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她双袖一扬,原本被公子隐没的书册全都现形,每一册都浮在半空中,充塞在大厅之内,如重雏的花或是蝶,书页翻飞时窸窣有声,一声声都是责备。
「当你开始蒐罗这些入魔之法的书册,神族就起了疑心。」
她伸手画了个无形的圆,被粉红色指尖触及的书册全都着了火,一本又一本的燃烧,迅速的蔓延开来。
火光熊熊,映在她的素衣上,宛如一朵朵艳丽的花。
「你知道规矩。」
她静静的说:
「每一任主人掌管砚城的时间,只有五十年。期满之后,卸任的主人就必须献出最在乎的那人,如此才得以维持砚城的平衡。」
公子面容扭曲,怒声大叫:
「不!」
「五十年期满,你可以卸任了,请把夫人交给我。」
少女伸出手来,书册在她四周燃烧,却不能伤她分毫,火焰虔诚的膜拜她的发、她的衣。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我不会把她交给你!」
「卸任的主人,就能成为神族,永远不老不死。」
少女劝说着,没有催逼..
「只要成为神族,你就能拥有任何东西。」
「不能与她厮守,我不老不死,甚至拥有天地,都没有意义。」
公子表情狰狞,咆哮出声:
「我宁可入魔,也不会牺牲她!」
他挥手劈向少女,一道强烈的光芒吞噬火焰,力量强大得足以劈开整座砚城。少女伸出手,用指尖轻轻的、轻轻的挡下那道光芒。
凶悍狠绝的光芒,毫不反抗的融化臣服,落在她的衣衫上,心甘情愿为她的衣衫染上淡淡的光泽。
这么强大的力量,他不但未曾见过,甚至未曾想像过。
「你是谁?」他的声音竟在颤抖。
「现在——」
她声音柔和,字字清晰,脆脆的语音回荡在大厅中:
「我是木府的主人、砚城的主人。」她宣布。
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若是男人,就称为公子;若是女人,就称为姑娘。接替他的人,竟是个犹有稚气的少女。
他低头望向怀中的妻子,轻抚过她的轮廓,在她的额上印下一吻。他的手、他的吻都是那么冰冷。
「夫君?」
惶恐不已的夫人不愿意离开他的怀抱,却被他坚定的推到身后。然后,他放开了她的手。
白袍的颜色渐次转灰,随着每次心跳就更深、更浓,黯淡到灰的最尽头,是深不可测的黑,他跨过了一道绝对不能跨过的界线。为了保住妻子,他放弃一切,宁可成魔。
少女衣衫上的色泽悄然褪尽,光芒回噬扑击,裹住他全身,缠抱得愈来愈紧。
他先前释放的力量为了讨少女欢心,反过来捆绑他,一层又一层的紧缩,甚至将白袍上的黑色全都拧扭出来,化作地上的一滩黑水。
粉嫩的指尖划过绸衣,分开彼此的牵连。
他眼睁睁看着少女一步步走向妻子,身躯激狂扭动,放声呐喊:
「住手,把她还给我!」
吐出口的每个字,都沾着血。
少女转过身来,看着双眼通红,狂乱得几乎要失去人形的公子。
「我不能纵容你危害砚城。」
她举起手来,空气都倏地收摄,日光消失,太阳在她手心中亮起,炙热剌眼,让他双目全瞎、身躯融化。
残存的听觉,只听见那可恨的声音脆声宣布:
「奉神族之命,我判你流放到万里之外,不得再归回砚城。」
强大的力量扑向他,像是太阳砸落在身上;他腾空飞起,像颗慧星般远离砚城、
远离心爱的妻子,在无尽的痛楚中呐喊:
「把她还给我——」
砚城之底,深之又深的石缝中,魔物微微一动。
他醒了。从三年多前那个被迫与妻子分开的恶梦中惊醒。
这些日子以来,他夜夜都会梦见那日的景况。
泪水从深陷的眼窝流出,滴落到石上,腐蚀出一个个凹洞。
他不想作那个梦,却更不想忘却那个梦,因为那是他与妻子最后的记忆。他宁可保留浓烈的恨意,在梦中一遍遍重温,让恨意侵蚀他的良知、他的魂魄、他的身躯。
如此,他才能化为最黑暗的魔,沿着碎落的粉末,一点一滴的充补,爬行过万里之遥,回到砚城。
他要来找回妻子。
她深爱的妻子啊!
