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潇洒

第十二章 潇洒

于有一个暴徒扔下手上的香烟,转过头来而发现了白墨,他开始慢慢地直起身子,在他之前仍在从事正当职业没有变成疯狂的暴徒时,他大约应该是一个经常从事体育活动的人,因为他只穿着一件黑se背心高而壮的身躯上,那赤裸露的手臂有一种东南亚人特有黝黑肤se,在他夸张的二头肌上青筋虬盘,他向白墨伸出手指,不知在叫骂着什么,他开始迈着长腿向这边冲了过来,是的,在他面前,白墨如同一个小孩子。

更加令白墨恐慌的是,这个暴徒手上还提着一把闪着寒芒的开山刀,并且他的行动实在太快了,他马上就要冲过马路了!白墨向他开了一枪,却因为手发抖的关系没有打中,边上的暴徒这时吓得纷纷站了起来,远远的跑开了,这就是暴徒,只是仗着人多打,砸,抢,拿一切值钱的东西,看到弱者就群殴,如同白墨在网上看过记录片里的阿拉伯暴徒一样。印尼暴乱的时候,当地百姓被煽动成暴徒以后,对华人无所不用其极,但韩国人在房顶上架了一挺机枪,就没人敢抢他的家。

但那个提着开山刀、体格高大的暴徒却仍向这边冲了过来,甚至他根本就没有因为枪响而愣上一秒。这,就不是暴徒了。白墨心想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抢了芯片的报应呢?这绝对是久经战阵的老兵,如果有上千个这样的“暴徒”,夹杂在暴乱的数以万计的群众里,就算他们的武器只有冷兵器和老式步枪,但那支美军小分队的全灭也就不难理解了!

白墨的瞳孔开始收缩,他现在唯一可以寄望的就是这种暴徒大多去围攻城市,小镇上只有眼前这么一个家伙。但白墨的脑子没有乱,他急速地对着那暴徒又开了一枪,这一枪命中了,但比之打不中更让他胆战心惊,因为二十来步的距离里,霰弹正中那暴徒胸腹之间,但那暴徒只是晃了晃,就若无其事的走了过来。他穿着的是一个防弹背心!

白墨胡乱打了四五枪以后,终于有一枪又是命中了那暴徒的前胸,但那暴徒只停了一停马上又冲了过来,白墨发现那暴徒的身体之好,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命中了两枪但却似乎连摔倒都不会!这还是不是人啊!

他却不知道刚才发射的霰弹子弹是用来打鸟的,一定距离以外基本没什么动能了。加上打在防弹背心上,实际也并没有什么停止作用。如果白墨冲那暴徒的头脚开枪,应该会有用,但如果除了大学军训以外,今天第一次摸到真枪的白墨,此时还能想到打哪里,那也许他就不是白墨了。

“日啊!”白墨惊叫着连忙调转单车,拼命地向马路上踩去,太阳如果有思想的话,那他一定是在天空嘲讽地望着这个之前称自己为拍档、而后又嫌太热、现在又急着重回到阳光下的家伙。

众所周知,单车踩到一定的速度,再怎么拼命蹬也不会更快,白墨回过头,却发现那只暴徒就在空无一人的公路上跟着自己。白墨只希望能再快点,他痛苦地喊着:“我为什么会碰上一个可能是运动员还要穿着避弹衣的暴徒?天啊!这家伙应该很有运动天赋,起码他每次都是前脚掌蹬地。”

暴徒就这么不离不弃地跟着单车后面,仿佛不知疲倦一样,并且过了两个红灯路口,它越来越接近白墨,白墨只觉得迎面那闷热的风,尽管没有硫磺的味道,一定是从地狱里吹上来的,因为他从没感觉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那暴徒也许离他不到七步!

白墨拼命发力把单车踩得飞快,然后在再蹬下去就是空转时,双手离把,端起那背在身上的霰弹枪向身后扣动扳机,谁知扣了一下没有响,才发现手中霰弹枪已发射完弹葯。

不过这对白墨来说不是问题,骑着自行车上小学中学经历,足以让他在这空无一人的空旷六车道公路上双手离把装弹,脚上仍拼命向前踩去。他按之前戴维教他的方法上了子弹,本来这m4超级90霰弹枪就是半自动兼有空仓挂机的,也就是打光了子弹,重新装填以后不必再拉枪栓.

