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我就是上辈子没烧好香才嫁给你这种人!」

「我这种人怎样?你有本事就说个清楚!」

「说就说!我还怕你不成!」面对不示弱的丈夫向大钧,施淑曼风火愈加旺盛,气势如虹地开始细数起冤家的罪状。

喔,又来了,又来了,永远无法停止的争吵。

永远吵不出结果,却又总是两败俱伤的战斗——

向咏琛在卧室里做最後一次行李检视,听着早已习以为常的父母争吵之声,她轻轻摇头叹了气,苦笑。

千篇一律的争吵内容,到底还有什麽好吵的?她始终无法理解其中奥义。

「宝贝你来评评理,是我说得对还是你爸说得对?」一如往常,吵到难分难解时,个子小嗓门大的母亲便会朝着她的房门或当着她的面发出求救。

向咏琛失笑摇头,并不再如往常般心急地跑去挡在两人中间劝架。

将最後一件衣物塞入行李箱、阖上,向咏琛拖着行李,环视卧室一眼,再深呼吸一口,推门走了出去。

甫踏出房门,立时被父母一人抓一手地拉去,被迫接受异口齐声的轰炸。「琛,你说,大声说出来,你支持谁?你选择站哪一边?」

「我站旁边。」语淡地把知名网路笑话主角小明的经典台词搬出,向咏琛轻轻甩开父母的揪扯与掌握,重新拉起被弄倒的行李箱,举步走向大门口。

当父母的争吵成为无可救药的恶性循环时,小孩子选择加入战局或妄想当和事老、调停者,最终往往会变成炮灰。

「你……」施淑曼和向大钧皆被女儿的回答给吓傻,一时愣得说不出话。

原本吵闹不休的空间忽然呈现一片死寂。这个家,除了睡觉时间,从来没像现下这样安静过,静到让三人的呼吸声像抽风机在运转般,声音之大连墙上咕咕钟的钟摆滴答声都被掩盖过。

「爸,妈。」向咏琛旋身,抬眸往墙上挂着的咕咕钟瞧了一眼,内心忽然浮现一股沉闷——那只每到整点就会有四只小动物分别从上下左右的洞里滑出来跳舞旋转的机械式咕咕钟,是她五岁那年,爸妈为他们的结婚纪念日所精心挑选的礼物。悠悠岁月二十几载,咕咕钟依然鸣唱鼓舞着他们的爱、见证着他们的心,然而他们却已是相见两相厌、话不投机……她轻声一叹,正色面对父母,幽然说道:「从今天起,我尽量站旁边。」

「为、为什麽?琛,你向来是……」站中间的呀。

女儿的反常,让习於咄咄逼人的施淑曼不免露出大受打击的怔呆表情。

「哈!施淑曼你看吧!连女儿都不耐烦选边站的游戏了,只有你玩不腻,一天到晚借题发挥、小题大作吵个没完。哈哈哈!」面对宝贝女儿的一反常态,向大钧倒是仰天大笑三声。

「是我喜欢吵个没完吗?你怎就永远学不会反省自己,永远只会指责别人?!向大钧,我受够了你的自以为是!我受够了!」丈夫那充斥着讽刺意味的笑声使施淑曼的嗓音再度拔尖。

「受够了,你走啊!不高兴、不满意,你走就好了嘛,走得远远的!」

「休想我会离开这房子一步!要走你走——」臭老家伙想赶她出去?哼,门都没有!施淑曼出手猛推向大钧,不料被向大钧以粗臂顶了开,差点跌倒。

「我赖在这儿死撑活撑也绝不让你得意,你走……」见施淑曼不服输且持续叫嚣,向大钧也毫无妥协之意,拚命赶她出去。

眼见父母愈吵愈凶,向咏琛忍无可忍,终於把多年来积压在胸口的无奈化为强大的怒吼——

「好了!你们谁也不用走……我走!」

调薪升职、供宿及三餐津贴,还有外派职务加给,巨星般的规格与礼遇非常吸引人,却不是向咏琛接受外派的主要原因。

四年前她曾经为了「父母在,不远游」这句千古流传的话,心痛却毅然地放弃一段美好的恋情及那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每想起这些,她都要怀疑自己当初所为何来,父母之间的情感并未因她的孝心及长年陪伴而有所改善啊。

