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路向北

第一章 一路向北

鹿东陵刮了一场大风。

这年的雨水比往年少,所以即便在大风过后,这个偏安一隅的边城的天空还是有些发灰。

一辆刚刚换了新轮的普通马车出了鹿东陵城西的客栈,花了半天的时间,穿过了整个鹿东陵,出了东城门,又继续慢慢的往东而行,消失在了城门上持戈而立的兵卒的视线之中。

除了驾车的是一名十五六岁的清秀少女让兵卒有些一时的惊讶之外,这辆继续往东的马车并没有引起任何人更多的注意。

城中的鹿东陵府就像一个内城,用烧制的土砖建造的外墙高达五丈,陵府官员办公的府邸只占了朝北的三分之一建筑,其余都是兵营和操练场。

这并没有什么特色,自云秦帝国建国以来,所有的陵府除了占地大小要省府确定之外,所有的样式,却都是这样的格局。

此刻鹿东陵府北部正中的陵督府里,正点着数根红色的巨烛。

这几根红色巨烛驱走了这个铺着青色石板的幽深大厅的最后一丝阴暗,但是摇曳的烛光映射在李西平的脸上,却是恰如其分的昭示了他此刻摇曳不定的心情。

作为整个鹿东陵四百万人的最高长官,身材矮小,细长脸的李西平貌不惊人。

一身灰色的便袍的袖口甚至有些油腻的痕迹,但是一股沉重如山,甚至有些让人呼吸不过来的铁血气息,此刻却是从这名貌不惊人的干瘦半百老人身上散发出来。

“大人…”一名站得笔挺,身穿一袭黑色轻装皮甲的浓眉中年人有些忍受不了这种长时间的沉寂和压力,但是他只是对着这名鹿东陵的最高长官行了一礼,只是喊了声大人,还没有来得及说出什么实质性的话来,光凭外貌只是让人觉得像一个商队的普通账房一般的李西平却是眉头跳了跳,深吸了一口气吐了出来,看了这名浓眉年轻人一眼,“你去把张镇东带到刀疤刘那里,去黑水泽。”

“黑水泽?”浓眉中年人习惯性的挺了挺身,但是一个震惊的神色却是瞬间在他的脸上弥漫开来,有些犹豫的道:“大人,这会不会太重了点?”

“重?”李西平的脸沉了下来,就在他沉脸的一瞬间,竟然似乎有一股浓厚的血腥气充斥在这个大厅之中。“要不是他和我一起在边军呆过两年,出了这样的事,根本不用上头下令,我都要将他打入死牢了!”李西平看着这名浓眉中年人厉声训斥道:“重病必下猛药,你不想想我们云秦帝国现在是什么时候!不派他去那种地方,非但不能消了那位的火气,他到时候死得更难看,而且连我们都要搭进去!”

浓眉中年人心中顿时一寒,他十分清楚在龙蛇边军那种地方摸爬滚打出来的李西平会有什么样的定力,到这鹿东陵的八年之中,他都根本没有看过李西平有如此阴霾的神色,用如此严厉的语气说话。

“那位到底是什么人,就连一个随身的侍女就有这样的气度?”他点了点头,又忍不住问道。

“侍女?”李西平顿时冷笑了一声,微眯的眼睛显得更加阴冷,“你也在边军呆过,应该知道,知道的越少,越是没有什么想法,越容易活下来。”

“知道了,大人。”这名浓眉中年人心中又是一寒,躬了躬身,准备退出去,然而就在此时,李西平微微沉吟了一下,却是又道:“帮我安排一下,让刘叔驾车,我要亲自去鹿林镇。”

浓眉中年人一怔,眼中震惊的神色更浓,但是他这次没有多说什么,又是谦恭的躬了躬身之后,退了出去。

等到这名浓眉中年人退出这陵督府的大门,李西平端起了面前桌子上的茶盏,但是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片刻,却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火气,“啪”的一声,将手中的茶盏狠狠的砸碎在了地上。

还有什么比看到一名和自己出生入死过的弟兄的堕落和亲手将这样的一名弟兄送上死路更让人无言的愤怒,就算是在边军时已经锤炼出让人吐口口水在脸上都可以不动声色的李西平却是也难以控制住这种情绪,胸口剧烈的起伏着。

