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风萧萧兮
眼睛一闭一睁,三天过去了,今日正是正月廿一。
今年的“倒春寒”倒得有些过了头,这几天下来天气愈发寒冷,几乎比“三九四九”时还冷。天阴沉沉的,云层黑漆漆地压下来,此番景象简直就应了那句“黑云压城城欲摧”。
吃过午饭之后,鹅毛大雪便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不过片刻,目光所及之处都成了白色,由天际延伸到城里,再从城里蔓延到庭院。
妈蛋!这都啥时候了,喜庆点会死么?!就算没有桃红柳绿至少也别下雪啊!弄得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是怎样啊?!奔丧么?!!!
我抓着头发一脸纠结。
于是我的头发和我的神情一同纠结起来,打了死结。
旁边,少羽默了默,继而绕到我后面帮我把凌乱的发髻拆了重新绾。
一众人等在睢阳西门外给高渐离送行,雪花纷飞遮挡视线,乍一望去,城上的秦国旗帜似乎成了素白,像是举国齐哀时所用的白绢。
高渐离背上背着经过天明改造的刺杀之筑,平静的目光扫视围观众人:“就送到这里吧。”
天明抬头望了望不甚好的天气,摸摸鼻子道:“小高,今天天气不好,要不改日再走吧?”
“再拖延的话只怕有变,儒家那里的事情不用我再说大家都知道,这一回嬴政恐怕真的要赶尽杀绝。”高渐离的声音清冷如冰,而双眼却又向众人扫了一圈,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既然如此,我也无法拦你。”天明叹了一口气,顿了顿,又道,“不过若是你觉得刺秦一定会失败的话,绝对要迅速离开咸阳,大家都会在家里等你。”
月儿不甚理解“刺秦”的真正含义,只是认为高渐离会像往常出任务一样做完任务就回来,便不觉有什么伤心难过的,脆生生开口道:“记得早点回来哦!”
高渐离点了点头,双手抱拳像大家行了一礼,而后转过身,在风雪之中缓缓前行,不再回望。
原本在我印象里的送别都是难舍难分、以泪洗面的,没成想,却是如此平静肃然的送别。
其实大家心里都希望这不是最后一次见面,所以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问。
为什么要哭呢?不是最后一次见面啊,所以,别哭。
别哭。
我眯了眯眼睛:很熟悉的场景。
就像……就像荆轲离开燕国前去刺秦时的样子。
燕国国都之内素幡高挂,在风雪中飘飘摇摇,天上地下一片莹白,罔若创世之初的宏大祭典。
那个男人的背影在大雪中渐渐远去,继而湮没。
萧萧易水畔,离歌出燕川。
故人已不复,怎奈水犹寒。
我脑子一热,朝着男子的背影大声唱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好端端的歌唱到后来跑了调子,竟有点凄厉的味道。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西门内侧,女子背靠城墙死死捂住嘴唇,缺氧一般大口呼吸着嘴边的冰冷空气,身体虾米似的弓起。
不能放手!否则她会不顾一切地喊出他的名字,追上前去,死死抱住他,叫他别走。
泪珠从眼眶掉落,划过脸颊,划过双手,划过衣襟,溅在地上,转瞬被纷至沓来的雪花埋没。
送别高渐离之后,我们依旧留在了睢阳。让蓉姐给我看病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等待高渐离的消息。
明明知道事情的结果,但还是抱有期望。
毕竟司马迁没有亲眼看到过高渐离以筑击始皇的场景,文章写得再权威再生动也是推测的。所以,他也许……真的不会死?
嗯,也许吧。
为了这个“也许”,我们留在睢阳一等就是两个多月。
雪女倒是没有做那些要死要活的傻事,她只接了看门的任务。早上我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都能看见她撑着把伞站在门边,每日如此,风雨无阻。
因而现在看来最痛苦的是我。
每天对着一个医仙一个鬼医过日子,天天要挨针扎以及喝中药,简直都被折磨得瘦下去一圈了好不好!
