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男人明显不悦,却也没说什么,他只是看着向晚晴半晌,若有所思的样子,那眼神,把向晚晴看得有些发抖。
「对不起。」男人噙着抱歉的笑容,「刚才不小心撞到你真是不好意思。」
向晚晴曾经听到过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最伤人的不是爱与恨,而是叫『如果』的东西」,如果当年父母没有搬去别墅区旁边的出租房里,如果那天没有贪玩而认识沈陌,如果毛绒绒没有告诉她沈陌在商海大学,那么她就不会遇到沈陌。
可是这个世上没有如果,陌哥哥还是有女朋友,她还是这样黯然神伤,整整一下午对着手里的书发呆;看来所谓的传言是真的。那个像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大概就是陌哥哥的女朋友吧。
向晚晴痛苦得像是被人抽了一鞭子,不能自抑地捂住脸、埋在膝盖间,陌哥哥已经不记得自己了,是真的不记得自己了。
这世上最不能当真的就是孩提时的话,可是天真单纯的向晚晴当真了,她自从来到商海大学没有一刻不期待与陌哥哥的见面,幻想着可以同那个金发女孩一样撒娇地告诉他,陌哥哥,我是晚睛,那个你说要娶来当老婆的晚睛啊。
没有任何假设,因为他已经不记得她了,记忆比洪水猛兽更可怕,说没就没了。
一旁的毛绒绒看着神伤的向晚晴,真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她现在是真的后悔当初告诉向晚晴沈陌在商海大学的事了。
「晚晴,你别伤心了,我这就去找那家伙,告诉他,你叫向晚晴!」
「不要!」向晚晴急忙唤住跑到门口的毛绒绒,深吸一口气强打起精神,说道:「绒绒,我很好,陌哥哥只是不记得我了,没有关系,我可以从这刻起和他重新做朋友。」说完,她一咧嘴想要笑一下宽慰毛绒绒,也来宽慰自己伤痛的心,可是她所谓的「笑」在毛绒绒眼里比哭还让人心碎。
「晚晴……」毛绒绒不自觉唤道,她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可一触及到向晚晴黯淡的眼神,最终把话吞进肚子里,她哪里知道向晚晴此时心里在想着什么。
向晚晴早在知道沈陌有女朋友的那刻起就已经作了决定,与其把已不再爱自己的陌哥哥抢回来,不如默默地守护在他的身边,默默地爱着他。
爱着一个人有很多种方式,激情的、霸道的、纯真的,还有默默奉献型的。
向晚晴觉得勇敢的爱情不是去向心爱的人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而是敢于在爱慕有余之下,默默地守护在爱人身边,看着他幸福;爱他并不是占有,如果在明知道陌哥哥有未婚妻的情况下还要去做无谓的表白,只会给对方造成更大的困扰,与其大家困扰,不如就困扰自己。
时间过得很快,眼看着夏末匆匆过去,秋风飒起。
自从上次在食堂外见到沈陌之后,向晚晴就与他再无交集。
沈陌身为大四即将毕业的一员,大多时候很少在校园内出现,按照商海大学的安排,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活,学生们不是在自己家的企业就职实习,就已经开始为自己未来的人生旅途开始规划。
而沈陌身为沈氏集团的准接班人,早已在大三的时候就开始慢慢接触家族企业,不只如此,听传闻,商业头脑相当了得的沈陌自己在外投资也颇为可观,不过表面谦谦公子的沈陌,对于大家来说相当神秘,无人知道待人谦和的沈陌私下做什么、是个什么样的人。
然而即使如此,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向晚晴还是把沈陌的作息时间摸了个大概。
只要是星期三,沈陌就会出现在校园里,活动地点在商海大学东南角的经济系大楼附近,这可是向晚晴起早贪黑蹲守在经济系观察所得。
这日一早,向晚晴就已经徘徊在经济系大楼附近,只盼望着能远远地见一眼心上人。
之前毛绒绒问她,你这样做傻不傻?
