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很快,她和秋娘被管事的公公,从「重华宫」带到了破旧的「安乐堂」,日子仍是平淡又无情地流逝,安乐堂墙外的那个地方,外表看似繁华满天的春樱,实则深深寂寞伤心。
所幸,这样的日子并没有过太久,仅在第二年,叛军就势不可挡地攻进皇城,她终于永远地离开那里了。
昙月的心,在听到那四个字后,全乱了……
雷貉是「漠北狼王」,是一日伤蓟王一次、最终血洗蓟王府的人。
蓟王若真是她的父亲,那他,他便是她的杀父仇人!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雪白娇嫩的小脸,血色尽失,心中泛起无数的不安。
一弯上弦月,高高地挂在枝头,树屋内的律动与粗喘渐渐平息。
雷貉不舍地自紧窒湿滑的胴体里抽身,仰躺于枕上,再顺手将全身绵软无力的小人儿揽到身上,调整姿势,让她两腿大张地跨骑在自己腹间,很快硬起来的欲-望,又密密实实地插进蜜汁淋漓的小洞里。
大掌牢牢按着圆润挺翘的小屁股,不让她动,猿腰同时重重地向上顶,无止尽地深入,几乎顶入子宫。
她一向最怕这样的姿势,股间那逞凶的粗长插得好深。
若在往常,早呜呜咽咽地哭着求饶,今天却反常地连叫都不愿,柔软的娇躯只微微动了动,身下一塌糊涂,含着那巨大肉柱的私处,却缩得好厉害。
两人的下身紧紧锁在一起,那楚楚可怜、吞咬着粗大肉物的小洞,无论是交合时的轻颤,还是抽离时的不舍,都教他爱极了。
他就是个坏人,是个恶魔!就要把她戳坏掉了……终是被顶得受不住,哭起来,美丽的眸子除了泪水,却无一丝神采。
「怎么了?嗯?叫都不肯叫出来。」他慢下来,插在深处,缓缓地顶弄,捏着她的小下巴,盯着她红润的粉腮,牵唇笑道:「是怕被人听到吗?」
客人死皮赖脸地留下来,住在下面的木屋里,树屋距地面近十米远,哪里会听得见?他想她或许是不习惯,才这般反常。
「嗯……」她软软地伏在他坚硬结实的胸膛上,鼻息全是充满男性的阳刚气味,被他抱着,随着两人交股间的轻摆,嘤嘤地哼出了声。
「别怕。」大手抚过如玉雪背,享受粉腻酥融娇欲滴的触感,他嘴角的弧度甚是愉悦,「明日他们就走了。」
她听了,心一颤,连着小腹一紧一缩,立即听见他发出低哑地粗喘,「小媳妇儿,你故意的吗?」
昙月慌张地发现,那硬硬一条,撑在细致花径中的粗物,竟然又变大了!
「呀……」她来不及逃,一个天翻地覆,便被他整个压在床上,架起两条嫩生生的纤腿儿,从上往下狠狠地插。
他一向精力旺盛,力气又大,她哪里吃得消?没一会,就嗯嗯啊啊地哭叫起来。
直到结束,她还是哽咽不止,将她抱在怀里,亲着、揉着、占着、哄着,男子醇厚的嗓音磁性极了,在她耳边低喃着亲亲小月儿、小媳妇儿,并许诺明日带她去后山摘熟透了的枇杷。
后山有几株枇杷树,五月枇杷黄似橘,远远地就能见一树树的金黄,密密绿叶里,累累的,一枝迭一枝,汪汪和它的族群,就住在那里。
她将脸埋进他的怀中,将无声无息地汹涌而出的泪,悄悄藏起。
大漠里有金沙、黄土、丘陵;也有水乡、绿稻、林翠和花红。
在吃了好多天的沙子后,云墨坐在老牛车上,正心花怒放地往那有着「塞上江南」美誉的古城赶。
玉陵,就快到了!
