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二十四则)》
《卷二(二十四则)》作者:洪迈
○唐重牡丹欧阳公《牡丹释名》云:“牡丹初不载文字,唐人如沈、宋、元、白之流,皆善咏花。当时有一花之异者,彼必形于篇什,而寂无传焉,唯刘梦得有咏鱼朝恩宅牡丹诗,但云一丛千朵而已,亦不云其美且异也。”予案,白公集有《白牡丹》一篇十四韵,又《秦中吟》十篇,内《买花》一章几百言,云:“共道牡丹时,相随买花去。”“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而《讽谕乐府》有《牡丹芳》一篇三百四十七字,绝道花之妖艳,至有“遂使王公与卿士,游花冠盖日相望”,“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若狂”之语。又《寄微之百韵》诗云:“唐昌王蕊会,崇敬牡丹期。”注“崇敬寺牡丹花,多与微之有期”。又《惜牡丹》诗云:“明朝风起应吹尽,夜惜衰红把火看。”《醉归盩厔》诗云:“数日非关王事系,牡丹花尽始归来。”元微之有《入永寿寺看牡丹》诗八韵,《和乐天秋题牡丹丛》三韵,《酬胡三咏牡丹》一绝,又有五言二绝句。许浑亦有诗云:“近来无柰牡丹何,数十千钱买一窠。”徐凝云:“三条九陌花时节,万马千车看牡丹。”又云“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然则元、白未尝无诗,唐人未尝不重此花也。
○长歌之哀嬉笑之怒,甚于裂眦,长歌之哀,过于恸哭,此语诚然。元微之在江陵,病中闻白乐天左降江州,作绝句云:“残灯无焰影憧憧,此夕闻君谪九江。垂死病中惊起坐,暗风吹雨入寒窗。”乐天以为:“此句他人尚不可闻,况仆心哉!”《微之集》作“垂死病中仍怅望”,此三字既不佳,又不题为病中作,失其意矣。
东坡守彭城,子由来访之,留百余日而去,作二小诗曰:“逍遥堂后千寻木,长送中宵风雨声。误喜对床寻旧约,不知漂泊在彭城。”“秋来东閤凉如水,客去山公醉似泥。困卧北窗呼不醒,风吹松竹雨凄凄。”东坡以为读之殆不可为怀,乃和其诗以自解。至今观之,尚能使人凄然也。
○韦苏州《韦苏州集》中有《逢杨开府》诗云:“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持摴局,暮窃东邻姬。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骊山风雪夜,长杨羽猎时。一字都不识,饮酒肆顽痴。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读书事已晚,把笔学题诗。两府始收迹,南宫谬见推。非才果不容,出守抚惸嫠。忽逢杨开府,论旧涕俱垂。”味此诗,盖应物自叙其少年事也,其不羁乃如此。李肇《国史补》云:“应物为性高洁,鲜食寡欲,所居焚香扫地而坐。其为诗驰骤建安已还,各得风韵。”盖记其折节后来也。《唐史》失其事,不为立传。高适亦少落魄,年五十始为诗,即工,皆天分超卓,不可以常理论云。应物为三卫,正天宝间,所为如是而吏不敢捕,又以见时政矣。
○古行宫诗白乐天《长恨歌》、《上阳人歌》,元微之《连昌宫词》,道开、天间宫禁事,最为深切矣。然微之有《行宫》一绝句云:“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语少意足,有无穷之味。
○隔是乐天诗云:“江州去日听筝夜,白发新生不愿闻。如今格是头成雪,弹到天明亦任君。”元微之诗云:“隔是身如梦,频来不为名。怜君近南住,时得到山行。”格与隔二字义同,格是犹言已是也。
○张良无后张良、陈平皆汉祖谋臣。良之为人,非平可比也。平尝曰:“我多阴谋,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废矣,以吾多阴祸也。”平传国至曾孙,而以罪绝,如其言。
