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引虎入山

六十一、引虎入山

从北京回来后,东方又忙活了一周没见人影,此公忙的连网也不上了,网下的工作定是热火朝天,我下周开学,本不想打扰他,可真希望在开学前再见他一面,这几天我受贾红的刺激了,老是胡思乱想,想着将来如果跟东方结婚,他会不会像贾红的老公那样开明,会不会同意去玩那种游戏,不过也就是想想,我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东方的尊严绝不可能接受这些东西,而他的的道德观也不允许他接受。

今天早晨老家给爸爸打来电话,一个族内长辈去世了,爸爸和妈妈肯定要回去吊孝,这是规矩,此类事他们从无分歧,一拍即合,要是万事都这样,何至于吵闹一辈子。

爸爸的原则是决不让老家任何人挑理说闲话,更不能让任何人说他忘本,忘本就是忘记家乡,忘记乡亲,忘本俩字在纯朴的农民眼里是不齿的,所以凡有老家亲友到访,爸爸必热情接待,来人求办的事情,他也会尽力而为,像这种红白喜事,他更不肯冒犯规矩,上午去餐馆安排了一下之后,中午吃完饭,他们午睡了片刻,就开车上路了,直奔老家路上要行车三个多小时。

妈妈临行前再三叮嘱我这两天的衣食住行,什么在家要做饭吃啦,不能为了图省事瞎凑合啦,晚上睡觉要关好门窗啦,防盗防感冒啦,啰啰唆唆一大套,好像我突然拿变成了一个弱智儿。

我嘴上答应着,好好好,行行行,心里却盘算着另一件事儿,一个大胆的冒险行动,那就是晚上让东方来陪我。

爸妈走后,我立即给东方打电话,他的手机和办公室电话都没人接听,一定又是在会议室开会,我担心要是他忙得抽不出时间来,不就错过了这次千载难逢的机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回老家过年,平时除了爸爸时常夜不归宿,妈妈可是夜夜在家,这次机会实在难得,如果东方能来,将成为在我的闺房内、在我的小床上第一个过夜的男人。

一个小时后,东方有回音了,他发来了一条短信:亲爱的,刚才在开会,两个小时后就可以轻松了,咱见面?

真是天遂人愿,我们又想到一块儿去了,我喜出望外,连忙给他发去短信:当然要见面,晚上咱俩一起吃饭吧,然后,你猜我想干什么?

他回复了一个问号,糊涂了。的确,我毫无提示,他无从猜起。

我给他发去了几个字:今夜与你同眠。

他马上回复:你?今晚可以不回家?

我得意地给他回复道:不,是今晚可以回家。

他显然又被我搞糊涂了,发来一大串问号,那好吧,既然他想不到,我就先不说了吧,留个悬念,看能否有啥戏剧性的场面出现。

两个小时后东方来到了我家附近,他以为我要跟他出去吃饭,发短信说等我下楼。

我也不解释,直接开始“引狼入室”的计划,这其中也包括吃饭。

我随即给他打去电话说,你把车开到我们小区的院子里,停到东边的树下。

他很吃惊地问,你在家里给我打电话?家里没其他人么?怎么还竟敢让我开进去?你要在邻居们面前秀秀咱俩的关系?

我笑嘻嘻地说,山中没老虎,猴子称大王啦。

说完我突然感觉这是天意,爸妈都属虎,我属猴,这是不是意味着,此时我无论做什么天经地义呢。

他说要真是那样,也轮不到你称王,不是又来了一只虎?

哈!我忘了他也属虎的,比爸妈正好小一循,唉,看来我这猴子是命中注定要与老虎周旋一生了,今天与狼无关,我是在“引虎入山”,呵呵。

我在窗口看着东方把车开进院子里停好,然后他按照我在电话中的指引,上楼,拐弯,再上楼,再拐弯,向前走,碰鼻子往右看。

随着熟悉、亲切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我们家虚掩的门被轻轻的推开,东方那张俊秀的面孔出现了,他这只老虎正式登堂入室,进了我家的“山中”。

