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若爱他爱得要命?
他一面咬臭豆腐一面偷偷打量她。身上随便套了件衣服,穿着短裤和一双夹脚拖鞋,幸好她没把家里的红白拖穿出来亮相。按常理,一个女孩子要是有喜欢的人,不都该「女为悦己者容」?可小若却一点都没有打扮,怎麽看都不像爱他爱得要命、想吸引他注意的女生。不过他倒是挺喜欢她素雅的模样,永远的妹妹头,不染不烫,乾净清新,只是有时候刘海稍嫌过长,都要他押着去修剪,不然她只会任由自然发展,说是尊重自然生态。
「充气娃娃。」
不只白映远听见了,附近一干客人也全听见,窃笑声纷纷传来,让他很想把她的头埋进她的珍珠奶茶杯里。
沈若不知自己已引起轩然大波,继续解释着:「你看,小美忠心耿耿,不爱乱嚼舌根,必定能陪你一辈子,也不会有外遇,当你想要的时候就会乖乖躺好,没有生理期,保证乾净,但你要记得定期清洗就是了……虽然第一次是贵了点,据说要十几万,可往後的置装费却能大省特省,说不定省事乾脆就别穿了。而且你再想想喔,有了小美,她不用你陪逛街、不用化妆,不会哭哭啼啼跟你抱怨;当你在外面乱来,小美也不会抱怨闹分手,多好!她简直就是男人梦想中的情人,完美无瑕,唯一缺点就是--不能帮你整理家里,衣服还是要自己洗,厕所还是要自己打扫,可换算一下优缺点,还是非常值得,怎麽样?」她兴致勃勃地问,大有他一点头,她立马帮他下单购买的架势。
「什麽怎麽样?」附近闷闷的笑声愈来愈不掩饰,反正和她在一起,他向来都是丢脸的那一个,习惯成自然。
「小美啊!我帮你订购一个如何?这样你跟小美在一起,也能跟我继续当朋友啊。」世界多美好,她也不会半夜偶尔接到无声电话了。
「我一点都不想要小美--是说,那是你无聊,我交女朋友也没什麽,是你自己说要暂时保持距离,害得每次跟你讲电话都得背上骂名。」电话舍不得挂断,女友打来又懒得接,最後下场就是免不了一顿争吵。
「我这叫做明哲保身。」一口臭豆腐、一口冰冰的珍珠奶茶,再搭配外酥内嫩的鸡排,她今天的第一餐真美好。
「明哲保身?」不得不承认认识那麽久,有时候还是会被她歪曲的论调打败。
「是啊,我很庆幸我不是你的室友,所以你交女朋友,我不用认识,你们之间无论怎麽了也不关我的事,她们更不会来找我哭诉,这不是明哲保身吗?不然你看阿蓝是不是想搬出去?」
阿蓝--他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室友,在科技公司里当工程师,标准下班窝在电脑前的科技新贵。
小若这麽一说,他才惊觉阿蓝确实最近嚷着想换地方,以为他是想离公司近一点,也许他老是在换女友的事情也让他吃了苦头。
他嘴角一掀,坏坏地说:「要是阿蓝真的搬走,我就叫你搬过来付房租。」
「我才不要……」吸了口珍珠奶茶,好幸福!「我住得好好的,搭个捷运还有公馆夜市在等我,你那里偏僻荒凉得很,交通不便捷,附近没有卖吃的,没机车代步就像少了腿,我才不喜欢。」
「我可以载你。」不知怎地,他脑海里竟开始出现两人同住的画面,应该挺不错的。有个女生总胜过和一个男人住,至少房子会乾净整洁许多,说不定还会有热腾腾的三餐。
沈若一见他笑咪咪,便知他在算计什麽,忍不住翻翻白眼提醒他:「你自己想清楚喔,我如果搬过去,你就不可能天天那麽晚睡,你也要负责打扫家里,毕竟我不是你请的女佣。当然啦,你若付我高薪的话,我非常乐意。再者,如果有我,往後你交女友是要怎麽带女友回家过夜?又要怎麽跟她解释我们单纯的关系呢?」瞧,她多麽为他着想。
前半段听起来确实如恶梦。阿蓝不会逼他做什麽,反正谁倒楣看不惯就谁做,通常都是阿蓝看不下去,受不了住在垃圾堆里就会开始打扫;而他只要去外面看个半天漫画,回来就没事了,至於後半段女友的部分,他倒是认为还好。
