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剑士、魔法师外的第三种职称(下)
青年上了平台,双脚踮地,把手中的猎犬放在地下。
那猎犬一身棕红色,个头不大,可獠牙极长极尖,闪着像刀刃一样的锋芒,一双眼睛极是犀利,让人不敢正视一眼。
对魔兽了解的人都清楚,这是一只八级魔犬,棕红色毛最低都是七级,而它的獠牙略显弯曲,闪着刀刃的光芒则表示它有八级级别。九级的猎犬,毛色也是棕红色,但獠牙是钉子般的直,牙身不再是圆形,而更像是剑锋,略显扁平。十级的猎犬是终极级别,獠牙退化,因会它已不需要扑捕嘶咬了,它会喷火咻风,用魔法攻击敌物。
青年一落地,背后那双翅膀竟然往后张开不动,接着平平地落了下来,竟然是一幅从中剪开的披挂长袍。
众人一见,哗然悚动,不少人颤抖着声音问:“他,他是人,还是神魔鬼怪?”
程远志听这青年赞同不把黄忠交给赵云,以为是神灵殿主的生前挚友,便抱拳道:“不知殿主好友驾到,有失远迎,失敬失敬。”
那青年一步一步走了过来,众人纷纷让开条道路,让他走到城殿下。青年大声叫道:“西凉马驾到,快叫张角出来。”
“什么?你,你是马?”程远志一听,顿时吓得跌倒在地。
事关张角临行之际,就叮嘱过程远志,别人要是上南华山来挑衅,能打则打,不能打就闭城不出;如若西凉马进犯,唯一办法就是赶紧从秘道里逃下山去。所以马一报上大名,程远志毫无心理准备,只吓得跌倒在地,一心在想怎么钻入秘道去,开溜走人。
众人听这青年自报姓名,说他是马,也都吓了一大跳,心想:怪不得他能徒步飞上这南华山了,原来他就是马腾魔法家族的大公子大少爷——马。
风系魔法中,就有“飞翔”一术,非得练到第七级不可。即便如此,这种“飞翔术”也只能作缓慢的空中移动,和为时不久的空中悬浮。而像这样一件普普通通的披挂长袍,马竟然能使它像翅膀一样张开扇动,让他像鸟类一样自由飞翔,魔法之高,恐怕远远不止七级之数。
即便马地魔法达到了八级。杀伤力也是惊天动地。泣怯鬼神。马腾世家地魔法。是中原魔法之源。历经考验与完善。八级别就有能力移山填海、摧屋毁桥;更何况马深得马腾悉心传授。风、火、水、地、雷。五大系魔法都相当精熟。造旨非凡。并且级别不低。
了解马腾世家地人都知道。马自小爱打猎。家族地魔法熏陶。让他地猎术如虎添翼。极尽精妙。并逐渐形成了除剑士、魔法师之外另一种战斗职称:神猎。神猎地能耐。凌驾于剑士之上。魔法师之下。是他自创地第三类战斗兵种。
马地出现。神灵殿前地众人只觉得天一下子黑了下来。有地开始想偷偷溜下南华山去了。
赵云与魏延。武功极高。可对魔法一点也不了解。他俩更不知道这个世上。除了魔法师之外。还有剑士、神猎两种战斗职称。他俩充其量只能算一介武夫而已。
赵云看到马能陡步飞上神灵殿来。再看看自己座下地长翼巨龙。有点不敢相信了。问魏延:“叔叔。他不用骑上畜生。也能在空中飞翔。这是一门什么武功呀?咱们地轻功。也顶多是纵身跳跃几丈高而已。万万办不到一跃就上了这几百丈高地南华山啊!”
魏延也在摸着光头想:“我也不知道这叫啥武功。不过一定是马腾世家中地顶级魔法。谢谢贼老天。马岱没来。”
赵云见马走过来,便朝他喂了一声:“打猎的小子,你是怎么做到飞上南华山来的?”
马见赵云仪表出众,座下更是龙族中的九级魔兽,不敢小窥,却哪知道他是一介武夫,连三级剑士都不如?
马朝赵云抱抱拳,并不如何理睬。
马的性子向来孤傲冷僻,加上家族上的显赫声誉,足以藐视中原各大门派,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他这样已经算给足赵云面子了。
赵云见他如此冷淡,却不知好歹,抱拳道:“在下是大名鼎鼎的鬼见鬼愁、人见人疯的魏大脚的大哥的结拜金兰兄弟赵家堡主赵雄之子,常山赵子龙是也。”
他那“鬼见鬼愁、人见人疯”十字评价,不知是说魏延,还是说黄忠,更不知是不是说他老子赵雄。
马见赵云不知抬举,拿他家那丁点微末名衔来卖弄,便冷冷地道:“你说的这些人,我都没听过。”
“你,”赵云道,“刚才你叫程远志不把义父黄忠交给我,我还没跟你算账呢。现在是你不识好歹,我要跟你新账、旧账一起算。”
马一听,突然身后的披挂长袍竖了起来,像翅膀一样张开,好像真从马身体里长出来一样,心随意动,极有感知力。马脚下的那条猎犬,更似与马心灵相通,几乎是与披挂长袍同时拉开阵势,弓身摁爪、张牙咧嘴,只等赵云再出言不逊,便冲上去嘶咬赵云。
马双眼一瞪,问道:“你要怎么算?”
赵云看看那条猎犬,道:“来吧,来咬吧,爷爷不怕你。爷爷早就瞧你那几颗牙不顺眼了,免费帮你换掉,来咬爷爷啊!”
魏延赶紧伸手捂住赵云的嘴:“快别再说。”
赵云挣脱他的手,大声道:“魏叔叔,他连你魏大脚的大名都没听过,活该叫畜生一把火烧死他。”
马没理会赵云使泼,继续朝城殿大门走去,离城殿大门三丈处停住,仰头喊道:“张道老道,快给我滚出来。”
赵云道:“喂,打猎的,你找张角老道?张角老道早给爷爷灭了,这儿没你的事,回你西凉老窝打猎去吧。”
马一听,转过身来,一双拳头捏得咯咯作响。突然,他脚下的那条猎犬嗖的一下,朝长翼巨龙奔了过来,身形像闪电一样快,激起一股清列的雄风,扬起了地下的沙尘,像匹骏马刚刚奔过一般。
小小的猎犬,奔跑起来竟然有如此的骇人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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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一家电子厂做美工做了四年半,跟我一块进去的那批同事,最后一个离开的也早我一年多。我今年6月初最后辞职离开,是因为自己干了四年半的美工资料,给网管重装系统时,把硬盘四个分区ghosT成一个c盘,所有资料丢失,恢复回来的不到1%。这正好给了我一个辞职的借口,回家来写我的《三国群龙会》。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一片翱翔的天空,但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写作,我这样做是走了极端,希望朋友们千万别这样做,因为生存真的是件很艰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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