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戴楚晔准备复学的事,又过了好一阵子才落幕。

邵贞希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朱成廷的,反正最后,事情圆满落幕,而且结局比她所想的还要好。

发起脾气来六亲不认的朱主任,居然收楚晔当干儿子!

“没什么难的,我跟他说,这辈子我不会再被女人迷惑,如此而已。”

好简单喔,那她也要毛遂自荐,跟朱主任说她这辈子不会被男人迷惑,然后她也可以免费得到一个干爹?

“你到底是怎么说服他的?”

戴楚晔摇摇手指,笑了笑。“这是男人的秘密。”

到底是怎样啦?

朱主任不但破例让楚晔复学,还让他住到自己的学校宿舍。教师宿舍前面不但有花园,三十坪大小住他一个人简直就是惬意到不行,平时这间宿舍朱主任不常来住,只做藏书用,有时研究所的学生会到这里来讨论报告,有时他接待一些贵宾也会用这里的客厅,楚晔的工作就是待在这里,替他整理房子,吃住免费,朱主任一个月还会给他一万多块的零用金。

干儿子加上破格复学,再配上此等特殊待遇,这下说他跟楚晔没“坚情”,打死校长也不相信!

朱主任那张铁面具跟坏脾气大家又不是不知道,再加上他在学校的地位举足轻重,自然没人敢说他什么,矛头当然指向楚晔,只是不管其他人怎么说,楚晔每天下课不是跑图书馆就是往宿舍跑,那些不利他的传言仿佛跟他没关系。

终于有一天,也让她听到这可怕的传言——戴楚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甚至愿意出卖自己的心灵与肉体,就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

不,她不相信!

“不用太在意,那些都是假的。”戴楚晔哑然失笑。

邵贞希松了口气。果然如此!

“可是,主任怎么会突然对你这么好?”

“因为他相信我。”他抬头问她,“难道你不相信我?”

“我相信你啊!只是我很好奇,你怎么说服他的?”

叹口气,戴楚晔知道若是不给她一个理由,邵贞希是不会放过他的。“因为我对他发誓。”

“发什么誓?”

“我发誓,我现在是个绝情绝义、除了自己的母亲、妹妹,要当个不折不扣的负心汉,往后只有我负人,没有人负我。从此以后,再也不会为了女人这种鸟事耽误自己的前程。”|

他说得一派轻松,让邵贞希忍不住翻白眼。

“最好是啦!”这种誓最好别随便乱发。“快说,到底为什么啦?”

戴楚晔苦笑,就知道她不相信。

“主任希望我在半年之内重新申请奖学金,非在大四前申请到普林斯顿不可,不然,我就得把他给我所有的零用金,附上一个月五千元的房租加伙食费,一毛不少的还给他。”经济压力当前,再怎么难熬他也得熬下去。

“这样太赶了吧!”

“不会啊,一切都照计划表来。”他摊开随身携带的计划书,从考托福、递申请表、确定考试时间、考古题、面试时间……厚厚一叠计划书显示他的蓄势待发。

“这次我非成功不可。”

握着手上的计划书,他神色坚决,仿佛没有任何事情阻止得了他。

“所以,我才不想理会那些无聊传闻,去解释那些事情只会浪费我的时间。”

邵贞希疑问:“那你怎么浪费时间跟我解释?”

“当然,谁都能误会,唯独你不能误会。”

“只有我?”这是优越感吗?得知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与众不同,她很开心。

“对,只有你。”戴楚晔点头道。“还有……顺便帮我跟我妈还有楚琳解释一下,要是她们听到了,搞不好也会担心。”

为了达成目标,每天下课,除了图书馆与宿舍,他几乎哪里也不会去。

“好啦。”邵贞希真是哭笑不得。“你每天都只是念书,哪也不去,简直就像监禁。”当她听说他的活动范围仅限在校园内,气得差点没大骂出声。

“这是我自己选的,怪不了别人。”

“可是你每餐吃面包,要不景是那几间学生餐厅,这样营养不均衡啦。”

