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病房里的空气沉静到几乎停滞,让所有医护人员不自觉地放轻步伐,连呼吸都小心控制。淡淡的药水味,在经过惊心动魄的急救之后,此时闻起来反而充满了令人安心的气息。乐雅轻轻睁开眼睛,望着雪白的天花板。
好一会儿她不知身在何处,而且全身关节彷佛生了锈一般,轻轻一动就酸痛不堪。她难受得闭上眼,继续静躺一会儿。
左手突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掌轻握了一下。她嘴角浮起一个模糊的笑,然后微微睁开。
「爸爸……」
阿比塞尔另一手抚过女儿的发丝,并探探她的前额,查看她体温有没有恢复正常。这些日子,她几乎都在发烧,医生说,那是她的免疫系统正在和外侵细菌对抗的缘故。她的伤口受到感染,差点引发败血症,在加护病房躺了三天才移到普通病房。
「妳觉得怎么样了?」阿比塞尔俯身亲吻女儿的额头。
「骨头像生锈一样。」她虚弱地笑了笑,稍微转动头部看看病房里的样子。
安静的房里,只有父亲坐在她床畔。
他高大的身影一如往常带给乐雅无比的安全戚。然后,她脑海快速闪过另一个同样高大的身影…
包着绷带的右手突然剧烈地疼了起来,疼得她眼泪都流出来了。
「怎么了,宝贝蛋?」阿比塞尔抚着女儿的头发,不断低沉地安抚着。
乐雅吸了吸鼻子。「妈咪呢?她一定很生气吧……我不但又闯祸了,还闯了一个这么大的……」
阿比塞尔低笑,吻了吻女儿红通通的眼眶。
「妳妈咪在外面哭呢!」
乐雅吃的这一惊让她一时之问连痛都忘了。「妈、妈咪在哭?」
她坚强勇敢的妈咪?他们这几个孩子从来没有看过妈咪哭过!「何止哭,她还昏倒了。」阿比塞尔好笑地拨弄女儿的刘海。
「那些人寄回来妳的…她一打开包裹就昏倒了。妳妈咪这辈子只昏倒过两次,一次是她还怀着妳的时候,另一次就是这次了。」
乐雅越想越难过。
「听起来好像每次害妈咪昏倒,我都有份……是我不好,是我自己跟他们走的……」顿了顿,她轻轻问:「爸爸,你…你抓到他了吗?」
「我和妳哥护送妳先回来就医,妳基顿叔叔留下来抓匪徒。」阿比塞尔安慰她,「那些人一定会被抓到的,妳不要担心,爸爸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妳。」
乐雅听出了言外之音。
如果人全抓到了,她父亲会直接回答抓到了,但这模棱两可的响应,表示基顿叔叔并没有抓到全部的人。
「是、是他吗?他走脱了吗?」她的心提着。
天知道,其实她并不希望霍德被捕的。她无法想象那个人被关在牢笼里的样子。
「带走妳的那个人,比我们想象中更狡猾。他似乎早就建好了密道,趁乱的时候带着加那离开了。我和妳哥哥急着回来,错过了逮住他的机会。」阿比塞尔也没有隐瞒女儿。「以前加那千方百计从我们的掌中逃脱,我们只以为是他神通广大,现在想想,滑溜厉害的应该是那个小子。」
「嗯。」乐雅长睫半掩。
阿比塞尔又亲了下女儿的额头。「放心,妳哥哥已经回头追捕他们了。这次,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把加那逮捕到案。」
父亲柔声的嗓音之下有着钢铁的冷硬,她知道自己的这场劫难是真正让他震怒了。
可是…乐雅并不是怀疑她大哥的能力,只是她更认为霍德不会那么轻易被捉住。
哥哥再怎样是体制内的人,所以必须透过体制内的方法来缉捕他,那男人却没有任何顾忌,所以有用不完的手段。
她只是不懂他为什么独独对加那如此宽容?很多时候霍德已经濒临爆发边缘,可是他都忍了下来。
如果说是因为从小到大的「养育之情」,他和加那之间绝对不存在这么感性的事!在神智迷蒙中,她感觉自己听到了他的声音,彷佛她的伤是砍在他自己的身上。而在那样愤怒的情况下,他依然冒险去带走加那……
那男人,到头来还是留下一堆谜。
「爸爸,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亚里斯朋叔叔是怎么死的?」
「妳怎么会问起这个?」阿比塞尔微讶道。