那座襟山带水的城中,绿树成荫,茶楼饭馆、酒肆如林,商铺一家挨着一家,街上行人如织,并不比中原的繁华之所差多少。
美酒、佳肴、烤羊腿,小爷我来了!
云墨张着嘴哈哈大笑,一阵风刮过,又吃了满口的沙子,一低头,「呸呸呸」地吐口水。
这次千辛万苦地到大漠来,一是要以自己的身家财产,到断横山找到雷貉,请他出山去麓城,救一个对自己很重要的人;二嘛,就是在玉陵城中,瑛王的府邸住上几天,吃饱喝足,再顺手牵羊些古玩珍宝后走人。
不过没想到的是,雷貉那厮太没良心,一点也不念旧,竟然一口拒绝帮他到麓城救人,气的他七窍生烟,又忌惮打起来自己绝对会吃亏,能屈能伸地将差点冲出口的怒骂咽回肚子。
哼哼!云墨又忿忿地吐了口口水,他这人,一向有仇报仇,有怨报怨,雷貉那厮敢做初一,他就做十五!
例如,带走他屋里的那小仙子、带走他媳妇,气死他,谁教他不跟自己合作!
很聪明地又住了一天,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在那锅炖的美味无比的鹿肉汤里,扔了点料。
美食或美色当前,总是会令人卸下心防,尤其是在某人眼中,这美食、美色两者皆为自己所有,越发食指大动,眉眼愉悦,一边吃鹿肉,一边用极淫荡的眼神,盯着自己羞答答的小媳妇儿,一脸发春的样子。
于是,一顿风卷残云,大快朵颐之后,四人中武功最厉害的那一个人,勇敢地倒下了!
另外三个,捧着碗,坐着。
管家的手一抖,碗成功地被抖掉了,一脸的傻愣,不明状况。
他扬眉,朝那脸色虽变,碗却仍好端端地捧在手里的小仙子,咧嘴一笑,「小嫂子,这山里虽好,住久了也会闷,不如跟小弟去京城逛逛如何?」
小仙子似是明白了他的意思,先是问他给雷貉下了什么药,他赶紧从怀中掏出一个纸包,搁到桌子上,很诚恳地向她保证,只是普通的蒙汗药,才见小仙子点了点头,平静地站起来,收拾好满桌狼藉,又请他与管家将昏睡的男人抬到床榻上,竟然还跟他们道了声谢。
他看她轻手轻脚地帮不省人事的男人盖好被子,又站在床边看了好一会,似恋恋不舍,又似伤心,末了,终是转过身,轻轻地说了一句:「走吧。」
哦哟!他差点喝起彩来,瞧人家这种冷静气质,不愧是姓雷那家伙的女人!
因为生怕被醒来后的雷貉追上,他们快马加鞭地赶路,恐惧成了动力,他们很快就到了,将断横山脉那十几座山峰,远远地甩在了后头。
第三天,在离巴丘镇不远的一个破烂客栈里,当云墨将同样搀着蒙汗药的饭菜吃到肚里后,当他「咚」地倒下前,心里仍然冒出同样的念头,真不愧是姓雷那家伙的女人!
小仙子蒙晕了他和管家,驾走了马车,还好把他那两箱子身家财产留下了。
于是,他和管家买了头老牛,拉着破车,慢腾腾地朝玉陵前进。
皇天不负有心人啊,玉陵城就在眼前了!看着远处那高大的城池,云墨一时悲喜交加。
喜的是,他的好日子就要来了;悲的是,他的苦日子就要来了。
有那么一刻,他痛恨命运的捉弄,更恨自己的视力太好,为什么远远就看到那挡在路中间、满身杀气的男子?
