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朱——锁——锁!」
办公室的早晨通常是这么开始的。
同事们心照不宣的相互看了看,不用说,光是听到课长快喷火般的怒吼,就知道迷糊女郎一定又做了什么好事。
不出众人所料,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皮肤白皙的瘦高女子抱着一堆资料踉跄地从课长室里跑出来,模样狼狈的教人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同情她。
「我真的觉得这样改比较顺……」她还没说完,一转身又撞到了门,手中资料以天女散花之姿落满地。
其它人对看一眼,猜也猜得到下一步就是课长怒气冲冲的跑出来。
果真,从课长室里奔出一个人影。
「我说朱小姐,妳爱怎么改我管不着,但是剧本是我昨天跟妳推敲了一个下午才出来的,可我今天早上一来,耶嘿!」他扬扬手中剧本,「这是什么?跟我们昨天说的完全不一样!」
朱锁锁可怜兮兮地看着江为铭,他近一米八的身高配上无人可匹敌的大嗓门真的让她害怕,从小她就怕他。
「我知道啊……」
「知道?知道个头!」他忍着满肚子怒火蹲下来,一张张地帮她捡。「我求求妳别再给我出乱子了,好不好?」
说真的,朱锁锁的文笔很不错,但是每次她都不在意开会的结果,擅自修改剧本,这点最令他苦恼。虽说出自她笔下的剧本都比先前通顺流畅多了,但也不能这么不尊重人啊!
她手忙脚乱的捡资料,胡乱点点头。「是、好、对、我知道。」
她不希望他发脾气的,真的。只是看到那么不通顺的剧本,她就会全身不对劲,很想改一改嘛!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朱锁锁啊朱锁锁,为什么妳每次只不过想把事情做好,却总是把事情往奇怪的恐怖情况推进呢?
从小到大都一样。
江为铭当然知道她是个迷糊蛋,索性帮她抱起成迭数据,皱着眉头随她一块走到位子上。
「记住,以后要改东西前先跟我知会一声。」
「好。」她敷衍的点点头。
江为铭拍拍她的肩膀,压低声音说:「下礼拜来我家吃饭吧,妳爷爷托我爸带了东西上来给妳跟华容呢。」
她顺从的点头,江为铭满意地转身走向课长室。朱锁锁在他转身时看到他右脸侧上一块小小的红色印记,一时间发起呆来。
小时候老是欺负她的孩子王长大后转了性,变得比较成熟,对她不再恶声恶气。甚至在她准备高中联考时,还毛遂自荐地担任起她的家教。转变之大,让所有人都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以为他是不是头壳坏了。
朱锁锁从来不是个聪敏伶俐的女孩,更别提那平庸的外貌。
跟她那美丽娇俏的妹妹朱华容一起站出来,她马上给比到津巴布韦去。
但是从她考上大学、上来台北,江为铭对她的关心照顾从没有间断过。有些人认为他们是一对,是这样吗?她这么认为。
她总觉得江为铭对妹妹的好感更强烈,只是拿自己当个幌子罢了。
不过这一切都是她的猜想,谁知道江为铭心中打什么主意?
说真的,很难将以前那个老是揪着她的辫子、叫她小哑狗的讨厌家伙,与现在的江为铭联想在一块。
现在的他身形高大,五官端正,再加上大学一毕业便进入绩优股的软件公司,短短四年已经升上课长的位子,成了不少女子心目中的理想金龟婿。
她知道在办公室里有些人对江为铭很有好感,但他却只对她们两姐妹好。
妹妹以为江为铭喜欢她,所以对他没有防备。
而她的迷糊与慢半拍,快步调的江为铭很受不了,常常要她快一点;但往往只要她一加快速度,就错误百出。
江为铭时常被她气得哭笑不得,却又对她无可奈何。只好先帮她做好计划,再放手让她去做。
「喂,姐姐,回魂、回魂。」
一只纤纤玉手在朱锁锁眼前摇晃,企图唤回她涣散的思绪。
她恍恍惚惚地抬起头,便见一张娇俏小脸对她展开甜甜的笑容。
「刚刚我在经理室都听到江大哥念妳的声音,大得吓人哪。」
朱华容人如其名,花容月貌,再加上完全不似其姐般的伶俐聪敏,使她自幼就是个万人迷。
她深深叹了口气,「我又惹他生气了。」
「我想妳哪天不惹他吼一遍,他铁定会浑身不对劲。」朱华容笑了,鼓励似的拍拍她的肩,「好了、好了,别再恍神了,赶紧回魂工作先,晚上我有事,记得早点回家休息喔。」
「妳又要出去玩啊?」她不赞同的摇摇头,「今天是谁啊?」
朱华容对她抛了个媚眼,用娇嗲的口吻甜甜的说:「这是秘密喔!」还伸出纤长的手指左右晃了晃。
「是火红法拉利?还是呼噜噜莲花?」朱锁锁总是擅自为妹妹的追求者取一些怪名字,因为每次在窗台边看到的都是不同的车子,很少见到那些追求者。
见她想再多言,朱华容连忙闪人。
看着妹妹姣好的身材包裹在剪裁得宜的套装里,摇曳生姿地走出办公室,众多男同事直勾勾地望着她的身影,口水都快滴出来了。
朱锁锁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衬衫、牛仔裤,摸摸自己的黑框眼镜,不由得自怨自艾起来。同一个娘胎出来的,怎么华容那么好看,她却像个死气沉沉的老太婆呢?
