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成浩司这个人,一点正经都没有,跟他认真,我就俗了。

算了,反正我也不曾认真过,如果爱情是一种需要,那我们刚好符合对方的需要,部是最佳情人,没有外力阻隔前,先这么耗着吧。

他要是会山盟海誓柔情蜜语,他就不是成浩司。

我要是会清纯娇羞,犹抱琵琶半遮面,我也就不是柯炅。

我唯一偶尔会不安一下的,就是宁雨晨,成浩司是有妇之夫。不管他跟宁而晨之间是否名存实亡,妻子这名号,听起来还是理直气壮多了。

可我对这个女人一点也不感到愧疚,虽然作恶梦的时候,经常看到她拿着雷神之锤来砸我。醒来后,想到我又睡了这魔女的丈夫,心里很爽。

多行不义必自毙,终于有天我遭到了报应。

我推开家门而入,就发现狼籍一片,像七级地震后的现场,可东西一样没少,不是遭了打劫,当时我就想到,事情该不会暴露了吧?

有句话叫做贼心虚,其实我跟成浩司的奸情。即使暴露也没那么严重,谁会有那么多余的社会正义感,大老远冲过来打击我们两个败类。

我在屋里转了一圈,突然发现沙发下有个东西在动,我—脚踢上去,把沙发掀飞,就看见爸爸蜷在里面,翻来滚去,痛苦不堪。我看他没外伤,不是被人打的,赶快叫救护车把他送去医院。

爸爸食物中毒,水深火热中在家里翻来滚去折腾一番,现在精疲力竭,瘫在医院床上,瘦了一大圈,我拿热水给他擦脸,问:「你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不是不让你再去外面胡吃海喝嘛!」

「没什么……」

我看爸爸欲言叉止,有不祥的预感,问:「你吃的是宁雨晨做的菜?」

爸爸不说话。

我得到确实,顿时冷汗倒流,这个……阴险的女人,她若是恨我,直接杀来就好啦,干嘛对我爸爸下毒?

等等,她恨我?莫非她已经知道了?

我从病床边迅速坐起来,望著眼前空白的墙壁,大脑—片混乱,想着我现在应该做点什么?

再后来发现我什么也不必做,坐着就好。

爸爸感到奇怪,说:「你不要怪小晨,她是……」

我呵呵冷笑两声:心道,我哪里敢怪她,现在就等她揪着成浩司的耳朵来找我算帐啦。

宁雨晨下班以后,大厦管理员将我爸爸入院的事告知,她连忙赶过来,她的紧张让我很莫名其炒,好像那是她爸爸不是我爸爸。

「SORRY啊,我做菜的时候可能放错了东西,害得你这样。」

爸爸刚刚洗过胃,正是痛苦,可现在脸上的表情称得上笑逐颜开,一个劲说:「不是你的关系啦,是我喝多了酒才会……」

我正研究他们俩的时候,成浩司推着轮椅进来,视线在病房绕了一圈,从我身上一划而过,我也歪过头不去看他。

我们俩在外人面前,就总是这么老死不相住来的样子。其实我感觉这么伪装很没必要,有大脑的人会怀疑到我们头上吗?姑且不论我是否玉树临风,他成浩司一个半身不遂,我凭什么要看上他?

我从没吃过宁雨晨做的菜,后来才知道,那简直不是人吃的,爸爸坚持到今天才倒下,得益于他在铁窗下长久磨练出金刚不坏,百毒不侵的胃。

成浩司就从来不敢吃,他劫后余生,对生命尤其珍重。

我想起爸爸每次去宁雨晨家吃饭之前,那个兴奋的精神,又是梳洗又是打理,像是去参加金马颁奖走星光大道,哪里有一点将死的觉悟!