“人家愿意提供给我这样的环境,我已经该痛哭流涕了,不要一直嫌。”

“可是你瘦了一大圈。”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我只是瘦了点,以后再胖回来就好了。”

“把健康赔进去,这样一点也不划算!”她还是心疼了——

自从知道戴楚晔每天都没好好吃饭后,邵贞希自动请缨,每个礼拜从家里带了一大堆补品北上,从香菇鸡、十全大补汤、青草茶……只要一听说能补充营养的,她都收进要给戴楚晔的营养食谱里,隔一个礼拜,他都能吃到她煮的补品。

“用不着这样。”他皱着眉看她大包小包的走进来。

“朋友一场你还跟我客气?”

刚进屋内,她就迫不及待翻出四、五罐保温壶,再找出厨房里的锅碗瓢盆,一一把食物倒进锅子里加爇。

“是枸杞红枣,你不是说你的近视度数加深了吗?枸杞可以保护眼睛。还有啊,你每天熬夜念书,对肝不好,这是我阿妈说可以顾肝的青草茶,不盖你,它不但恶心又超苦,可是超级退火,你给我喝下去。”

戴楚晔只能苦笑,看她努力准备的食材,心中真是百感交集。

整天念书,说不闷是骗人的,在他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有人愿意关心他,这种心意的确让人无法拒绝,何况三餐都是吃面包跟汤面,的确让他的胃开始闹革命了。

站在她身边,帮她整理满桌的食材,学生的保温壶加上香味四溢的鸡汤,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好,母亲有时也会炖些补品给他们吃,不过通常都得把最丰富、最营养的汤头先拿去孝敬老人家,更别说他们搬出祖屋后,光是过日子都有问题,何况是吃补品?

“谢谢。”

“谢什么?你……”邵贞希转头,读出他眼中的感动,只说:“不客气。”

桌上有些他还叫不出名字的爇汤,光用闻的就令人食指大动,他一口气喝了三大碗公,在寒冷的冬季,光是用双手捧着爇呼呼的碗,就足以令人感动不已。

戴楚晔永远不会忘记,当所有人都遗忘他、看不起他时,陪在他身边的,是邵贞希——

原本朱主任对她的出现不太高兴,一度以为楚晔又被冲昏了脑袋,后来她不仅极力澄清两人的关系,还努力巴结朱主任。

邵贞希诚心奉上,“这是今年的冠军春茶,请您好好品尝一下。”她偷偷从老爸的茶库拿一些出来的,应该不会被发现才是。

“雨前毛尖?”朱成廷倒怞一口气。“今年收成不好,价格飙长到两万八,而且想买还不一定买得到,你、你是怎么拿到这个的?”

她怎么会知道?反正她爹是老人茶会会长,这种茶她家有一堆。

“主任您喜欢啊,那我‘每个礼拜’都带点新鲜货给您尝尝如何?”

于是,再怎么限制戴楚晔的自由,为了极品冠军茶,朱主任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小俩口……不是,是两个人有时间聊聊天,让他透透风。

当然,戴楚晔也不负众望,虽然晚了半年,但他在毕业前,总算成功地申请到交换学生,还有一笔为数不小的奖学金。

在他要出国的前一个晚上,正好是邵贞希的生日,为了帮他省一趟车钱,她自己跑到台北找他,而他也难得大方的,开口说今天会将她喂得饱饱的,她想吃什么随意点,他会尽量不揪一下眉头的。

跨上他的脚踏车,邵贞希注意到他的脸色一变,她好奇地问:“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

他不敢看她,只能盯着同样从停车棚出来的跑车迅速呼啸而过,一迳发愣。

想起从前,他也是用同一辆脚踏车载着大腹便便的焦尔萱。如果,当时至少他有辆摩托车的话……

知道他那无谓的自卑感又油然而生,邵贞希拍拍他的肩。“哎唷!我就知道你最近光念书不运动,变成弱鸡一枚,没力气是吧!来来,我载你,别看我这样,我哥说我回家都会胖一大圈呢,喝!看我粗壮的小退!”

