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至于他之前为什么都没遇过她,是因为她通常在西门町一带表演,但近来好像惹上什么人,才不得不转移地点到东区来。
他们今天遇到的那群年轻人,正是她现在借住处屋主的狐朋狗友,可因为今天彻底闹翻了,她也不打算继续住下去。她说她的行李不多,只有一小袋,回去收拾一下,包包一提随时可走人。
她的回答让曾骏朗很想看一看,她上台北后到底都认识些什么人,怎么听起来都挺不正派的呢?
不过想想,她身材这么好又长得漂亮,孤身一人在闹区街头跳舞赚钱,脾气又这么坏,有心接近她的人,只怕没几个好东西——不过他例外喔,他可是看在威伯的份上!
如果把她放置不管,只怕她撑不了多久吧?就算她无心和那些心怀不轨的人鬼混,也提防不了有心人要设计她,如果她被人偷偷下药、迷奸甚至强暴,就真的不可收拾了!到时让人卖去应召站,也不是不可能。
而且,她怎么都不肯回去高雄,一提起叫她回家,她就发飙,也不肯告诉他,她老家的联络数据。
目前看来只能暂时强制收留了!等回去后再联络威伯,看可以怎么安置她好了。
想明白后,曾骏朗付清账单,就带着她回到他位于高级住宅区的二十三楼住家里。
进屋后,他很故意地开了一份账单给她,里面记载了她欠他三千两百元。
曾骏朗决定就算要暂时收留她,也不能让她白吃白住。
一方面是他不想让她误会自己对她有什么不良企图,另一方面也是想维持她的自尊心。虽然她有些比如想吃垮他的小小坏心眼,但他很清楚,她的本性是很骄傲的,绝不接受外人的施舍与同情。
不然以她的条件和本钱,还怕骗不到冤大头供养她吗?哪还需要苦兮兮地跳舞赚钱养活自己。
所以他才说,她真是一只小野猫,想喂养她还得顾及她高傲的自尊心,真是一种不坦率又很麻烦的生物!
不过就是她的这点傲骨,让他无法不管她,总觉得她还有救,就这样放弃,真的太可惜了!
看着眼前从火锅店打包回来的食物,雷希欢决定删除她曾认为他确实是个好男人的错误认知。
他根本是个小肚鸡肠的大烂人!
「看清楚,我把这些食物放在冰箱里,你明天三餐就靠它们养活了,可不能浪费喔!」
「你!你在高级火锅店坚持要打包这些食物回来,就为了羞辱我吗?你有病吧!」
想到刚刚曾骏朗死不要脸的坚持要把所有没吃完的食物打包带走,店家有些吃惊的反应,她当时还想,这个男人真枢门!
因为过惯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若有难得机会吃到大餐,她也常做出把珍贵的食物打包带走的举动,可曾骏朗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花花公子,她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他很小气,但没想到,他竟然是打包回来对付她的。
「是你有病吧?我看你有严重的公主病加妄想症候群!这些食物都是上好的食材,而且都是新鲜的,你既然花钱买下它们,就该好好享用,怎么可以浪费呢?」曾骏朗一脸「你真该好好反省」的认真表情看着她。
被他用这种严厉态度对待着,她不知为何感到一阵心虚,他说得这么义正词严,彷佛他只是考虑到食物不能浪费的问题,并没有借此羞辱她的意思,难道真是她神经过敏,错怪他了?
也因此她没有先反驳——她才没有公主病和妄想症候群,而是努力要表达她觉得怪怪的地方:「但你叫我明天三餐就只能吃这些,好像也不太对吧?」
「虽然这些高热量又高脂肪的食物连着吃,对健康来说有点不好,但反正你也吃得不健康很久了,不差这一天。总之你敢乱点,就得给我吃光光!」曾骏朗不容置疑的说。
雷希欢宛如被踩到尾巴的小猫马上炸毛,气愤地大吼:「最后一句才是你的重点吧?什么健康、浪费都是骗人的,你就是要报复我乱点菜?大变态!」
她果然没有误会他,这个臭男人真的是故意要和她作对。
曾骏朗却没有被她的怒吼给激怒,反而露出得意的笑容,「你终于承认自己乱点了!那我也坦白告诉你,对!我就是要你把乱点的统统吃掉,但这可不是为了报复你,是为了让你记取教训,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你是神经病还是道德魔人?你管我这么多做什么?」雷希欢气得想翻桌。
「不要冲动喔,如果你打翻桌上的食物,我一样会叫你统统吃掉!」一脸笑咪咪的曾骏朗,突然沉下声来警告她。
而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雷希欢,不知为何竟然不敢妄动了。
她有个直觉,这个讨厌的臭男人、神经病,真的会不择手段的叫她吃掉她打翻的所有食物!
见她没有冲动行事,曾骏朗满意的点点头,「这样不是很好吗?明明是个小美人,这样温温柔柔的多赏心悦目。」
听到他的话,雷希欢感到生气,但又有一点奇怪的感觉,她以为他很讨厌她,没想到他会认为她是个小美人?虽然他话里带着一些对她个性的贬意,可是听他叫她小美人,竟远比听到其它人叫她美女时的感觉好很多。
彷佛那不是带有目的的称赞,而是他打从心底这样认为……
「你今晚就住我这里,其它的等明天再说。对了,你没有换洗的衣服吧?嗯……今晚就先不回去你借住的地方拿了,省得又遇上那群人再起冲突,趁百货公司还没关门,我们去买一些吧,至于你的行李,明天我再开车载你过去拿。」
她说她的行李并不多,那等会儿干脆把她的衣物以及日常用品都买齐了,因为他有个预感,他们可能要暂时相处一段时间了。
而曾骏朗的预感,在深夜和威伯联系后成真!
威伯听到自家外孙女目前的状况,几经考虑后拜托曾骏朗暂时收容她一段时间。
「阿朗,欢欢的父母在她九岁时就离婚了,她的监护权虽然是判给爸爸,可那是因为他为了不让我女儿好过,才坚持要抢监护权,根本不是真心想照顾欢欢。她爸是个很花心、很不顾家的男人,虽然有点做生意的才华,但人品真的不怎么样。欢欢从小就和她爸的关系很差,她爸也不喜欢她,这对父女相处时就像仇人一样,才会演变成现在的样子。」
这也是威伯之前动念想把雷希欢介绍给曾骏朗的原因,他觉得曾骏朗虽然看起来有点轻浮、不可靠,但实际上是个很认真负责的人,而且他对女人向来温柔细心又体贴,应该会是个能好好照顾他外孙女的好男人。
可惜啊,他们两个不对盘,所以现在听到他们竟然会在台北街头偶遇,威伯之前熄灭的心思,又隐隐复燃了。
不管他们能不能成为一对,光听曾骏朗能治住他那个叛逆的外孙女,他就觉得应该把她再托付给曾骏朗一阵子,说不定能改变雷希欢越来越扭曲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