把她还给我。
没有心的魔物,哀伤的无声呢喃。
把她还给我。
他张开嘴,深深的、恨恨的咬住自己的手,直到咬出腥臭的液体。
把她还给我。
带着疼痛,他闭上双眼,期待能再度梦见那个恶梦,梦里有妻子的柔情、妻子的温度、妻子的发香……
魔物在入睡前,流着腐蚀的泪,哀凄的低语着:
「把她还给我。」
【第二章盲】
今年的秋季,来得特别早。
并不是暑气早褪,而是砚城里外,景色已经起了变化。
银杏开始转黄、菊花含苞待放、石蒜的花梗拔地而起,花儿先绽放,花瓣向外翻卷,张扬得形如龙爪,见花不见叶、见叶不见花,本是同株生,花叶却永难相见。那日,吹过一阵冷冽的秋风。
草原上的颜色也变了,红黄香间的狼毒花、深紫的鸢尾花,翠绿的草原化为火红花海,艳丽得教人美不胜收。
买足一批新货的刘永,就是在回砚城的途中初次见到绒儿的。
她孤身一人,坐在小径旁,双手抚着脚踩,面露痛楚。
相较于缤纷夺目的草原,她显得有些苍白。素净的脸儿、衣裳是淡淡的灰黄色,足下一双绿缎鞋。
她没有开口求助,乌黑的大眼望着他,小手仍抚着脚踩。
他原本就生性善良,见到伤残病弱,总会见义勇为。更何况眼前落难的还是一个柔弱无依、容颜秀丽的年轻女子。
「你还好吗?」他在女子面前蹲下,关怀的问着。
女子摇了摇头,因为刘永的靠近,苍白的脸上浮现淡淡的红晕。她羞赧的低语:「我要到砚城寻亲,一时走得太急,才弄伤脚踝。」
「我就住在砚城,平日贩售胭脂水粉,城里的人都熟,说不定就认识你的亲人。」他看了看她的脚踝,小心翼翼的碰触,力道比任何男人都轻柔。
他生得俊朗,时时笑容满面,客户都是女人,因为嘴甜不吝啬夸赞,因此熟客不少,不论是年轻少女或是花甲老妇,都爱光顾他的生意。
对待女子的经验多了,让他更懂得女人跟男人不同,该要温柔呵护。
「你的亲戚住在哪里?姓什么?名什么?」他问。
「只知道姓禾,两家多年不曾走动。」
她低下头来,无奈叹息:
「去年我父母染病双亡,家里仅剩我一人,又受邻里恶霸欺凌,只能来投奔远亲,盼望有个依靠。」
刘永听了很是同情。
但是,砚城里姓禾的人家多得难以计数,她就算到了砚城,要找到亲戚,也得花费不少时间。
天空边缘染上淡淡紫色,黄昏即将降临,紧接着夜色就会笼罩四周。
放着她独自在草原过夜,肯定会恐惧不已,要是碰上猛兽,她脚踝受伤,非但逃不了,肯定还会被猛兽吞吃了。
帮人帮到底,他无法置身事外。
「天就要黑了,不如我背你先进城,先在我家将就一夜,等天亮后再去寻亲,这样如何?」
他体贴的询问。
粉脸又红了几分,差得不敢看他,犹豫了一会儿,才小小声的问:
「这样会不会太麻烦您了?」
「不会,助人为善嘛!」
刘永展颜笑着,把背后的藤筐卸下,改挂在胸前,转身背对她:
「请上来吧。」
等了一会儿,他猜她是太羞怯,所以也不催促,耐心的等着。半晌之后,软绵绵的少女身躯贴上他的背,纤细双手环住他的颈项,细致又软嫩。他有些心猿意马,又快快克制。
