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被房间的冷气冷醒的江时琪,充分意识到如果主动去提变更斗争项目,就等於承认自己做不到,以林枫恶劣的个性,她一定会被取笑一辈子。

「怎么办?」这是她人生中面子和里子的重大抉择。

左想右想,江时琪拿起了电话打回台北,这么难的问题实在不适合一个人想。

向老妈求救?别闹了,如果让老佛爷知道了,她准备脖子洗乾净,等着十八年後又是一条好汉吧。

等了一会儿,江明学的声音从话筒那端传来。「喂。」

「阿学啊!我突然发现,我从来没有这么想念过你。」江时琪喊着,这是她的真心话。

不过,她可不是要向阿学讨教怎么追人,问木讷的阿学这个问题,还不如问他「浪漫」这个英文字怎么拼,答对的机会至少是百分之百。

「又怎么了?」江明学语带无奈。

「别一副老妈子的口气。我有个小问题问你,你注意听了。」她清清喉咙,因为她要问的真的是一个很难的「小问题」,「和人打赌倒追一个男人,而且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赌赢,然後会怎么样呢?」

「姊,你确定这是个问题?」江明学虽说跟江时琪相处了几十年,可是他从没习惯过她,唯一值得庆幸的,他是她的弟弟,比她小两岁,所以永远少跟她相处两年,真是上天垂爱,赚到了。

「废话,我就是想了一个晚上,想不出个屁,才找你帮忙。」

这种问题能轻易就回答的人,也不值得骄傲吧?江明学心想。

「可能的答案是,身边会多一个男朋友。」

「如果不想结婚,也不想有男朋友,那……然後呢?」江时琪接着问。

江明学愣了一下。这能算问题吗?

然後一个人终老一生,然後出去环游世界,然後出来选总统啊,这太多然後了吧,怎么会有标准答案呢?

「然後?唉,离男人远一点吧。」他提出忠告。

「阿学啊,如果这两个算式一定要放在一起且画出等号,那怎么办?」

他不知道老姊今天是吃错药,还是故意跟他过不去,这个时候的他万分後悔,刚刚应该跟老妈出去看电影的。

「我不会这个问答。」他回答。

「别这样,其实就是我不想结婚也不打算交男朋友,但是我已经下定决心要赢得这个打赌。」江时琪很坚定的说着。

「这……赢了後甩掉他吧。」他犹豫的劝道。

「啊!阿学,这一点也不像你会说的话。」江时琪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叫道,随即担心的问:「可是,这会不会演变成社会头条?」

「姊,如果你真的想赢这个赌局,我只能说,你完了,等着结婚吧。」

「啊!」江时琪突然有被雷劈到的感觉。

「姊,我有件事……」难得的,江明学竟然吞吞吐吐起来。

「什么事,快说。」江时琪试着从震惊中用力分出一点心思。

「算了。」他说着,随即挂上电话。

嘟……嘟……

「死阿学,敢挂我电话!」江时琪忿忿的甩上电话。

她其实了解阿学所说的,可是,她就是不能忍受脑中那幅画面,林枫得意洋洋地捉着「兔子杨」的两耳向她炫耀,还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哈!哈……笑声的画面。