「因为,他……霍德,他是亚里斯朋的遗腹子。」
阿比塞尔眉头微皱了一下,轻嗯了一声。
她呢喃道:「他的童年过得很辛苦--…都没有人爱他,每个人都对他很残忍…他其实很可怜的……爸爸,他的父亲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阿比塞尔和全天下的父亲一样,宁可子女在平静安宁中长大。这是他第一次和妻子以外的家人说起战场上的事。
「那一场战役相当惨烈,我们身边的人都越来越少。」阿比塞尔陷入记忆里。
「亚里斯朋和我都太了解对方了,我们很清楚对方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能会做出什么样的战术,所以最后就是比快而已。谁比对方快一步,谁就赢了。
「我们正面短兵相接,是在史瓦哥城外的一家化学工厂。因为战乱的缘故,那间工厂暂时废弃了,不过还留下许多化学原料,和作业用的巨型凹槽。「那些槽非常巨大,起码有四公尺深,十公尺宽,直接在地面挖筑而成的,表面上用铁板覆盖。可是铁器在战时价格高昂,所以有好几个槽的铁板被一些宵小偷走了,里面残存的化学物质,渐渐氧化成像泥沼一样。
「我和妳妈妈曾经在高地的一处沼泽受困过,是那件事给我的灵感,我决定用这些化学泥池解决那些追过来的敌人。」阿比塞尔将中间惨烈的战役过程简化,直接跳到结果!「总之,亚里斯朋中了陷阱。」
这就是战争最恐怖与最无奈之处,它会让最亲近的人,因为立场的不同而必须反目成仇。
「我知道他会死,他也知道他会死。在那一刻,什么立场的问题都不重要了。
突然之间,我们又回到以前一样一起吃喝玩乐长大的好朋友。」阿比塞尔的嗓音极为低沉,直接震进人的心灵深处。
「亚里斯朋在池子里看着我,对我说:『塞尔,陪我聊聊天吧。』
「于是我叫所有的人都退下去,就坐在泥池旁,陪着他聊天,像过去二十年常做的事一样。
「他早就结婚我是知道的。我告诉他妳母亲的事,我说:『我终于找到这辈子愿意共度一生的女人了,亚里斯朋,我真希望你能见见她。』
「他说:『我也希望能见见她,那一定是个很特殊的女人。』」阿比塞尔在回忆中,露出很温和的微笑。
「然后我们又聊了许多其它的事情,而他的身体在一吋一吋地下沉。
「在最后一刻,他告诉我:『塞尔,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善待我的女人。』
「我并不知道他的女人躲在哪里,但是我答应他,只要我找到她,一定会将她送到国外安全的地方去,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然后亚里斯朋沉到只剩下鼻子露在外面。」阿比塞尔盯着白床单。
「他知道我不会让他太痛苦的死去,我一直坐在旁边陪着他,直到他的整个鼻子淹没了,无法再呼吸;我感觉他的眼睛笑了一下,知道他的时间到了,所以我对他点点头,然后抽出枪,对着他的两眉中心开了一枪。」
乐雅紧紧握着父亲的大手。这双手保护了他们全家,也背负了许多刻骨铭心的伤痛。
「那不是爸爸的错,是战争-…」
「我也不认为我做错了。」阿比塞尔直接道,「因为我知道,如果情况反过来,亚里斯朋也会做相同的决定,那个时代由不得我们做其它选择;只是,我们都会坐在旁边,陪对方走完最后一程,因为我们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乐雅轻叹一声。「他们骗他-…」
「嗯?」
「加那骗他。」乐雅解释道:「他说,你让亚里斯朋跌进一个化学池子里,全身一吋一吋地溶掉,而且你还在旁边看着他死。」
「那些化学池早就失去作用了,而且,我就算对待最穷凶极恶的人,也不会用这么不人道的方式!」阿比塞尔蹙着眉道。
「可是他们必须在霍德面前丑化你,他才会认同他们的严厉和残忍,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他们做牛做马。」乐雅轻叹道:「我真希望有一天他能知道真相。」
阿比塞尔安静了半刻。