真是忧桑啊忧桑。
所谓的“倒春寒”终于过去,天气正式回暖。睢阳城内繁花似锦,各种连翘牡丹次第盛开,其中以海棠最盛。
城中贴梗海棠、垂丝海棠爬满枝头,远远望去红红火火一派喜气。
在海棠树下却闻不见半点花香,只有一股子苦涩的中药味萦绕鼻尖,经久不褪。
我席地坐在海棠树下,于暧风中恹恹地打了个哈欠,脑袋歪到旁边少羽的肩头,将脸颊贴上去轻轻蹭了蹭:“药味好浓,把花香都盖住啦。”
“就算你这么说,我还是会监督你喝药的。”少羽正随手把玩我的头发,闻言斜眼睨我,一下子就否决了我还没提出的要求。
——这怎一个“悲”字了得!
我嫌弃脸望他,之后拍拍屁股立马走人,末了还不忘回头加一句:“你给劳资我马不停蹄地滚!”
少羽也拍拍身上的草屑站了起来,一脸无所谓地摊手,继而指向我身后。
我“哼”了一声,嚣张地回头,却看见蓉姐面无表情地站在我面前,旁边还拖着个墨冉。
某女一开始高涨的气焰瞬间熄灭,然后如同霜打的茄子般蔫了。
“蓉……蓉姐,咱今天能不能放弃治疗?”对手指中ing……
“不能。”坚决否决。
“那能不挨针扎么?”还不死心ing……
“不能。”
“能少喝药么?”再接再厉ing……
“不能。”
“那我……”能跑么?
一念至此,我开始撒丫子狂奔。
奈何这具身躯久病不愈,跑步速度慢得一逼,我很容易就被蓉姐逮住了,而后被无比凄惨地架往医务室。
一时间,墨家隐秘据点里鬼哭狼嚎、相当热闹。
睢阳西面的百里之外是秦都咸阳。
咸阳之内车水马龙,繁华至极。顺着咸阳横贯东西的大道走下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雕栏玉砌的皇城宫门,透过宏伟的宫门,隐隐可看见内里的“六国宫殿”。在此时向右一拐,位于咸阳东南方的一片豪华府邸便呈现眼前,这里是朝中达官贵人所住之所。
各个郡县有专人居住在此,他们的职位有些像现代的全国人大常委。
蜀郡自然也派了人常驻于此,而这一任的蜀郡常委就是墨家很久以前埋下的所谓卧底。
卧底按计划接应了高渐离,高渐离现在正以食客的身份寄居在府邸之内。
时近黄昏,府邸客房内只有二人。男子一袭麻制素衣坐在客房内的蒲团上,膝盖上横着一把筑。他俯首摸索着筑身的刻痕,一共二十三道。
“皓弦,今日可是初八?”他抬起头来,双眼上赫然缚着一条四指宽的白绫,白绫将他大半张脸遮住。
作为郡守的卧底对这个新来的食客恭敬鞠躬:“正是。”
“好好准备,十五便要行动了。”
皓弦沉声回答:“这个我自然会安排好,还请统领放心。”
高渐离闻言点点头,却在下一刻不可抑制地抬手扶住额角,脸色苍白。就在此时,他觉得似乎有温热的液体从眼眶滑落,那液体透过白绫,滴在了脸颊上。于是,这张苍白的脸上赫然蜿蜒下来两道殷红血痕,衬得原本丰神如玉的脸狰狞如地狱修罗。
“怎么还没止血?需要金疮药么?”皓弦见状慌了手脚,忙起身准备招来门外守候的下人。
高渐离适应了突如其来的痛楚,只是淡淡开口:“金疮药对熏眼之伤没什么作用,去拿我带来的蓉姑娘调配的朝颜膏。”
“诺。”皓弦答道,自己去翻找高渐离带来的包袱了。
秦皇性本多疑,不用“自残双眼以证忠心”的极端法子的话,他根本不会混过秦国守军的严密布控来到这里。
高渐离握紧膝上的筑,手上青筋爆起:成败,就在七天后的晚宴上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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