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她叫丁香,据说生来是克父克母又克夫的命,注定要孤独一生,所以即使已是十七岁的大龄,仍未有人上门说亲……当然,也有可能是被她后娘挡了回去,毕竟如果出嫁还要准备嫁妆,她后娘想必是不会愿意花银子在她身上的。
丁香觉得,虽然她父母双亡,后娘苛待,过的日子比下人还不如,但天底下比她更可怜的人多的是,至少她还能待在这个充满爹与娘亲留给她美好回忆的地方,只是没想到现在连这份唯一的美好都要被剥夺了……
丁香看着后娘徐氏,明明听见的是件足以改变她生活的大事,她却彷佛不以为忤,仍是像往常般的甜笑,而且还笑得分外甜美。
「您是说,「只」卖到李府十年是吗?」
徐氏见她平静地接受了自己方才说的事,反倒比当事人还要意外。
她怀疑的看着丁香。「只?你……不会觉得十年太长了吗?」
「怎么会?」丁香知道自己的处境可没有说不的权利,她看着徐氏,用力的微笑,还体贴的说:「泓弟要进京考试,卖身十年恐怕还不及路途一半的盘缠,女儿比较忧心不够的盘缠要怎么办……娘,您有法子吗?」
启泓是她后娘带过来的弟弟,才小她一岁,一直养尊处优,但资质甚差……事实上是鲁钝得很,她很怀疑他能考出个什么名堂来。
「不够的盘缠你就不用担心了。」徐氏撇了撇唇。
需要赴京赶考的盘缠只是藉口,丁香越来越大了,出落得像花一般,一天比一天更让她觉得碍眼。
只要有丁香在,媒婆就不会注意到她那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只要跟丁香站在一起,她的三个女儿就会相形失色。
所以,她宁可把丁香卖掉,再另外买一名奴婢来使唤,也不愿留下丁香,她老是觉得丁香这么逆来顺受是包藏着祸心,有朝一日一定会养虎为患,还是早早把她赶出家门比较妥当。
「那女儿什么时候过去李府?」丁香轻快地问,就像此去李府十载,不是去为奴为婢,而是去当少夫人享福似的。
「当然是越快越好。」徐氏也不暗示了,干脆挑明了说:「如果能明儿个就去,那就再好不过了。」
「那女儿明儿个就过去李府。」丁香娇脆地说,还附赠开朗微笑一记。「说实话,女儿早就想尝试当奴婢的滋味了,我瞧隔壁兰姐进了郭府为婢,每次回来都很开心,女儿就想,原来当奴婢这般快活啊,那女儿有朝一日一定要尝试看看,如今有这机会,女儿实在太开心了,谢谢娘!」
可恶的丫头!惹人厌的丫头!那甜美的笑容看在徐氏眼里着实刺眼,目的达到了,她却老大不爽快。
「我说你啊,到了李府,手脚可要勤快些,你要知道,像你这么老的姑娘,就算送人当奴婢也是没人要的,若不是我跟李府帐房的管事有点交情,根本轮不到你进去,排队要进李府为婢的没有十个也有八个,可不要偷懒丢了我的颜面。」
「是,女儿明白。」丁香在心中苦笑,她也没想到她都十七了,还会被卖为奴婢。
原以为只要把十八般武艺都学会了,什么事都抢着做,一个人当十个人用,这么一来就不会被赶出去了,怎奈后娘还是把她给卖了,一切当然只因为自个儿不是她亲生的孩子。
而亲生的呢?
碧纱窗下,那里有三名壮硕的女子排排坐。
她们不断把点心零嘴往嘴里塞,头上梳着时下最时兴的富贵髻,身穿质料上乘的绫罗绸缎,她们是她异父异母的姐姐们,是后娘带着嫁进来的,闺名分别是梦月、梦仙、梦娇,长得丑了点……好吧,长得可以说是惨不忍睹,个个血盆大口、虎背熊腰,所以至今乏人间津,个个都年过二十了还小姑独处。
「天啊,她就是这点讨厌。」梦月摇着罗扇,一脸的受不了。「明明天大的事,却装得不以为意,教人看了心里不快。」
梦仙马上附和梦月。「是啊,爱装模作样的死丫头,是我们才忍了她这么些年,以后总算可以眼不见为净了。」
「你们当她以后不会回来了吗?」梦娇冷哼着,不忘把核桃糕往嘴里送。「死丫头脸皮可厚了,我看啊,她铁定会三天两头就找机会回来。」
丁香佯装没听见三人的冷嘲热讽,只满脸甜笑的看着徐氏。「娘,去了李府,我还可以回来走动吧?」
她在意的仅仅只有这个。
她爹娘的牌位都在此,这是她出生长大的地方,每一处都有她与爹娘的回忆,尤其是后林,那一大片梅树,每到落雪纷纷时节,是她娘亲最爱伫立的吹笛之处。
就算她在这个家里再没有地位,她仍是把这个家摆在第一位。
「当然啦,你当然可以回来,不过——」徐氏眼睛一转,话中有话地说:「李府是何等大宅?下人见不着主子,主子管不到下人,你若回来,切记带点银两回来贴补家用,宗儿、武儿、婉儿还小,还巴望你这个姐姐照顾,别忘了是你害得他们小小年纪就没有爹的。」
又提这个……丁香的心紧紧揪住了,但她展颜笑开来,一副不在意的模样。「女儿明白,女儿天天都谨记在心。」
把她卖了,让她身无分文的入府为奴也就算了,还要她自个儿想法子偷鸡摸狗的捞点油水回来,真是把她利用得再彻底不过了。
然而,这是她的命,不接受又能如何呢?况且她害宗儿、武儿、婉儿没有了爹是事实,他们又是和她同一个爹所生,她自然要尽心尽力的照顾他们。
反正她不是被逐出家门,是被卖身为奴,而且是她后娘自己说的,她还是可以回来。
况且,听说李府对下人极好,这是她的福气也不一定……对,一定是她的福这些年的苦日子让她学会了自我安慰,只有这样日子才能过下去,她呀,不再是爹娘捧在手心里的掌上明珠,早就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