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五年前
早晨,臺北只有八度的低温,空气凛冽。
公园旁,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亮起红灯,行驶中的汽机车放慢速度,停下来等待。
前方号誌倒数二十秒就要转為绿灯时,斑马线上走来一位身形佝僂的白髮老嫗,她手裡拄著拐杖,步履蹣跚,準备要穿越马路。
由於行动迟缓,她才走不到三分之一,号誌已经转為绿灯,此时机车骑士已经耐不住等候,纷纷加了油从她身前、身后惊险的呼啸而去,几次差点擦撞到老婆婆。老婆婆惊吓不已,退也不是、进也不得,只能待在原地,不敢乱动。
叭——叭——
世态炎凉,大家急著赶路,没人理会被困在车流中的老婆婆,站在对街的宋芝晴一见到这样的状况,找了个没车的空档,立刻跑到斑马线上搀扶她,边安抚著边耐心的带她穿越马路。
「婆婆,你要去哪裡?」
「我要回家……」老婆婆对她发出求援的讯号。
「你家住在哪裡?」
「我……」老婆婆抓了抓头,看了看四周,眼神茫然。「不知道,好像在那边……」她指著右前方,一会儿又指著左前方。
不妙了!
见老婆婆不确定回家的方向,她猜想老婆婆可能得了阿兹海默症,不只走失了,也忘了自己住在哪裡,於是,她耐心的问著,「有地址吗?」
儘管努力和她沟通,仍然无法获得老婆婆住家的讯息,但就这样放下老婆婆离开,她又不忍心。就在宋芝晴陷入為难之际,一个声音突然自她头上落下——
「你认识这位婆婆吗?」
「不认识……」她下意识的回答,一抬眸,就看见了一张熟悉的俊顏,嘴角绽放笑顏。「宥展学长,你来了!」
耿宥展,硕士二年级的学长,是海洋工程学系研究所的风云人物,事实上,他在大学时期就经常代表学校参加国际科展,屡屡為校争光,是系主任的得意门生。
他有一张傲人的俊脸,性格内敛淡漠,不喜和人打交道,但他头脑聪颖,分析事情快速而精準,丰富的科学知识,就连教授都佩服得五体投地,时常要仰仗他的协助,像写报告或整理出书资料。
能让教授如此依赖他,平常少不了投入很多时间做实验、钻研各种学问,而他不仅学识顶尖,还长得英俊挺拔,身上那种不易亲近的孤高感,散发著慑人而冷漠的气息,却丝毫不影响他的魅力。
而她就是欣赏他做实验的精神,她在大二那年,是耿宥展参加科展时打工支援的小助理,因為打工期间耐操勤奋,个性温和好相处,很快就和大家建立起友谊,於是耿宥展同意继续留她在实验室当助理。
这些时日的相处下来,她也渐渐被耿宥展所吸引,有别於一般男生的贪图玩乐,他沉浸在实验中的热情,甚至愿意為此牺牲自身时间,自律自爱,教她崇慕不已。
只可惜,他总是冷眼对待喜欢他的人,就算她暗恋他,几次暗示、主动靠近他,但他总是忽略她,总把她当脑袋单纯、神经大条的学妹看待。
「婆婆怎麼了吗?」耿宥展问著。
「她好像不小心迷路了,想回家又说不出住处。」宋芝晴顿了一下,「要不,我送她去警察局好了。」
「你不用上课吗?」耿宥展好奇问著。
「第一堂通识课没去没关係啦。」她吐了吐舌头。
「是偷懒不想上吧!」他颇理解的回道。
「欸!学长,我是日行一善,老婆婆总不能放著不管啊。」宋芝晴笑咪咪的,笑容如阳光般灿烂。
耿宥展看著她,宋芝晴就是这样,她开朗又有爱心,面对不认识的人,总能够把对方当自己人那样付出关心,且不求回报,不知道该说她爱心太过氾滥,还是该说她太单纯了,都不担心会受骗上当。
