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夫唱妇随还是狼狈为奸?
“幼儿园!?我怎么没听过?”许峰惊讶了。当初得知许彩月不合群,正是幼儿园老师联系他,说小月xing格刁钻,在学校交不上朋友。希望他能多陪陪女儿,好好开导一下。然而,周云却说在幼儿园便认识了许彩月,这不得不引起许峰怀疑。
“嗯哼。”许彩月挨着周云坐下,不急不慢的解释道:“我和小云从幼儿园就认识咯。小学、初中、高中、我和他都在一个班级念书。父亲要不信,可以翻出小时候的毕业相片,那真是让人怀念呢……”
“哦……是这样吗?挺好的、挺好的……”许峰纳闷了,两人打从幼儿园开始就好上,着实令人难以相信。
没想到许彩月藏得那么紧,居然一点风声都没透露,还让许峰白担心一场,误会自家女儿不懂交朋友。却不料许彩月早早选好对象,正逗他玩呢。
谈笑间,张小红由厨房走了出来:“好了,好了,开饭咯。大家先别聊,都饿坏了?”
她原本打算再准备一会,多弄点拿手好菜来招待周云。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厨房材料有限,张小红只好将就着点。
自从许彩月回家之后,诸志文就像个局外人,一句话也没插上。大家都重点关注周云,这叫他非常不爽。
据许峰说,许彩月身边没有任何朋友,希望他俩能够好好相处。当初诸志文听到这话,高兴得连睡觉都在偷笑。可今天却不知哪儿出了错,半路居然杀出个程咬金,还说是许彩月青梅竹马的好朋友。这不得不让他心生jing惕。
不过,当诸志文仔细打量周云时,却忍不住撇嘴笑了。一件蓝set恤,外加补丁牛仔裤,脚下还穿着双地摊布鞋。整体看来,就像个不入流的街边混混。这幅打扮还敢跟他抢女人?别开玩笑了。
诸志文很天真地认为,许彩月会跟周云一起,是因为她没接触过其他男生。否则天仙一样的人儿,又怎么会看上周云这种‘土炮’呢?
理了理衣领,诸志文从新平静下来。暗道这样一个小人物,根本翻不起什么大浪。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弄死周云。
诸志文刚刚起筷,便向周云发问:“这位朋友,敢问令尊在何处高就呢?”
他是有意刁难周云,从刚才的打量中,诸志文已经明白,周云不可能是个有钱公子,其父也不会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不然他怎么会穿成这副德xing,来见许彩月父母。
“我爸是个国企工人,怎么了?”周云对于这个问题,没有任何隐瞒,实际状况怎么样,他就怎么说。对周云而言,父亲是个工人,并非一件丢人的事情。
谁知诸志文表现得非常隆重,居然声称道起歉来:“抱歉,真是失礼了。”
这种举动,显然有点瞧不起人的意味。同时还瞄了瞄许峰,想看看他知道周云父亲,仅仅是个工人时,会有什么表情。
令诸志文失望的是,许峰似乎没表现出任何不妥。
对许峰而言,周云父亲是什么身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周云对许彩月的心,还有他这个人。英雄莫问出处,许峰喜欢有能力,有才华的人。
你有多少财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够创造多少财富。这才是许峰选取接班人的标准。
周云不是傻子,一听便明白这家伙不怀好意,居然给自己下了个套。他是个愿意吃亏的主吗?显然不是,见诸志文在暗地偷笑,周云便有样学样的问道:“敢问小猪父亲又在何处高就?”
听到这样的问话,诸志文顿时趾高气扬笑道:“呵呵,我父亲可是著腾重工企业的董事长。”
他父亲可不是普通工人能够比拟,瞧周云这身垃圾打扮,估计他父亲每月收入,还不如他家请来的菲佣高。
“哦!不对,你错了。”周云当即否定到。只见他表情非常认真,一点也不像在说笑。就连许峰夫妇也搞不懂,周云为什么会这般说话。
“错了?哪里错了?”诸志文不由楞了,自己的父亲在哪高就,难道他还不清楚吗?
不待周云开口,许彩月嘴角便勾勒出一抹狐笑,接着幽幽说道:“小猪的父亲当然是在养殖场高就。这么简单的问题,小猪同学竟然会猜错。当真是人如其名呢……”
“彩月真聪明,赞一个!”周云立刻对许彩月竖起大拇指。他提出的问题,还是由许彩月讽刺诸志文时,得到启发的。
损人可是许彩月的强项,小丫头当仁不让地说:“小云不必客气,只是有些人笨而已。”
诸志文这回着实被耍了一道。周云问的是小猪父亲在何处高就,又不是问令尊在何处高就。结果这蠢人,竟然将他老爸当成是小猪的父亲。
“你!!”诸志文听到这话,顿时憋得满脸通红的盯着周云。也不晓得是尴尬还是生气,估计后者会多点。
要是换个地方,诸志文肯定会大发雷霆,好好教训周云一顿。然而在许峰面前,他却不敢胡来。最后唯有忍气吞声,暗谋以后再找机会报复。
“好啦好啦,你俩别闹了。快吃饭。”张小红见许彩月跟周云如此默契,不由心中暗喜。她并不会偏袒周云,也不会偏袒诸志文。在母亲心里,只要许彩月喜欢,那就足已。
至于许峰这老狐狸,他悠然保持中立,默默吃饭。眼看有两个男生为许彩月暗斗,他也乐得一身清闲。同时心道,还是老伴说得对,小月长得那么漂亮,怎么可能没人追求。看来是自己多心了。年轻人的事,还是由年轻人去折腾。
众人吃过饭后,也不晓得诸志文发什么神经,居然约周云跟许彩月去玩。对于这提议,周云是果断拒绝。今天发生了很多事,可把他累坏了,现在只想早点回家休息。
不过,令人费解的事情发生了。许彩月忽地倒戈相向,也赞同诸志文提议,嚷嚷着要一起出去玩。还头头是道点评周云:“高三学习紧张,难得明天周ri,应该好好放松一下。”
这回周云可迷糊了,许彩月不是讨厌那家伙吗?现在为何公然支持他啦?
其实,许彩月并不是支持诸志文。她是想利用这次机会,彻底让对方死心。免得他成天像个跟屁虫似的烦她,这也是许彩月向周云求助的最终目的。
得到许彩月应许,诸志文可乐翻天了。还小人得志瞪了周云一眼,像是在宣告他的胜利。
诸志文的想法恰恰与许彩月相反,准备通过这次机会,在许彩月面前好好表现。让她明白周云只是个乡巴佬,而他才是真正的白马王子。唯有和他在一起,才能体会到人生的最大乐趣。
结果,诸志文异常兴奋地提议,大家到附近的嘀嘀酒消遣。对于这点,许彩月没有意见。而周云也迫于无奈,舍命陪美女。
离开了许彩月家,周云就一直在思考。今天也不知道搞啥名堂,自己忙得跟条狗似地。现在还要去酒,与其说是消遣,还不如说是被消遣。
从前周云是个混混,酒这地方也来过几次。不过他来酒并不是消费,而是找人麻烦。至于消遣,他可没那本钱。
酒地酒贵得要命,超市几十元就能买到的酒水,在这儿却要上百块钱。有人说,酒气氛好,既热闹又激情,眼前还有美女不断悠转。但对周云来说,要气氛,还不如去网听音乐。看美女,他自信酒是无法遇见像许芊、许彩月这等漂亮美眉。即使有,那也是百年难得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