不过也只是数十个呼吸之间,他的难言隐怒就平复了下来,他也没有更换身上溅了些茶水的灰袍,就走出了阳光已经普照进来的这间陵督府。

在他走出大门之后,两名身穿黄衣的兵士马上快步进入了陵督府,飞快的打扫起来,而他却是走上了一辆已经备在门外的马车。

这辆马车由一名头发花白的老人驾着,行出了鹿东陵,穿过了乌锁镇和三十里滩草甸,渡过了黑水渡,最终进入了鹿林镇。

很快,身穿灰色黯淡的灰色袍子的李西平从鹿林镇徒步走了出来,走到数天前青衫少女驾着的马车经过的土丘上之后,这名看上去比实际年纪要老的陵督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却是在路旁折了一根树枝,拄着朝着另外一个小镇慢慢行去,越走,他的背影越挺直,他的手中的那根树枝也似乎越来越像拖在地上的一把刀,一柄剑。

……

陵督府头发花白的老人驾着的马车在鹿林镇停留了一天之后,在隔日的清晨又慢慢的驶出了鹿林镇。

一个矮胖的中年人和一个相貌姣好的妇人牵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儿红着眼圈,一直把这辆马车送出了镇口,一条老黄狗慢慢吞吞的跟在三个人身后。

林夕坐在铺着软绵垫的车厢里,用力的朝着还想继续跟上来的三人和老黄狗挥了挥手,他的眼圈也是红红的,“老爹老妈老妹你们回吧,老爹,你少掉的那些酒都被我藏在我的床下了,都被我泡成了药酒,你要是想我就每天喝两口吧。老妈,你要保重身体,小心再受寒了,还有老妹,你乖点儿,老哥会给你多带点好玩的东西回来的,还有阿黄,不要打那两只鸟的主意。”

“哇…”本来林芊还好,此刻一听到林夕告别的大喊,看着马车的速度加快,她就顿时扁了扁嘴就大哭了起来。

相貌姣好的妇人的眼泪顿时也滚滚而落。“你这小兔崽子!”商贾模样的矮胖中年人似乎要大骂林夕,但是骂了一句之后,却是也偷偷的抹起了眼角,看着渐行渐远的马车,这个矮矮胖胖的中年商贾却是也大叫了一声,“兔崽子,出去之后别乱说胡话了,外面可不比鹿林镇!”

“老爹,你这一辈子最远不也就去过旁边那个陵么。”要是在平时,林夕可能会这么说了,然而在今天,林夕却是点了点头,用足够让镇口的三个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道,“知道了,父亲。”

“小兔崽子。”中年商贾又嘀咕着骂了一句,但是眼眶却是彻底迷糊了。

马车一路向北,远到视线之中再也看不见镇口的这两大一小和一条老黄狗的身影,直到连整个鹿林镇的轮廓都看不到了,林夕才放下了车窗的帘子,微微的叹了口气,靠在了车厢里的软垫上。

虽然他连鹿林镇都没有出过,但是他却没有急着看沿途的风景,他很清楚以这种马车的速度,在这个同样广阔的世界,接下来的几十天时间里,自己肯定会看不同的地方看到吐。

虽然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世界,也已经接受了现在的这个身份,但是这种情景却是不由得让他联想到很多的事。

上次远行上学,登上这个世界的人根本不能理解的火车时,他是一个人,那个长年在外跑茶叶生意的老爹只是一次性打给了他四年大学的费用。而他那个只知道烂赌,和他老爹已经分道扬镳五六年的亲妈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或许连他考上大学都根本不知道。

只有得不到的东西才越发显得珍贵,所以在发现自己到了这个世界,成了另外一个人,并有了些与众不同的能力之后,他却并没有产生要离开这个小镇看看外面的世界,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的想法。哪怕对于云秦帝国,他的了解也只局限于云秦帝国是一个法治严谨的强大帝国,占据了几乎整个中州,按镇、陵、郡、行省这样的行政单位来划分。

一个有些家底,吃喝不愁,做生意精明奸猾,但是可以为了重病的儿子祈福而在庙里跪上两天两夜,并许诺捐出小半家产的矮胖老爸,一个聪明可爱又听话的可爱小妹,一个外表严厉,但实际却是温柔慈和的母亲,一个偏安一隅的平静小镇,他很安于这样的生活。

但是这连着的两辆马车,却是打破了他平静而安于的生活。

虽然不知道比自己还小的那个少女是什么身份,但是很明显和这辆马车有着必然的联系。

“青鸾学院,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一想到那个一直一脸认真表情的少女的恐怖,林夕的脸上就顿时有了些古怪的神色。

随后,他从身旁的包裹里掏出了一个狭长的布包,解了开来。

里面是一柄磨得很利,寒光闪闪的匕首。

他拿着这柄寒光闪闪的匕首,掩在衣袖之下,轻轻的掀开了前方的车帘。

老人的头发很花白,看上去也没有梳理过,蓬乱得像一团棉花,随着车轮的颠簸,这名坐在车头,背对着林夕的老人似是在打着瞌睡。

林夕默不作声的看了一会,然后做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理解的举动。

他脸色平静,甚至带着好奇和期待的神色,拿着匕首无声无息的朝着老人的后背刺了过去。

“唰!”