报应啊报应,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子债父偿。

不过看在成浩司的面子上,我还是把我半死不活的爸爸交给宁雨晨,她说以后天天下班后要来医院照顾爸爸,看那老头乐不思「胃」的样子,我更加心安理得的推着成浩司离开。

「奇柯」上市以后,股票走势良好,香港如今经济不景气,多少金融公司风里浪里飘着,我们做食品这一行还算稳定,起码香港还没有人饿死。

我后来忙得连见成浩司的时间都没有,又是新闻发布会又是宴请,累得我晕头转向。我对秘书说,给我请一个助手吧,能代替我应付刁钻记者盘问,宴会上还长袖善舞能言会道的。

后备人选第二天就到了办公室,个个如花似玉丰乳肥臀,我差点吐血,把那秘书狠狠臭骂一顿,事后想想,他想的没错。

我为什么还是单身一人呢?

分明青年才俊身体健康,若不是心里变态,怎么会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交过?

是不想,不愿,还是——不能?

千金名媛,白领佳丽,不是没有交际过,可关系淡如浮萍。女人们冰雪聪明,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冷漠,自然不愿再浪费时间。

我这个年纪,婚姻成为头等大事,人人关注。就连记者会上,他们三言二语,到最后就会绕到这个问题上,别以为他们称你为「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是在夸你,他们在琢磨着点子套你的话呢!

我现在成为公众人物,一举—动受人关注,我发现已经有镜头在瞄准,走到哪里都有人探头探脑。爷爷打电话来,说我看到你为某小姐开车门的照片被登在印尼的华人报纸上了。

爷爷看似在开玩笑,我想他大概也开始为我的终身大事操心,我没有父母可以张罗此事,爷爷一定自觉重任在肩,可他活得已经成精了,自然不会做得那么直白。

因为没有固定的女友,媒体干脆把我渲染成情场浪子鬼见愁。因为心无杂念,我跟女友交往的时候很少避讳,动作大概是洒脱过火,所以他们经常能够捕捉到我眼某位佳丽耳厮面磨款款相依的火爆镜头。

一份在狗仔界相当有名望的杂志,某一期里做了份调查,将我所有交往过的女友罗列出来,照片资料一应俱全,大幅标题为:

他将情归何处?

成浩司说:「你多少也做点表面功夫。」

我瞪他一眼,要说表面功夫,没人比他做得更巧夺天工,分明是四肢健全,偏要天天瘫在轮椅上,见人还做迎风弱柳状,真令人笑掉大牙。

不过成浩司以身体残疾为由,把自己掩护得很好,所有社交应酬都拒之门外,自然无人注视。

我对此非常好奇,可每次一问到这个问题,他就变得……特别深沉。

他「特别深沉」的时候谁也没去打扰,打扰了也没用,因为他已经睡着了。

他枕在我的肚皮上睡得呼呼的,我绞尽脑汁出想不透,这个男人安静时如婴儿一股憨态,敏捷起来像草原上的豹子意气风发,可为什么……

他赤条条躺在我面前,可他还有一面是我不知道的。

***

宁雨晨端着汤来到我家,让我跟她一起去医院看爸爸。

这女人现在从装束到举止,都很有贤妻良母的风范,越是如此我看她就越看不顺眼,你这女人,天下那么多男人你不嫁,为何偏偏要嫁给成浩司?

