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玄幻修仙耽美卷(番外2)
江凌文番外:
有一种相遇叫做邂逅,有一种爱情叫做一见钟情,有一种坚持名为非你不可,有一种痛苦是在绝望中奢望永恒。
一身白衣,如同皓月般皎洁,唇边带着近乎神圣的笑意,他便是仙界的神王至尊江凌文。用最温和的笑意来展现着最远的距离。江凌文并不是纯粹的一身白衣,手腕上总是有一条红色的绸带,只有在看向那绸带的时候,他才会展现出真正的温柔。
神王的宫殿比起其他几位仙君来说都不如,完全依照下界天剑门建造的地方,在这充满奢华的仙界显得格外的萧瑟,但是江凌文却从来没有在意过别人说什么。站在山脚下向着山顶眺望,那里有一棵永远长青的树,树叶被清风吹得挥挥洒洒,隐隐约约似乎还能看到树旁那人一身飘渺的红衣。
谬黎晨在他的心中从一开始就是不一样的,那是他一眼便认定了的人。在遇到他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拥有真实的爱情,更别说是近乎荒谬的一见钟情。一眼万年,看到他,遇见他,便是他一生注定躲不过去的劫难。
喜欢穿红衣的人有很多,能够穿出他飘渺气息的人他却从没见过。所以,红衣便成为了神王的禁忌。那些仙人总是认为那是他最不喜欢的颜色,甚至认为他是在嫌恶那类似鲜血的红色的污秽。又怎会知晓,那是他江凌文最爱的颜色,只是,这种颜色却只能穿在那一人身上。
抬手将红色的丝绸放在自己的面前,隐隐约约似乎能够看到那个人的笑颜,唇边的微笑慢慢收起,握着红色丝绸的手猛然间收紧,然后再次小心翼翼的将那不知道拔完了多少次,依旧没有丝毫褪色的绸带系回他的手腕。随着行走隐隐约约能够看到那被掩藏在白衣下面的红色绸带。
在人前,他是最合格的神王,温文尔雅,慈善和睦,但是却没有人知晓,他是最暴虐的神王。剑为利器,已经与剑修为一体的他又怎么可能还有温柔这种可笑的情绪。他所有的温度都给了那专属于剑的剑鞘。剑鞘早已经遗失,又有谁能够阻止他呢?
伸手推开了地牢的房门,这与地面上是完全两个的世界,看起来格外的奢华,如同一个宫殿一样。但是这里有一间极为庞大的房间中诡异的安放着画卷,相同的是画中人只有一个,没有任何装点的金色墙壁,将所有的光芒都投射在画纸上面,衬着那画中人的笑容越发的清晰。
江凌文推开了房门,在房间中欣赏这些画卷,隐隐约约能够看到一个幻影,与画上面的人物不差一分一毫,但是却更加的鲜活。控制着自己去抚摸面前幻影的容颜,仿佛对面是真正的爱人一样,倒上一杯热茶,放上几盘点心。温柔的诉说着自己这几日发生的事情,然后看着那精致的容颜上面出现表情的变换。
就算知道眼前的‘人’并不真实,甚至有可能只是幻影,但是他却有几分满足。那种无论取得什么成就,被多少人羡慕敬佩,都无法拥有的满足。看着那人的笑,那人的冷漠,那人的温柔,那人的无情,他将自己的心整个沉浸在幻影里。
温馨的场景仿佛是两人疲惫时的休憩,疯狂的场景他也可以笑着看着对方将剑架在他的脖颈间。但是在外面那些被束缚的人看来,却是这位神王正对着空气诉说着什么。唇边的笑意有多么的温柔,便显得有多么的骇人。只是,他们根本没有办法反抗,没有办法从这个牢笼里面逃离。只能够看着那个原本笑的一脸温柔的人,在那金色的房间失去光芒的一瞬,变得格外的暴虐。
唇上依旧带着笑意,但是却是满满的邪肆,眼眸中也出现了猩红的色泽。所谓的神王在这一刻却比恶魔更像恶魔,那地牢中的人大多数都有着精致的容颜,是他曾经喜欢的类型,但是现在之所以被他约束在此地,也不过是为了弥补失去心爱人的空虚。
随着鞭子打在*上,看着一身光滑白皙的肌肤上面染上红色的鞭痕,看着那张面孔上带上了仿佛痛苦又像是享受的深情,却让他更加想要摧毁。不自觉的便用上了神力,那历练顺着鞭子抽打在地上的人身上。血迹开始从那皮肤上流了下来,将原本的就是艳红色的地毯的色泽染得更加的艳丽。
直到地面上的人失去了呼吸,江凌文终于停下了自己的动作。随手的抽出一条白色的手绢,将自己的每一根手指都擦拭的干干净净。手绢扔到血液中,染成了艳红的色泽,却永远都比不上那手腕上的丝绸让他着迷。
只是,这样的兴味不会填补心中的空洞,只会让痛苦更加鲜明,让空虚更显空虚。用现在的生活与那曾经短暂的陪伴做对比,他愿意用无尽的人生来换取与他百年的相伴。不都说穿越者没有什么不可以做到吗?为什么,他却连自己唯一想要的都得不到。
灰飞烟灭是最决绝的离去,连灵魂都不存在他又要去什么地方去追寻痕迹?江凌文靠在地牢的墙壁上,顺着墙壁慢慢蹲下,视线紧紧地盯着远处的画。迷迷糊糊的闭上了眼眸,唇边出现了一丝血迹。
江凌文一直是一个奇迹,有着心魔却未堕入魔界,而成为了仙界至尊神王。明知自己此时的痛苦是谁给予,却从未想过斩杀。只因为,他的心魔是他最爱的人。他的理智早已经为他疯狂,无论有心魔没有心魔都是如此。就算是这样暴虐下去,只要能够不经意间出现与那人接触的幻影,他甘之如饴。
白颖琦番外:
用我的眼睛,帮你来看整个世界。用我余下来的生命,来守护这个有你气息的地方。
天剑门已经是修真界的一流门派,天剑门不仅仅有着完善的功法,还有着一位飞升成仙的天才留下的心得。