但白墨偏偏觉得以前看过的某部电影,那主角一手开着摩托车,一手握着老式霰弹枪的泵栓,利用枪自重上膛的动作很帅,所以潜意识里装完子弹就握着枪栓来了一下,所谓看山跑死马,这霰弹枪份量可不轻,加上白墨双手离把没有扶着车头又在拼命踩单车,这么一抖之下,立马失去平衡。

单车斜斜侧着直到撞上隔离栏才停了下来,白墨被摔得七昏八萦的,只觉得全身几乎要散架了似的,这时他闻到到一阵浓郁的口臭,慌忙睁开眼睛见一张肤se黝黑的暴徒嘴脸就在身边望着他,胸腹间方才被白墨打中的部位,只是在防弹背心上留下一些小孔。

暴徒裂开嘴,那雪白的牙缝间渗出一些槟榔的残渣,冲白墨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白墨双手乱摸,还好那霰弹枪是有战术背带背在身上,终于摸到霰弹枪,但却已经被他自己压在身下,还没等他端起来,那暴徒一脚就把白墨踢得飞了起来,重重跌在那水泥路面,余劲未绝溜了三四米才停下来,白墨只觉混身多处痛得刺骨,还没等他呻吟,只觉衣领一紧,已被那强壮的暴徒一把提了起来。

白墨哆嗦着,那暴徒瞪着血红的眼睛望着他,突然猛地挥起手中的利刃向白墨颈间劈落!在这千均一发之际,白墨大叫一声,握着枪柄的右手在背后用力一捅,滑在背后的霰散弹枪在肩头伸出,正好插入那暴徒咬落的口中。白墨大叫着扣动了扳机。

一声闷响,那暴徒的脑袋在一瞬间胀大了起来,如同往嘴里塞进了一个篮球,然后他的后脑炸出大片的血肉。白墨嚎叫着不管三七二十一连续的扣动了扳机,第二发、第三发、第四发“轰”!那暴徒的脑袋在连击下,整开脑袋轰然炸开。那把开山刀无力地跌落地上,红血相间的汁液向四周飞溅,白墨这一侧的头脸和上半身被溅满了这种稠滞的汁液,那暴徒扯着白墨胸口的手终于松开,白墨又一次重重的摔倒在地上,但这次两耳轰鸣的他根本不顾疼痛,大叫着连滚带爬跑开。

无头的暴徒直直地倒了下去,颈间一抽一抽地,不断喷出深红se的鲜血。

白墨大叫着扶着单车,一跃而上拼命狂奔,过了几个红灯路口他才定下神来,找到一处喷水的池子拼命洗那衣服和脸上的暴徒脑浆,但洗了半天总是弄不干净,总还是有那个味道,白墨觉得再这么下去自己一定会疯掉,他把霰弹枪装上最后七颗子弹,用枪托砸开路边一间便利店,在里面找到几瓶洗手液回到喷水池,直搓到脸皮发烫才算洗脱了那股脑浆混合了鲜血的味儿。

脱下那沾染着暴徒脑浆的上衣,赤裸着上身在这夏日里倒也不算什么,但白墨却知道一定要去找地方补充弹葯,否则的话,再遇见这样听到枪响不眨眼的“暴徒”,怕就没这么好运了。于是他展开地图,好不容易才找到自己现在所在的位置。

最近一间枪械店要过两条街,但白墨没有把目光停留在那里,而是在找另外的东西,他要一辆车!尽量他刚学会开车也没有证件,但这么骑单车继续找下去的话,怕是没有暴徒,他也支撑不了多久。

白墨的眼光最后落在这条马路前方的一家修车店。他踩着单车赤着上身,背着那把霰弹枪向那间修车店奔去,在快要到达那里时,就在修车店前面的二十米,白墨下了单车端起霰弹枪,他的皮鞋声,在这个寂静的城市里,十分的清晰。

修车店的门前有一大滩血渍,但白墨却见不到一个人,走进铁闸大开的门里,几辆车子停在洗车道上,地上有一条条的血迹,几支不知是谁的断臂散落在地上,断裂的地方有明显的啃咬痕迹,这让白墨有点恶心。

他向面前的那间轿车走过去,突然脚下“啪”的一声响起,仿佛踩碎了一个鸡蛋,白墨抬起脚,那个碎裂的东西,大约之前是一只眼珠,他打了个冷颤,快步向那辆轿车走去。轿车的车门虚掩着《16Khttp://wwW.wx.coM

小说网手机访问$.1@6@k.c@n》,白墨用枪口拔开了车门,尽管车匙就插在上面,但白墨马上就退开了,因为驾驶员座位上,是沼泽状深褐se的干裂开的血块,可以想像当时鲜血满溢在座椅的凹陷处,方向盘上有几截肠子散摊在上面。

白墨已经不会因此而受惊吓,但无疑这是很让人恶心的事情。他宁愿继续踩着单车,也不愿把屁股坐在这个座椅上。白墨退了出来,他决定去瞧瞧那辆越野车,还好,打开车门以后里面比较干净,并且车匙也在,这辆车子不错,油也是满的,就是它了,白墨决定。