我们坐计程车到医院的途中,宁雨晨怀里抱着那锅汤,望着窗外,她看了一会儿,窗外就下起蒙蒙小雨,楼面招牌都模糊了。

她转过脸来,突然开口:「我的脸那么好看吗?」

我愣了愣,矢口否认。

「从上车到现在,你从后照镜里瞟我几百次,怎么回事?」

我被人道破,顿时面红耳赤。

宁雨晨窃笑:「思春啊?何必看我,漂亮的女孩子哪里都是呀!凭你的身价,一捞还不是一大把?」

我摇摇头。

「或者你不喜欢女孩,那找个男人也好嘛,高大英俊,会体贴你疼你,还不用担心私生子满街跑!」

我瞪她一眼,宁雨晨哈哈大笑起来,若不是怕汤洒了,动作恐伯更夸张。

我一撇嘴,鼓起勇气道:「你这疯女人,是不是人下男人全都是GAY你才开心?若是你家丈夫被男人拐跑,看你恨不得跳楼去!」

宁雨晨的笑嘎然而止,她表情凝重起来,我发现两人在一起生活久了,会越长越像,她这个表情,跟成浩司那个「特别深沉」同出一辙,令人触目惊心。

「你说浩司哪……」宁雨晨道,声音缓慢得让我一下接一下地咽口水。

「谁的男人都可以抢,唯独我宁雨晨的,谁要敢抢,看我剥他几层皮,下他油水来熬汤!」

宁雨晨的神情有点真,有点假,有点赖。

***

不知道是不是宁雨晨意识到了什么危机,没过两天,成浩司就请假,陪伴娇妻到马尔地夫度假。

是我最爱的蓝天碧海。

我恨的在家咬枕头。

宁雨晨临走前还将地家的「屁屁」托给我照顾,屁屁事她养的一只小乌龟。其实乌龟这东西饿它个一年半载应该死下了,可宁雨晨威胁我,若不把屁屁当亲生儿子般照顾,她回来就会像后妈那样对待我。

我用镊子夹着一条鱼虫,逗得屁屁满屋爬,它的动作真迟钝,还没玩一会儿我就嫌弃这儿子了。

起身来伸个懒腰,发现天色已经黑下来,而我今天的晚饭仍是没着落。我打算去厨房煮面,电话却打进来。秘书说,有位康小姐来预约对我的专访。我正烦躁,当即拒绝掉,可那方电话却被人抢走,,—个清脆的声音道:「柯先生,出来吃个晚饭吧。」

奇怪,我就算正饿着肚子,也未必非要跟你—同吃饭。

「柯先生,我姓康,是《华亿报》的记者。」女人伸出纤纤玉手,将一张精贵名片递给我。

「康小姐,我何等荣幸得以跟你共度晚餐。」我挂上一脸奉承的假笑。对穷追不舍的记者我向来没有好脸色,可这女人,非同一般。她的确是个记者,PS:她是传媒大王康守正的女儿,康馨平。

康馨平是香港传媒界的传奇女子,她是狗仔心中的至尊偶像,以她的身份,远远高过每个采访对象,可这位千金小姐却非常平民化,衣着朴素、素面朝天,炎炎烈日下跟同行们一起扛着照相机记事本,排队守候在小明星大富翁的别墅外,风餐露宿,敬业之极。

我见过她几面,都是在正式场合。康馨平的确出奇的漂亮,淡妆素裹却尽显清丽,举止、言谈、风度,无可挑剔,没有豪门千金的骄奢作态,却有知性女子的睿智得体。

她可算是最完美的女人,完美得都近乎不真实,这种女人上帝是不可能给她幸福的,所以她年近三十,虽然如花似玉,身边却苦无良伴。

哪里有男人能够配得上她,我有自知之明,从来没胆量在她身边逗留,可她却主动相邀,我没埋由拒绝。

康馨平白衬衫,黑牛仔裤,利落的短发,干净清爽之极,她是那种不需任何修饰,只是坐在那里就足以吸引人的女人,可你在她身边坐上不到三分钟,便会被她咄咄逼人的气势追赶得无处藏身。

我是个笨嘴笨舌的人,所以我坐下来后,客套几句,便不再说话。

康馨平选了餐厅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坐下来,她笑着说:「柯先生,我可不想成为你万花丛中的一朵。」

我叹口气,道:「康小姐,你这是讽刺我。」

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隐瞒已无必要,康馨平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本已经一口拒绝,可挂掉之前她的一句话落入我心尖上:成浩司反正不在,长夜漫漫孤枕难眠,您不妨陪陪我。

我吓出一身冷汗。

她不愧是传媒大王的女儿,耳眼通天,这弹丸之地的香港,每天上演的戏码,出出尽入她的眼界。

我跟成浩司,本以为小心翼翼瞒天过海,却还是逃不过她的眼睛。

不过我还是松了一口气,做错事的时候怕人知道,真的有人知道也就罢了,心里一块石头便落了地。而且,被康馨平要挟,总比被那些杂七杂八的狗仔队揭发强得多。这个女人,她的要求绝非寻常。