「不管了,先赢再说,如果能顺便拿到合约,因此而加薪成功,也算有收获了。」

早知道就应该跟林枫赌钱的。江时琪懊悔的想着,「倒追的手法,当然得请教高手。」她喃喃自语着。「阿近的电话是……」

铃……铃……

她改打电话给和她同一天出发,在日本的小弟江昨近。

「怎么响这么久还不来接,再不接电话的话,看我不杀去日本找他。」江时琪的语气已经显得有点不耐烦了。

电话那头传来了声音。「喂。」

「阿近啊,是我,你姊啊!死哪去,这么久才接电话……」

***

饭店的餐厅里传来了一阵笑声。

「书伍,你在笑什么?」林枫看着她的爱人问道。

杜书伍一副几百年没笑过的样子,笑不可抑。

一旁的林枫没好气的睨着他。事实上,林枫早已经订婚,对象就是杨氏科技的秘书长杜书伍。

她可不是看上他的地位,而是恋上他的英挺和风趣,而且时间是早在大学时代。他们在一起好多年了,从他是什么都没有的穷光蛋一个,到今日的科技新贵一名。

啵!杜书伍凑过去给等了他一晚的爱人一个吻。

「我们的小学妹真绝。」他忍俊不住的说。

「她啊,永远长不大。」她颇有同感的说。

「还说别人,你呢?还不是又跟她杠起来,简直是活宝两个。」杜书伍宠爱的看着林枫。

杜书伍、林枫和江时琪同校,是学长和学妹的关系,只是在学校的时候,她们这两个家伙太有名了,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他当时只是个穷学生,自然镁光灯不会打在他的头上。

然而,杜书伍还是偷偷追走了当时的校花林枫,他们的恋情从那时候开始就相当低调,甚至到目前为止,除了双方的家人和杜书伍的老板杨志源外,没有其他人知道。

林枫并不是个美丽花瓶,她也不是靠杜书伍才拿到杨氏科技的合约,反而是拿到合约後,为了让杨志源放心的带她这个大美人在身边,才说出名花有主的事实。

「这下子只怕谣言又要满天飞了。」林枫皱起眉头。

「别皱眉。」他轻轻抚着她的眉头。

「对不起,书伍。我只要遇到那个不讲理的冲动女人就会失常。」

「不会啊,这样的你也很可爱,好像又回到了当年让我一见钟情的你。」他又不是没见过她们两人斗法,当年的景况可说是「屍横遍野」,相较之下,现在反而好多了。

「你没有生气吧?就是那个打赌。」

「耍宝,我们都在一起多少年了,我还不了解你?而且这件事挺好玩的。」

「好玩?」林枫不解的问,她可不觉得有什么好玩,都快担心死了。

「老板向来不大将情绪表现在外,可是这两天,我看他脸上有了一些以往没有的表情。也许,咱们当年的两大名花,能发挥别人所不能的力量。」杜书伍意有所指的说着。

「哇!你竟然敢打杨志源的媒人礼主意,不想活了吗?我可是不陪葬的。」林枫笑着提醒,话虽然是这么说,可是这几次下来,她也感觉到了杨志源的改变。

虽然只是小小的改变,可是在他们眼里看起来,已经相当稀奇了,财大业大的杨氏科技总裁,向来是一张不冰冷也不热情的脸,会动的五官除了用来证明他是活人外,好像没发挥过其他的作用。

