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是迟钝,不擅言语,不会讨女孩子欢心,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你,你一伤心我就会难过,再好吃的菜也像在嚼牛皮一样。」没有味道。
她破涕一笑。「那些人不怀好心,他们要是抓不到我,我怕他们会伤害你和你的家人。」
没有自由的,不懂得自由的可贵,一旦拥有自由,就怎么也难以放弃。和他相守一生是她最大的愿望,但是如果会令他受到伤害的话,她宁可失去自由,保全他。
「哈!你不要担心,我有得是法宝,瞧瞧我这件太阳能电衣多拉风,外面一层布料会吸光,转化成热能,我一按扣子,十头大像都会倒地不起。」他得意忘形的大笑。
「是吗?」一道低冷的嗓音幽幽响起。
「当然,你没瞧见那个男人被我电得脸色发青,双眼凸出如牛眼,一点也不相信我电力超强……咦,你拉我干什么……看后面……后面有什么……啊!小、小妹,你回……回来了。」
神情比鬼还难看的江天爱抖着唇,满脸发白,「我是回来了,好不容易,在我帮你们挡住那个男人时,你们居然把我丢下?!」
「我……我……」他不是故意的,只是一时忘了还有她。
「亲爱的大哥,你知不知道人心有多险恶,计程车只肯载我到村子口,接下来这三个小时的路就靠我这双奶油做的脚,雾好浓,露水更重,我全身冷得像一根冰棒,你要不要说句道歉的话来听听?」
【第八章】
悉悉窣窣……悉悉窣窣……
半夜里,一扇门从外被推开,一道黑影立于门边,不进也不退地黏在地板上,影子时大时小似在考虑要不要进入,徘徊甚久。
忽地,影子颠了颠,像是被推了一下,回过头不知在骂谁,咕哝了几句听不真切的怨语,将门再推开一点,好看清楚里面的景物。
垂着纱幕的四脚铜床上,隐约可见一隆起身影侧睡着,薄毯滑至腰际盖不住春色,若隐若现的雪白山峰随着呼吸起伏。
诱人的美景呀!薄得近乎透明的睡衣根本是阴谋,可见坚持购买的人居心不良,穿比不穿还撩人,山峦般的曲线尽入眸底。
呼吸急促的黑影蹑起脚跟,像贼一样走向铜床,黑夜中看不清模样,只觉得双眼亮得特别深幽,直盯着沉睡的人儿不放。
纱幕被撩开,影子悄悄地爬上床,色心大炽地伸出手,慢慢地、慢慢地将毯子拉至脚旁,以手代毯抚上滑如凝脂的小腿,一寸一寸往上移动,到达女人的私密处,沁着花蜜的花儿正盛开……
「哎呀!你不要打啦!是我、是我啦!我的脑袋被你打破一个洞了。」太狠了,又不是在报国仇家恨。
「我知道是你。」不然下手会更重。
「知道是我还动手,最毒妇人心,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做鬼也要上你……噢,你用什么打我,很痛……」天哪!女人的名字叫毒妇。
「拖鞋。」又名木屐。
「拖鞋打人哪会这么痛……烛台!点灯。」他非瞧瞧是何种凶器。
黑夜中传来点火的摩擦声,一柄一百公分,铁制的双烛烛台忽地一亮,两道淡黄色的烛光照亮一室。
「主人,不是我爱说你,半夜不睡觉偷偷摸摸,老想着不正经的事情,你没被打死是你幸运,你是人又不是畜生,老想着做那档事……」
「闭嘴。」吵死了。
烛台的声音消失了三秒钟,接着又……「你实在不该叫我闭嘴,有些事不说搁在心里会很难受,虽然你是主人,可是不对的事就是不对,你不能硬拗成对的。」
「你有心吗?」
烛台再度沉默,像是受到侮辱。「你伤了我的心了,主人。」
它也有自尊,默默地为城堡服务多年,它是劳苦功高的老默斯。
「安静,再让我听见一丝噪音,明天一早我就把你拆了,当破铜烂铁给丢了。」不拿出主人的威仪,这些活动物都爬到他头上了。
烛火摇曳了一下,两滴烛油滑落,像是在呜咽,委屈地忍受主人的残暴不仁。
不过江天寻对它的不再开口感到满意,嘴角一咧压向有着迷人香气的人儿,非常忙碌的上下其手,一副非得手不可的急迫样。
「等……等等,你在做什么?」他会不会太随便了,没点分寸。
「偷袭。」江天寻说得冠冕堂皇,毫无愧色。
「偷袭?」翻了翻白眼,汪忘影又用拖鞋往他拍去,不让他得逞。
这次他闪过了,还非常得意地嘲笑她动作迟缓。
「偷袭顾名思义是偷偷袭击,你要装作睡得不省人事,让我攻城略地。」他轻嗅着粉颈香气,伸舌一舔。
然后暗爽。
「我又不是死人,怎么可能一点感觉也没有。」尽说些白痴话。
「喔!有感觉,看来我的技巧没生疏。」忍了这么久,终于能达阵了。
粉颊羞红的汪忘影用拳头捶他。「我说的不是那种感觉,你别混淆视听。」
她指的是有人摸上床,不可能没发觉,并非他脑子里的A级画面。
「可是我有感觉,而且明显得不容忽视。」他握住她的拳头往下一放。
食色性也,是男人都会抵挡不住女体幽香的诱惑,更何况她近到触手可及,他要真忍得下去还算是个男人吗?当然是不用客气地开动。
美食当前,不容迟疑。
「你这个色胚。」
他故意笑得很猥琐。「嘘!小声点,小枫就睡在转角的房间,你不想她听见我侵犯你的销魂声吧!」
「自己去销魂啦!别压着我,你快起来,你很重呐!」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心口卜通卜通地跳个不停。
「哪有很重,你要适应我的体重,往后五十年……不,至少七十年,它都会不定时地压着你,让你当最幸福的老太婆。」他要活到一百岁,老当益壮像条活龙。
「幸福……」一幅老公公、老婆婆互相扶持,在老树下看儿孙嬉戏的画面浮现脑海里,汪忘影不自觉的笑开了。
一见她笑,好色的男人更不放过她软化的机会。「小影,我没有违背你的条件喔!你说我不爱你之前不能碰你,我想了很久,觉得有一点点爱你。」
「一点点……」亏他说得出口,真是个混蛋。
「喂!别太挑剔了,我能想得到已经很难得了,以前和我在一起的女朋友,我都没有想过要不要喜欢她们。」很自然就成一对了。
不是没想过,而是没时间想,她们也不会无聊的追问你喜不喜欢我这种问题,所以他也就没费心去想,两人开心就好,其他事不重要。
女人嘛!脱光了都差不多,少了这一个还有另一个补上,即使他有女友,仍有人想爬上他的床。
不过他是有原则的男人,一次只交往一个女朋友,除非她们先提出分手,而他通常也会爽快的答应。
唯独她让他辗转难眠,翻来翻去无法入睡,一想到她和之前三任女朋友一样,有可能洒脱地挥手跟他说再见,他吓得马上由床上跳起来,冷汗直流。
喜欢也是一种爱,书上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