向晚晴听后微微一笑,这事没有傻不傻一说,只有值不值得,她认为很值得,更何况她也没有做什么?不是吗?正想着,耳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
向晚晴正蹲在经济系大楼旁桂花树下,鼻息间全是甜蜜的花香,随着脚步的临近,向晚晴就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每到礼拜三,虽然只是远远地看沈陌一眼,她也觉得心满意足。
慢慢地,她朝思暮想的人从面前走过,留下的,只是一个颀长的背影。
「老三。」在走过一丛桂花树后,沈陌身边的黄发男子忍不住开口道:「那女孩……」
沈陌身子稍顿,却未停留地继续向前走。
「那女孩也真命苦,如果我没记错,每个礼拜三她都会远远地在那看着你。」
「石明哲……」沈陌阴沉的声音响起:「给我闭嘴。」
石明哲无所谓地耸耸肩,「莫不是你还在惦记你的小玫瑰?」他毫不在意身边人散发出明显的怒意,继续口无遮拦地说道:「那枝带刺的玫瑰有什么好的?老三,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要在『夜』里找?」石明哲明显话中有话。
「更何况,你都有未婚妻了,虽然辛娜刁蛮任性、缠人不可理喻,缺点一大堆,但是毕竟屁股是屁股、胸是胸的,如果这样你还不满意,不是还有一朵小野菊……」
他已经说到唾沫四溅,自顾自地往前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劲,回头一看,正对上一双阴厉的眼神,他不自觉打了个冷颤。
沈陌却站在他身后,冷若冰霜地道:「第一,辛娜不是我的未婚妻,第二,以后『爱一夜』的事情都交给你打理了,最后,马上滚出我的视线。」
石明哲看了看自己的结拜兄弟怒发冲冠的样子,没有异议地走了。
沈陌心情确实不好,确切的说,自从那一夜被一枝带刺的玫瑰放了鸽子,他的心情就没回转过来,一个活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他本有十成的把握将这枝带刺的玫瑰一根根拔掉刺,结果……他不禁自嘲地勾起嘴角,结果却反倒被这玫瑰伤了自己的心。
沈陌哪里知道,自从那一夜后,带刺小玫瑰伙同小姐妹连夜搬家了。
向晚晴不解地看着桂花树下楞神的沈陌,她从他寂寞的背影看出他心情不佳,该不该上前去安慰他一下呢?向晚晴蹲着有点累,稍稍挪了一下发麻的脚丫子,却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石头,一屁股跌倒在地,即便她已经咬住唇,却还是发出细弱的惊呼。
「你还好吧?」沉稳的声音在头上响起,向晚晴诧异地抬起头,对上一双清澈的眼睛。
沈陌此时已经走到向晚晴的身前,看着跌倒在地上的女孩子,几不可闻地皱了下眉头,他的记忆中好像见过她,一时间又想不起她的名字,他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向晚晴只觉眼前的人镀了一层光,镜片反射下,她还来不及看清他的表情又慌乱地低下头,暗自安抚自己乱跳的小心脏,耳根滚烫,紧张地咬着下唇,正欲开口回答时,沈陌的手已经递过来,手上拿着一方手帕。
他扬着温柔的笑着,「你的嘴咬出血了,擦一擦吧……」
「谢、谢谢你的手帕。」此时,咬破的唇角传来淡淡的腥甜,可是,这些向晚晴都不在意,她很想告诉沈陌自己是晚晴,那个他儿时说要娶的女孩。
可是只一秒,她的眼神又黯淡无光,谁又会把儿时的话当真呢?除了自己这个大傻瓜。
她一直以为自己对沈陌的感觉只是单纯的依赖感觉,那种清纯的仰慕,然而这一刻,沈陌的温柔体贴,再次深深地打动了她的心,她终于明白她爱他,比小时候爱得还深,更加坚定了她执着的心。
他总是如此温柔,从第一次的重逢,到这一次的「巧遇」,他都是贴心的为她着想,虽然现在她对他而言不过是个「陌生人」,一想到这温柔只是客套,不是专属她一个人的,她的心就狠狠地抽痛。
就在这时,桂花丛中走出一个纤细的身影来,「陌。」
金发女郎穿过桂花丛中,细碎的花办飘扬在空中,清香幽幽飘来,阳光拉长她背光而站的身影,略微能瞥见来者不悦的神情,说话的声音也尖细刺耳,「陌,你不陪我,居然在这里陪这个丫头吗?」
向晚晴还没反应过来,金发女郎一个箭步朝她走来,在眼前一晃,手臂高高扬起。
「够了,辛娜。」沈陌「刷」地一下站起来,单手抓住挥舞在半空的手臂,将来者拉到自己的怀中,低沉着声音道:「辛娜,注意你的身分。」
辛娜趾高气扬地瞪了一眼坐在地上的向晚晴,而后愤懑的脸上瞬间染上娇态,妩媚至极,向晚晴自惭得别过脸,心中隐忍着刺痛。
「我身为你的『未婚妻』,只是担心你嘛。」辛娜刻意把「未婚妻」三个字加了重音,似乎在宣告自己的所有权,右手搂过沈陌的胳膊,撒娇道:「陌,明天就是你的生日,我们开个Party吧。」
沈陌看也不看她,直接冷冷地回绝:「没兴趣。」说完,他从她怀中抽回自己手臂,自顾地走开。
辛娜哪里肯放过他,急忙粘了过去,「你不喜欢热闹是不是?那明天就我们两个人一起过生日,我在天府合院开间房……」
开间房……这三个字深深地印在向晚晴的脑海中,他们……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了吗?她不禁苦笑,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心里只是想着,明天陌哥哥生日,该送什么给他好呢?这确实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从蛋糕、布偶到香槟美酒、汽车模型全想了一遍,她足足想了一天一夜,想破了头都没想到要送什么给沈陌,那已经不再是儿时记忆的陌哥哥了,他离她已经很远、很远了。
不知不觉中向晚晴来到天府合院对面的街上,天府合院是一栋三十二层高的花园大饭店,它与商海大学仅隔着两条街,远远望去,黑幕下的天府合院在跳跃闪动的五彩霓虹中绚丽辉煌,可谁又能真正看清楚它背后的纸醉金迷。
向晚晴这瞬间突然觉得自己身在「爱一夜」的门外,一样的绚丽辉煌、一样的纸醉金迷、一样的……遥不可及。
倏然间,一张模糊却颇为冷峻的脸浮现在自己的眼前,也许是触景生情,向晚晴脑中居然想到了那个抢走自己初吻的男人,不是都已经两清了吗?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会想到他来;下一刻,向晚晴略微烦闷地拍了拍脑袋,提着先前买的小生日蛋糕,往对面的天府合院走去。
「陌哥哥在第几层呢?」向晚晴站在角落里仰头张望,她可不敢明目张胆地跑进去问,只能默默地站在天府合院的阴暗中,默默地迎风站着,哪怕只见一面,一面就好。
这样的她,如此懦弱,如此卑微,可真的一点也不像「爱一夜」里那个胆大、魅惑的火红玫瑰!咦?她怎么又想到这里了?该死的「爱一夜」、该死的Moore!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她也不会失去初吻,也不会……现在想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