也不过才差两岁而已,外型却差那么多。
不只外型,连能力都有差别。
她从小就是个数理白痴,大学念个不痛不痒的中文系,毕业后换了好几个工作,最后才在江为铭的介绍下进了公司当个小文编;华容却是精明干练,大学考进明星大学的国贸系,一毕业就被这家游戏公司延揽,负责国外业务。
老天真是不公平。这句话在她们两姐妹身上得到最佳印证。
朱锁锁认命的叹口气,把视线转向自己的计算机,开始日复一日的枯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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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蓝一下飞机就觉得不舒服。
并不是因为他坐了十七个小时的飞机,也绝对不是因为时差问题,而是种诡异的不舒服感,彷佛身体与头是分开的,完全不听自己使唤。
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法蓝并不陌生,这辈子他已经经历过两次,但是这么突然还是第一次。
强忍着身体的不适,他伸手招了辆出租车,开往台北。
为什么他今天会在台湾?这要从三天前,他突然接到一通父母的电话开始——
「法蓝,你应该回台湾找那个女孩。这不但是我们狐族的规定,也是天理法则,不容更改。」
「为什么我非得回去不可?」
法蓝抓着褐棕色的头发,对着电话彼端大吼。自从十岁时发生那件事之后,他就被父母送到纽约念书,再也没回去台湾。对台湾,他有段无法磨灭的恐怖回忆。
「妈,我真的不想回去。」
「可是……可是你不回来的话,你要怎么找那个女孩?要怎么报恩?」法蓝美丽的母亲在电话另一端,细声提醒他无情的事实。
这……「难道没有别的方法吗?」
至少不要在「这个时候」。
「没有。」回答得十分决绝。
「那我晚点回去,」法蓝也倔强得很,「我绝对不要在这个时候回台湾!」
电话彼端先是静默,好一会才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啜泣声。「可是……我好担心你哪……」
明知儿子最怕女人掉泪,还用这一招来对付他。
法蓝还来不及说些什么,电话又传来另一个声音,「小子,别找借口,快给我夹着你的狐狸尾巴滚回来!」
暴怒的粗声大喝,是法蓝那大胡子老爸,将太座捧在手上的好男人一族。
「爸……」
「爸你个头!三天后不见你人影,以后休想找你老爸老妈!」
「乓当!」用力挂断电话,差点震坏法蓝比一般人灵敏的耳膜。
他无奈的看着手中嘟嘟作响的话筒,怎么办?二十年了,他时常想起自己在台湾怎么被一群野蛮的小鬼欺负,是一双小小软软的手将他抱起……他记得,小女孩身上特有的甜香;还有小女孩为保护他而被甩了一巴掌,他用尽全身力气化为人形只想为她讨回公道……
他记得,一切影像都深深烙印在他的心坎里。
他也没有忘记,为了在那个时候化为人形,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分钟,他却休养了整整一年才能再回复到人形。
一整年,一整年耶!
从此之后,他死也不肯再踏上台湾一步。青少年在住宿中学度过,还好没发生什么事,之后念大学、实习也都是在米兰或纽约之类的外国都市,无论美丽的母亲跟暴躁的父亲好说歹说,他都不愿意回台湾。
太恐怖了,被扯掉毛皮这种衰事一生一次就够了,他不想再来第二次。谁知道台湾小鬼头现在进化到多野蛮的地步!
也因为小女孩救过他,所以,依照狐族第一条规定,当他有能力时,就得赶紧报恩去。
令他头大的是,狐族中流传着:在什么日子被救起,在那个日子回去找恩人,成功的机率比一般日子机率大很多。
受过人类恩惠的狐狸很多,每一年都是由不知道活了几千年的狐族长老决定谁该去还人情债;今年那白胡子老头隔海一指就决定是他,真是倒霉。
法蓝紧抓着头发,那个死老头!一定是在气自己去年死都不肯回去参加狐族会议的事情,现在分明是公报私仇!