不仅仅如此,一向修仙者与修魔者敌对的状态似乎也在这里被打破,那些曾经归属于严阳熙的人不知道得到了对方什么好处,就算是在他飞升之后,依旧没有冒犯天剑
门的意思,甚至对她这个掌门恭恭敬敬。
整个修真界的人都羡慕着她的好运,羡慕她天剑门出现了一个天才中的天才,羡慕她有一个就算无奈入魔依旧想着天剑门的师兄,却从不知道她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个人给的。
那个被她当做孩子来看待,当做这个世界上唯一生存的理由来看的男孩。那个因为开创了妖界的新时代,而被永远铭记的妖皇谬黎晨。赫莲城欺骗了所有人,却唯独没有隐瞒她。她是最有资格知道真相的人呵···
白颖琦坐在树旁,抬头看着除了粗壮一些,千年都没有变化的树木的纹路,隐隐约约的似乎还能看到那人倚着树眼睛眯起的慵懒模样。她总是想要打扰他,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仿佛从幻影中走出变成一个真实的人。只是,他一直不知晓罢了。
手指抚摸上了树干,静静的向远处眺望。如果当初她没有让阿晨进入丹寇秘境,是不是所有的一切都会不一样。还是说,一切从她开始插手他的生活就开始改变。这个问题早已经没有答案,那个她·宠·爱的孩子已经消逝在天地间。用自己的生命,给了她最好的守护。
虽然早已经没有了继续再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的欲·望,但是这既然是他所希望的,她又怎么会轻易的抛弃他想要她延续的生命。从他在天劫中消失的那一刻开始,她便知道自己的生命不再单单属于自己。她会用自己的眼睛来帮阿晨看这个世界,一直到她的生命尽头。
就算已经过了千年的时光,她那乌黑的发丝还是没有一丝一毫的老去。而她所熟悉的人都已经慢慢的逝去,她却依旧是天剑门的掌门。
这千年之内,她看到了太多的东西。她亲眼看着江凌文与严阳熙在阿晨渡劫之后近乎自虐的修炼,只为了去仙界寻找一个答案。她看着赫莲城帮助阿晨担下了妖皇的身份,让妖族成为这修真界的一霸。
她听说了那妖族没有人能够进入的寝室,更听说了这天剑门中无论是谁都无法靠近的小屋。阿晨用仅仅几年的时光,却乱了那么多人的心。不愧是她的孩子···
妖界现在的妖皇已经是第几任了?不过每一任都只有那短暂的时光,一如只在夜间开放的昙花,美丽却也容易逝去。白颖琦伸手,手上的金色的光焰跳动着光泽,那是专属于凤凰一族的凤凰之火,但是却乖顺的呆在她的手指上,没有给他一丝一毫的伤害。
她的手腕上带着的是一块火红色的石头,那是她不知道第几代弟子送给她的寿辰礼物。据说,这块石头被称为凤凰石,是凤凰栖息之地才会存在的东西,早已经随着凤凰泯灭在历史之中。这便是凤凰为何不能够随意控制凤凰之火的答案。但是···现在她知晓了却没有任何的意义。
她最喜欢的那只凤凰已经消散在历史之中,而她没有去拯救一个种族的责任。就算她努力了让自己不恨,但是却无法不怨,那个让阿晨有着惨淡人生的凤家,那个传承了凤凰之火,让阿晨的生命在最美的时候消逝的凤家。
所以,最终她还是将凤家的所有都用凤凰之火献祭,留下的只有妖族传承的那一支血脉。那是阿晨亲自选中的东西,她自然不会碰触,但是她也无法说服自己去守护。
阿晨,你可会怪我?这个自以为是将自己放在母亲的位置,却没有给你母亲应给的守护的女人。不过,就算是让你讨厌,我依旧不想帮助这个种族。这个给了你力量,却要你用一生凤凰之火灼烧的更痛苦来交换。
白颖琦的眼帘间划过了一道泪痕,天空中隐隐约约开始出现劫雷,但是却在不久之后消逝。她可以放弃追求更强大的力量,却不可以离开这个属于阿晨的地方。阿晨的灵魂消散在这里,那么她白颖琦只会在这里,正如赫莲城所做的那样。
区别只是,她选择了生的守护,而他选择的是死的追随。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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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耐滴大眼妹纸么么哒o(* ̄3 ̄)o亲耐滴熊猫妹纸么么哒o(* ̄3 ̄)o
江凌文和白颖琦番外GET√
下一章正文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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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是很热闹,但是阿洛开新文会早知道的。
(⊙_⊙)嗯,下篇文决定尝试一下言情快穿。看具体情况,阿洛可能双开*的。QAQ
作收森马的可以加文文积分,你们真的不包养萌萌哒的阿洛吗n(*≧▽≦*)n求包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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