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他慌了手脚,先是拨开她覆在泪颜上的乱发,当她的泪水滴在他的手心上,他懊悔不已。

「筱媚不要哭……你打我好了,打到你出气,只要别哭了……」

他吻住她滑落脸颊的泪珠,然后再亲吻红唇,泪水的咸味在两人口腔传递,他不仅尝到甜蜜,也有酸涩。

不知过了多久,筱媚一句话都不说,他只好紧紧抱着她,揉揉她的头发,像小时候那样安慰哭泣的她。

忽然,她不知想到什么,奋力的想挣脱他。

他不让。他知道这一松手,他失去的不只她这个人,还有两人日积月累的依恋。

双臂环住她想要离开的身躯,俊颜埋进秀丽长发中,阵阵暗香扑鼻。

他用尽所有力道,对筱媚而言,可说得上是蛮力了。

「筱媚,跟我去纽约,我离不开你。」

他以为这句话已是最动听的告白,是爱情进行式的开端——至少在他的认知里是这样没错。

事到后来才知道,这是最愚蠢的起头。

「朗哥哥,你简直就是坏蛋……不,你是色狼,天底下最坏的色狼!」她挣脱他,在门关起以前,她回过头,含泪咬唇,「我讨厌你,也讨厌三国志!」

她享受着两人拥吻的亲密,喜欢两人跳脱出兄妹的感情,但这不代表她能接受两人在关系未定之时,互许初贞。

那时的他实在太过年轻,自负的以为他从小就把她捧在手心疼着,她也恣意享受他的宠爱,那她就合该是他的女人,结果却在放肆的胡作非为之下,导致筱媚从此对他有距离、有惧意,他每次想到都懊悔不已。

之后,无论他是明着、暗着、说笑着、霸道着的无数次告白、开导,她都不愿让他走进心房。

这中间到底还有哪里不对?他实在想不透。

她问,他们之间算什么?他说,他们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

她问,为什么要欺负她?他说,就因为喜欢才想引起她注意。

她的问题,他都给了答案,但她还是不能接受他,这又是为何?

离开台湾这六年,她的情淡了,他的爱没忘,在海的另一边,担心受怕。

很多人以为他这样的男人,在社会上有过历练,人情世故已然看透,对感情也就充满自信。谁能真正了解他?了解那怕死被她遗忘的恐惧……

傲娇狼的完美面子底下,他有颗脆弱无比的男人心。

就因如此,他才会使尽计谋,让她毕业以后北上与他同居,以培养感情为过程,以结婚为目的。至于工作,只是顺便。

但朗士阳以为「只是顺便」的事情,对于刚入社会的杨筱媚来说,是重要人生里程碑的开始。

她闲来无事就在家中研读公司历史、文化、礼训、营运项目与各级长官的名字,统统背在心里,记在脑子里,唯恐出了半点差池,给朗士阳丢脸就算了,更怕自己在公司混不下去,消息传到老妈耳里,又要让她担心。

她是如此战战兢兢的面对职场,对照朗士阳把她拴在身边的初衷,那是多么可笑。

刚踏出浴室的男人带出满室热气,随性的光裸着硕实的上身,下身也只用大毛巾遮住重要部位。若有所思的他,剑眉紧蹙,脑中思考的东西没有因为洗完澡而消失,反而有越来壮大的现象,形成一种怪异的情绪,这感觉……叫内疚。

湿润的短发滴下一颗颗水珠,顺着脸庞滑落,他随手用肩上的毛巾拭去。

再抬头,他看着眼前笑意明媚的女孩,双手各捧一套刚买回来的新装。

「第一天报到要怎么穿才适合?穿休闲装太随便了……这件套装的颜色如何?我希望能穿出大小姐的庄重又不失优雅,她整个人都好好看……」

她是特地来听他的意见吗?

他不是笨蛋,也没有用不完的自信,不会有莫名其妙的幻想。

她是恰巧从他身前走过,眼角瞄到他从浴室走出,小嘴就不停歇的顺便说几句话,眼中哪有他的存在?

这两件该死的衣服夺去她全部的注意力,就算此刻他是全身脱光的裸男,她肯定也目不斜视,直接略过。

唉!要是有天她知道了他拐她来台北的真正目的,肯定会跟他闹翻。不过,他是绝对不会让她有机会发现他的居心叵测……

晨曦的温度是暖和不烫人手,缕缕光线透过纱幔上的蕾丝,照射到檀木桌上的早餐,也仿佛将华贵的空间罩上一层浪漫薄纱。

精致餐点被女子以优雅的动作取用,微启的红唇含进一口紫花菜,然后闭唇。

整个画面自然形成一幅法国油彩中的仕女图,那样梦幻,那样完美,完美到就连咀嚼食物的脸庞都美得令人屏息。

「听说你昨晚在温馨小馆遇到朗部长?」

她对面的男人放下手上的报纸,迭起,搁置在桌边,随即,一张俊帅的脸抬了起来,看着眼前佳人,用温柔的语气开口询问。

身穿被熨烫挺直的白衬衫,他竟有种让人无法直视的天人姿态,散发出让人不自觉就想臣服的王者气息,完全无愧于他的姓氏。

龙艾侬神情不变,只是即将入口的金华火腿,就这么硬生生的停在嘴边。

「是阿凤说的?」她以轻到不行的音量说。

「凤特助都会在夜间回报要事给我,你不必太意外。」虽然明着是派在妹妹身边的人,但最忠诚的心还是属于他的。谁教他是龙氏企业的当家总裁,龙齐华。

龙艾侬放下刀叉,把手规矩的收放在腿上,任谁来看都知道她这是郁闷上心,不想多谈。

「你也不用这样,这不过是件小事,而且遇到朗部长,你不是挺开心的?」龙齐华看出她的窘境,也明白妹妹不愿多说的原因。但是身为她唯一的亲人,他有必要适时插手她的事情,就算是私事。

龙艾侬暗自叹息。

哥哥对她还是百般照护,就算她已经长大成为在社会上磨练的职场女子,他还是如对待孩子般照料她,时时刻刻都认为她需要注意与关怀。

这是一种舍不得幼鸟学习飞翔、看着它跌跌撞撞的心态。

父母亲离世的前一年,她和哥哥被变相放逐到美国加州的别墅独自生活,那时,她还只是十五岁的稚嫩少女,而他,也不过是刚考取美国加州史丹佛大学的学生。

两人身在异乡时,台湾的家遭逢巨变,家族企业岌岌可危,几乎到了家破人亡的地步。

是哥哥一肩扛下全部,一句话「别担心,还有哥哥」,为她撑起遮风避雨的天,让她不用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生活而为难。

他是最有资格过问她一切的人,也是相依为命的依靠,从来只想着怎么让她更好,而她,对他也从未有过秘密。

「我见过那个女孩了,年轻、活力、进退有据……」龙艾侬脑海闪过昨晚一起吃饭时相处的片段——朗士阳清楚女孩不喝饮料,只喝柠檬水的习惯。

「而且他们的默契好得没话说。」她垂下眼帘,装作无事,继续用餐。

龙齐华挑眉,对妹妹的反应有些玩味。「早知会这样让你难过,当初就不该答应士阳带着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进公司。不过现在反悔还来得及,一个月后在她的考绩评鉴上打不适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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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狼窝的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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