「管家!」他猛地扯过正靠在牛车上打盹的管家。
「啊,少爷!怎么了?」管家吓了一跳。
「你记住,等下有个仇家会找少爷我的麻烦,你一定要视死如归地挡在前面!」
「不行啊,少爷!小的家中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三个娃,小人死了不打紧,他们可怎么办啊?」
「别怕,我的仇家不是滥杀无辜之人,他是很有同情心的,你只要将刚才的话说与他听,他自然会放过你。」
「真的?」
「当然!你若是替少爷我化解了这一劫,回骊京必有重谢。」云墨以金钱诱之。
「真的吗?」管家两眼放光。
「挡不挡?」
「挡!不知少爷的仇家几时会来?小的好先做准备。」
「不用准备了,喏!」云墨好心地指给他看。
管家满脸欢喜地瞅上一眼,脸色赫然猛变。
哎呀!原来少爷的仇家是那位被蒙昏了的雷爷……
他一个京城人,再没见识,可打到这沙漠里来,就听到「漠北狼王」的一些事迹,同情心?少爷你在讲笑话吧!
老牛呀!你千万慢点而走……慢点而走……哇……
站在黄沙大道中间的高大男子,年轻的脸上,五官冷峻、剑眉锐利、鼻梁高削,天然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右眼角那一道明显的伤疤,增加了他的野性,利眸中流露出的狂鸷眼神,更是狠劣得令人不敢直视。
打算进玉陵城的百姓们,离那年轻男子远远的,纷纷绕道而行。
男子盯着那堪称「龟速」的老牛车,深邃的眸中闪过一道逼人的火光。
该死的云墨,竟然敢阴他!雷貉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云墨会对自己耍阴招,不仅下蒙汗药,还带走了他的小媳妇!
他心急如焚地追了七天,总算在这里发现了云墨的踪迹,可是,他的小月儿呢?
雷貉对牛车上那对主仆怒目而视,下颚紧绷得不能再紧蹦,粗壮如铁的手臂上,因双拳紧握而青筋毕暴,怒吼一声:「我媳妇呢?」
「息怒、息怒!请听小弟慢慢道来……」云墨已经忙不迭地跳下车,咽了咽口水。
「少废话!她人呢?」
「小嫂子……小嫂子她不见了……」硬着头皮,云墨据实相告,不料管家刚从牛车上爬下来,几声暴喝就使他软了脚,还没等脸色大变的雷貉发飙,已经「噗通」一声,迅速跪倒在地。
一边的云墨欣慰地点了点头,何谓忠仆?便是为主子两肋插刀之人啊!
管家已扯着嗓子哀嚎起来:「雷爷啊……请饶了我家少爷吧…!我家少爷上有八十岁的爷爷,下有……下有满府的生意要料理,他死了不打紧,他们可怎么办啊!」
我靠,云墨黑了黑俊脸,原来不是忠仆,是卖主求荣啊!
「不见了?很好。」雷貉冷冷地笑,转身掉头就走。
咦?不砍他?不骂他?姓雷的气胡涂了吗?
云墨傻了眼,管家松了气。
「雷貉……」云墨想不明白,不死心地在后面大叫:「你上哪儿去啊?」
雷貉头也不回地甩出两个字:「麓城。」
「哦!」云墨奇道:「你去麓城干什么?」先前黄金万两都不为所动,如今怎么又变卦了呢?
「杀裴守元!」雷貉乖戾地狞笑,你不是千里迢迢来叫我去救你的老丈人吗?那我就马上去杀了他,教你鸡飞蛋打,一场空。
什么?云墨再也笑不出来了。
可想而知,云墨是拼了这条命不要,也绝不会让雷貉去麓城杀自己的老丈人,只得用自己这双螳臂去当车;直到昨日,他们无意间听到一个消息,那翻脸不认人的男人,才改变初衷,先不杀他命悬一线的老丈人了。
今儿是六月初六,也是乌皖族组长,胡车儿娶亲的大喜日子。
乌皖族中,历来为夜间迎娶,因此天色虽已近黄昏,部落里里外外却越来越热闹,处处张灯结彩,透露出喜气洋洋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