一天到晚争吵,当事人不累,她都累了。比起工作需要才逼不得已离家,不想再随时戒备严阵以待地劝和父母,那才是她想离家的最大原因。

为人子女者有孝敬父母的义务,却也不能因此而被剥夺独立生活的权利。

二十八岁了,她想重整自己的人生,不再以父母为生活重心。

但令她气馁的是,来到异乡三天,她也狠狠地失眠了三天。很多人都曾有被时钟滴答声吵得睡不着的经验,她则是因失去了熟悉的钟槌规律摆动的声音而辗转难眠。

不行,不能再失眠了。明天正式上班,她今晚势必得睡个饱,总不能到时顶着张有双熊猫眼的惨白脸及撑着一具委靡不振的躯体出现在公司吧。

为了彻底解决失眠问题,她决定去买钟。

经同公寓的室友兼同事杜美茵告知,之前她俩曾作伴去采买的一家生鲜超市旁街道拐进去约莫五十公尺,就开有一家规模颇大的精品家具专卖店,据说这家店里卖的咕咕钟多数是从德国进口,品质不在话下,价格自然也很一流。

「好,就这个。」贵就贵吧,此行绝不空手而回。

向咏琛纤纤玉指往其中一款咕咕钟指去,这一指,让从她一进门便「随侍在侧」多时的店员顿时松了口气,迅速将货品装箱打理好,引她至柜台结帐。

「呃,小姐请等我一下,」识别证上印着名字叫曹娟的年轻收银员将正在讲的电话挂断,动作极快地弯下腰把放置在柜台底下一尺见方的摸彩箱往收银柜上一摆,微笑告知:「小姐,您是本店本月的超级幸运星,只要能在摸彩箱里摸出红色乒乓球,就可免费带走您现在手上预备结帐的商品。祝您好运,请摸彩——」

「啊?真的吗?」这麽好康的事。

「真的、真的。来,摸它一把!」曹娟摊手请她摸彩。

「哇喔!」向咏琛摇头赞叹,虽对箱子里的球有几种颜色及摸中红色球的机率高低没概念,但能有免费拿走价值数万元咕咕钟的机会可说是千载难逢,她当然乐於一试。

「你可以摸球了。」曹娟笑容可掬。

「那,我就不客气喽!」向咏琛嘴里不确定地说,纤秀玉手倒是很快地伸进被黑布圈盖住的摸彩箱里。

一探进箱里,她感觉手掌马上被球淹没,由此可见箱里放的乒乓球非常多,要想从其中摸出红色,真需幸运之神眷顾才有可能。

「选好了吗?」基本上依箱里的球色比例,根本是存心对客人放水,曹娟深觉这名客人花那麽多工夫在箱子里「搅和」其实很没必要……

「好,就这颗。」向咏琛把球抓出窄小洞口,闭着眼交给曹娟;本来还想努力地维持平常心,但答案即将揭晓,她不禁紧张了起来。

「恭喜小姐,您摸中红色乒乓球啦!真是太厉害、太幸运了!」曹娟朗声报出好消息,一面快速地将摸彩箱收到柜台下。

「真、真的吗?啊!我怎麽这麽幸运!」天啊,她会不会高兴得晚上睡不着觉?!但是,她买咕咕钟是为了助眠,如果因为免费得到咕咕钟而兴奋到睡不着,那不是很好笑?