「妳爱上了他,是吗?」
「爸爸,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一定以为我得了『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但不是这样的……」她漾起一个带泪的笑。「我是学这个的,记得吗?我不会那么轻易就爱上一个人。只是……他……」乐雅的眼光落在虚无缥缈之处。
「爸爸,我曾经问过妈咪,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妈妈说:『就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妳都为他感到心疼,宁可这些事是发生在妳身上,由妳来替他承受。』
「妈妈是这样的爱着你的,所以这些年来她永远站在你旁边,和你一起并肩作战。而我-…我对他,真的只有无止无尽的心疼,他对我,也是一样的……」
乐雅叹了口气,轻举一下包着纱布的右手。「我知道你很痛恨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其实这不是他的错。他只是没有预料到,加那会选在这种敏凤的时候叛变。
「他跟你一样的痛恨!我甚至不怀疑,他带走了加那,是为了惩罚加那在我身上施加的痛苦,他不会让那个人太好过的。」
想到加那可能面临的后果,她忍不住抖了一下。
乐雅绝对相信,霍德要狠起来,加那只是算小儿科而已。
阿比塞尔显然已经知道女孩接下来要说什么了,脸色顿时一沉,臭臭的很不情愿。「他一定会回来找我的。除了我,他没有别人了。」她轻柔地央求,有件事情,求求你帮帮忙好吗?」阿比塞尔叹了口气。
他的小公主!他从小如珠如玉般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小公主!
在女儿开口之前,他先开口。
「宝贝,有件事情,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连妳母亲都不知道。
「爸爸,现在,我认为我应该告诉妳……」
热闹的国庆假期过去,生活又归入平凡里。嗯,其实也不全然平凡,司法部以「接到线报」为由,从那个气象台为起点,一路往里查,又追出一批私下收受黑钱的贪官污吏。
事情沸沸汤汤了好几个星期,接下来便是「烽火基金会」最重要的年度慈美星我卖会了。
早年烽火基金会的经费来源由政府全额补助。随着时间过去,基金会的运作越来越庞大,救济的对象也不断在增加,不再能只是仰赖政府的单独补助,于是年度慈善拍卖就成为最重要的收入之一从基金会一开始成立之初,年度义卖便是由知名的「佛尔斯国际拍卖集团」负责,今年也不例外。
每一年佛尔斯集团都煞费苦心想主题,以期让这群从世界各地邀请来的由昌豪慷慨解囊之余,还能乘机推广勒里西斯的观光业。
在所有的拍卖业务里,烽火基金会的慈善义卖可能是他们佣金最微薄的,却也是办得最用心的!这除了慈美口的缘故之外,也因为集团总裁安东尼·佛尔斯与阿比塞尔夫妇是多年好友。
「噢,妈咪,不要再弄我的裙子了,它后面的褶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菲雨退后一步,看看女儿裙后的那个褶,还是不满意,动手又调整一下才放她过关。
「嗯,美极了,真不愧是我朱菲雨生的。」她满意地看着自己制造出来的成品。
「为什么妳可以穿那样,我就要穿这样?」乐雅对镜子里的盛装佳人皱了皱眉头。她穿的这袭淡绿色丝质礼服,是安东尼伯伯特地从巴黎带来送她的,价值不菲。正面看起来是简单合身的剪裁,包裹她玲珑姣好的上半身,臀部以下突然散放开来,犹如淡绿色的丝滑水流,每走一步都缠绵地勾弄她的双腿。
礼服的正面虽然高雅简单,背面就相当大胆。后面一直开到腰际上方!是那种会让天下父亲看了都拚命皱眉头的剪裁―在腰中间有个华丽的皱褶向下洒开。
这件礼服无疑让年轻娇嫩的她看起来更光华璀璨,不过为什么妈妈可以穿一般的套装就好?
