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真正的问题是,他究竟喜不喜欢她?若喜欢,他们已是夫妻,一切水到渠成。
若不喜欢……他要怎么告诉这个又痴又傻的姑娘,彼此之间不可能,为了她将来的幸福着想,他们还是和离吧……
他陷入漫长的沉思,浑然忘记自己本来是讨厌她的,既然厌恶,又怎需要思考喜不喜欢的问题?
李巧娘见他自进屋后便不言不语,兀自低头长思,便知他对她暂时依然无意。
唉,她到底哪里不够好,他怎么就是不喜欢她呢?
看他想得眉头都皱成山了,她为他感到心疼、为自己感到凄凉。
也许他们真的不适合吧?那又何必苦苦逼他,徒令他伤神?
她倒了杯水给他,正是他最喜欢的、微温、恰好入口的山泉水。
「夜深了,相公也别忙太晚,喝完水就先回去休息吧!」她温柔地说着。
他怔忡地接过水,不敢相信她居然没留他。怎么可能?她……甘愿再继续做一个虽有夫君,却宛如没有的弃妇?
他仔细打量她神情,想看出她眼里有没有怨恨。
但结果是他差点淹死在她眸底的那汪温柔海洋中。
百炼钢被化成绕指柔就是这种感受吗?
他不知道,但心思百转后,却讶异地发现,心里对她的厌恶已经减少到几乎找不着了。
为什么会这样?他们相处才多久,却已经被她吸引了……
不可思议的事情,却真真实实地发生了。
他有点慌,一边喝水,一边躲避着她的视线,不想被她看出自己心底的情绪波动。
不过一向心细的她,仍是注意到他的不对劲。
可她没想得太深入,只以为他仍为凌家商队连番遇劫一事伤神,便道:「相公怎会认为问题就出在严管事身上?」
太好了,他终于可以从刚才那番暧昧之中脱身出来了,心里深深感激她转移话题的这份体贴。
「他升任管事第二年,凌家商队就开始出事了,而且他带领的购药商队遇劫次数最多,教人想不怀疑他都难。」
「可公公很信任他。」易言之,她也曾怀疑过严管事,但因他是福伯的义子一一在凌家,福伯的地位特殊,既是大管家,又是前任家主的左右手,还曾救过公公性命,凌端出生第四个月的剃头仪式也是他主持的,可以说这个人在凌家,虽然名为仆人,实则如第二主人一般。
福伯已经受到如此尊重了,还可能因为一些小事而做出有损凌家利益的事吗?
很显然,这种事发生的可能实在太低了。
而严管事……基于爱屋及乌的心理,他既是福伯义子,凌父当然加倍栽培他,予他完全的信任。
在凌父的主导下,严管事的地位可谓一日三迁,短短数年间从街上卖身为父、贫无立锥之地的落魄人,一跃成为凌家药材商队的管事,再历练个几年,等福伯退休,由他接任大管家一职也不是不可能。
既然有光明无比的前途,有必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自毁前程吗?
因此不管谁说什么,凌父都坚决不信。
时日一久,李巧娘也觉得公公所言有理。抱着一只会生金蛋的母鸡,等着它每天一颗金蛋以博取永久的富贵,绝对比把鸡杀了,图一时之快好。
因此李巧娘也不再怀疑严管事,并将公公的主张尽数说予凌端知晓,希望对他的调查有帮助。
凌端听完后,只道:「你说的我都明白,我也觉得自己这样契而不舍地调查很浪费时间,但我总觉得问题绝对出在他身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总之我深信只要坚持下去,一定能找出问题,只是……」
只是半个月了,他依旧一无所获,不禁让人泄气。
他也是个很固执的人,跟公公一样,真不愧是父子。但也因为他们实在太像了,所以三不五时总要吵上一架吧?
李巧娘想着,忍不住偷笑。血缘亲情这种东西啊,真是非常奇妙,而且……
等一下,她刚刚好像看到了什么东西,不是太重要,却在她心里留下了一点疑惑。
「相公,刚才那张纸可以让我再看一次吗?」
「怎么,你发现问题了?」他把纸张递过去,心里倒也期待她能帮他找出症结。
「我还不确定,我要……咦?」她看到一半,惊呼出声。「相公,你看,严管事的生父也姓‘福’耶!跟福伯同姓?!」
「什么?」他忙凑到她身边,定睛一看,顿时心怀大畅。若自己直觉无误,这就是凌家商队连番遇劫的最大突破了!