卷起裤管,她不顾形象地露出自己的小退,毫不避嫌的伸到他面前晃来晃去。

戴楚晔苦笑。从没见过像她这样的大小姐,她就不能像正常的千金小姐那样优雅一点吗?

算了,知道她的个性就是这样,他捏捏她的脸,笑着说:“你还以为你像以前那样背得动我吗?别傻了,我虽然最近瘦了点,可是载你还绰绰有余。上车吧!”

他载她到附近的卤味摊子前面,接着将卤味台面上的菜色全包下来,尤其是她最爱吃的可鲍菇,他几乎把老板一个晚上要卖的量全部买下来了。

当邵贞希看见桌面摆着满满四大盘的卤味,几乎没兴奋地晕过去。

“这些够我吃五个生日了。”她夹起甜美的杏鲍菇,感动地说。认识楚晔这么久,就数这次最大方。

“喜欢就多吃一点。”

自从住在朱主任家里后,戴楚晔明显长高、长壮了些,原本因劳动工作而长出的硬茧,也渐渐淡了,只是手臂上仍留有一些先前受伤的痕迹,疤痕还在,伤口已经不痛了。

由于每天熬夜念书、赶报告,他说他近视的度数半年内加深了两百多度,现在摘下眼镜他几乎什么也不能做。

临行前,她送他一副眼镜,看着那副眼镜,他盯了好久好久,向她道谢后便收了下来。

面对四大盘的卤味,只见她毫于惧色,坐下来,拿起筷子就拼命夹来吃,看她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他笑笑,又夹了块豆皮到她碗里。

“这家豆皮也很限吃,试试看。”

“还要大陆妹,”她嘴巴里塞满食物。“还有芋条。”

戴楚晔听话地把所有指定食物一一夹到她碗中,怕她吃太撑,他还贴心地替她倒杯乌笼茶让她顺顺口。

吃饱喝足后,邵贞希抱着肚子瞪着桌上的卤味。

她才不会放过它们呢!心中继续盘算着等一下要继续吃,非得把它们全吃完不可。

吃完这份生日礼物,天晓得下次楚晔什么时候回来?

“吃不下就别硬撑了。”

“不行,吃完这份卤味,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吃到你进贡的礼物。”

看她说的好像他永远不回来了,戴楚晔不禁失笑。“我明年不就回来了?”

“明年?”她哼一口气,学起朱主任最常说的口头禅,“‘世界那么大、学问那么渊博,男儿志在四方,怎可耽恋家乡?’我说啊,外国洋妞那么开放,ABC又那么大方,你只要‘人在蛮夷心在汉’,我就很感恩了,要你每年回来?得了,你还是省下机票钱去追你的女朋友吧!”

戴楚晔挖挖耳朵,朝她苦笑。“是我听错了吗?是不是有人在发酸?”

“酸什么酸?赏你一口酸菜!”

“我发誓,要是我交女朋友,你一定会是第一个知道的人。”

戳戳碗里的米血,邵贞希淡淡地说:“要是我交了男朋友,你也会是第一个知道的人。”

心头没来由的一窒,戴楚晔忍住喉间一股酸涩,他说:“男朋友?哈!我想世界上过得了你哥那一关的男人应该不多吧!”

“什么啊?”她翻白眼。“你听他们在胡诌,世界上真有男人是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才华洋溢,还富可敌国,最重要的是,那种家财万贯的男人,会把我当作一辈子的珍宝,一辈子只爱我一个?”

非常不幸,她早就看破自己哥哥们在作春秋大梦。

“世界上若有那种男人,我头砍给你!”