杨志源长得不丑,在林枫看来,他除了差杜书伍一点点外,在商界还没有什么人比得过他,然而,都这个年纪了,别说真有个什么女人,居然连绯闻都没有传出过。

「糟蹋了。」林枫低语着,否则这样的背景,什么最想嫁对象、性幻想对象、外遇对象等等的排行,应该都可以榜上有名才是。

倒是杜书伍绯闻一堆,让她忘也忘不完。林枫边想边瞪了正在看菜单的男友一眼。

「糟蹋什么?」杜书伍抬起头问着。

也许这包媒人礼赚得到也说不定。林枫越想越觉得妥当。

「没有,不过,你到时可别吃醋了。」她笑着说。

「吃醋是不会,不过我现在倒是想吃饭。」他抚了抚嘴,「笑得好饿。顺便来核对一下明天的行程吧。」

***

这是江时琪待在新加坡的最後一天,明天一早就要回台湾,她决定要好好把握机会,否则就真应了林枫说的,只有近水楼台才能先得月。

她看着手里的花,皱了皱眉头。她叫店员每一种拿两枝,竟然得花三千元耶,想不到追一个人这么花钱,居然得送花?阿近说他每回都有送!看不出他这么努力。

「希望阿近说的有用,不然回去铁定叫他好看!」

江时琪走向正在用餐的杨志源和杜书伍,不用说,林枫当然也在场。

「咳!杨先生,这个给你。」说罢,江时琪就把手上一大束的花,硬塞到像看到炸弹的杨志源手上。

「这……我不记得我有订花。」杜书伍忍着笑问道。

「不是,这是我要送给杨先生的。」

「送花给老板?」杜书伍眼带笑意看向一脸不悦的杨志源,这可是第一次有女人送花给他。

「还有……」她试着不要结巴,「能不能请杨先生赏脸共进晚餐,可是不是要谈公事。」当然是浪漫的烛光晚餐,这也是阿近说的。

「我——」

「老板,你不用担心,晚上没有什么行程。」杜书伍赶忙打断杨志源要出口的拒绝,他不能让戏演不下去。「江小姐,那就把时间留给你了,要替你订位吗?」他鸡婆的问着。

「不用,是我主动邀约,当然一切包在我身上。」

江时琪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她心里虽然对即将随大江东去的银子心痛,但脸上可不能有蛛丝马迹给人发现,尤其林枫正在一旁。

「那我等你,六点半。」她最後说道,「我来接你。」话说完,江时琪转身就走,一边走,她一边想着,阿近是怎么说的?微笑。

对了,要回头给他一个致命的微笑。

念头一起,江时琪立即付诸行动。

林枫在看到江时琪的临死……喔!不对,是临去的一笑,忍不住大笑出声。「哈!哈……」

她才不怕杨志源那杀人的眼光,现在不笑,更待何时?哈……

「很好笑嘛!」杨志源冷冷的说,然後看着手上的杂花,他真的想不出来,这个女人到底去哪找这么一家花店,竟然会配出这种砸自己店誉的花束。

这束花真的是「十全十美」,所有可以想得到的花都有,而且还各放了两枝。

「杨先生,你就不用猜了,我想大混手——我是说江小姐大概是不知道你喜欢哪一种花,所以就全包了,这样总会蒙到你喜欢的花。」林枫好心的解释着。

这真的是江时琪会做的事,她就是那种会牺牲已经没什么的美感,而去迁就实用的人。

铃……铃……

杜书伍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对外公开让人找杨志源的那支,「我是杜书伍。嗯,我了解……」

不一会儿,杜书伍的脸上浮现出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老板,找你的。」他将手机拿到杨志源的面前。

「我知道。」杨志源有点无奈的回答。这支电话本来就挂在他的名下,打来的当然是找他。只是他有必要接吗?如果每一通他都必须自己接听,那要杜书伍这个秘书做啥?

杜书伍对着迟迟不肯接遇手机的杨志源说,「你可能必须接一下。」

杨志源眉头一皱,接过手机。「喂,我是杨志源。」

「啊,是我,江时琪。」

谁?杨志源眉头皱得更紧,没有回答。

「就是那个送花给你的人。」

「做什么?」杨志源的声音中有着不悦,他本来打算轻松的度过今天,结果不知为什么,却变成得去跟一个对他有企图的女人吃饭。

「没事啊。」江时琪理所当然的答着。

是阿近说的,一分手就要马上打电话过去,给对方忘不了的——他是怎么说来着?对了!忘不了的甜蜜窒息感。呕!真恶心。

「没事?」杨志源瞪了一下在一旁偷笑的杜书伍。

「我要挂电话了,半小时後我再打给你。」江时琪说道。

「半小时後?有什么事你可以现在说。」杨志源不解她的举动。

「我又不是神,怎么知道半小时後会有什么事。」江时琪当他是白痴般骂着。

「那你打给我做什么?」

「没办法啊!是阿近交代的。」说完,她就挂上了电话。

「阿近是哪号人物?」杨志源忿忿的将手机丢给杜书伍。

「阿近是吗?」林枫顺口解释,「阿近是江时琪的小弟,一个向来狂妄、人小鬼大的小子,在高中时代就猛追他老姊学校的校花——」

话说到一半,林枫接收到杜书伍的一个眼神,马上停嘴,因为那个校花就是她。

「我今天不接电话了。」杨志源断然说道,然後把花束递到林枫面前,「处理掉它。」

「杨先生,抱歉喔,我现在要去出席一个你不肯露面的宴会,不适合带着这束花。」林枫委婉的拒绝了。她才不要碰这束看来昂贵的杂草,她又不是不知道什么叫丢人现眼。

「书伍?」杨志源转身问杜书伍。

「我得去回几个电话,还得替你见几个人,所以不行。志源,这是第一次有人送花给你,虽然说看来有点奇怪,可是礼怪……情意也重啊!」杜书伍见杨志源额际青筋已浮现,立刻丢下话。「林小姐,我想我们快去工作,别偷懒了。」

趁老板尚未发火前,杜书伍赶紧拉着爱人逃难。

「这两个家伙。」杨志源望着逃难而去的鸳鸯,摇了摇头。这下子要教他拿这束花怎么办是好?

