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北方王朝的特点

第三节 北方王朝的特点

北方王朝也在很长时间内,无法改变士族社会本质。因为,他把庄园主们都杀光,反倒是生产急剧下降。大多数人们生活更艰苦,政权也失去财政支持。

这一点应该很好理解,在士族社会代表最高生产力之下,你无法除去他。就像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把大企业主都拿下来,不允许再出现大企业。后果将是,人民的生活更艰苦,社会所能创造的价值更少。

可是,北方王朝虽然也依赖于士族社会,但是士族没有统治地位。因为,北方王朝是以“本族”武装为统治核心的。

这样北方王朝对士族的管控能力很强。在北方,士族往往只有‘议政权’。即使如崔浩这样的高官,也没有军事决断权。

而南方士族在东晋几乎有‘执政权’,即使在宋齐梁陈也有很强参政权。不要认为南方王朝的法制松散,广大人民就能获得比较轻松的生活。政府少有作为,是让权于庄园主,而庄园主对人民的管理就更加的不法制,私刑泛滥。更糟糕的是,士族为了获得更多的人力,将这种私刑和蛮横带到了庄园之外的社会中。使自耕农和小地主得到了更大的压迫。

而北方政权在无法排除对士族经济依赖的情况下,采取了完全不同的对待士族的方法。

我管这种政策叫“内松外严”。为了满足生产,北朝首先承认士族的庄园内部特权,以支持生产。士族庄园里管理的农民成千上万,如果士族在庄园内部没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将无法调度、组织生产。就像今天各国对大企业在企业内也有一些法律倾斜。比如说,员工迟到五分钟,往往会被罚款。现在好多行政部门都没有罚款权,可是大企业却能做到。

这里就又解释了,为什么明清基本没有大庄园主这个阶级(或许有一两个这样的人,却没有这个“阶层”)。就是在中小地主和自耕农成为赋税的主体之后,王朝不再给予大庄园主这样的内部权力。

明清的所谓大地主和魏晋的大庄园主相比,就是一个“破落户”。魏晋大庄园主管理成千上万的人,明清大地主怎么能比。其中原因就是,明清大地主没有王朝更大的法律倾斜,明清大地主无法管控太多人。管松了,形不成生产力;管严了,打伤佃户一只胳膊,大地主就被县令扔进大牢了。

北朝对大士族阶层首先是“内松”,松到什么程度?甚至比南朝还松!到了北魏初期,甚至直接承认了大士族阶层在庄园内部的宗主身份,权力极高。这一点比南朝对士族阶层还要好。

但是,北朝对士族阶层在其庄园外则管理甚严,不允许他们将庄园内的特权带入社会。打击乡间恶霸,尤其是对伤人、伤身案件严厉打击。

大家要理解,那个时期的“恶霸”绝大多数是士族庄园主,庄园主手下有几百上千部曲,单个的好汉怎么能在他们面前做“恶霸”。

在士族社会中,士族有做“恶霸”的特质。先不说他们对农田的贪婪,对自身自由的渴望,单就从经济层面讲,他们也有作“恶霸”的需求。因为,随着士族庄园主开垦农田的增加,需要大量佃户、部曲。而购买部曲或强迫自耕农加入,是捷径中的捷径,成本最小,见效最快。

如果等着部曲内部小孩的成长,则周期太长,太不划算。

所以,北朝对士族阶层的“内松外严”,不仅确保了生产、赋税,安定了社会。还产生一个极端重要的直接效果,即大庄园没有庄园外部特权,逼迫他们比较重视庄园内部的人口问题,重视人口增长。这样,北朝即使在庄园经济为主时,人口也比南朝多。后来,北朝破除了庄园“统治”的经济模式后,人口就更多,数倍于南朝。使北朝可以轻松统一南朝。

士族社会买人、抢人,比养人划算,是士族社会模式下人口增长缓慢的一个原因。

西方在罗马帝国时,人口超过东汉,可是他们在一千大几百年里,没有走出士族社会。所以,到了中世纪,全欧总人口比中国少了不止数倍,相当于中国宋代时,宋代人口上亿,而欧洲最大国神圣罗马帝国,本国人口只有大几百万。从罗马帝国开始,欧洲的奴隶社会是以奴隶贸易昌盛而成名的。到现在,中国有很多学者不承认中国有奴隶社会(当然承认有奴隶),就是因为,中国很早就不存在这种繁荣的奴隶贸易。小时候笔者在读《中国古代史》时,也对这一点产生迷茫。按西方的说法,应该是占领一个地方,而将这个地方的人变为奴隶。但是很显然,西周战败商朝,不仅没有把商朝遗民当成奴隶,而贵族还是贵族,只是将他们实力弱化。一部分扔到辽东,一部分建立宋国,这一点非常不符合西方人对奴隶社会的定义。这也说明,中国以“德”治国的理念,源远流长。

到1754年(清乾隆年间)的欧洲七年战争时期,欧洲大陆贵族耗尽了他们的最后一滴血,欧洲大陆随后进入大革命时代。

战前欧洲人口少的可怜,德国二百多万,英国四百来万,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也都是七、八百万人。自大革命以后,人口才大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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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晋孤烟之山河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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