「我从不带女友回家过夜。我们是朋友关系也没什麽好解释,她们不相信是她们的事,我懒得解释太多。」衡量一下,小若搬过来确实不妥,对他的生活会有巨大影响,「不过为了我自己好,我还是会努力慰留阿蓝。」
沈若不置可否,继续享受美食。
小若是小若,女友是女友,他从不做比较;只是每当小若在身旁的那种悠闲、自在的氛围总令他舍不得太早结束,想再延续多一些时间;而和女友们相处的时候,他只觉得时间过得特慢,恨不得将时针往前拨。
可他分得清楚,他对小若绝对不是爱情,而是日积月累的信任所堆砌出来的深厚情谊,谁都无法破坏,甚至连至交阿蓝也得排在第二位。
无人能撼动小若在他心底的地位,她在他心底永远是特别的,无人能及。
这真的不是爱情,他分得很清楚,因为若不分清楚,最後恐怕会失去她。
小若也从不阻止他交女友,甚至当他身旁没人的时候,还会帮他物色对象,搞得他好像变成滞销品,出清是她的责任。
有没有女友他其实不介意,唯一不满的就是每次只要他交女朋友,她必定会远离,说是为了他好;她说女朋友都无法容忍男友有亲密的女性朋友,因此他们有时分开一、两个月,最久一次是一年。那一年里他连一次都没见到小若,她若真不让人找到,还真的有办法躲上一年。
「总之,我分手了,今天就当是庆祝。」
沈若不禁又白她一眼,「你这样很烂耶,前女友听到一定会很伤心。」
「你没听到她把我骂得有多惨,甚至连……」突然之间,他有些明白为何小若要离开了。可即使她人离开,他依然与她有联系,而光是电话的联系就让女友们不高兴,更遑论若她没有离开的话……无须想像,他已能预见那样的情况。
沈若闻言,淡淡接着问:「又扯上我了是吗?」
他不语。即使从不让女友们认识小若,她们似乎还是将她视为情敌,甚至听阿蓝说,曾经有前女友打给小若,威胁她不许再接近自己,而这些她从不说。
「所以我说我离开是对的啊,不然下场可能会比阿蓝惨,毕竟阿蓝无害,而我是有害生物,女性公敌……」她啃咬着鸡排,垮着脸的无辜模样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白映远忍不住捏捏她的粉嫩脸颊。
「你才不是女性公敌,别理那些女人。放心,我绝不会让她们伤害你,我会保护你。」
「不对啊,我明明长相比普通路人还普通,身材比平板电脑还平板,怎麽都不可能是会遭致嫉妒的妖女,还是说因为她们都没见过我的样子,所以迳自幻想我妖娇美丽呢?」世人都爱乱想,这是真理。
白映远立即勾起她的下颚左右端视,「不差啊!就婴儿肥了点。」继而目光放肆地审视她胸前的幅度再道:「虽然只有A罩杯,穿上内衣至少也能撑出个B出来,稍微有点起伏,已经不错了。」
众目睽睽之下这混帐居然说得那麽大声!附近都是熟客,甚至连老板也在偷偷窃笑。轰的一声,沈若脑袋炸开,顿时红了整张脸,如关公那样,只差手上没有一把关刀。
「唉呀,你怎麽脸红了?吃到辣了吗?」白映远彷佛确信接下来发生的惨剧与他无关般的气定神闲。
「白--映--远,找死啊!」没关刀至少有筷子,俐落一插,正好插在他两指之间的缝隙。
白映远不由得赞许道:「小若,你好神准!老板,结帐。」话刚说完,立刻拿起桌上两杯尚未喝完的珍珠奶茶逃之夭夭。
「你这混蛋给我站住!」沈若随即追杀过去。
这画面看得客人瞠目结舌、啧啧称奇,倒是老板笑呵呵地说:
「没事!没事!他们几个月便要上演一次,以後有空的话可以再来看戏,不收门票,而且保证男女主角不会更换。」
臭豆腐好吃,还有戏可看,当然要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