铃……铃……

「该死!」杨志源咒骂一声。杜书伍居然没有把这支手机带走,他接是不接好呢?

***

「杨志源……杨志源,你在哪里?」江时琪勤快的翻着报纸,嘴里念念有词。

阿近说,要让一个人感动的最好法子,就是把他的照片放在皮夹里,然後不小心露出皮夹,让那个人发现,这样对方就会开始对自己粉有感觉。

有感觉?

「行不行啊?越想越怪。」江时琪拍了拍手臂的鸡皮疙瘩。「想不到阿近的嗜好就是把肉麻当有趣,真是没救了……啊!有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他的玉照。

江时琪将报纸翻好,仔细一看。

怎么一副遗照脸?那个记者拍得可真差,她真的要把这张脸放在皮夹里?

江时琪犹豫着,回想起弟弟说过的话。

还有啊,为了怕一时忘了最近的目标是谁,所以千万要放张她的照片在看得见的地方,别人看见了还会当你是情圣,至於实际效用,说穿了只是要认清目标,不要和上一个或将要开始的下一个搞错罢了。

既然阿近这么说……

「好吧。」看来她没有选择了。

江时琪动手把报导中仅有的两张照片裁了下来。「好大一张,怎么塞进皮夹?」她又开始烦恼了。

弄了半天,她才将照片摆好。总算摆平了,可以出门去作战。江时琪心思转了两圈,志在必得。

现在是中午时间,她等不及晚上了,这会儿杨志源一定在餐厅吃饭。

***

江时琪走入偌大的餐厅里,她目不转睛的寻找着照片上的男人,没多久她就找到了目标。

第一次,江时琪发现自己竟然对一个人那么有印象,看来江昨近的方法还不错,如果再盯着杨志源的玉照看个几天,到时就算他化成了灰,她也有把握能认出他。

「杨先生。」江时琪来到杨志源的身边打招呼。

「啊?」杨志源抬起头,有些吃惊的看着桌旁的女子。

她总是找得到他,杨志源觉得好像被冤亲债主盯上。好不容易今天完全没有公事,能让书伍和林枫去打点,这女人到底要做什么?

「江小姐,你到底有什么事?」

「是江时琪,你可以叫我……」糟了!阿近说要让对方叫自己的小名,这样才有贴近感,可是,她根本无从想像这是什么感觉,乱七八糟的!

她的小名?老妈怎么叫她的?大的,这好像不大适合。暴龙?不可以。

大混手?不行,死也不行……

「江小姐?」杨志源第三遍叫她了,可是江时琪还是一脸发呆状,受不了旁人投过来的好奇目光,他只好一把拉她坐下。

「啊,不要那么急啊!」她叫着。

「急?我不急,只是你到底有何贵干?公事吗?」他忿忿说道。

「啊!对了,公事,不过那是顺便。」

「那你到底要做什么?」他快抓狂了。

「难道你看不出来?」江时琪瞪大眼睛问。难道他看不出来她在追他吗?

「很抱歉,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可以帮你什么。」杨志源的头开始痛了。

他对於眼前这个女人完全不能理解,明明是专业人才,可是怎么表现出来的行为却这么「与众不同」?

