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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临近中午,赵思语觉得有点饿了,便提出先去吃饭。夏臻带她走了后门,后门不远处就是一片居民区。一般来说,人口密集的地方就会有不少餐馆。可是夏臻带她七弯八绕,竟然在一家烟熏雾缭的烧烤店前停下来。
她惊讶地不得了,总觉得他不可能带她到这样的地方吃饭。
可当她踏进店里的时候,她终于明白夏臻为何要带她来这里。烧烤店老板一看见她,立刻笑开了:“你又来了啊。”
赵思语也不想解释她已经失忆的事情,就说:“老板,还是一切照常,我还要香菜的——”
她话音未落,老板就立刻接上话:“香菜要多放,特制酱料要放多一点,烤羊肉串先来二十串。”
赵思语忍不住惊叹一声:“对对,就是这样,老板你竟然还记得,你记性实在太好,我感动极了。”更加让她感慨的是,她那好多年如一日的口味,竟然还是没有变化过。
“不是我记性好,不管是谁,五六年都一直光顾我的生意,每次点的东西和要求都是一样的,想不记住都难。”烧烤店老板帮她写好单子,又问,“话说回来,你前阵子都没有来,我还以为你终于吃厌了呢。”
“怎么可能会吃厌,我这么专情的人,”赵思语笑道,“只是那时候出了车祸,打着石膏呢。”
“说得也是,虽然我这里有这么多回头客,可是这里面最执着的人就是你了。”
赵思语立刻得寸进尺:“既然这样,有没有折扣给我这个忠实老顾客?打个五折也不算过分吧?”
老板直接拿走单子走了。
赵思语转头对夏臻控诉:“老板实在是太不够意思了!刚刚还说我是他最忠实的回头客呢。”
夏臻拿起纸巾,把油腻腻的桌面反复擦了好几遍,还是没办法完全擦干净,那些痕迹就像是烙印在上面。他没有抬头,而是问:“我也觉得很奇怪,你怎么就不会厌倦?”
赵思语喜滋滋地回答:“刚才不是说了吗,因为我是一个专情的人呀。”
“也对,我认识的最专情的人不就是你么。”
她又被他一句话堵到语塞。她发现这样的情况真是越来越多了,这不是个好现象。她开始还以为进了一只兔子窝,主人夏臻虽然外表冷淡,但是内里热忱,可是仔细一想,这哪里是兔子啊?
赵思语摸出一双一次性筷子,掰开来剔着筷子上的倒刺。她绞尽脑汁,总算想出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回答:“虽然有时候我认人不明,不过一旦走对路之后,就一定是一个非常专情的人,你看我对烧烤十年如一日的感情。”
夏臻安静地看着她,忽然笑了,那笑容温暖,他伸手拍了一下她的头:“你是说,觉得我像烧烤?”
——
小时候学造句,她总会有办法把两句毫无逻辑关系的句子拼合在一起,这预示着她曲折而奇特的脑回路是天生的。此刻她的脑海中只有一句话:夏臻像烧烤,所以她喜欢吃。
这样的想象实在让她有点憋不住,时不时地偷笑。正好在这时,老板也把第一批烧烤给她端了上来。赵思语立刻转移视线,深情凝视着烧烤店老板:“老板,刚才折扣的事情你还没有回答我呢,其实我要求也不高,五折也就马马虎虎接受了,当然这折扣是越低越好。”
结果老板回答:“那还是让我流失你这个忠实顾客吧,你食量这么大,给你折扣我可是会亏死的。”他说完,很有性格地转身就走。
赵思语阻拦的手正伸到一半,就见老板目不斜视地绕过她的阻拦走开去了。她皱着眉顾自生闷气。
夏臻突然叹了口气:“上次跟你来的时候,你也是这样厚脸皮地讨要折扣。”
第一次来这里,也是她带他来的,甚至工作之后,他们也来过。他知道赵思语家境非常好,却又唯独偏爱这种不健康的垃圾食品,每次都还要跟老板讨价还价。他那时候表示过不理解,她却笑眯眯地回答:“因为这就是乐趣呀。”
她的乐趣如此简单,真是让他羡慕。
他知道自己想得很复杂,甚至用自己复杂的心思去揣度别人,他却唯独无法看透赵思语内心之中真正的想法。也许太在意,所以很难以最客观的角度去评估。
赵思语啊了一声,问:“怪不得老板对我这个要求都不想回答了。”
夏臻想了想,还是决定照实告诉她过去的事:“你会带我来,是因为你向燕尧表白第二次失败,然后你就说,要把失恋的悲愤化为食欲,暴饮暴食有助于负面情绪发泄。”他记得他坐在一片淡淡的碳烤烟雾之中,有点不习惯,可又觉得似乎这也没什么,偶尔试试看以前不曾试过的小吃也不错。
吃饭的整个过程,他几乎是看着赵思语在那里吃的。她如此的饮食习惯,体重却没有急剧增长,也是运气挺好的。
“等到第三年——本来你在之前给自己限定了一个期限,等到第三年的时候如果不能表白成功,就会放弃,可是你却说,要等到一个自己很喜欢的人这么难,这么快放弃未免可惜,不如再等三年。”夏臻安静地把话说完,他看见她的表情,就知道她一点都没有想起来。他其实在内心也庆幸燕尧洗掉了她的记忆,至少她对于燕尧已经完全忘怀。只是与此同时,她也忘记了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他竟然无法选择究竟哪一个更好一些。也许万事万物都是双刃剑。
赵思语开始还边听他说话边啃肉串,到了后来也停顿在那里,听他继续把故事讲下去。夏臻虽然平时寡言了点,可是说故事的时候却异常清晰明白。
“第四年的时候,你说,这一次燕尧没有直接拒绝你。”夏臻微微一笑,“我就明白,大概我也不会再有机会坐在这里吃东西了。我猜想他是不忍心再拒绝,因为他觉得,也许错过你会是自己最大的损失。”
赵思语把手上一把啃干净了的竹签放进空盘子里:“你是不是说过,感情这件事是无法培养出来的?”