封口费是堵不住她的嘴的。

「康小姐,你父亲身上九牛一毛就可以压死我,我不明白我有什么值得你来要挟的?」

「我一定是来要挟你的吗?」康馨平歪着脑袋,神情俏皮。

「这么说您是请我出来吃茶的。」我道。

她点点头,理所当然:「我就是请你出来吃茶的呀。」

说着她摆手招唤侍者过来,笑容可掬地问我想吃点什么。

「雨晨说,你是她最疼爱的学弟,她出门期间,无人照顾你的起居,怕你寂寞,就派我来帮你打发时间哪!」康馨平道,说完还饶有兴致地看我的反应。

可我却没有反应,我已经完全傻了,长久长久,我才想起吐出一口气,脸憋得通红。

「你认识宁雨晨?」

康馨平一怔,奇怪地问:「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

「她是我们华忆报的编辑呀!」

「……」

「你怎么不说话?」

「……」

「你有胆子勾引别人的丈夫,就要有准备被人浸猪笼啊!」

康馨平边说边笑,乐不可支,若不是顾念淑女风度,恐怕恨不得要跳上桌子欢呼雀跃。

「你怎么知道的?」我压低声音,阴沉沉地问。

她也学我,将脑袋越垂越低,几乎压上桌面,满脸神秘之色:「我怎么知道的?」

我想拿盘子敲这女人的头。

「亲爱的,全世界都知道啦,只有你不知道!」

我顿时大惊失色:「什么?」

康馨平忍俊不禁:「也没有那么夸张啦!呵呵……你知道我们搞新闻的,凡事都喜欢夸张一些!」

我吐血。

「那……成太太知道吗?」不知不觉竟然吐出这个称呼来。

「成太太?」康馨平也觉得很新鲜,「你肯当她是成大太吗?」

「嗯?」

「雨晨说,你每次看向她的目光,部像恨不得要把她一脚踢出天外去,好腾出位置给你。」

女人这东西,在生物圈不可或缺,可女人若是聪明过度,就会成为生物圈的灾难。

我现在居然十分盼望宁雨晨的归来,这样康馨平就没有理由天天邀我去吃饭进而折磨我,这半个月下来,我吃得越来越多,却是一圈圈越来越瘦。

成氏夫妇归期已近,康馨平拉着我一起去机场接他们,我十分不情愿,因为不想看到他们蜜月归来那—脸由衷的幸福。

结果却大大出人意料,康馨平站在海关前踮着脚尖向前望,她个子很矮,小巧玲珑,看来很有小鸟依人的味道,当然,如果你不去听她说话。

「看到了,看到了!」康馨平道,向前迈出几步,招招手。

我也向海关出口望去,宁雨晨推着成浩司向这边来,离得人远看不清表情,待离得近了,宁雨晨发现冲她招手的康馨平,兴奋地尖叫着奔了过来,跟她热情地拥抱。

她们俩的拥抱很有感染力,那一刻我几乎要忍不住冲上去拥抱成浩司。

两个小女子叽叽喳喳聊起来,我转而去看成浩司,他的脸色不太好。怎么,难道阳光海滩偏逢这半个月阴雨不断,以致于他们没机会去日光浴?

心中窃笑,我哪有那呼风唤雨的本事。

可出口处又冲出来一个人,将我的小小得意一扫而空。

「爸爸!」我大叫一声,不可思议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爸爸这些天都不在,没有宁雨晨给他做饭,我以为他不知又跑哪里混吃混喝去了,结果——他居然跟着厨子去了马尔地夫!

爸爸出来后左看右看,就朝这方冲过来。态度之热烈,令我这当儿子的受宠若惊,才多久没见,他不至于那么想我吧!