简直像做梦一样!她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捧着火烫烫的脸,笑得有点傻气,完全沉浸在中奖的喜悦里。

「小姐,麻烦您填一下基本资料,我好建档。」

「没问题!」向咏琛开心地留下资料,欢天喜地抱着咕咕钟离开。

走在回去的路上,向咏琛依然感觉飘飘然。

若非怀里抱着的咕咕钟如此真实存在,以及自己特地停下脚步来检查皮夹里的钞票跟出门前一样一张没少,也没多出任何一纸信用卡签帐条,否则打死她,她都不敢相信刚才摸彩中奖的事是真实发生的。

一辈子都没被这麽超值的福星关照过,看来她今天鸿运大开,也是明天第一天上班的好预兆。正当她信心满满期许着明天与未来,突然砰一声——

「小姐!」一名开着十六吨中型低温货柜车的送货员才打开车门,彷佛有轻功似地从驾驶座上跳下来,哪知冒出个不长眼的路人来与他撞个正着。

要说她是温香软玉投怀,他大男人一个倒没什麽损失,反而还能平白多吃了块豆腐,偏偏她手里抱着一只硬箱子,箱子其中一个尖角撞得他肚子好痛哩。

「对、对不起!」向咏琛急声道歉,却发现自己平视的眼只能看见一堵厚实胸膛及一只置於腹部的黝黑大手时,她慌忙抬头,将视线大幅度往上调,心里忍不住犯嘀咕:这人未免长得太高、太雄壮威武……

「马路如虎口,行人要当心,小姐。」

「是。对不起,我一时没注……咦!」这张顶着一头浪荡不羁、半长不短乱发的脸,怎麽看着有点熟悉?

向咏琛停止未表达完的歉意,眸光不禁在那张阳光俊脸上停驻——

「小姐,走路眼睛要带,脑袋也要带,今天是你撞了我,我大块头不计小萝卜过,放你一马,走吧!别挡我工作。」送货员将向咏琛推开,转身关上车门往後方走,预备忙活去。

「卓、卓壮?!」向咏琛惊喜交加,大声喊出他的名字。

是,是了,是他!是卓壮!绝不会错!

但,那张本是白皙斯文、唇边时常挂着一抹温暖微笑的容颜,如今怎会变得如此黝黑而立体?当然,他的样貌依旧,可是整体神韵与气质却已跟之前完全判若两人;还有他的穿着,她所认识的他,虽未必天天西装笔挺、一丝不苟,至少整齐讲究,极具个人特色及品味,绝不像现下站在她眼前的这般不修边幅。

他上半身穿着件很普遍的深蓝色polo衫,牛仔裤後面口袋里塞了条随着主人动作而飘晃的毛巾,脚下踩的那双黑色运动鞋则沧桑得彷佛走过千山万水……

卓壮,本该是个商经企管人才,当初还曾受他堂哥卓延之邀,远赴美国协助管理卓氏事业体系下的一家高科技公司,怎麽现在会成为一名与他的智力长才完全沾不上边的……送货员?

「你认识我?」卓壮回头,一脸疑惑。

「啊?你……你不认识我吗?」比起他的变化之大,她相信以自己四年如一日的——一贯的直长发,一贯的素颜或仅胭脂薄施,一贯的朴素打扮,甚至没戴隐形眼镜时,此际正架在她鼻梁上的这副紫罗兰色镜框眼镜四年来都没换过,他绝无一丁点道理认不出她。

就算他第一眼没认出她来,那接下来总该认出来了吧?

「我该认识你吗?你衣服上又没跟我一样有绣名字。」本来觉得很奇怪她怎会知道他的名字,後来想到一定是她看见他polo衫上绣有名字。

「不然……」那换个说法好了,「你不记得我了吗?」

「呃,我应该记得你吗?我既然不认识你,又哪来的记不记得?」

「我是咏琛,向咏琛……」你的大学同班同学兼前未婚妻啊。

「嗯?像?像什麽?」像疯子一样半路乱认亲戚吧。

「我……」天哪!是发生了什麽事,他怎会不认识她、不记得她了?!

分开了四年,时间不算太短,却也没长到让人的记忆退化到变成空白,连模糊印象都没有的地步呀!

