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大杀三原城(一)
第五章大杀三原城(一)
战场上的赵兴没有笑,看着满战场的金兵与战马的尸体,自己问自己是不是太残酷了,是不是太血腥了。
“老天啊,你一定要让我用鲜血来灌注我的生命么?升级到二十五级,杀了多少人啊!可是,不杀人,要我怎么办?让金兵的刀刺进我的身体吗?”
不,他绝不让金兵刺进他的身体,宁愿遭天遣。
杀了三百一十二名金兵,杀了三百一十一匹马儿,他的经验猛升到了二十五级。这比吃了伟哥还厉害啊。到了二十五级,他的血气比以前增加了一倍,力量增加一点五倍,敏捷值增加两倍。
这还有天理么?就算在游戏中组队打怪也没有升得这么快。
还不止如此,升到二十五级,他就可以修真了。有大把大把的聚气丹,归元丹,只要学了修真,马上就可以筑基。
“将盔甲剥下来,堆在一起,再搜搜这些敌兵的身上,铜钱银钱放在一起。”他平复自己的心情,看着血泊中的尸体,冷若冰霜地下命令,“迅行动!”
两千多雇佣兵一起行动,三百多件盔甲堆在一起,也如小山一般,传送阵白光一闪,就全部进了无尽之戒,然是马的尸体。不但搜出了银与铜,还搜出了黄金。看着这些闪闪光的东西,赵兴想流泪了。
游戏可花了大价钱,八百万啊,可以买多少东西。如果不把这些钱找回来,太蚀本了。只赚回本的话,那也是大本亏输,如果现在还在游戏中,很快就能赚对番了。
世界上有道德公理,但是,在特定环境,就不能用一般的道德公理来衡量事与人了。北方在金兵的铁蹄下,已经成了千里白地,普通民众白骨皑皑,血流成河。普通民众的鲜血与白骨成就那些金将的名声与权利,也成就了他们的事业。
赵兴看着金兵的尸体落进土坑,看着满目疮痍的江山,心里有些沉重。这里不是游戏世界,那么自己的事业在哪里?又要怎么样成就自己的事业?
除了有一万精兵,除了有在游戏里学来的打仗的技术外,他没有别的本事,就算有,在这个世界也行不通。那么,就只能杀人,只能血腥。用敌人的血来成就自己的事业。
“哼,管他什么道德公理,处于乱世,就必须心硬如铁,绝不要有妇人之仁!”
岳飞都能饥食胡虏肉,渴饮凶奴血,我为什么不能?想到这里,他的心不再沉重,两眼冷光闪耀。
肚子饿了。
马肉在锅内咕嘟咕嘟地冒着香气,绝对新鲜的战马肉。在出诱敌之前,就做好准备了,大锅小锅都在煮马肉,此时,大家用碗的用碗,手抓的手抓,大吃起来。随时随地,都必须保证雇佣兵的体力值与气血值。
随时都可能战斗。
这里已经不能呆了,哪里去呢?他突然有个疯狂的想法,去三原城。
这绝对是个疯狂的想法,三原城中,此时一定驻满了金兵。富平一战后,金兵追击了一阵,三原城正在富平城的西面,此时早被金兵占领。金兵就地休整,城中不知道有多少兵力。此去三原城,还不疯狂么?
“嘿嘿,我一般是比较低调的,但疯狂起来,那是没得比。”他想将自己的心情放轻松一点,“不过,今天太晚了,明天再去,找休息的地方先。”
将所有的雇佣兵放进无尽之戒中,此时天已向黑,他只带着大老黑,两人两骑向西绝尘而去。
三原县,是个好地方,一马平川,沃野千里,粮丰物美。这里有三原,著名的白马原就在这里。
太阳照着大地,一人单骑,在原上狂奔。这人正是很“低调”的猪角赵兴。除了马儿小白龙,其他一切倒是很低调。没有带甲,没有兵器,一身乡下麻衣,绝对乡下小子的形象。但**的马儿太雄骏,如果骑着这样的马儿入城,那是寻死。
现在的他,已经二十五级,昨夜宿在一个空村里,就在床上打坐修炼。在游戏中修炼,是要道书的,但是,在这里没法找到道书。他只能按着以前游戏中的经验修炼,没想到得到的提示是:自创修真功法,请取名。
还有这样的好事?