东方一进门我就扑了上去,搂住他开始一通儿激动的吻,他一边关上门,一边应付着我,两个眼球上下左右骨碌碌转个不停,不断的打量着室内,我知道这是他军人的习惯,每到生疏的地方,都要熟悉周围地形环境,所以他吻我不专心,我也不怪他。

结束了吻,他还在东看西看,我说你还看什么?我家地形环境没那么复杂。

他说感觉进来后很亲切,居然有回到老家的感觉。

我相信他有这感觉是真的,告诉他,爸妈把农村室内的格局带来了,他们不愿改变曾经的生活习惯,结果我家现在的两室一厅几乎完全按照农村的风格布置摆设,像是穿西装的人戴着一顶瓜皮帽,看着有点儿怪,我小时候不懂这些,上中学后才开始跟邻居家比较区别,越比越觉得不对劲儿,既不脏也不乱,就是里里外外都不土不洋的。

东方对我的说法不以为然,说人生其实就是一种状态,或梦或醒,半梦半醒,不管怎样,只要自己舒服舒心舒畅,又不影响别人,就行了。

他见我不置可否,又说,特别是生活习惯,很难改,有些习惯本身就包含着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和态度,再说,何为土何为洋?中国古代的城池不过就是城墙围起的村落,把农田圈在了城外而已,我们的祖先谈不上土或者洋,洋是后来跨海而至的外国风气,说到洋,我不理解为何咱们就不能有点骨气?就说中外的姓名顺序吧,我们是姓在前,他们相反,可为何我们尊重他们的顺序,他们不尊重我们的呢?每次我遇见这种情况,就正告那些假洋鬼子,你连自己都不尊重,谁还会尊重你?老外温斯顿丘吉尔,咱就李白杜甫,老万要是让咱白李甫杜,那咱就让他丘吉尔温斯顿,兹事体大,不可小视。

进门儿就是一通说教,累不累?我递上一杯茶示意他歇会儿,他不理会,喝了一口坐到沙发上继续说,再比如吃饭习惯,在欧美咱该按他们的习惯用餐避免弄出响声,但在国内何必呢?喝汤或者吃面条,没有声音怎么吃?尤其是喝汤,中餐的汤喝起来就是要有动静才味道鲜美啊,那才有感觉,吃面条更是如此,着是中国特有的饮食习惯,与文明无关,我认为中餐吃起来不仅有色香味,还有声,不是说滋滋有味儿么?那个滋,不是象声词么?所以不管什么生活习惯,只要自己感到舒服,又不影响他人就行,你们家的这种家居摆设,我看挺好!

我认为他这个说法有点儿偏激,反驳他:吃饭出动静总是不好的吧。

他说有什么不好?只要不影响别人,无碍社会公德,怎么不好?尤其是自己家里,我行我素才哪里不好?

这话倒是没错,其实他刚才关于姓名格式的看法,我很赞成,我也一直注意这方面的事情,很多年来,中国足球队的队服上队员的英文姓名一直都是把姓放在了后面,我很不理解如此奴性十足的事儿,怎么就没人出面说说。

东方突然想起尚不知今天何以能进入我家的原因,问,你爸妈去外地了?

我轻轻的捏了一下他的鼻子说,你刚想到?他们回老家了。

然后我把原因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听了我的打算,他颇为兴奋,说好啊,能成为你闺房留宿的第一个男人,荣幸之至。

我说那就去看看闺房吧,其实俺这所谓的闺房,就是一小小蜗居。

他摇头说,不,现在不看,把首入式留在晚饭后吧,现在到饭点儿了,先填饱肚子要紧,你说咱出去吃还是在家里吃?

我说当然在家里吃,你给我做!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上次分别时要求他写的情书,问,让你写的东西带来了么?

他嘿嘿一笑,带来了,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

那是一个艺术信封,洁白与玫瑰红的色调浸润相融,我的心一下激动的怦怦乱跳,这不就是我一直想要的情书么,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

我接过来轻轻地打开,里面是一页同样透着洁白和玫瑰红的信纸,显然与信封是成套的,我把信纸展开一看,顿时哭笑不得,这个可恶的东方竟跟我搞恶作剧,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本来我期待的镌秀美丽密密麻麻的文字,信纸上只写了两个大字: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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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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