「哩触!这种场合,有谁会看我们这种年纪的女人?当然是妳们这种青春正盛的丫头要多卖弄一下!」
才不呢!她妈咪长了一张耐老的脸,平常穿着衬衫牛仔裤陪育幼院孩子玩的样子看起来更年轻,有一次,有个不长眼的送货员看见了,还死缠着要约她出去,妈咪笑着讲出自己的年龄时,那个小子都心碎了。
不过,也幸好她爸爸不知道这件事,不然那小子碎的可能不只他的心而已―
「天下有母亲会叫女儿卖弄色相的吗?」乐雅抗议。「怎么没有!连妳大哥都被我叫来了。」菲雨愉快地道,「我命令他一定要给我穿上他授勋的那套白制服。妳哥穿那套制服帅透了,妳看那群女富豪不把他生吞活剥才怪。」
「妈咪,妳有那么绝望吗?」乐雅大叫。
「怎么没有?最近几年全球不景气,每年能筹到的款项越来越少。如果今年还是没有起色的话,我就把你们两个拱上台卖了。」菲雨瞪她一眼。
乐雅咕哝两声,不敢再多话。
菲雨站在女儿后面,看着镜子里的两个女人。半晌,她轻叹一声,走到女儿面前紧紧地抱着她。
乐雅紧紧抱着母亲,热泪盈眶。
从小家里对她最严厉的人就是妈妈,有一度她很不能谅解,私心里甚至想,妈咪是因为爸爸和她的感情最好,所以在吃醋,才会对她这么严格。
经过这样的一场劫难,她才明白,母女天性,而且自己比想象中的更像母亲。
她们外表都是娇小柔软的女人,内在却有着钢铁的意志。她们都会在最困难的环境里,为自己找到一条活路,并且努力活得自在。菲雨吻了吻女儿的太阳穴,又紧了紧她,才退后一步。「我最好先去会场看看,不然那帮人可能会把它变成马戏团。」她温柔地理了理女儿的秀发,然后笑着离去。
「妳去忙吧,哥哥待会儿会来接我。」
乐雅送走母亲,又发了一会儿呆,才叹了口气,坐回妆镜前替自己上一层淡淡的妆。
诺兰接她到会场时,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的事了。
慈善义卖会选在首都最有名的五星级餐厅,原本父亲不喜太铺张,又觉得既然是「慈善义卖」,把那些租昂贵场地的钱拿来捐赠更符合原意。但是安东尼伯伯说服了他,「花小钱换大钱」是必要的―是说主要决策者也是基金会那边啦―父亲才没有异议。
他们兄妹俩一踏上会场,男的英俊焕发,女的娇艳动人,出身又不凡,当场成为注目的焦点。
「啊,诺兰,你们来了,真好。」雅丽丝带着一脸欢欣的笑迎了上来。
她的这一生和菲雨是越活越精采了。十几年前和洛提离婚之后,她并没有让自己停顿与消极下来。相反的,她更主动接过募款的工作,活跃度连菲雨夫人都自叹不如。约五年前,有位从以色列来的商人对她一见钟情,可是雅丽丝并没有再婚的念头。
那个以色列商人一番痴心,干脆就赖在勒里西斯不走了,从此对她展开热烈的追求。最后,雅丽丝终究拗不过那人的热情,答应相与。
雅丽丝虽然还是没有和他去办结婚登记,但在众人眼中他们已经被视为一对夫妻了。
「夫人心」
诺兰点头应好,警觉地望着她身后的贵夫人团。这些夫人若不是本身如狼似虎,就是家里有几个年龄刚刚好,而且如狼似虎的女儿。
他握着妹妹手肘的大掌紧了一紧,给她一个警告的眼神。
乐雅恍若不见。「啊,那不是安东尼伯伯吗?我去跟他打声招呼!」
「我们一起去吧。」诺兰的手指陷进妹妹的手肘里,语气中有着不容置疑的坚定。「诺兰,不急不急,有一堆阿姨想和你聊聊呢!」雅丽丝热情地道。于是威风凛凛的诺兰分队长,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被拖进狼虎群里。乐雅弯弯手指道别。好好享受美人恩啊,我亲爱的哥哥。
