如同蚕丝一样粗细大约有十五厘米长的寄生虫,恐怖!光看看就让你三天吃不下饭,想想自己的大脑中还有十多条这种东西又是三天吃不下饭。天!这叫杨启辉怎么活!
“会好的,我知道,为了保护心怜,为了不让别人看不起,我吃!”手颤抖了一下,不过好象没有成功,“吃呀,你到是吃呀!”晕!到底谁再吃呀?杨启辉对着自己的手竟这样叫喊着。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努力,最终还是没能将这只有豆大的药丸吞下去,但是时间已经快过去整整一天了。
“阿辉!阿辉!你在哪呀?阿辉……”一阵圆润清脆的声音从林子外穿来,是心怜的,看来是在找杨启辉。自从杨启辉回到学校后,每天早晨都要在这个林子里呆上一整天,有时整个人显得疲惫不堪,如大病初愈,而有时却如出去时一样,一如常态的回来了,但心情却显得不怎么高兴。
“哦,我来了!”杨启辉应答了一声,似乎为自己找到了不吃药丸的理由,“你看,心怜来了,现在没时间了,那就以后吧!”说完唰的一声爬了起来,掸掸身上的草屑和灰尘,一溜烟的朝着呼唤的方向飞去。
“你怎么这么晚?都快过了吃午饭的时间了!瞧你每天都神神秘秘的,也不告诉,还说什么……”声音是越说越轻,头也是越来越低。
杨启辉见势不妙,连忙将话题接过,“还能干什么,我在想怎么早点能得到你的居住许可证!”笑嘻嘻的说完,然后看看天空,夸张的说道:“哎呀,都这么晚了,糟糕,我们的免费大餐,不吃可就亏了,快走,要不我的荷包可要被某个母猪啃个精光呀!”说完就抱头鼠串,心怜果然恼怒着追打着杨启辉,一路欢笑着向城内的大酒楼跑去。
自从杨启辉每天都在这酒楼里出现后,酒楼的生意就变得异常火暴,每到那时,便有许多女人慕名而来,占据着酒楼的座位,当然临窗的那张绝对没人去坐,也没人敢坐,据说有一个不知好歹的男人仗着自己武艺高强,硬是坐上了这只位子,结果当众被数十位美女约了出去,那傻瓜乐滋滋的跟了出去后,半小时后众女春风满面(别想歪了)的回来,而那傻瓜呢,被剥个精光,浑身上下都被手指甲抓的血淋淋的,惨不忍睹。
“来了!来了!”一连串的高分贝的喊叫从门外一个匆匆跑进来侍女打扮的人传出。安静的酒楼立刻就炸了窝了,酒楼中几乎所有的女人都掏出随身携带的化妆包,对着镜子小心的补妆,一时间是香粉乱飘,香水乱洒,几乎让路人闻香下马,不过是熏倒的,还好众人早就有经验,一阵风系魔法猛刮,总算驱散开那几乎让人要失去嗅觉的浓香。
杨启辉如同往常一样,闻着宜人的芳香,挽着心怜走进了酒楼,唰!所有目光都聚集到两人身上,不过爱慕的心形是对着杨启辉的,嫉火是对着心怜的。对于射向杨启辉的目光,杨启辉当然是毫不犹豫的坦然接受,只要是男人,巴不得越多越好,哪会嫌少的,当然也要感谢大家的捧场,当即露出阳光般真诚的笑容,那么一扫,心怜立刻觉得另她不自在的目光大减,仔细一看,原来都被杨启辉的笑容迷得都在想入非非了。心中没由来一把火,化做行动,在杨启辉身上狠狠的掐了一把,当然这举动立刻被杨启辉的爱慕者所发现,当即发动了声讨心怜的大活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看在场的多少美女都在眼巴巴的看着杨启辉。
“那个谁,不要以为阿辉宠着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有本事你就出来,我们单挑,输的人从此不纠缠阿辉!”一个身批甲胄打扮得英武的美女跳了出来,拔出剑就指着心怜,大喝道。(每天听着心怜这样叫杨启辉大家自然也都这样叫了,到也觉得亲切)