「嗳,我说法蓝,你再扯,我看你就要变秃头了。」
「诺因。」法蓝头也不抬,光听这清朗的男中音就知道来者何人。
眼前这个灰发灰眼的男子,正是他的好友兼损友诺因;法蓝自从来到纽约工作后便与他和另外两人同住,四个「人」都不简单。
怎么个不简单呢?就拿眼前的诺因来说好了,到了满月就会化为狼形。简而言之,就是中世纪时令人闻之丧胆的狼人。
法蓝跟诺因差不多,他母亲是血统纯正的狐狸精,出身中国华中地区;父亲则是美国人。
而他们的宝贝儿子法蓝遗传狐狸精母亲的美貌,娃娃脸配上秀美的五官,让不少男女为之疯狂;双眼则遗传自父亲的碧绿色泽,如一对祖母绿般的美丽颜色,有种如妖物般神秘的艳丽。
不过,现在这位俊美男子的脸色可不怎么好看。
「刚刚是你父母来电吧?」诺因长手一勾,勾来旁边一把椅子,坐在法蓝面前。「怎么啦?听你大吼大叫的,把布雷克都吵醒了,现在带着两个大黑眼圈在外面吃早餐哩。」
法蓝缓缓的抬起头,想说些什么却又吞了回去,双手仍扯着头发不放。
「你要不要吃点东西?」诺因关心的拍拍他的肩。「我帮你也做一份。」
「我……」
一个「我」还没说完,就被一声怒气冲冲的大喝打断,接着门「砰」地一声被踢开。
「我什么我!你刚刚在这鬼吼鬼叫的,害我在地下室睡都睡不着!我已经失眠好久了,求求你行行好,让我睡个饱可以吗」
一个黑衣黑裤男子蹦蹦跳跳的闯进来,后头还跟着一个行动较慢、口中不断喊着「你冷静点」的白衣男子。
这一黑一白的两人就是法蓝的另外两位室友。
黑衣男子布雷克是个老是失眠的吸血鬼,因为睡不饱,火气特别大;白衣男子伊曼虽然张着眼睛,但眼中却毫无光彩,是个沉静寡言的男子。同住四年多,曾听他说过他的腿是用他的眼交换而来的。
四个人就是住在这间公寓的所有人。
法蓝看看无可奈何的伊曼,再看看气呼呼的布雷克,极其艰困的向布雷克说出一声道歉后,就又不说话了。
其它三人都觉得不对劲,就连气呼呼的布雷克也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他席地坐下,一个劲儿追问:「刚刚是怎么啦?」
「法蓝的爸妈打电话来。」诺因帮他解释。
布雷克点点头,父母关心儿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啊!
「他们要我回台湾一趟。」法蓝自己接话。
回台湾,不错啊!听说那是个美丽的小岛呢!布雷克再度点头。
「今年轮到我报恩。」
除了法蓝以外的三人都了然的点点头,他们都是异族,知道每一族有不同的规定,也听法蓝提过有关狐族的一些规定。
「这没什么不好啊!」
诺因完全不明白,回台湾跟报恩不都是法蓝应该做的吗?
他俊秀的五官挤成一个虚弱的苦笑,「有什么好?下个月初就是我十年一次的变身,整整十五天我都得是狐狸模样。说不定一到台湾,我就被捕狗大队给抓起来,也不用去找那个救命恩人了。」
这一次三人终于有了不同的表情,毕竟变身实在是件麻烦的事情。
同住这间公寓的四人除了伊曼没有这个烦恼外,其它三人都深深明白变身的痛苦与棘手的程度。
尤其是诺因,更是感同身受;有次满月时他来不及回到家,在外面就变成了大灰狼,结果被人看见,那人打电话报警,害得诺因那天跟纽约市警察与捕狗大队玩了一整晚的躲猫猫,累个半死。
不过,诺因微微一笑,那人现在是他的女友,唯一的真爱。
「够了、够了,」法蓝推推他,「不要在我面前露出一脸坠入爱河的表情,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布雷克听了,差点把口水喷出来,「法蓝,我也觉得你真倒霉,但是……」
「非得在变身的时候回去吗?」诺因好心的帮他出主意。「晚个一、两个礼拜不碍事吧?」
法蓝无力的将头左右摆动,「这是我们族里的迷信,认为在什么日子被救,就要在那个日子去找恩人。」
其它三人发出同情的惊呼声,如果是这样,那也没办法了。
「只能给你精神上的支持,可怜的法蓝。」
诺因在胸前比画了个十字,「我会为你的平安祷告的。」
「喂、喂、喂,别在我面前画十字。」布雷克大手一挥,拍掉诺因比着十字架的手势。他看到十字架就浑身不舒服,虽然吸血鬼已经进化到不害怕象征性手势,但传统使然,他还是不大喜欢十字架。
伊曼沉吟了好一会,突然出声,「需不需要我帮你占卜看看,这次去台湾会不会发生什么事?」
占卜啊……无所谓,他豁出去了!就算算看吧。
「好啊。」
法蓝跟着伊曼走进房间,其它人也好奇的跟过去看。伊曼以占卜维生,听说奇准无比。
伊曼在上流社交圈中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神秘的白衣占卜师,但他从来不帮他们三人占卜,问他为什么,往往只得到一个无语的温和微笑。
