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十三(非正文,小说,可看)
说话间,突然间远处有一匹高大的黑马向这边缓步而来。高手相遇,必生感应,我觉得那人两道目光射来,竟然有如实质,让人不由自主的心一凛。我转身正面那人,只见那人身高和我相似,也高达尺左右,腰大八围,威风凛凛,骑在马上有如天神相似。二十出头的年纪,身着灰色布袍,略带风尘之色,马上挂着两口镔铁长剑。
“孙安!竟然是孙安!”我心忽的一抖。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他。
孙安,天下能与我交手五十合的人凤毛麟角,他是其之一,本领与林冲关胜相仿佛。前世我遇到他时,他已经是田虎手下的殿帅,曾与我两度交手。秦明与他交手五十余合,略现败象,那时我喜欢他的本领,亲自出手,第一次他马失前蹄,我没杀他,要他换马再战;二次交战,诱其计活擒,收服了他,从此成为我的左膀右臂。斩唐显、诛鲁成、杀贺吉、宰卓茂,帮我杀掉王庆属下第一高手,大都督杜堂。他是陕西人,不知道跑来辽国做什么?不过今天遇到他,我如何能放他离开?
这时,那个刘宠儿忽然大叫起来:“孙师傅,我知道你不会不管我的,快来救我!”
孙安此时全部注意力都已经集在我的身上,无穷的战意已经开始凝聚,劲风卷动他身上的灰袍,两口长剑居然嗡鸣起来。
“孙安。”他指指自己。
“卢俊义。”我坦然答道。
刘宠儿的叫声立时停住,吃惊的望着我。
孙安两道剑眉也是一挑,然后缓缓道:“久闻大名,想不到今日有幸一见。员外枪棒天下无双,孙安早已知名,不知道今天员外可曾带来麟麟枪?”
我知道,孙安这个人心高气傲,从不服人,只有打败他,他才会死心塌地服从于我。前世,我遇到他时,他二十七八岁,比我小七八岁的样,正当壮年,所以能与我交手多时,我若想击败他,只怕要到七八十合之后。但是此时他刚刚二十来岁,体力虽强,但经验却及不上我,我有把握在五十合内击败他。
我向武松道:“四弟,给我那个铁箱。”
武松应声而动,一个跟斗翻出,半空使出鸳鸯步玉连环,右脚踏在上车的铁箱上,重过百斤的铁箱在半空旋舞着飞出,向我落下。我轻舒猿臂,将铁箱接在手,那铁箱还在不停的打着圈。孙安不由把目光向武松看了又看:“好腿法,在我见过的人,你的腿法是最好的,一会儿击败了卢俊义,我要和你交手。”
武松冷笑道:“你还是先和我交手吧,在我三哥手下,你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个问题。”
孙安却不激动:“败在卢员外手下,我也不冤。”
这两个人的脾气,正是一个是水,一个是火。若论步下拳脚,当属武松;若论马上兵器,还要说孙安。我知道武松下手没有轻重,两人若是交手,后果如何,实在难料,当下笑道:“四弟不要多说,此人是马上将领,看哥哥如何与他交战。”说罢把铁箱放在地上,轻轻一扭,系住铁箱的一条铁棒被我扭直,再一扭,又一条被扭直。那熟铁的足有小儿手臂粗的铁条,在我手只如面捏泥做的一般。
孙安叹道:“果然不愧是卢员外。”
我微微一笑,打开铁箱,一道金光从铁箱透出。接着我轻轻取出了我的金钻麟麟枪。
金钻麒麟枪,长有丈二,精钢所造,重四十二斤。刃长三尺,杆长八尺,尾长一尺。刃上带着寒气森然的血漕,两面开锋,刃与枪杆接连触,铸着一头张口的火麒麟,那枪刃正是麒麟吐火的模样。枪身光滑挺直,打磨着防滑带。整个枪比例匀称,设计合理,是我亲自画好图纸,请大名府高手匠人打造,只此一枪,就花费八千贯。由于我力气太大,普通枪支根本无法使用,常常是抖得几抖,那枪杆就断掉了。
提枪在手,又一次感觉到那种水乳融交的感觉。在前世,我毕生以练武为业,为此不打理生意,不亲近女色,果然得到天下第一的名头。这杆金钻麒麟枪,伴我十几年,直到我死在淮水之。今世,我却还没有好好使用过此枪,没有用它当真对过敌,可是,前世那些经验,却还是涌上心头,清晰无比。我的战马并不是什么好马,只是在雄州我的养马场挑得一匹白色战马,高有八尺,虽然比不上我前世在梁山乘骑的白玉龙神骏,但也将就可用,能经得我的巨力驰聘。