然良之爵,但能至子,去其死财十年而绝,后世不复绍封,其祸更促于平,何哉?予盖尝考之,沛公攻峣关,秦将欲连和,良曰:“不如因其懈怠击之。”公引兵大破秦军。项羽与汉王约中分天下,既解而东归矣。良有养虎自遗患之语,劝王回军追羽而灭之。此其事固不止于杀降也,其无后宜哉。
○周亚夫周亚夫距吴、楚,坚壁不出。军中夜惊,内相攻击扰乱,至于帐下。亚夫坚卧不起,顷之,复定。吴奔壁东南陬,亚夫使备西北。已而果奔西北,不得入。
《汉史》书之,以为亚夫能持重。案亚夫军细柳时,天子先驱至,不得入。文帝称其不可得而犯。今乃有军中夜惊相攻之事,安在其能持重乎?○汉轻族人爰盎陷晁错,但云:“方今计,独有斩错耳。”而景帝使丞相以下劾奏,遂至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主父偃陷齐王于死,武帝欲勿诛,公孙丞相争之,遂族偃。郭解客杀人,吏奏解无罪,公孙大夫议,遂族解。且偃、解两人本不死,因议者之言,杀之足矣,何遽至族乎?汉之轻于用刑如此!○漏泄禁中语京房与汉元帝论幽、厉事,至于十问十答。西汉所载君臣之语,未有如是之详尽委曲者。盖汉法漏泄省中语为大罪,如夏侯胜出道上语,宣帝责之,故退不敢言,人亦莫能知者。房初见帝时,出为御史大夫郑君言之,又为张博道其语,博密记之,后竟以此下狱弃市。今史所载岂非狱辞乎?王章与成帝论王凤之罪,亦以王音侧听闻之耳。
○田叔贯高谋弑汉祖,事发觉,汉诏赵王,有敢随王罪三族,唯田叔、孟舒等自髡钳随王。赵王既出,上以叔等为郡守。文帝初立,召叔问曰:“公知天下长者乎?”曰:“故云中守孟舒,长者也。”是时,舒坐虏大入云中免。上曰:“虏入云中,孟舒不能坚守,士卒死者数百人,长者固杀人乎?”叔叩头曰:“夫贯高等谋反,天子下明诏,赵有敢随张王者,罪三族。然孟舒自髡钳,随张王,以身死之,岂自知为云中守哉?是乃所以为长者。”上曰:“贤哉孟舒!”复召以为云中守。
案,田叔、孟舒同随张王,今叔指言舒事,几于自荐矣。叔不自以为嫌,但欲直孟舒之事,文帝不以为过,一言开悟,为之复用舒,君臣之诚意相与如此。
○孟舒魏尚云中守孟舒,坐虏大入云中免。田叔对文帝曰:“匈奴来为边寇,孟舒知士卒罢敝,不忍出言,士争临城死敌,如子为父,以故死者数百人。孟舒岂驱之哉?”上曰:“贤哉孟舒!”复召以为云中守。又冯唐对文帝曰:“魏尚为云中守,虏尝一入,尚率车骑击之。士卒终日力战。上功莫府,坐首虏差六级,下吏削爵。
臣以为陛下罚太重。”上赦魏尚,复以为云中守。案,孟舒、魏尚皆以文帝时为云中守,皆坐匈奴入寇获罪,皆得士死力,皆用他人言复故官,事切相类,疑其只一事云。
○秦用他国人七国虎争天下,莫不招致四方游士。然六国所用相,皆其宗族及国人,如齐之田忌、田婴、田文,韩之公仲、公叔,赵之奉阳、平原君,魏王至以太子为相。
独秦不然,其始与之谋国以开霸业者,魏人公孙鞅也。其它若楼缓赵人,张仪、魏冉、范雎皆魏人,蔡泽燕人,吕不韦韩人,李斯楚人,皆委国而听之不疑,卒之所以兼天下者,诸人之力也。燕昭王任郭隗、剧辛、乐毅,几灭强齐,辛、毅皆赵人也。楚悼王任吴起为相,诸侯患楚之强,盖卫人也。
○曹参赵括汉高祖疾甚,吕后问曰:“萧相国既死,谁令代之?”上曰:“曹参可。”萧何事惠帝,病,上问曰:“君即百岁后,谁可代君?”对曰:“知臣莫若主。”帝曰:“曹参何如?”曰:“帝得之矣。”曹参相齐,闻何薨,告舍人趣治行,吾且入相。居无何,使者果召参。
赵括自少时学兵法,其父奢不能难,然不谓善,谓其母曰:“赵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后廉颇与秦相持,秦应侯行千金为反间于赵,曰:“秦之所畏,独赵括耳。”赵王以括代颇将。蔺相如谏,王不听。括母上书言括不可使,王又不听。秦王闻括已为赵将,乃阴使白起代王龁,遂胜赵。