「算了。」江时琪说道。没想到杨志源这么没有慧根,还真的和她家老二有得比。

她同情的瞄了他一眼,很巧的,杨志源也对她投以怜悯的目光。

唉!算了。两个人的心里同时涌起这个想法。

「不介意我坐下吧?」

杨志源看了她一眼,「你不是已经坐着了?」

「哈,我都忘了。」江时琪吐了吐舌头。「吃饭、吃饭,刚好我也饿了。」

「江小姐,我想我答应你的是晚餐。」杨志源特别提醒她,也因为他不想赔上自己安静的午餐时间。

「我是没邀请你午餐啊,你当然不可能答应。不过,选日不如撞日嘛,我都下来了。」她陪笑的看着不悦的他,现在可不能被他赶走,不然就前功尽弃,枉费她找了一早上的资料。

杨志源简直被打败了,索性默不作声。江时琪当他默许了,便老实不客气的点餐用饭,只是,她并没有忘了最重要的事。

「哎呀!我皮夹掉了。」江时琪一脸可怜的看着杨志源,心里祈祷着对方快帮她捡起皮夹。

「那就捡起来啊。」杨志源不解的看着她。

她该不会想要他帮她捡吧?可是,皮夹就落在她的脚边,如果要他捡,他还得站起来走过去,不会有人那么没良心吧?

「麻烦你帮我捡一下,我腰痛。」江时琪笑着说。

这女人的良心果然被狼吃了!

杨志源无奈的起身,走到江时琪的座位旁,将皮夹捡起来还给她,不过她却没有伸手接过。

「喂,江小姐?」

「你有看到吗?」江时琪一脸期待的看着杨志源。

「看到什么?」杨志源捺着性子问着。

「里面啊!」她指指在他手上的皮夹。

他想了一下,「我想应该没有钱掉出来才对。」

「不是啦。」江时琪索性抢过皮夹,主动打开,将放着照片的地方给他看。「感动吧?」她得意的问着。

「这张黑黑的剪报怎么了?」乌漆抹黑的一张剪报,她到底要他看什么啊?

原来是因为报纸太大张了,江时琪没法子,只好对折又对折,等塞进皮夹襄时,只剩头发的一角,当然看不出是谁。

「啊?」她急忙将报纸抽出来摊平。「如何?」她等着看江昨近说的难以形容的感动表情。

「你……」杨志源错愕的看着她。「你有收集剪报的习惯,还是你想恐吓我?」

「啥?」江时琪呆愣的看着杨志源。

死阿近!

怎么和他说的完全不一样?她翻着白眼在心里骂道。

***

在餐厅昏黄的灯光下,只有一张桌子点了蜡烛,这是在江时琪的坚持下,餐厅经理才勉强同意的。

杨志源觉得真是丢脸死了,不过,他心里此刻只想着:随便啦!因为陪了江时琪一天,不,正确的说,是被她拉着乱逛了一天,到现在才总算可以休息。第一次,杨志源觉得新加坡真是大啊。

突然,杨志源发现江时琪又在盯着他看,还一直猛眨眼。

她眼睛痛吗?还是他脸上有什么?杨志源不自觉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成功了吗?他现在有没有一点心动呢?江时琪虽然分心想着,但她还是不忘努力眨着快瞎了的双眼,这些都是江昨近教她的。

「江小姐,你眼睛还好吧?已经眨了一个下午。」杨志源好心的问。

「这不是重点,为了你,眨瞎也值得。」她甜甜的说着,阿近说要甜言蜜语的。

「可是,我不懂,你为我眨瞎眼睛对我有什么好处?」

「啊?」江时琪在心里暗骂。

这人是江明学第二啊?还是阿学是他失散的兄弟?这么不解风情!算了,直接进入主题吧。

「你会选我吧?」江时琪直截了当的问。明天就要回国了,所以她一定要在今晚把赌局搞定,她可不像某人,可以一天到晚缠在扬志源身边哈!哈……的笑着。

「啊?」杨志源一头雾水。为什么他要选她?

