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卧云将她送回金风园,红菱说,翠云观的女道长送她回来,因为她在祭拜时晕倒了。
明珠信了这说词,她没想到的是,连云嬷嬷竟也信了卧云的说词。
你得和那个把你藏在鹊城的人切断一切联系,你做得到吗?
明珠苦笑。是啊,好难啊,这金风园里的一切,全是关于他和她的回忆。
她醒来后,在园里幽魂一般的徘徊,一花一草,一砖一木,素手温柔地抚过,鬼魅一般地对生而为人的一切美好作最后的巡礼。
算了吧,这一切,本都不属于她。明夏艳早就死了,明珠也不该存在,阳的爱情,本来就应该是他妻子的。繁华温存,情爱美梦,她都不配再拥有,余生该选择的,就是为族人报仇雪恨,那才是属于她的道路!
她取下了明月和白雪脖子上的银铃,幽幽地对它们道别。
今后,你们想去哪,就去哪吧。
但是希望阳看在她的份上,仍然让它们待在金风园里自在晃悠。
除了父母的牌位之外,她几乎没带走任何东西。虽然那也是到金风园后才立的,却是她仅剩的心灵寄托,无法舍下。
红花园里,她见到了卧云,才知道她本名叫仇余凤,而她的身后,是炎武征战七年后,各路对抗司徒烁的人马中势力最大的叛党。天朝皇帝对炎武白月族的赶尽杀绝,站在天朝人民的立场,没有反对的理由;但是皇帝夺回政权后,对国内所有违抗他、他意见歧异的人一律冷血肃清,对权力霸道的掌控,却激起了朝野之中一波又一波怨怒的暗流,再加上那些流浪到天朝来,对天朝皇帝心怀怨恨的少数炎武人,这群人很容易就因为共同的仇恨而凝聚成一股反抗势力。
「其实,我们并不缺同志,这世间对司徒烁那恶鬼不满的人太多了,你知道你能成为武器的,是什么吗?」
「是这张脸吗?」她有些怆然,有些讽刺地回道,虽然是疑问句,神情和口吻却早已是笃定的,好像认命了那般。
仇余凤沉吟半晌,觉得她好像一夕间,有些不一样了。虽然在今天以前,她也只和她相处过两日,可她眼里确实有些东西……消失了,或变得冷酷了。
女人天生就会作梦,再薄命再辛苦的历练都无法让女人割舍这项天赋,就像仇余凤第一次看见明珠时的模样,让她不由得赞叹阳为了保护她还真是煞费苦心;一个家破人亡,身负血海深仇的孤女竟然还能有那样温柔的一双眼,既愚蠢又让人憎恶!但它同时也有可能一夕间消失无踪,把心里一切美好都掏空了,认命地只为一个冷血的目标活下去——就像她一样。「你可以做别的。」事实上,仇余凤有点嫉妒阳,所以才耍了这些手段。
他心机用尽地不想被外人知道明珠的存在,但那副魂牵梦萦、思思念念的模样还是让人察觉不对劲。她又不是阳那个整天只知道醉生梦死的养父,当下不动声色地去查,果然查出一些端倪,再把云嬷嬷抓来问话也就知道真相了。
云嬷嬷好大的胆子,竟敢忘了谁才是她真正的主子!但仇余凤决定只要她帮着瞒住阳,让阳以为明珠是自己离开的,她会考虑饶她一条老命。
比起男人,她向来更喜欢女人,尤其是美女。她又怎么舍得让美女去成为男人的玩物?