杨启辉没想到为了自己竟然升级到要动武的地步,正想站起阻止,谁知、一向温顺的心怜却毫不退让,也站起来,拿出杨启辉为她亲自制作的魔法杖,立刻魔法杖上的兰色水晶球就开始发起微微的亮光,“比就比,谁怕谁!”心怜自从从杨启辉身上得到一整套魔法装备(魔法杖,魔法袍,护身软甲,飞云靴)后,趁着杨启辉早晨的习惯,偷偷去城外的森林里打魔兽,没想到自己的实力竟被加强到如此程度,解决一般魔兽轻而易举,就算遇到强大的,靠着飞云靴和软甲,就能全身而退,因此信心大增,也明白为什么当初仅仅为了一把魔法弓就闹得如此之大,一件好的武器对实力的提升可是太大了。
心怜让杨启辉稍等片刻,信心实足的到街上去和挑战的人比划去了,留下杨启辉一人独自面对着在座的女人,早就蠢蠢欲动的女人们发现现在是接触杨启辉的最好时间,立刻就有五六个反应比较快的,一手拿着酒,一步三摇,婀娜多资的走向杨启辉,开始和杨启辉攀谈起来。
不过好景没多长,心怜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用手中的魔杖驱赶着围着杨启辉的人,然后站在杨启辉身前,做进攻姿势,大声发言道:“要想接近阿辉,必须要经过我的同意!”
大家被心怜那气势吓住了,一看她身上连灰尘都没什么沾上,而随后进来的女武士,浑身湿透,身上满是泥土,那狼狈样,要知道和心怜单挑的那人,虽然实力在众女中不是顶尖的,但也是中上游的,真看出心怜看似柔弱还有几分真本事。要想挑战还真要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看到众人的犹豫,心怜心中也不由的大爽,靠着自己的实力终于能打发走一直围在阿辉身边的苍蝇了。心怜心满意足的坐下,有恢复到以往的温顺一边和杨启辉说笑着,一边享受着午餐。
“你说得是真的吗?”冷冷的声音从众女的身后传来,同时一股逼人的气势压了过来,让众女不由自主的让出条路来。一个身批银白色铠甲,手握一把亮银抢,一张冷艳的俏脸上挂着不屑的笑容,如利剑般的目光直刺杨启辉,似乎正眼也不屑瞧心怜一眼。“杨启辉!我们又见面了,不要以为逃跑就能逃出我的手掌心,乖乖的跟我回去吧!我们的婚礼就差你这个主角了!”
心怜被这突如其来的人的神态和言辞,说得心火大冒,拿起放在桌上的魔法杖,站了起来,和那女的对峙着,眼中的怒火几乎能将对方吞噬。
“哼哼,想要玩玩吗,好久没有人敢这样看我了!”说完,一挥白色的披风,也不管心怜如何回答,拿着银枪就走了出去。
心怜也想跟着出去去教训教训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但是却被杨启辉拉住了,看着心怜眼中的疑惑杨启辉焦急的说道:“心怜,不要去,她是我们那里的城主,当初我就是被她逼婚逃到这里来的!”这话一说,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气,女的,还是城主,喜欢白色,那就是传闻中的十大高手中排第六的血(雪)玫瑰寒月,传闻她对男人毫无兴趣,整天出入森林寻找高级魔兽战斗来提高自己的实力,没想到现在竟出现在这里逼婚。
心怜的脸色变得异常苍白,没想到大陆的十大高手之一竟然来和自己抢男人。光这名号就能让在场的人胆寒,心怜也是勉强股起勇气,回头对杨启辉说道:“无论是谁都不能把你抢走!”说完深深的看了一眼杨启辉,毅然跟在雪玫瑰后面,走到大街上。
面临着如同诀别的场面,此时的杨启辉竟笑了,笑得那么灿烂,那么开心,“呵呵!太好了!我太高兴了!”嘴里喃喃的说道,“放心吧,没人能伤害到你和我的,包括神!”转身喝下一杯酒,也出去观看那场实力悬殊的决斗,没人注意到,杨启辉的双手开始微微泛起五彩的亮光。
就要离家去外省上大学了,这几天都在走亲戚,告别!一回到家就立刻赶打字,没想到还是那么完搞定一张,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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