今天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只见伊曼慢慢地拿出牌、要法蓝洗牌、排出牌阵……翻开牌时,其它两个不相关的人看得眼睛都瞪大了。
这、这……一桌六张牌,张张都不像是好的耶。
法蓝也有同感,虽然他对西洋占卜没什么兴趣,不过从牌面看来都满糟糕。
伊曼将牌一张张顺着位置放在手心中依序摩搓,好一会才轻轻的笑开。
「怎么了、怎么了?」法蓝看他笑容可掬地,悬在半空中的心先放了一半下来。应该不会有坏事吧,有坏事的话,伊曼也不会笑得那么高兴。
不过牌中央那张死神……让他直发毛。
只见伊曼慢吞吞地把牌收起来,用他没什么变化的平板声调向法蓝说道:「总之你回去就是了。」
「我知道我一定得回去,」不然就没法见到老爸老妈了。「可是你也得跟我讲解一下刚刚那些是怎么一回事啊?」
法蓝忍不住大叫,这家伙,像个没事人似的,看得他满肚子火。
伊曼还是慢步调的低吟,「嗯……你回去会遇到一些改变……」
「然后呢?」法蓝连忙追问,生怕自己漏了什么重要关键话语。
「就是改变啊!不然你还想怎么样?」
伊曼的口吻保持一贯的温和,不过他听得出伊曼话中的不耐。
「就这样?」令人不敢相信的简短。
伊曼坚定的点点头。
「没有然后?」为了他此行的安全起见,他还是想问个明白。
伊曼可是专门为上流名媛贵妇服务的占卜师,他不会只靠这两三句话来骗钱吧?
得到的答案还是坚定的点头。
法蓝快气炸了,「你用一句话就想打发我?门都没有!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
伊曼用那毫无光彩的眼向他瞟了一眼,法蓝发誓,他真的在伊曼眼中看到戏谑的味道。
「中国不是有句话说:天机不可泄漏吗?你这半个中国狐,怎么会不知道这句俗语呢?」
动物的本能告诉法蓝:他、被、耍、了!
「中国也有一句话形容你们,叫江湖术士,或是牛鼻子老道!」
伊曼居然还好脾气的笑开了,「这真是对我最高的赞美。」
「去你的!」他终于忍不住骂句脏话,抒发一肚子的鸟气。「不想理你,我得滚回去收拾行李了。」
于是他回到了,回到他死都不愿意回来的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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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先生,啊,你是要去台北的哪里?」
出租车司机操着不甚流利的英文,含糊的问法蓝。他开出租车三十几年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外国人呢!
法蓝感觉到一阵熟悉又痛苦的炙热从丹田往头上冲。该死!快要变身了!
「到台北了吗?」他虚弱的用中文问,这位司机的英文他实在听不大懂。
司机从后照镜中看到他满脸是汗,又见他会说自己的语言,亲切感让他变得多话起来。
「过桥就到了啊,不过先生你没有说你要到哪里;是不是冷气不冷啊?我再调冷一点。」
法蓝弯下腰,老天!他不能在这里变身啊!
看样子他是来不及回到老家再变身了,现在首要之急必须赶紧下车。
他往外一看,前方五十公尺处居然有家麦当劳!太好了!
「司机先生,麻烦你,我在前面麦当劳下车。」
感谢老天没有遗弃他,感谢上帝创造了麦当劳。
司机点点头,停在麦当劳旁。法蓝急忙抽出几张千元钞票丢给司机就要下车,却被司机一把拉住。
「不用这么多啦!」这些钱够他往返机场好几趟。
法蓝强忍着腹内如火烧般的痛苦,笑了笑。「其它的给你当小费吧。」
让他下车,他快要忍不住了!
司机见他一脸痛苦神色,反而抓得更紧。
「先生,我带你去医院吧,看你脸色都发青了耶!」
喔,老天,台湾人变得善良了,可是不要是现在啊!
「不用。」法蓝用力扯回他的手,三步并两步地冲进麦当劳。
此时是晚餐时分,正是用餐人潮最多的时候。从他一走进麦当劳,就成为众人的焦点。外国人不稀奇,不过像他那么俊美的外国人真的少见。许多人眼光根本离不开他,视线紧紧追随着他。
法蓝哪管得了这么多!看到厕所如看到救星般,脚步不稳的快跑进去。
当他关上门,失去意识前想到的却是:幸好刚刚在路上请了「宅急便」帮他把行李先送回家了,不然变成狐狸可是叼不动重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