「小姐,我很忙,你没事的话快闪开,别到时换我搬东西不小心撞了你。我敢说你没办法像我一样耐撞,要是撞伤了你,我可不知要怎麽赔喔。」卓壮抬手从她的肩膀处轻轻格开挡路的她,兀自忙着。

向咏琛特地看了眼他名字上方的一排绣字——滋滋肉品股份有限公司。意思很明显,他就在这家肉品公司上班。但她仍想不透——为什麽?

将笨重的咕咕钟放在地上,她静立一旁,想再跟他多聊几句,却只见他不停地将货柜里的货品先搬上一台推车,待推车堆满了货,再一口气往好朋友生鲜超市的边间仓库推了进去,如此这般在超市仓库与货柜之间忙进忙出,她根本找不到任何空档靠近忙碌的他。

而,不管她怎麽看怎麽想,都很难置信他竟会从事这类出卖劳力的工作。

从大学报到那天认识他起,她一直以为像他这样品学兼优、家世背景不错、生活能力强、脑袋精明灵活的男人,应该是到哪里都会受欢迎且被重用,怎料得到……

当然,职业是否有贵贱之分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每个人心中各有一把尺;只是,不可讳言,在企管人才与肉品送货员之间,属性差距不可不谓大,她完全无法想像及理解他究竟为何会变成今日这个样子——

所谓的「这个样子」,并非说他变得多落魄不济。事实上单就外型而言,他看起来非常健康阳光且精神抖擞,工作态度良好又认真,是那种会让很多女生眼睛为之一亮、甚至不惜一切展开追求的偶像级类型,却不知为什麽,在他霸气炯亮的眸光之中,她隐约感觉到一丝……

一丝她说不出所以然,不知该如何形容的深沉情绪。

或许是她多心了。

从她撞到他,到他很不以为然地把她斥退、格开,两人面对面的时间极短,尤其他的心思根本没在她身上,更遑论有什麽眼神交会了,因此她所接收到的讯息十之八九是出於自己的想像或错觉。

「卓……」好不容易开了口,却忽觉不妥,向咏琛及时闭上嘴。

他都说了他不认识她、不记得她,她当下实在没勇气直接与他相认。

可是她真的不懂,为什麽曾经相爱、曾经有过婚约,关系如此亲密的两人,为何分开後再重逢竟已形同陌路?再者,她真的分不清他到底是不认识她,还是不记得她。这两者并非等义词,不能用同一逻辑去套用及解释。

但此际无论他是不认识她或不记得她,她都莫名有一种预感,如果她再继续跟他罗嗦纠缠下去,可能会引起他更大的不快,於是她却步了,考虑再三,终是带着满腔疑问和从内心深处蜂拥而出的往日回忆,默默走开——

「小姐。」

「啊?!」向咏琛满怀期待地回头,心想他是不是认出她了!

「你的东西忘了拿。」卓壮指指地上那只刚才戳得他肚子好痛的箱子。

「喔,是,谢谢……」啊,只有这样哦?

他喊住她,纯粹只是要告知她东西没拿?她还以为他认出她了……

「箱子很重,里面是咕咕钟?」他瞧了下外箱图案,唇角一勾,似笑非笑。「这麽高级的咕咕钟不便宜啊。」

「是不便宜,不过我这是免费抽中的!那家店说我是他们本月份的超级幸运星,就让我摸彩,结果我一摸就中!」提起难得的好运道,向咏琛兴致勃勃、十分激动地想要话说从头;尽管他表现得不太亲切,她仍然乐意、并渴望与他分享中奖的喜悦。哪知他很快转移话题,摆明没兴趣,害她不好再讲下去。

「原木做的咕咕钟确实很重,怪不得你搬得吃力。这样吧,我正巧忙完,可以帮你……」卓壮脚步往前一跨,手也举了起来。

「是吗?那麻烦你了!」看他的表情与动作好像真愿帮忙,向咏琛喜出望外、受宠若惊,一脸兴奋地等着他伸出手来将她怀抱里的咕咕钟接过去。

「计程车!这边、这边!」卓壮举手朝碰巧迎面而来的计程车猛招手。

「计程车?」向咏琛脸上的喜悦与期待瞬间被层浓厚的尴尬乌影给取代。

「上车吧!」说着,卓壮还十足绅士地帮她开了车门。

「我……」向咏琛被迫坐进车里,内心一阵猛烈抗拒。

如果,如果他只是一个热心相助的陌生人,她铁定在道谢之後二话不说上车就走;可他是卓壮,她不能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一走了之,那是她曾经爱过的男人,更是与她交换过戒指的未婚夫,她怎可能就此心无罣碍、若无其事地离去?不,她办不到。