明明是照着以前的在游戏中的修炼方法修炼,却来个自创修真功法。不过,他还是很高兴的。
取了个名:赵氏混元功。
修了混元功,想看看效果,他大吼一声,惊起一群地里觅食的乌鸦。接着,他狂吃聚气丹与归元丹,没想到一夜就筑基了。现在,经脉里如有几条虫虫在爬,那是真气在运行。
有了真气,他可以学道家剑法了。不过现在没时间,还是升级重要。想到练级,以他现在的练级方法,升到九十级多杀多少人啊?昨天那三百多人马,杀得他手软。这样杀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会不会真如人所说,会遭天遣?
“遭天遣又如何?杀金兵,不算是杀人,那是杀金狗。金兵杀了多少我大宋子民啊?杀他们就是积德。就算要入地狱,我也认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想想快到三原城了。再骑着大马就有麻烦了,跳下马,一路步行,一边唱着歌。屠洪刚的《精忠报国》,还满有气势的。城头在望,太阳已经三竿,路上的行人多了起来。也看到了城外的驻兵营栅营帐,接次鳞比,最少也有一两万兵马。
“好有气势啊?”
他笑了笑,眼中有几分轻蔑。这一两万金兵,他还真没放在眼中,如果放出戒中的万雇佣兵,不用一个小时就可以将这些金兵吃得干干净净。
城门大开。虽然有守门官与守卫,但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出入,城中正在安民。当然,知县事已经不是原来的知县事,原来那些当官的早已经逃之夭夭了。现在安民的是刘豫的伪政府的知县。金兵占了地,也需要人民群众为他们种地、劳役,无人的空城,对他们没有任何意义。
赵兴轻而易举进了城。城中的次秩并不太差,许多店铺已经开门买卖。三原城并不大,但也没有遭过什么兵灾,这次富平之战也没有波及到这里,建筑完好。处于富饶的谷塬地带,物产丰富,城里以前是很热闹的。
只有几百金兵在街上巡视,赵兴正眼都没有看他们一眼。一座大食楼座落在面前,大门上挂着大招牌:丰泰食楼。
想到戒指中有不少钱银,肚子有些饿,食楼的门开着,里面只有了了的几个人在吃饭,信步就走了进去。
店小二看他的衣衫满是乡土气息,就有些不顺眼,但还是走了过来。
“小兄弟请问要吃点什么?”
这里民风淳厚,店小二虽然觉得他的乡土气息太重,还是恭敬地问他。
“有好菜来三四个,有酒来一壶。”
“现在兵荒马乱,没什么好菜,而且……”
小二眼光闪烁地看着他。显然是怕他没有钱吃白食,他也看出了这点。一个满身乡土气复的家伙,还要点最好的菜,还要酒,吃了拿不出钱来怎么办?他笑了笑,手从身上摸出一锭银子。
“你是怕我没钱付账吧,这个够吗?”
“那里……你老……你老请坐,我马上端菜来。”
这一锭银子是二十银,相当于四万铜钱,一般人哪里用得起这样的银锭?当然,赵兴也只是拿出银子显摆显摆,他才不会当傻冒,大把大把地乱洒银钱。最后付账肯定是铜钱。
势力眼在任何时代任何朝代都一样的,穿着光鲜的漂亮衣服,不管在什么朝代都吃香,乡土气息太浓重,在哪里都不太受欢迎。妹的,看来进城还是要穿鲜亮点的衣服才行。看在银子的份上,菜很快就上来了。确实没有什么好菜,只有鸡、鱼、兔,也不知道叫什么菜名,他也不管了,这几天虽然没饿着,但是要盐没盐,嘴里淡出鸟来了。
酒是烧酒,不过有些淡,但已经不错了。倒出一盅,小喝一口,“滋――”了一下,再吃口小菜,只有一个爽字可以形容。
就在这时,走进一个汉人,后面跟着两个金兵。金兵全副武装,盔甲鲜明。
“清场了,清场了,千夫长折可索大人要在这里宴请贵客,食客全部出去。”
“这里也有清场的?”
在游戏里,他是经常玩这一招的。遇到一个好练级的场所,嚣张的一声令下:清场。别的玩家只能乖乖地出去,让给他们的团队练级。
清场,是nB人物的特权。这个折可索大人就是这样的特权人物。
特权人物,太嚣张了。赵兴是个很“低调”的人,但是嚣张的时候就不是“人”,而是nB之神了,当然,是在游戏里。现实中,他最大的缺点就是见不得别人在他面前嚣张,如果有人在他面前嚣张,他一定比别人更嚣张。
此时,正遇到这种情形。看着别的食客一个个老老实实出去了,他还是有滋有味地喝着小酒,吃着小菜,两个金兵的眼光就要杀人了,他还浑然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