「乐雅,我的小美人!」
她转过身,投入安东尼·佛尔斯的怀里。
「安东尼伯伯。」
「小美人,看看妳,还能更美丽吗?妳什么时候要嫁给我那不成材的儿子?」
安东尼疼爱地说。
「可能要等到他愿意为我离婚以后。」乐雅对他眨眨眼。「不过据我上次调查,他们夫妻的感情非常好,而且第二个孩子不久就要出生了,所以您可能有得好等。」
安东尼叹了口气,亲亲她漂亮的前额。
「看来,我得另打主意了。来吧,我介绍个法国朋友给妳,你们年轻人认识一下。」安东尼扶着她的手肘往旁边走。
乐雅笑叹了口气。「什么朋友……」她的话语和笑容一起消失。一个风度翩翩、高大英挺的男人,朝他们举了下酒杯。他的头发像其它富豪一样,全往后梳并抹得光亮,露出刚毅俊美的颚线,嘴角噙着一抹玩世不恭的笑。
「来,这位是皮尔斯·卡维埃,他的父亲是勒里西斯人,母亲是一位法国佳丽,从小在法国出生长大,名下拥有许多事业,是个年轻有为的好男人。」安东尼愉快地介绍。「皮尔斯,这位是建国英雄阿比塞尔的掌上明珠,乐雅,也是许多人心中的小公主。你若敢让她伤心的话,最好小心一点。」
「小姐。」
那位之前叫做「霍德」的男人对她举了下酒杯。
乐雅的笑容立刻冷了下来,礼貌地点点头。
安东尼的眼神在两人之间来回移动。皮尔斯眼底的火花说明了他很有兴趣,可惜小姐不太赏脸的样子。
「皮尔斯,我先去后面忙了,帮我娱乐小姐一下。」他决定退场,让两个年轻人有机会碰出一点火花。乐雅送走伯伯,面无表情地转过身,看着满场的达官贵人。她看起来美极了。霍德想。高贵优雅,冷淡矜持,就像任何世家千金一般。
他的眼神不由自主地移到她的右手,一只丝质长手套掩去一切,只有小指末端那一段看起来有些空虚。
她不但美丽,而且冷漠,完全不是他记忆中那个温暖爱笑的小精灵。
她以为这样就阻拦得了他吗?霍德涩涩地想。
不过也是,她最信任的爸爸就在同一个房间里,那个跟铁钉一样的哥哥也在,她大概觉得自己很安全吧,所以已经不必再和他虚以委蛇了。
小姐?坏胚子是不会理妳摆出什么态度的。
「很失望不是在牢里看见我?」
懒洋洋的嗓音从她的头顶正上方传下来,乐雅感觉背后一阵暖热,是他贴近了。
她早就知道他没有被抓住。她只是没想到他会那么大胆,竟然还堂而皇之参加这种高调的慈善晚会。勒里西斯曾经发布过他的通缉海报呢!不过,这男人无法无天的个性,她又不是第一次才知道。他现在的样子就像个富家公子哥,和以前的浪拓园丁完全两个样,就算他的旧雇主走到眼前来,只怕也不敢说这就是同一个人。
而且,只有小偷小贼才会躲躲藏藏,掩人耳目,像他这种「大尾」的,就是越往这种不可能的地方来,人家才越不会将他和通缉海报上的匪徒联想在一起。
警察彻底搜索过曾囚禁她的那问房子,最后,竟然找不到任何他的指纹。他们推断,他应该一直涂着某种美国情报人员研发的特殊药水,平时涂上去看起来和一般皮肤无异,可以隐匿指纹,除非用专门的药物加以清洗掉。
所有留下来的衣服也都是全新的,他固定换穿的几套全放在行李里带走了。
他们的寝具每一天都会有人来换过,换下来的直接拿去烧掉。
由此可知,这人是处心积虑了多久。
「我有话要跟你说。」乐雅突然开口。
霍德本以为她会忽视他个彻底了,不禁有些意外。
「请说。」乐雅回头看他一眼。
「这里不行。今天晚上我会住在饭店里,半夜十二点,我在后花园的凉亭等你。」
不等他响应,她冷淡高雅地扬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