背上的少女很轻盈,还有着淡淡的、属于初秋的香气。
「抓好,别掉下来了。」
他嘱咐,迈开步伐。
羞羞的嗓音从背后传来,贴着他的背,震动他的胸膛。
「谢谢。」
刘永孤家寡人,住处撑不上舒适,但遮风避雨没问题。屋内一间房是他睡的,另一间则是母亲过世前的卧榻,已经闲置几年。
空房灰尘多,他让出自己房间,把最好最暖的被缛都留给那姑娘,独自去睡布满蛛网那间,盖着破旧的被缛,很安分的沾枕就睡,对她很尊重。
第二天醒来,他把饼蒸热,让她慢慢吃。随即背着箩筐出门,贩售胭脂水粉,还顺道为她寻亲。
但接连探问多日,却还是没有消息。刘永想着孤男寡女共处,传出去对她名声不好,安排她到邻居妇人家去住,她却泫然欲涕,不愿搬离,对他格外依赖。
她那模样连邻居妇人都看得不忍,加上知道刘永老实,又知这姑娘八成是对他有意,妇人有心撮合他俩,便提出折衷的办法:她会不时过来探看,关照这初来乍到的女子,直到找到亲人为止。
刘永只能答应,并继续为她寻亲,时间渐久后,她反倒提起得少。她日日为他打扫屋子、烹煮三餐,还变卖一两样首饰,换得银两去买布跟棉花,一针一线的缝制新被缛。
除此之外,她还请木工师傅做出精致的小盒,将贩售的胭脂装在里头,因为模样讨喜,城里的女子抢着购买,即将出嫁的新娘们还非得多买几盒当嫁妆,否则宁可延迟婚期。
生意太好,自然引来同行忌恨,联手逼迫批发商,不能卖货给刘永。他接连离城去拜托,每趟来回就要半个月,批发商都一次次的拒绝,只得丧气的回家发愁。
绒儿说以前的邻居就是制作胭脂的,现在虽然联络不着,但她看过制作过程,也常帮忙,用料跟调制的秘方都记得很清楚,既然买不到,不如就自制。
她在隐密的荒地,种出初开时是黄色的花,等到花色转为橘红,才采下用石钵反覆杵磨,滤去黄汁后留下红汁,再淘澄净渣滓,配花露蒸叠后,就艳得如玫瑰膏,
品质远比批发商所售的好上不知多少倍。
女人们都视若珍宝,用时以簪子挑少许,用水抹开来,抹在唇上、颊上。
说也奇怪,只要用了刘永的胭脂,就能变得更美,男人纷纷停驻观看,许多女人都如此嫁得如意郎君。因为口碑极佳,连非人也来抢购。
货品卖得炙手可热,刘永的家境也宽裕起来。
他换了间三房一照壁的宅子,屋宇宽敞明亮,家具都是精美的,被缛换成又软又滑的上好丝绸。
同行纵然嫉妒,也无可奈何,即使偷偷买到胭脂研究,也只能惊叹,不甘心的佩服。
他们不再排挤刘永,转为努力巴结,邀请刘永要去最出名的馆子,吃昂贵的美食、喝难得的美酒,却每次都被拒绝,推说只想回家,吃绒儿煮的饭菜。
得知刘永的生意是绒儿出现后才变好的,他们派出妻妾,捧着礼物、堆着笑容登门拜访,关怀的嘘寒问暖,还有人言之凿凿,说自己就是绒儿的远亲,她都笑而不语,总部吝啬的拿出胭脂粉送。
日子久了,妻妾们都真心喜欢她,还劝丈夫别再找他们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