「就是我和林枫啊!」

杨志源的嘴巴就像给胶水黏住,好一会儿都无法开口。

不行,她要再加把劲。江时琪给自己打气,努力想着江昨近昨晚传授的招敷。

「我说啊,最有用的一招,就是冷不防的吻住她,反正结果只有两个。」江昨近卖关子似的停住不说了。

「是什么?」江时琪问。

「一个,她甩你一巴掌然後再啐你一口;一个嘛,她死心蹋地的跟着你一辈子。」

「啊,可是我不想被打,也不想要他跟我一辈子。」

「姊,你问这些到底要做什么?」江昨近的口气充满疑问。

「你别管,你现在在干嘛?在六本木泡美眉喔!」江时琪赶紧找个话题搪塞,因为她不打算让家里的人发现她做了什么好事。

江时琪把思绪拉回到眼前,杨志源正优雅的吃着牛排。

吻他?她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杨志源应该算是长得不丑吧?她从没认真注意过男人,所以无从比较起。

他的五官都在啊,废话!江时琪暗骂了自己一下。

杨志源的五官很方正,给人刚毅和坚忍的印象,他的唇厚实而饱满,不知道嚐起来是什么感觉?

她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杨志源的手。大而厚的手掌,不知被打中的话脸会不会肿起来?

「江小姐,我的身上有什么不对劲吗?」杨志源疑惑的看着她。

「啊,没什么。」

***

走在凉爽的风中,其实是满舒服的,而手被握在一只小手中到处乱窜,更是杨志源从来没有过的经验。只是,他猜不出来她到底在找什么。

「啊!」

江时琪被绊了一下,幸亏杨志源及时拉住了她。

这感觉不坏,有个人可以这样依靠着。杨志源的心莫名的悸动了一下。

「好,就这里了。」江时琪开心的说着。

「做什么?」杨志源早就放弃挣扎,反正今天是浪费定了。

江时琪闭上眼睛,就将唇朝他的脸凑了上去。

这样好难喔!她在心里埋怨着。一定要闭上眼吗?

眼前的情况当然难,一个一百六十公分高的人,要偷吻一个一百八十公分高的人,怎么会不难?

杨志源有点哭笑不得的问:「江小姐,你没有吃饱吗?不然为什么还要舔我的脸?」

「啊?」江时琪张开杏眼,白了他一眼。「我是在吻你,什么舔你?真是失礼。」

闻言,杨志源笑了起来。看来眼前这个女人没多少接吻的经验。於是他大手托起她的下巴,紮紮实实给了她一个吻。

「嗯……」没法子呼吸了!杨志源想杀她不成?江时琪用力推开这个快要成为杀人犯的男人。

「小笨蛋,用鼻子呼吸。」杨志源好笑的看着像只离水金鱼的江时琪,不停的张开嘴大口呼吸空气。

这家伙!就算笑起来好看,可是还是杀人犯一个!江时琪生气的瞪着他。能做的都做了,再不行,她就回去宰了阿近。

「我和林枫之间你会选择谁?选我?」江时琪陪笑的凑上脸。

杨志源点了点头。当然选择你,林枫都已经名花有主了。

「那你一定也愿意和我们公司谈谈合作的事宜罗?」她笑着问道。

虽然有点得寸进尺,可是没办法,打赌是为了她的面子,公事可就关系到她的荷包。

「嗯。」杨志源点了点头,最近他有心涉入无线通讯的领域,谈谈无妨。

「哇,太好了!」江时琪兴奋的高举双手呼喊,继而拉住杨志源的手说:「快,签名!」

「啊?签什么名?」什么时候准备的啊?杨志源看着江时琪塞在他手里的两张白纸。

我,杨志源愿意真心,在毫无所迫的情况下选择江时琪。

「这做什么用?」

「证明用的啦!别担心,不会有任何法律问题。」她笑得开心极了。

「可是……」杨志源突然想起了日前她在厕所门口那一番吓人的告白。他眯起眼睛问着,「你真的那么想要我?」

这时的杨志源是江时琪没有见过的,当然,大部分的人也无缘见到,而这么危险的气息,一向怕死的江时琪怎么会没有注意到呢?

还不是因为她现在脑中的画面,只剩下她正捉着兔子的两耳向林枫炫耀,然後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哈!哈……

不对,她才不会笑得那么恶心!