孙安开始整理自己的装束,把长袍脱下来,丢在地下,露出内里的劲装。然后给马紧肚带,试马鞍,一切都细密而精确。我默默的看着他,这正是我记忆里那个细致的孙安,然后,我也开始做相同的事情。
真正的高手交锋,一切准备工作都不是多余的。高手相差,只是一线,也许只是一阵风沙迷了眼睛,也许只是一道阳光照在脸上,你就已经失败了。我从来不认为天下第一高手就以在任何情况下击败所有对手。如我睡着觉,哪怕时迁那样的小贼也可能伤到我。
孙安把双剑抽在掌出,舞了两下,两道白光照亮了战场。这代表他已经准备好了。孙安的剑是战剑,不是常见的那种配剑。这剑长七尺,剑锋剑刃都是钝的,有点象是两根宽铁条,但是只有这种剑,才能在巨力的作用下,斩开甲胄,剖开人体。而普通的配剑,斩在铁甲只怕先就震断了。
我把金钻麒麟枪轻轻一抖,一朵巨大的金色莲花就绽放开来。
“进招吧!”我轻轻说道。
“啊--”孙安双剑并举,向我冲来。与此同时,我也带动了战马。马上战与步下战完全不同,人借马力马借人力,所产生的巨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当马速完全冲起来的时候,一个没有速度的大将很可能被一个普通的小兵轻易斩杀。虽然我的战马及不上孙安的坐骑,但是我还是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枪剑相撞,火花四溅,我感到自己似乎迎面撞上了一座大山。但是,孙安的感觉一定比我还要难过。他用双剑,虽然是招数更加繁复一点,但是硬架我的大枪,却要更加吃亏。我的第一招刺完之后,没有任何停留,冲出数十丈,这才转过马头,与他再进行第二次交锋。我用的是标准的骑兵突刺,打法也是标准的骑将战法。说起来,他的马比我好,我应该让他无法发挥马快的优势,用缠斗来缠住他。但是,由于孙安用得是双剑,比我的单枪更加适合于缠斗,这种一对一的硬撼,我虽然在马匹上吃些亏,但在兵器上更占了大便宜。孙安力量大,与一般对手交锋,就算独臂持剑也能胜过旁人,但与有着同样身高,力量还在他之上的我交锋,却显然吃亏。
一合,两合,三合……
十合,十五合,二十合……
从前的我,一直追求武道,与任何一个敌人交锋,愿意从他手学习,与力量的比力量,与技术的比技术,非要从对方最强的一面胜过他才甘心。但是这一世,我却不过想那样做了,无论如何胜,胜利才是最重要的。
与孙安相斗,我就要以已之长,克敌之短。
孙安的虎口早就裂了,鲜血染红了剑柄,但他咬着牙,不肯放手,还在摧马向我冲来。
好小,你有种,但你的马和你一样有种么?
两马再次向一起冲去。战马都在急促的喘息着,喷着白沫。我的枪忽然一闪,精钢的枪身居然被我抖得如同白蜡杆一样颤动了起来,枪头如金蛇狂舞,照亮了战场。孙安大惊,把两剑舞成一团光球,迎了上来。枪为百兵之贼,是最适合于战场征杀的武器之一。而剑并不是。
孙安的剑第一次没有迎上我的枪。我的枪招是虚招,枪向着他的战马去了,只轻轻一割,那战马的臀部就开了一道二尺多长的血口。那马冲出去近百丈,扑得摔倒在地上,把孙安也摔了出去。而我已策马来到他的身前,把枪一丢,枪尖冲下,深深埋入土。我上前扶起孙安:“孙兄弟,没有事吧?”
孙安丢掉手两剑,两手上已全是鲜血。他心痛的看一眼自己的战马:“员外果然名不虚传,可是你这一枪啊……你这一枪还不如扎在兄弟我身上,我好心痛啊!”
我大笑起来:“英雄相惜,哥哥如何能下手伤兄弟,可是若不击败你,时间长了,又怕这样硬碰让你受了内伤,只好向马下手了。兄弟莫怪,此马虽好,但哥哥日后会赔兄弟一匹比此马强上百倍的好马。”
孙安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见识了我的本领,又见我毫不设防的丢下枪来扶他,哪里还会怪罪。可是嘴上却不肯放松,笑道:“如此说定了,他日哥哥一定要给我一匹宝马。”
“一定一定。”现在到了辽国,怎么也得弄几匹好马,就算及不上那匹日后引起梁山与曾头市大战的照夜玉狮,也不能输于我当年的那匹白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