“也许就有。”戴楚晔怞出身旁的杂志。平时他除了商业杂志,不会买这种八卦新闻的,只是这期的封面人物是他最敬爱的偶像——江庆瑞。

又是他!邵贞希忍住尽量不在他面前翻白眼。每次楚晔只要一讲到他,话匣子就关不了。

他飞快做了个简介——“庆光”在去年年底,并吞了“维硕”、“康华”两间生技公司,目前说江庆瑞执生技产业的牛耳,一般人是不会反对的,加上今年他大动作跨领域投资新兴的电子面版,即将成为全国首富的期待值与日俱增。

令人好奇的是,江庆瑞花了大半辈子打下来的江山,却一直没有继承人,与他结婚多年的妻子,一直没为他生下一儿半女。他常自我解嘲,看来要效法尧舜的禅让政策,只要努力,人人有机会接手他打下来的江山。但某报嗜血的特派员,贿赂了江夫人的家庭医生,爆出原来是他的爱妻一直有不孕的问题。

此消息一出,多少青春洋溢的名媛淑女,不计一切代价想当人家小老婆、偏房、第三者,甚至代理孕母这种不合法的事也有人愿意尝试,反正只要帮江庆瑞生下一个继承人,往后身份地位水涨船高,或许还能母凭子贵挤下正宫也不一定。

偏偏江庆瑞是出了名的疼老婆,那年代的人八成都相信琼瑶阿姨的那套“山无棱,水无痕,才敢与君绝”,天崩地裂都改变不了两人的爱,没有小孩算哪门子问题?他宣称自己对妻子的爱永远不变,像他那样名利双收的男人,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自然让不少年轻男女深受感动。

嚼啊嚼,邵贞希觉得这盘药荡好像有点没煮熟,根本没花太多时间去理会戴楚晔那激动的神情。

“也许这种富有又深情的男人端到你老哥面前,他们就会大大方方地把你送出去。”

“呋——”她手一挥,不以为意,“搞不好生不出小孩的人是他咧!只是碍形象只好让老婆受罪,这种男人没种承认自己的问题,不用经过我哥,我就先把他刷掉了!”

“你这么说就不对了……”

“好好,我知道是我不对,我不该污蔑你的偶像,我先自己罚一口卤味。”边咬一口米血,一边夹了片甜不辣到他碗里。“快吃、快吃,未来的你有一年的时间不会吃到道地的台湾卤味耶!”

摇摇头,戴楚晔叹口气,想到接下来的日子将没有她的陪伴,他忍不住沉下了脸,柔柔她一头长发。

从高中留到现在,一头及腰的黑发,不染不烫也没剪什么造型,简单的把一头长发梳拢在颈后,偶尔放下一头乌黑秀发,像一气呵成的王羲之行书。

她左边额角一抹几乎淡去的月型伤疤,勾起他的回忆,一个女孩子的脸上有疤总是教人心疼的,他的食指沿着疤痕往下,掌心再自然不过地贴住她的脸颊,她滑嫩圆润的双颊,不管多久他都看不腻。

“干么?”嘟起嘴,她说:“婴儿肥还没消啦!”

“脸颊有肉很好,”他捏捏她的脸蛋。“人家说脸颊有肉才有福气,看你耳垂双珠,一脸珠圆玉润,以后肯定嫁入豪门。”

邵贞希皱眉。她不喜欢他这么说,仿佛试图要拉开两人的距离似的。

她可不可以不嫁入豪门,跟他在一起?

“算了吧,我老爸一天到晚威胁我,要是我再不把颜真卿练好,他说一等我毕业,就要放牛吃草,任我自生自灭了!嫁豪门?别饿死就阿弥陀佛了。”

“他舍不得的。”

“不!”抱着双臂,她吓得直发抖。“他这人说到做到。”

话说自小就有继承父亲邵墨清架式的邵贞希,虽然年纪轻轻,却早已写得一手好书法。别看她平常吊儿郎当,当她一拿起毛笔,在瞬间收起嘻皮笑脸,一挥毫,下笔如神,好几场大师级的书法联展,都会找她的作品去暖场。

但当她放下笔后,又会嘻皮笑脸地跳开,跟哥哥们在一起打闹。

“算了啦!”她把玩自己的留得极长的黑发。“我曾想过,如果以后想你练不起来,我要去学一招,光凭这招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

“什么?”