「我听说,这世上最能让男人泄漏秘密,也最能接近那些贵族的,就是妓院。」明珠想起当日在麒麟城时,向导说的那些话。
「我们确实需要一个……可以把全天下男人迷得团团转的武器。」仇余凤此刻竟然不是很愿意承认要她到青楼去卧底,哪怕这原本就是她一开始接近明珠的目的。
「你们会送我去帝都?」
「帝都的吟雪阁,确实是许多贵族子弟留连忘返之处,但那里才是龙潭虎穴。」司徒烁的情报头子正是吟雪阁的老板,只不过如今知道这秘密的人恐怕只有司徒烁……当然还有她。这更方便司徒烁监视帝都所有贵族。
「我们会送你到雁城的千夜坊,坊主是我们的人。但是,能不能让她选上你,并且训练你,却是她作的决定,我干涉不了。」仇余凤顿了顿,「如果你不想做这工作,在她面前就别太聪明。」她好心提点道。
但是,对这个危险的组织来说,又有什么是用得上她的地方?明珠也很清楚这点,却没点破,「我知道。」
数天后,明珠到达千夜坊。仇余凤终究还是耍了些小手段,给明珠的都是些俗气至极的粗布衣裳,在明珠到了雁城后,也不让她有时间休息梳洗,一脸风霜地就去见了千夜坊主人夜合欢。
但是,仇余凤不仅太小看夜合欢,也太小看明珠了。
先不说夜合欢一双眼多利,好苗子坏苗子如果换了衣裳乱了头发不抹胭脂就分辨不出,那她千夜坊岂有本事成为天朝三大妓院?
再说明珠,尽管脸色有些疲倦,身上尽是些俗气至极的衣裳,那股沉静的气质姿态仍是让人眼睛一亮,更不用说她姣好的五官,恐怕抹上泥都会让人好奇地再瞧两眼,想探究为什么那样一双眼,那样一张小嘴,和那样漂亮的鼻子,竟然一脸泥污?外在条件越差,却仍暧暧内含光,那才叫绝色无双!
何况,夜合欢还招待明珠在千夜坊住了一晚,当她沐浴过后,换了件素白衣裳,恐怕只有瞎了眼的才会不知道绝世美女是什么模样!
千夜坊,不愧是天朝三大妓院之一。坐落于雁湖畔的千夜坊,正面是三栋宫殿式大楼房,正中央规模最大,左右两栋陪楼次之。另外还有三艘画舫,其中两艘是一左一右地固定在湖面上,以游廊衔接岸上左右两栋陪楼,另一艘则随时能在湖上悠游。
主楼顶层,是坊主夜合欢的房间,面湖的方向有一片屏风和竹帘,此刻竹帘是垂下的,但隐约可见外头的湖光山色。整个顶楼都是一片光可鉴人的木质地板,入内必须脱鞋,夜合欢身着霁色云纹底绣粉月季的对襟坦领华袍,云髻上簪了一支金凤簪,正斜倚在一张紫檀罗汉床上抽水烟,身子底下是几个缀着金流苏的引枕蒲团,小几上铺了一条杏黄底赤红柿蒂纹缀黄流苏的羊毛桌毯,除了一只鎏金瑞兽香炉,一个白玉酒壶,还搁了一迭帐册,合起的帐册中夹了一枝蓝琉璃笔管的毛笔。
「十六岁,有点晚了。」这么好的苗子,就卖脸蛋和身子,简直蹲蹋,偏偏花魁都是要自小训练啊!夜合欢捧着心,简直要呕血了,不能把这样的苗子训练成色艺无双的绝代花魁,她鸨娘生涯所有的成功都会黯然失色。天啊,为什么让她现在才遇到这丫头?
「卖身青楼,不能是十六岁吗?」明珠当然不懂这些。
「看在你资质不错的份上,我不追究你的失言。」夜合欢故意朝她吐了一口烟,惹得明珠呛咳了起来,她嗤笑道想卖身,最好习惯这个。「她慵懒地起身,踅到门口,对外边的人吩咐,」叫蝶儿上来。「然后一边走向明珠,一边解说下等的妓女才只卖身,提供的就是一副破烂身子,让男人蹲蹋到死。你以为那样能让你得到你想要的吗?尤其……」她突然眯起眼,在明珠身上嗅了嗅,「你不是处子?!」她简直要尖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