曹参之宜为相,高祖以为可,惠帝以为可,萧何以为可,参自以为可,故汉用之而兴。赵括之不宜为将,其父以为不可,母以为不可,大臣以为不可,秦王知之,相应侯知之,将白起知之,独赵王以为可,故用之而败。呜呼!将相安危所系,可不监哉!且秦以白起易王龁,而赵乃以括代廉颇,不待于战,而胜负之形见矣。
○信近于义“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程明道曰:“因恭信而不失其所以亲,近于礼义,故亦可宗。”伊川曰:“因不失于相近,亦可尚也。”又曰:“因其近礼义而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况于尽礼义者乎?”范纯父曰:“君子所因者本,而立爱必自亲始,亲亲必及人,故曰因不失其亲。”吕与叔分为三事。谢显道曰:“君师友三者,虽非天属,亦可以亲,舍此三者之外,吾恐不免于谄贱。惟亲不失其所亲,然后为可宗也。”杨中立曰:“信不失义,恭不悖礼,又因不失其亲焉,是亦可宗也。”尹彦明曰:“因其近,虽未足以尽礼义之本,亦不失其所宗尚也。”予切以谓义与礼之极,多至于不亲,能至于不失其亲,斯为可宗也。然未敢以为是。
○刚毅近仁刚毅者,必不能令色;木讷者,必不为巧言。此近仁鲜仁之辨也。
○忠恕违道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中庸》曰:“忠恕违道不远。”学者疑为不同。伊川云:“《中庸》恐人不喻,乃指而示之近。”又云:“忠恕固可以贯道,子思恐人难晓,故降一等言之。”又云:“《中庸》以曾子之言虽是如此,又恐人尚疑忠恕未可便为道,故曰违道不远。”游定夫云:“道一而已,岂参彼此所能豫哉?此忠恕所以违道,为其未能一以贯之也。虽然,欲求入道者,莫近于此。此所以违道不远也。”杨中立云:“忠恕固未足以尽道,然而违道不远矣。”侯师圣云:“子思之忠恕,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此已是违道。
若圣人,则不待施诸己而不愿,然后勿施诸人也。”诸公之说,大氐不同。予切以为道不可名言,既丽于忠恕之名则为有迹,故曰违道。然非忠恕二字亦无可以明道者,故曰不远。非谓其未足以尽道也。违者,违去之谓,非违畔之谓。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苏子由解云:“道无所不在,无所不利,而水亦然。然而既已丽于形,则于道有间矣。故曰几于道。然而可名之善,未有若此者。故曰上善。”其说与此略同。
○求为可知“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为之说者,皆以为当求为可知之行。唯谢显道云:“此论犹有求位求可知之道在。至论则不然,难用而莫我知,斯我贵矣,夫复何求?”予以为君子不以无位为患,而以无所立为患;不以莫己知为患,而以求为可知为患。第四句盖承上文言之。夫求之有道,若汲汲然求为可知,则亦无所不至矣。
○里仁“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智?”孟子论函矢巫匠之术,而引此以质之。
说者多以里为居,居以亲仁为美。予尝记一说云,函矢巫匠皆里中之仁也。然于仁之中有不仁存焉,则仁亦在夫择之而已矣。尝与郑景望言之,景望不以为然。