开着车子在空调里白墨不禁吹起口哨,也许唯一美中不足就是车上没有中文歌曲的卡带,但没有问题,比起踩单车,那是两个世界的事情,白墨想,也许他现在是世界最爽的开车者,就算国家元首出行会清空公路,但也不能想撞啥就撞啥,白墨可不同,想撞红灯就撞红灯,想撞隔离栏就撞隔离栏,绝对不会有人跳出来指责他什么。

很快就到了枪械店的门口,白墨熄了车子,但他马上又打着火,因为他现在只有一个人,不会有人帮他把车子开过来。

端着霰弹枪拔开枪械店虚掩的门,里面的采光不算太好,在刚过正午的现在,就已有些灰蒙蒙,白墨没有再去理会地上的血迹,他先把几套迷彩服和几对军靴扔到车上,然后操起一把开山刀,把柜台上面聚集着苍蝇的零零碎碎皮肉扫落,然后开始搜刮相中的东西,很快他就把装着霰弹枪子弹的纸箱抱上车,还有两把老式霰弹枪和一些刺刀。

就在白墨给自己换上迷彩服和作战靴,准备离开时,壁炉里突然响起声音,白墨喊了一声:“who?”没有回答,但声响仍在继续,白墨慢慢地走近壁炉再喊了一声:“who?”

壁炉跌出一个十来岁上下的本地小男孩,他的双腿和腰腹已然血肉迷糊,乌黑的血流淌在壁炉里,小孩努力地睁开眼睛呕出一口夹杂着灰尘的鲜血,对白墨用英语呻吟:“带我走…带我走…我知道你是人…”他害怕的声音里夹杂着兴奋,白墨急问道:“你怎么受的伤?还有活在的其他人吗?”

“昨天,暴徒杀了我的母亲,父亲把我塞到这里,但那些疯狂的人朝烟囱里开枪…”小孩说着,歪了歪脑袋,他张大着嘴巴睁着眼睛,再也说不出一句话。而这时白墨听到有“吱吱”声响,他回过头,却见一块地板被掀起,探出一张伤痕累累的脸,那人探出身子,他的手上有一把猎枪,他说:“该死的中国人,如果不是你们,就不会暴动,我妻子就不会被误认成中国人而被奸杀!我要杀死你!”

白墨马上冲那家伙开了了一枪,于是那人的脑袋连同那块被掀起的地板一块被轰烂。这时白墨突然听到就在身边有低低嘶鸣的声音伴随着恐怖的磨牙声,他回过身却见刚才倒在地上的小孩睁着血红的眼睛,望着他,白墨望着那个小孩,只见他的眼神极其愤怒,乌青肿胀的小脸扭曲着,他抢着一把火钳向白墨砸了过来,如果不是他的下肢已被暴徒用枪轰烂无法站立,恐怕早就扑向白墨攻击了。白墨闪过他的攻击,只听那小孩哭泣道:“天啊,你杀我的父亲!暴徒杀死了我母亲,你杀了我的父亲,你杀了他!”

不知为什么,白墨失去了开枪的兴趣,奔回那辆越野车上,用力关上车门开车远离了此地。汽车快速地行走于这是寂静的城市,但白墨的心里却有种莫名的难过。杀一个小孩,尽管那向他攻击的外国小孩,但白墨实在难以下手。虽然从理智上白墨很清楚,干掉他才是正理,那个小孩如果活下来长大,一定会对华人有怨念,他已不会去考虑暴徒??他们的同胞才是施虐者,而认为华人害了他们。但从来没有百分百理性的人,起码白墨不能绝对的理性。

如果一见到那个小孩他向白墨攻击,那么白墨一定会马上轰掉他的头;如果那是个chengren,如同乐肥弟一样想趁火打劫,白墨也会不迟疑的开火;但他几秒钟仍是一个向白墨求救的小孩,就算向白墨攻击,也仍那么幼小无力,白墨开不了枪,他是人,不是机器。

当然,如果重新在街上见到一个向他动手的小孩,白墨是分不出外国小孩之间有什么不同的,那他会开火,这是另一回事,起码对于白墨来说,是这样子。

白墨在车上用力地踩着油门,他不想再于这个城镇里多呆一刻,只求快点找到同胞就迅速地离开,这不是一个正常人呆的城市。白墨找了半天,终于找到开启电子车窗的按键,他把所有的车窗都降下,让那有些闷热的风吹进车里,感觉炎热味道也比在这封闭的车厢里吹着阴寒的空调要好一些。

渐渐深入这个城市,便不再是寂静,路边有许多被砸开的店铺,而这些店铺并不全有着中文的店名;而躺在路边呻吟的那些人,他们的肤se很明显的说明并不是华人,这时白墨从后视镜里,发现不知何时跟着大一队人,显然是汽车的引擎声,招惹了这些暴徒,并且在路的两边街道也蜂涌出许多暴民,他们践踏着本就躺在路边哀号无法动弹的人,全然不顾他们的死活,白墨的车子很快被四方八方的人潮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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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无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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