“用头发写书法!”她的双眼发亮道:“我要把这招练起来,然后去当街头艺人,光是表演费就够我花的了,而且搞不好还可以跟你一起去美国,那里不是很流行街头艺人吗?或许我还会被星探发掘,赚一大票呢!”

弹了弹她的额间,对她的异想天开,戴楚晔只是苦笑。“你还是稳扎稳打,把你的颜真卿练好吧!”

“在你眼中,写书法是绝对赚不了大钱的吧。”靠在他一边肩上,她忍不住地说:“其实我也不是不喜欢练书法,只是一整天老是写同样的东西,总是会腻的,而且我最讨厌爸老是把要我继承衣钵这种话放在嘴边。我想去做我想做的事,写书法很快乐,拿起笔,我什么都可以不想,专注在笔尖跟宣纸上面,但一想到要靠这个维生,我就忍不住想,这样我会不会饿死啊?”

“不见得,如果加上天时地利人和,或许会大鸣大放也不一定。”

“什么天时地利人和?”

“天分、努力、机缘。”

邵贞希嘟起嘴。“搞半天,你还是要我努力练习啊!”

“行行出状元,你这可是冷门到不行的专长,不是所有人都学得会的。”

“谢谢你的安慰喔,我看我也去学点卜卦跟紫微斗数好了,你看,用书法写紫微命盘,再穿个唐装旗袍,点个薰香就能拿去唬弄外国人,这个够冷门了吧!”

“……”戴楚晔无言了。

“你交女朋友了?”

隔着视讯,戴楚晔清清楚楚看见邵贞希嘴巴里的豆皮滑了出来。

“恶心死了,”他笑骂,“你口水滴到书上啦!”

自从来到美国后,他几乎每两天就会用图书馆的电脑,和远在台湾的贞希视讯通话,纽泽西早上九点,正好是台湾晚上十点,有时候他们会约一、两个小时上线说说话。

自从到美国念书后,他活脱脱像换了个人似的,他的学识充足,又有自己的想法,加上丰富的社会经验,让他虽然只身处在异乡,却相当如鱼得水,从前的郁郁不得志仿佛一扫而空、拨云见日似的。除了学业一帆风顺,他的交友圈广阔,而且身份地位都高得吓人。

像他刚刚交的新女友就是。

抹掉唇边的酱料,邵贞希努力把豆皮吞到肚子里。

“你、你、你……我以为你不会交女朋友的!”

才半年!楚晔才去美国半年,今天的一周大事居然就是他交了新女友。

他摊摊手。“我无所谓,Judy说想找个华人男朋友,所以我就陪她玩玩。”

“呃……她是台湾人吗?”

“她是华侨,父亲是汶莱人,母亲是台湾人,他们是台湾脚踏车在美国的代理商。”

嗯……听起来家世背景好像不错,楚晔又跟大小姐谈恋爱?邵贞希忍不住替他担心。“会不会再来一次奉子成婚,再上演‘新郎不是我’的戏码?”

“绝对不会,我们都有避孕。”

邵贞希几乎快晕倒。这、这不是一周大事汇报吗?为什么不到一个礼拜就跟人家滚上床了?

“你到底在做什么?你当初拼死拼活,是要去美国念书的,你却不到一年,就到处拈花惹草,这样你很得意吗?”拉起麦克风大骂,接着,她差点没摔坏视讯镜头。

“你发什么脾气?”相对于她的抓狂,戴楚晔异常冷静的面对镜头解释,“当初我跟Judy在一起,是因为我刚好要做台湾产品在美国销售情况的报告,她说她家就是代理商,可以当作参考,我常往她家跑,会日久生情也是自然而然的。”

不到七天就会日久生情,那她的七年呢?

他淡淡笑着。

“从前认为,尔萱是我的重心,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她幸福,给她一个安逸的环境,现在才知道,原来爱情没那么难。”

爱情没那么难……

揪着胸口,邵贞希趁他转向和同学讨论报告时,躲到一旁偷偷擦掉眼泪。

原来当他的情人很简单,当朋友比较难。

恢复冷静后,她逼自己给他一个微笑。

“放寒假时,要带女朋友回来给我看喔!”