当她正要带老婆婆往警察局的方向走时,耿宥展低头,突然看到了什麼,便拦住了她的去路。「等等,我们不用去警察局了。」
「什麼?」
「婆婆手腕上的银牌手鍊有刻名字、电话和地址。」他利眼发现老婆婆手上戴著一条银製的手鍊。
宋芝晴拉起老婆婆的手,确实看见有个银牌,她唸著上头的刻字。「吴陈月娥,罗斯福路……0933……还是学长聪明。」
「不是我聪明,是你笨!」耿宥展忍不住敲了敲她的脑袋。
「什麼嘛!」宋芝晴抚了抚被他敲到的地方。
耿宥展拿起手机,打电话给老婆婆的家人,通知他们来这儿带回老婆婆。
一等老婆婆被家人带离开后,他们并肩而行,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今天的课是一星期中最多的一天……」她学的是美术设计,右肩背书,左肩还背著画架和画具,导致肩膀歪一边,左肩微微倾斜,显得有些吃力。
才这样一想,她右肩的重量突然变轻了。
「给我吧。」耿宥展取走了她肩上装书的提袋,减轻了她的重担。
她轻笑了下,心中喜欢他的体贴。
虽然他个性不算好相处,一点也不温柔,偶尔会骂她笨,但该有的风度和礼貌总会适时的展现出来。
跟别的女生比起来,至少她多了一点点亲近他的福利。
於是,她跟往常一样,跟他谈起昨天在学校发生的大小事情,聊到开心处,脸上总是扬起开朗的笑容,而他则静静的听著,没有太多的回应。
这是他在她面前最常出现的两种情绪,一种是开口就骂她笨,一种是冷漠不应声。
冷风颼颼,她忍不住瑟缩了下,身体主动靠近他想藉此汲取暖意,指尖在无意间轻触到他露出的手腕,她的神经有点发麻似的微颤了起来,下一秒,他感觉到她手上的冰冷,突然停下脚步,忍不住问她。
「你是怎麼了?手那麼冰,為什麼不穿厚的羽绒衣?」耿宥展看她身上只穿一件刷毛外套,忍不住开骂。
「我不知道外面天气那麼冷嘛……」等她一出门才知道气温骤降,但又懒得回家换衣服,没想到会冷成这样。
「你不知道的事情真多,到底还记得什麼事?」
「只要是学长的事、说过的话,我都记得啊!」她很认真的看著他。
她没有追求男人的经验,但在他面前,她总是拋下女人的矜持,只要一抓到机会就想表达内心的情感,然而每回总是教她苦笑不已。
「不对吧?骂你笨很多次了,你还是不记得。」他忍不住要数落她。
「什麼嘛——」她嘟起嘴,很不服气的对他做个鬼脸。「我本来不笨,都是被你骂笨的。」
宥展学长始终听不到她的内心声音,看不见她对他的迷恋。
他常摆脸色给她看,不顾场合把她当妹妹训话,也不管路人怎麼看她,也不怕她自尊心会受损,唉,反正她已经习惯了,练就一身钢铁人的本领。
「神经那麼大条!这给你戴。」他脱下戴在手上的皮手套,递给了她。
她怔了下,接过了他的手套,将手套入,触著裡头绒毛的暖暖,她感觉自己的手似被他包得紧紧的,冰冷的指间好像被他的大手给扣著一样,舒服又亲暱,带给她一份寧静的安全感。
嘿嘿,又多了一样福利。
然而,比起戴著他的手套,她更希望有一天,他能握著她的手,用他的大手真实的触著她的皮肤,能感受他对她出於男女之情的亲暱,而不是每次都靠脑袋幻想这些浪漫甜蜜。
但目前為止,除了船,他的眼睛裡始终没有她。
在他生命中,她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配角、无足轻重的学妹,该怎麼做才能让他发现她的存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