她虽然无法回忆起过去的细节,但不知道为何,突然觉得他曾如此说过。
夏臻摇摇头:“可是后来,我觉得我错了。”
——
他们回到学校,经过著名的“情人地”时,正好有一个男生在向人表白,他拉了好几个朋友一起,安排了一个送花表白的流程,周围经过的学生纷纷驻足围观。可是那个女生看到这个阵势,非但没有感动,还面无表情地在周围围观学生的“在一起”的起哄中掉头就走。那男生则在背后大声喊话:“不管你拒绝我多少次,我一定会追求到你答应为止!”
赵思语道:“果然这才是年轻人。”
哪怕是追求一个人,谈一场恋爱,也是轰轰烈烈。
夏臻站在她身边问:“你羡慕?”
“不不不,”赵思语连忙摆手,“不羡慕,绝对不羡慕,真的。你看那个妹子掉头就走的样子,明显是根本不喜欢对方嘛,你说就是表白而已,把阵势弄得这么浩大,这不是要用舆论压力逼迫对方屈服么?”
她最后还意犹未尽地补上一句:“那些都是小孩子爱玩的把戏,我已经成熟了。”
夏臻伸出手去,握住她的手指,本来还想一句话戳穿她一直觉得自己只有二十岁的事实,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大约有些事情,真的不必要多说。
——
一个月后,赵思语的父母都从卢旺达回国。她看了好几天相册,好不容易把照片上的人的长相记住,熟悉到就算闭上眼睛,也能在脑海里浮出他们的面容。
然而接机那天,她还是在机场里闹出一个乌龙,她把别人认成了自己的父母,还立刻走上前殷勤地为对方提行李。她动作太快,甚至连夏臻都来不及阻止她。
等到她拿起对方的行李时,夏臻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委婉跟她说明她认错了人这件事。很快的,她的正牌父母也终于通过安检走出来,看见她正抢着帮别人拿行李,而对方则是一脸的怀疑表情。
赵父走上前,狠狠地敲了一下她的脑袋:“真是丢人现眼,连生你养你的父母都认不出来!”
赵思语捂着额头,哭丧着脸:“我没有认不出,只是……”只是相册里的她的父母肤色都还算白皙,可是眼前的两位刚刚经历了非洲卢旺达的阳光洗礼,黝黑黝黑的,一下子色差太大,她一时没认出来。
赵父转过头看着夏臻:“听说思语被迫引咎辞职了?听说你出去自立门户开了律师事务所?”
这一句话火药味浓得连她都能轻易分辨。
夏臻还是神色平静:“是的。很抱歉,我没能照顾好思语。”
赵父忽然重重地搭上他的肩,一边拍还一边说话:“其实也没有关系,我的女儿我最了解,她就根本不是那个料。以后我的女儿还是需要你多多提点一二,你知道一个女儿教不好就会去祸害人家全家,你也不希望被祸害吧?”
赵思语忍不住插话:“你还是我亲爹吗,我真不是捡来的?”
她的父亲皱起眉头,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等到出了机场才偷偷跟她说:“你是车祸撞到头失忆了,可是智力总还在吧?我对他这么说还不是为你好?”
赵思语看了看正坐在前排开车的夏臻,他的侧脸轮廓优雅,安静的样子总是显得很高贵。她轻声道:“其实根本不用激将法,我相信他。”
她刚刚经历了很多不好的事,甚至失去了记忆。她在病房中醒过来,看见那个男人坐在床边,脸色有点憔悴,却在帮她削苹果。她忘记了自己是谁,她也忘记了他的身份,她甚至想着,如果小鸡刚出生时,会把看见的第一个人当做妈妈,那么她应该把他当成什么?
他说,她是他的妻子。
窗外阳光灼热而通透,正到了半夏时节,他们的曾经刚刚结束,而他们的故事即将崭新启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