予以为此特谓闾巷之间所推以为仁者,固在所择,正合孟子之意。不然仁之为道大矣,尚安所择而处哉?○汉采众议汉元帝时,珠厓反,连年不定。上与有司议大发军,待诏贾捐之建议,以为不当击。上以问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陈万年以为当击,丞相于定国以为捐之议是,上从之,遂罢珠厓郡。匈奴呼韩邪单于既事汉,上书愿保塞上谷以西,请罢边备塞吏卒,以休天子人民。天子令下有司议,议者皆以为便,郎中侯应习边事,以为不可许。上问状,应对十策,有诏勿议罢边塞事。成帝时,匈奴使者欲降,下公卿议,议者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禄大夫谷永以为不如勿受,天子从之。使者果诈也。哀帝时,单于求朝,帝欲止之,以问公卿,亦以为虚费府帑,可且勿许。单于使辞去。黄门郎杨雄上书谏,天子寤焉,召还匈奴使者,更报单于书而许之。安帝时,大将军邓骘欲弃凉州,并力北边,会公卿集议,皆以为然,郎中虞诩陈三不可,乃更集四府,皆从诩议。北匈奴复强,西域诸国既绝于汉,公卿多以为宜闭玉门关绝西域。邓太后召军司马班勇问之,勇以为不可,于是从勇议。
顺帝时,交阯蛮叛,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属,问以方略,皆议遣大将发兵赴之,议郎李固驳之,乞选刺史太守以往,四府悉从固议,岭外复平。灵帝时,凉州兵乱不解,司徒崔烈以为宜弃,诏会公卿百官议之,议郎傅鋋以为不可,帝从之。
此八事者,所系利害甚大。一时公卿百官既同定议矣,贾捐之以下八人皆以郎大夫之微,独陈异说,汉元、成、哀、安、顺、灵皆非明主,悉能违众而听之,大臣无贤愚亦不复执前说,盖犹有公道存焉。每事皆能如是,天下其有不治乎。
○汉母后汉母后预政,不必临朝及少主,虽长君亦然。文帝系周勃,薄太后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帝谢曰:“吏方验而出之。”遂赦勃。吴、楚反,诛,景帝欲续之,窦太后曰:“吴王老人也,宜为宗室顺善,今乃首乱天下,奈何续其后!”不许吴,许立楚后。郅都害临江王,窦太后怒,会匈奴中都以汉法,帝曰:“都忠臣。”欲释之。后曰:“临江王独非忠臣乎?”于是斩都。武帝用王臧、赵绾,太皇窦太后不悦儒术,绾请毋奏事东宫,后大怒,求得二人奸利事以责上,上下绾、臧吏,杀之。窦婴、田蚡廷辩,王太后大怒不食,曰:“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且帝宁能为石人邪!”帝不直蚡,特为太后故杀婴。韩嫣得幸于上,江都王为太后泣,请得入宿卫比嫣,后繇此衔嫣,嫣以奸闻,后使使赐嫣死,上为谢,终不能得。成帝幸张放,太后以为言,帝常涕泣而遣之。
○田千秋郅惲汉武帝杀戾太子,田千秋讼太子冤曰:“子弄父兵当何罪?”帝大感悟曰:“父子之间,人所难言也。公独明其不然,公当遂为吾辅佐。”遂拜为丞相。光武废郭后,郅惲言曰:“夫妇之好,父不能得之于子,况臣能得之于君乎?是臣所不敢言。虽然,愿陛下念其可否之计,无令天下有议社稷而已。”帝曰:“惲善恕己量主。”遂以郭氏为中山王太后,卒以寿终。此二人者,可谓善处人骨肉之间,谏不费词,婉而能入者矣。
○戾太子戾太子死,武帝追悔,为之族江充家,黄门苏文助充谮太子,至于焚杀之。
李寿加兵刃于太子,亦以它事族。田千秋以一言至为丞相。又作思子宫,为归来望思之台。然其孤孙囚系于郡邸,独不能释之,至于掖庭令养视而不问也,岂非汉法至严,既坐太子以反逆之罪,虽心知其冤,而有所不赦者乎?○灌夫任安窦婴为丞相,田蚡为太尉,同日免。蚡后为丞相,而婴不用无埶,诸公稍自引而怠骜,唯灌夫独否。卫青为大将军,霍去病财为校尉,已而皆为大司马。青日衰,去病日益贵。青故人门下多去事去病,唯任安不肯去。灌夫、任安可谓贤而知义矣。然皆以它事卒不免于族诛,事不可料如此。
○单于朝汉汉宣帝黄龙元年正月,匈奴单于来朝,二月归国,十二月帝崩。元帝竟宁元年正月,又来朝,五月帝崩。故哀帝时,单于愿朝,时帝被疾,或言匈奴从上游来厌人。自黄龙、竟宁时,中国辄有大故。上由是难之。既不许矣,俄以杨雄之言,复许之。然元寿二年正月,单于朝,六月帝崩。事之偶然符合,有如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