「巧娘,你实在太厉害了,果真是我的福星!」十五日来的阴霾一扫而空,他兴奋得忘我,忽然伸手抱起她连续转了几圈。
「我这就回去把所有报告再看一次,相信一一啊!」
他话到一半,她突然挣脱他的双手,惊呼一声,整个人就像只煮熟的虾子,又红又艳。
然后,她跳起来,倏地转身跑个无影无踪。
他愣了大概有半盏荼时间,然后仰头大笑。
这是第几次她在他面前因过度害羞而逃跑?
实在无法想像,世上怎有如此容易羞怯的姑娘?
但她偏偏真实存在,敏感、多情、体贴、细心、害羞又顽固,这么矛盾的一个小女人,让他真是……
哈哈哈,止不住的笑声显示出他心里的愉快。
李巧娘,他还讨厌她吗?他不确定,但目光越来越难离开她,却是再真不过的事实。
他,好像有一点点被她吸引了……
凌父不在,照顾凌母的责任自然又落到李巧娘身上。
凌端曾试着帮忙,但即便是母子,依旧男女有别,很多事凌母就是死也不愿他插手,可要让丫鬟来,凌母自尊又太强,最难堪的样子既然被李巧娘看见了,那就只能让她知晓,再要传于其他人耳中,不如给她一条绳子直接上吊得了。
于是凌端暗中看着李巧娘帮母亲打理,眼神平和、举止温柔,好像她做的只是一件简单的女红、中馈之类的事,完全没让凌母感到丝毫尴尬与不适。
处理完生理问题,还要服侍凌母吃饭、喝药、练习走路,到了傍晚,还要替凌母按摩双腿,以免她的腿部萎缩。
凌端觉得李巧娘已经够忙了,可她每天仍有时间处理凌家所有商行送上来的帐簿,一笔一笔重新誊录、计算,确认无误后,再交由他做最后定夺。
然后,她还要服侍他,他爱喝的温水、爱吃的饭菜、每天几不重复的点心、宵夜……没有一样不是她亲手准备的。
直到现在,凌端才发现她好厉害,一个姑娘简直可以顶四、五个人来用了。
这还是那朵只会「是,相公」、依靠男人而生的菟丝花吗?
嗯……是,她对他说的话从不反驳,他说什么,她就做什么,只以他为主。
在她眼里,他就是她的天,她是最完美的女训典范。
可谁说这样的女人完全没有能力、更加无法自立?
好吧,是他说的……
还没有真正认识她之前,他已经在她身上贴了一个「无能」的标签,并且张狂地以为,这样软弱的女子如何配得起他这聪明机敏、允文允武的逍遥公子?
于是他逃婚,离家三载不归,即便后来回家,也没给她好脸色。
可她从没口出半句怨言,不论他对她好或差,她该做什么便照样做什么,不同的是,她对他更温柔、更体贴了。
而他则一边享受、一边嫌弃着她的软弱可欺、没有个性。
如今细思,他与她,究竟是谁高攀了谁?
夜晚,凌端站在爹娘为他和李巧娘成亲时特意布置的新房外,凝视那自窗缝处流泄出来的昏黄烛光,心头突然有了极大的感触。
偏见,果真是世上最恐怖的东西。
当年他不过听了岳父大人对李家女儿的描违,便认定了李巧娘不会是自己喜欢的姑娘,千方百计想退婚。
可事实上,他并未真正了解过这个姑娘,他只是自以为懂,结果他预想的女子与真正的她,根本天差地别。
他心中懊悔不已,自己因为「偏见」,慢了三年才认识这么一个蕙质兰心的好姑娘。
但他心中也庆幸,她本性温柔羞怯,即便受了很大的委屈也是默默承受,不会一言不合便甩头走人,否则他如今八成已是弃夫中的一名。
老天待他到底还是仁慈的,给了他一个重来的机会,让他可以重新修补与娘子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