卓壮或许因某种原因而变了个人,但她仍是她,当年她选择放弃他,并不代表她对他已无感情或没爱意啊。

「怎麽了?担心被载去卖?你放心,这家计程车行口碑不错,司机大哥们的素质很优良。」卓壮特意看向摆在前座的司机证照,微笑地问:「司机大哥,你的驾车技术应该很不错?」

「那当然!」司机大哥帅气地墨镜一摘,露出闪亮眼眸,附赠亲切笑容一枚,拍胸脯保证地说:「我林友良出马,上山下海,冲锋陷阵,出生入死,使命必达。」

「呃,大哥,上山下海冲锋陷阵出生入死都不用啦,只要安全抵达她家就行。谢谢了。」司机大哥人真豪迈,卓壮笑了笑,顺手就要关门。

「别关!」向咏琛一时情急地拉住他的衣服,阻止他关门。

「怎麽了?」卓壮神情讶异,觉得她的举止很不合宜,甚至有些鲁莽。

这时司机大哥又说话了:「先生,女朋友搭车,你得先付钱呀。」

「喔,你误会了,这位小姐只是路人,不是我女朋友啦!」卓壮立时声明。

「这样哦?」司机大哥很是吃惊,「可是你们看起来好像挺熟。」

「并没有、并没有。」卓壮摇手,否认得比什麽都快。

「那没办法了,」司机大哥耸耸肩,挺惋惜的,「小姐,你等下就自己付钱喔。」说完,他欠身坐好,重新戴上墨镜,准备出发。

「钱我当然会自己付,可是……」可是她真的很不想就这样走掉!

卓壮留给她一大谜团,她若没搞个清楚,那麽她相信以自己凡事都要求真相的个性,接下来的每分每秒都将是最煎熬的折磨与苦刑。

「小姐,你煞到我哦?」卓壮试着拨开她的抓扯,「不然干嘛一直拉着我?」

「我……」是早就煞到了,不然也不会接受他的追求,後来还成为他的未婚妻啊。只不过他突然冒出这句摆明是调戏的话来,让向咏琛感到十分意外,脑袋轰地作响,顿时面红耳赤,浑身燥热。

「是吧?看样子是煞到我了。」他都把话说得那麽煽情了,她还紧抓着不放,卓壮不得不做出这样的结论。

唉,人帅就是没办法,随便日行一善也能招引美人芳心,卓壮啊卓壮,你这翩翩风采实在太会惹麻烦,永远低调失败。

「这跟有没有煞到你没关系……」

「那跟什麽有关系?」

「我很难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和平分手的恋人久别重逢,姑且先不往有旧情复燃的可能那点想去,最起码也该是彼此聊聊近况才合乎情理,而不是像现下这般鸡同鸭讲,情况混乱。

「是哦?有这麽难讲清楚?那这样,你只要在两秒内放开我的衣服,我就相信你没有煞到我。」

「这……」一听他撂话,她立刻松手,毕竟这样自己也难为情;哪知她才一松手,随即砰的一声,车门即被他关上。

隔着车窗,卓壮挥手示意司机开走。司机扬唇而笑,踩下油门,方向盘轻巧一转,迅速穿入车阵里,一眨眼工夫,车子已驶得老远,别说向咏琛无法再开口跟卓壮说话,她甚至连再看他一眼都来不及……