平和的马车周围的空气突然一寒,老人没有回头,但是林夕的心脏却是骤然一阵猛烈的收缩,一股凌冽的寒意瞬间弥漫到了他的全身,根本看不清什么景象,他的整个人从马车上横飞了出去,重重的落在了路旁的灌木丛里,摔得透不过气,摔得浑身都好像碎了,摔得无比凄惨。

“你想要做什么?”马车停住了,头发花白的老人看着摔得无比凄惨的林夕,脸上满是寒意。林夕先前手里的那柄匕首,被他的两根手指夹着,诡异的弯曲着。

“噗!”

林夕好不容易喘过气来,吐出了嘴里的一张枯叶和尘土,但是面对令人发寒的老人,他却是好像得到了解答一般,自言自语了一句,“原来这个世界真是有很厉害的高手的。”

“你会飞么?有没有飞剑?法术?”在头发花白的老人愕然的目光中,这个满脸血痕,好不容易爬起来的少年,又看着他一本正经的问了这样的一句话。

“上车,下次再这么做,打断你的手。”头发花白的老人眯着眼睛看了林夕一会,转过头去,冰冷而干脆的说道。

没有得到回答的林夕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他却是轻轻吐出了两个字,“回去。”

然后林夕就真的回到了车厢里,回到了他取出包裹里的匕首前的时候,他靠在车厢里的软垫上,衣衫干净,脸上没有任何刮出的血痕。

那一柄已经被折弯了的匕首好好的躺在他的那个包裹里,而那个方才透出令人窒息的杀意和尸山血海般的铁血气息的花白老人,却依旧是一副普通糟老头的样子,在车头时不时的打个瞌睡,人畜无害。

明媚的春光里,这辆什么都没有发生的马车,一路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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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仙魔变》其实做设定就做了两个多月,而后又花了近三个月的时间构思,试写,所以我上本《通天之路》的后期有些艰难,因为要压制自己脑袋里的一些新奇点子和写新书的**对于作者来说总是有些难度。但《通天之路》取得了意想不到的好成绩,估计订阅记录在纵横一时也不太容易被打破,所以我写得很用心,很认真,很High,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了写这本新书的时候,到通天之路的后期,到这本新书开始试写之时,我觉得我的状态已经到了当年创作《流氓高手》时的巅峰状态。亢奋、激情喷涌,而且极有信心,觉得自己写的东西极其有趣的状态。我知道我极大可能又会迎来一本新的高峰,不过在开这本书之前,也做了极大的抉择,是到底要写这样一本精细的,自己写起来会非常简单,但自己想着都会很有趣的书,还是写一本可以写的更轻松,更快,给自己创造更高收入的书。最终我还是选择了一条和唯快不破背离的路子。因为任何一名写手想要抓住所有的读者群的话,那想法就是愚蠢的。一名写手要做的,就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使得自己越来越强,有最懂我的一批读者为我喝彩,自己能够写出自己想要的东西,获得最大的提高,写得有趣,自己又快乐,那就是最好的状态。所以开这本书的时候,心态完全没有和以前开书时的焦虑和急躁,我每天写的都很安静,每天都嘴角带着微笑的在为大家讲述一个有趣的故事…所以喜欢我的文风的童鞋们耐心看下去就好了,肯定会很精彩…新书初上,要求个热热闹闹,所以大家尽量看过章节,留个几句书评,和我交流一下,最好每天都留点书评,红票和捧场,多多益善。这本书我写得精细,更新速度未必有通天那么快,但是必定更加稳定,而且写了好些天了,存不住稿的我手里头也暂且有些存稿,只要红票和捧场给力,排行榜上菊花残,满地伤,我肯定不会吝啬,多放些章节出来。今晚7点在YY频道263803会有一个新书的活动,我会全程参加,欢迎大家前来。有奖问答环节的问题可能会从今天发布的章节里面选,今天的更新一定要看哦~~?活动详情到时见书评区置顶公告….我一般长年潜水认真码字,难得露头,所以大家这次有机会抓我的不要放过哦~~~感言之类的话也不多说了,人都说鸡蛋好吃,也未必要认识下蛋的母鸡,书好才是真的好~~,至于大红大紫,一路风骚这种事,就交给大家了,收藏!红票!捧场!能飚的都飚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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