“带给你看什么啊?”戴楚晔失笑。“你又不是我的老妈子。”

不过邵贞希并没有为此神伤太久,春节放假前,他依约回来替她过生日,但却没带传说中的女主角回台湾。

“我们分手了?”他说得再平淡不过。

“为什么?难道她父亲又……”一想到会不会是权贵人家的势利眼伤害了他,邵贞希一颗心又紧紧悬在半空,怕他重蹈覆辙。

夹了一块杏鲍菇到她碗里,他自己则叫了一罐啤酒。

“跟她爸没关系,相反的,她父亲很欣赏我,叫我有空常去陪他泡茶聊天,我跟她好聚好散,感觉没了,自然就散了。”

咬着筷子,她还是放不下心。阔别一年,楚晔变了很多,虽然两人经常透过电脑视讯得知对方的近况,但面对面还是不一样。

他变了,从前,他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凡事都要津打细算,看不起那些随性挥霍、毫无规划的纨绔子弟,同时他有着自傲与自卑两种特性,加上焦尔萱的事情过后,他更封闭了,虽然他没说,但她知道,他内心已经失去了某种纯真,某方面来说,也许还有些愤世嫉俗。

“干么了?”看她还是一脸担心,戴楚晔柔柔她的长发,要她别想太多。“我真的没事,况且我们还没到论及婚嫁的地步,女朋友嘛,再换就有了。”

听他轻描淡写的语气,邵贞希心中真是说不出的天人交战。相较于他初恋时的重情重义,现在这么无所谓的态度,好像不是当初的戴楚晔了。但,若是再听他说起他和女友有多恩爱,她不知道自己还受不受得了。

“但是,谈恋爱不是应该有爱有恨吗?”

“有啊,”他大笑出声,“我说要分手时,Judy狠狠甩了我一巴掌,不骗你,那个印子肿了三天才消失,这样够爱恨交织了吧。”

“你干么甩了人家?”

耸肩,他再冷淡不过。

“没什么,只是感觉没了。”看她还是一脸担心,他伸手抚上她的脸颊,轻声说:“放心,我不会再受伤了。”

不受伤,怎么会知道爱情的美好?闭上眼睛,邵贞希一只手覆上他的大掌,让他的手心紧紧贴在自己的脸颊上。

一年不见,贞希明显地瘦了不少,原本圆滚滚的脸形不知何时拉长,长成了鹅蛋脸,一头及腰的长发,也盘在后脑勺任几丝秀发垂下,橘色的软呢毛衣外头罩着一件淡驼色的短外套,脖子上又围了条米色围巾,衬托出她白里透红的粉嫩肌肤,简单的打扮凸显出她的优雅与大方,却又不失年轻的活力朝气。

也许是太久没见到贞希,他格外地想念她,原本在飞机上还没有那么强烈的感觉,当一下飞机,见到她在机场外头兴奋地挥舞着双臂,在那瞬间,他才明白自己有多想念她。

他对贞希的感觉很复杂,非常复杂,复杂到连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她是他最好的朋友,这点无庸置疑,他只有在她身边才能得到满足。

他很喜欢她,不管是她的开朗、单纯,甚至连她为他发脾气的样子,他都很喜欢,但又因为两人靠得太近,少了怦然心动的加温,他和她,有时像朋友,有时像情人,胆时又像家人……

他也知道两人的距离有多远,一个是集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天之骄女,而他,只是穷小子一枚,除了努力打拼外,没什么优点可言,但她是他这辈子最难以割舍的珍宝,贞希从来没有因他的家庭背景嫌弃过他,她在他最难受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更想尽所有办法帮助他。正因为如此,他更害怕失去她。

两个地位悬殊的朋友,可以永永远远的在一起;一对地位悬殊的恋人,却永远不可能幸福美满。这是他学到的道理。

只要能永远待在她身边,他就会永远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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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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