江时琪迫不及待的想要实现这个美梦,浑然不觉已经惹祸上身,「对啦,我只要你,我太需要你了。快签吧!」

闻言,他满意的在两张白纸上签下了「杨志源」三个字。

才刚签完最後一笔,江时琪就一把夺过,高声呼叫。

「我赢了!」

***

叩叩叩!叩叩叩!叩叩叩!叩叩叩……

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了沉睡中的人儿,林枫睡眼惺忪的瞄了下一旁的闹钟,上面正显示着五点。

「谁那么缺德啊?一大早的。」

她不悦的埋怨着,不过,她还是起了身,因为如果不开门,对方看情形是不会罢休的。

门一打开,林枫意外的看到江时琪一脸怪异的笑容。

「江时琪?你知不知道现在几——」

林枫还来不及抱怨完,江时琪已经迫不及待的将一张白纸递到她眼前。

「用力看吧,最好背下来,可别气得撕掉喔!」江时琪得意的说。

「啊!」林枫瞪大眼睛看着白纸上面的字。

紧接着,她全然不理会江时琪还想得意一下的心情,砰的一声就把门甩上。

「哇!好没品的女人!」江时琪哇哇叫着。

不过,能看到林枫刚刚的表情,也值回票价了。她满意的回房去准备补眠。

而门板的另一边……

「书伍、书伍,你醒醒……」林枫用力摇着睡死的爱人。

「怎么了?失火啊?」

「不是,是你老板着火了。」

「啊?」闻言,杜书伍仅余的瞌睡虫都吓跑了。

「你看。」林枫将白纸递给杜书伍。

杜书伍的脸上出现了刚刚林枫曾有的表情。「不会吧!」他叫着。

「看来,媒人的礼金有眉目了。」林枫露出了满意的表情。「不愧是堪做我对手的人。」

***

铃……铃……

江时琪好不容易正要入眠,却被电话铃声吵醒了。

「最好是有死人!」她用力骂着。「喂?」

「姊,是我。」

「阿学?做啥?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啊?」她抱怨着。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没有预期中应该会有的道歉声传来,看来江明学是真不知道现在几点,不然就是他一点也不抱歉在这个时候吵醒她。

「姊,我想结婚。」他慢慢的、很正经的说着。

「啊?」江时琪的瞌睡虫一下子全吓死,立刻变得很清醒,「喂!阿学,你不要想不开啊!等我,我马上回来!」她大声吼着。

「姊,我又不是要自杀。」江明学好笑的说着。

江时琪一愣,「那有什么不同?好了,回去再说。」

挂上电话,她以最快的速度整理好行李,便匆匆赶赴机场。

她坐了最早的一班飞机回到台湾,等她到了「第七十六街」,江明学已经在里面等她了。

第七十六街是一家咖啡厅,只要他们三姊弟要密商大事,就约在这里,而所谓的密商,就是不能让老佛爷知道的事。

「想不到最想不开的竟然会是阿学,他一向是最标准的好男人,没有绯闻、女朋友,怎么……」她喃喃自语着。「唉!古人说得对,天花还是要趁小长比较快好。」最後,来到江明学面前,她用力的叹了口气,莫可奈何的看着眼前的江家老二。

「姊,你在说什么?我没有长天花啊。」江明学说道。

「我还宁可你长天花,阿学啊,我不是反对你结婚,只是对象是谁都好,为什么偏偏是她?」江时琪语重心长的说着。

这个结果比江时琪想像中的更为糟糕,她不用开口就知道老妈拚死也会反对到底。

「如果不是她,我不会结婚,我会一辈子单身。」江明学很认真的说着。

江时琪无奈的看着眼前老实的弟弟。阿学这人就是不会说笑话,不用很认真就很让人当回事,现在他一脸的严肃,更让她觉得代志大条了。

「姊,替我想个法子吧。」

「哈!我可是赶回来劝你的,别想拉我做共犯。」她瞪他一眼。

「姊,你忍心见死不救吗?」他看了一下似乎很坚持的江时琪,「用我的法子,就只有离家出走一条路了。」

「我咧。」她忍不住揍了他一拳。果然,小孩子长大才叛逆是件麻烦的事。「好啦,我想一想啦……不要一直盯着我看,我的智慧要是能让你从脸上看出来,怎么当你姊?」

伤脑筋喔!

此时的她老早将兔子杨先生丢到九霄云外了,反正以後也不会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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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无敌大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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