偌大的空间里,蛋糕上头几盏闪动的烛光前——

「我的第一个愿望是希望向咏琛答应当我女朋友;第二个愿望是希望向咏琛答应当我女朋友之後,接下来愿意当我老婆;第三个愿望是希望向咏琛当我老婆之後,帮我生——」

「耶,停停停!」包围着寿星的一大票人很有默契地阻止卓壮再继续说下去,「第三个愿望默念在心里就好,别嚷嚷,不然不会实现喔。」

「可是我通常都一口气把三个生日愿望讲出来。」卓壮不以为然地说。

「是哦?你都许什麽愿望?有实现吗?」

「我以前都许世界和平、国泰民安和风调雨顺。」

「不会吧?老兄,你以前都许这种伟大却阳春的生日愿望?」大夥都吃了一惊,怀疑他这人到底是天生大爱、慈悲为怀,还是压根好命出身无欲无求,只为应景才随口说说。

「是啊!我都许这种的。」他家境优渥,从小到大要什麽有什麽,过得十分平顺安康;而他自己也争气,品学兼优,五育均衡,不需特别祈求学业进步、身体健康或发大财。

「那你今年生日怎麽不再许世界和平、国泰民安和风调雨顺了?」

「因为我喜欢向咏琛啊,除了她,我没有别的愿望。」

大爱变小情,他人生中的第二十一个生日愿望,全让那个他在大学榜单上一看到名字就印象深刻、新生报到那天虽只惊鸿一瞥,却令他从此心生爱慕的向咏琛给占满了。

「可惜她不在场,不然她听了一定会立刻站出来大声答应你,即时实现你的生日愿望。」开玩笑!卓壮的优质众所皆知,连视力不良或感觉迟钝的人都看得出来了,聪慧如向咏琛,若面对他如此坦率的表白,又怎可能无动於衷?定是心花怒放、笑得合不拢嘴的扑上去!

「谁说她不在场?」一个清楚明快的声音在众人吵杂声音中突出重围,「她在。」许琳出其不意地把木然立在众人後面、差点因听见卓壮等同告白的生日愿望而落跑的向咏琛给推了出去。

「向咏琛!今天这个场合你角色吃重,怎麽可以一声不吭躲在後面,快来快来!」同学们七嘴八舌地抗议着,边七手八脚将她簇拥到卓壮身边。

「我以为你不会来。」卓壮掩不住脸上喜悦,炯亮黑眸笑得都弯了,连嗓音都明显地亢奋。早在这之前,他已邀请过她好几次,直到生日派对开始,直到大家为他点上蜡烛都要唱生日快乐歌了,他仍不放弃地打电话给她,可是得到的答案始终是她要打工没空来,没想到最後一刻……她赶来了!

那麽,不知道她是否听见了他的生日愿望?

卓壮好期待听见她的答案。

那种会使他彷佛当上君王、拥有全世界、欣喜欲狂的答案!

「不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之说当然是客套话,真正原因是她欠缺勇气。

早有所感卓壮倾心於她,她其实也十分喜欢他,偏碍於他是倒追者众的优质好男,平凡渺小如她,自是深有挂虑,唯恐一不小心触怒众姝。

「那,为什麽来了却躲在後面不让我看见你?」多亏了许琳,不然他就感受不到此刻的兴奋与喜悦了。

「我又不是主角……」向咏琛嘴角微抽,一脸尴尬。

若非刚刚许琳拉着她不给走,她早溜之大吉了。像这种假生日派对之名行当众示爱之实的场面,若她还能处之泰然,那才叫天方夜谭。

「你是!你一直是我心里面唯一的主角!」

卓壮此言一出,众人哗然,眼睛一双瞠得比一双亮,有那种梦幻到好似一堆粉红爱心在到处乱飞的,更有那种嫉妒到彷佛要喷出火来的。

「向咏琛你倒是给个回应啊!光愣着不说话,是开心到傻了还是吓到呆掉!」众人开始催促向咏琛,同时心里忍不住O.S:像卓壮这样的男人配向咏琛绝对是绰绰有余,但如果不幸地他在做出如此高调示爱及告白之後却惨遭她拒绝,那麽卓壮真可以去跳河不要活了,而向咏琛也应该去吃使……使自己头脑清醒的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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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已不是两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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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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