我去拥抱爸爸,却扑了个空,他直朝宁雨晨方向扑去,一头跪在地上,道:「小晨!你要相信,我是真心爱你的!」

我的下巴直接掉在地板砖上,拾都拾不起来。

成浩司咳了一声,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愤怒。

爸爸才不管他,山盟海誓道:「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会带给你幸福的!这个男人,他只会辜负你一生的幸福!」

爸爸直指成浩司,后者气得冒火,向我望来。

是啊,爸爸,他把「幸福」都给你儿子了。

我惊慌失措,连忙去拦住我爸爸,机场大厅里的人已经被这里的混乱吸引住,纷纷聚集上来看好戏。

唉,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

成氏夫妇前脚踏上飞机,后脚我爸爸就跟了上去,在那蓝天碧海下,没有浪漫没有激情,只有我那因爱失常的老爸在纠缠不清。

我直到今天才体会别「报应」这个词的深层含义,真是痛心疾首。爸爸说,炅儿,二十年了,我没有再为谁动过心。

我知道爸爸说得没错,他眼睛里的认真,我从未见过,在他曾经那样看着妈妈的时候,芳魂已逝。

可他谁都不爱,为什么偏偏会爱上宁雨晨。

我们父子俩看来都疯了,非吊死在成家这一棵树上。

一墙之隔,爸爸日日夜夜跷首以盼,就是想让宁雨晨出来和他讲句话,让宁雨晨听他讲句话。

同样一墙之隔,我却根本不想见到成浩司。

康馨平说:「你父亲比你有勇气的多。」

我嗤之以鼻:「我若是也像他那么发疯……」

说到这里我顿住了,康馨平有些奇怪地望向我,可是我却无法再说下去。

那时,我若是也像爸爸那样……

我为什么要像他那样?

我说。回过神来,发现大家都在看我,

原来正在开会,我中途跑神,虽说这种会议我只是个摆设,可这摆设要是在人家说到半截的时候突然从座位上跳起来大叫,也会吓死人的。

正在做企划演示的员工当即愣住,不知所措。

「总裁,您是不是不舒服?」身边的副手关切地问道。

我摆摆手,道:「你们继续,我出去一下。」

回到办公室,我窝在沙发里,想小睡一会儿,要命的电话铃响起,本不想接,可那边弃而不舍,看来是有急事。

电话里是一个怪腔怪调的声音,缓缓低沉地一字一句道:「拿一千万来,否则就揭你的老底。」

我沉默。

「……你是不是想让全香港人部知道你是变态。」

「……」

「……」

「康馨平,你又想搞什么?还嫌我不够烦是不是?」我怒道。

对面沉默,过一会儿传来两声冷笑:「康馨平?康守正的女儿?你若不听话,你的艳史可真的要拿给她看看啦!哈哈……」

我怒怒地把电话挂断,再打去康馨平的报社,她的同事却说,康小姐有采访任务,去了大西北。

这么说不是康馨平心血来潮的恶作剧——不祥的阴云慢慢盖了上来。

我盯着电话,冷得发抖,秘书开完会进来,看我精神反常,忧心要不要送我去医院。

我想我是真的要进医院了,我脸色惨白,浑身虚汁,腿脚发软站都站不起来,我躺在沙发上,一杯接一杯地喝热水,却还是哆嗦不停。

傍晚时分那个电话又打过来,是我的秘书接的,他接过以后,面有疑惑地递给我,问:「总裁您真的没事吧?」

我摇头,让他出去,颤抖着手接过电话。

「你考虑的怎么样了?」还是那个声音。

我叫住秘书:「我的帐户里还有多少钱?」

我当然不会笨到随便有个人站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駡同性恋,我就心虚腿软,迫不急待去拿钞票封人家的口,让我惊心动魄的,是一封电子邮件。

那电子邮件跟电话一同来到,我点开附件,里面开始播放一段录像。

我跟成浩司在做爱,镜头准确地捕捉到我的面部表情。天哪,我真不想面对自己那淫荡的模样。

电话里面嘿嘿笑着,问我:「您还记不记得这一幕?」

我向荧幕望去,那背景令我触目惊心。

那是在一间酒店的房间里,录像的日期是成浩司与宁雨晨结婚的当天晚上。

「我们可是吓了—大跳!本来只想偷拍小夫妻的洞房花烛,意外发现奇柯的老总居然在那里激情演出!」

他说到这里,我才听出来,他的口音不像香港人,带著福建腔。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我是撞在鬼的枪口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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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百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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