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铃铃铃铃……」一阵刺耳的铃声,划破了寂静的早晨。
一只白嫩嫩的手从被窝里伸出来,「啪」的打在放在床头的小型自鸣钟上。
世界顿时安静了。
被窝里的人儿很满意,翻了个身,继续和棉被相亲相爱。
又过了约莫一刻钟的时间,外头某只鸟儿突然鸣出今日第一声欢唱,接着第二只回了一声,之后第三只、第四只鸟儿纷纷加入合唱,静谧的早晨一时间热闹起来,也为新的一天拉开了序幕。
唐莹甄发现没办法再继续装死,只得无奈的叹了口气,认命掀被起床。
唉,居然还是在这里。
她郁闷的瞪着古色古香的房间陈设。
来到这儿也将近三个月有了吧?每天晚上睡觉时,她都期盼隔天醒来就能回到她在二十一世纪家里的单人床上,可每回早上起床,人依旧还是在前一晚睡下的房间里。
而且这房间摆设实在太古雅了,让她想催眠自己说不定已经回到现代了也不行。
唐莹甄的心情很是惆怅。
在她看来,整个房间里唯一勉强可称得上现代化的东西,大概只有床头那个被这儿的人唤作自鸣钟的闹钟吧!
想当初她看到这个小闹钟时,也惊讶了好阵子,不过转念一想,既然这国家和欧洲国家都有交流了,流传一些稀罕洋货过来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她才刚下了床,立刻有个小丫鬟掀帘走了进来,笑吟吟的对着她道:「莹姊姊终于醒啦,还以为你会再多睡一会儿呢!」
「嗯。」唐莹甄应了声,又哀怨的道:「想不起来也不行啊。」
这里的人作息就是这样,天刚亮就起床,就这点让前世向来爱赖床的她至今仍非常不习惯。
不过她这算好了,像现在这个正伺候她梳洗的小丫鬟秋月,只怕得比她早至少半小时以上起床干活呢。
唐莹甄走到妆台前坐下,接过秋月递来的热巾擦了擦脸,总算清醒了几分。
这时秋月已俐落的替她整理起头发,口中还道:「莹姊姊今天想梳什么头?」
「随便,简单些就好了。」唐莹甄一如以往的回答。
说起她如今待的这个侯府呢,只能用「奇妙」两个字来形容。
居然连她这样签了卖身契的翻译员都有伺候的下人,名义上是丫鬟,她却没看过这府里哪个丫鬟比自己过得还舒服的。
哎,果然是有专业有特权。
唐莹甄不由得无比庆幸穿越大神将她安排到这个已经开始有外国人、外语却还完全不普及的时代。
虽然一开始不得已签下了死契,但到目前为止,她的日子倒还不算太难过,至少待在侯府里她还能做自己喜欢且擅长的工作……
也罢,就当作是被调职到这里好啦。
梳好头后,她阻止了秋月往自己脸上涂抹胭脂水粉的动作,秋月没办法,只好很遗憾的将那些几乎不曾被用过的香膏蜜粉收了起来。
唐莹甄从前世就不怎么喜欢上妆,对于那些「化妆是礼貌」之类明显是化妆品公司为了洗脑消费者而发明的论调非常嗤之以鼻。
穿来到这儿之后,她依旧不愿改变习惯。
好在这儿的化妆品公司还没无良到去洗脑消费者,她在侯府里整天素颜也不曾被谁骂过没礼貌。
喝了一碗香喷喷的蛋羹,又嗑掉一颗肉包子当早餐后,她的心情总算好转许多,也有动力去上班了。
唐莹甄哼着歌,一路来到她平日的上班地点——书房。
「莹姑娘。」书房里,一名中年管事恭谨的向她欠了欠身。
唐莹甄连忙回礼,「刘叔可是长辈,何必如此客气?」
她不是那种被人随便捧一捧就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更何况这位被侯府里众人唤作刘叔的管事来历可不简单,她哪敢因为对方客气,就自我感觉良好?
据闻刘叔原是侯爷在军中的亲兵,侯爷自沙场退下后,他也跟着离开军中,于侯爷所创的武堂里担任教习,直到这几年得了轻微的风湿毛病,不便再和武堂中那些年轻人动刀动枪,便被侯爷强迫退休了。
偏偏刘叔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嫌退休后没事做的日子太痛苦,最后干脆向侯爷讨了个侯府管事的职务做做。
然而虽名为管事,但府里谁不知他与侯爷亲厚?别说其他人了,连小侯爷和其一干兄弟对他都是礼遇有加,在侯府中几乎可说是半个主子。
这两年侯爷渐渐不再管事,便将刘叔给了长子,也就是拐她签了死契的冰山男,小侯爷徐知勤。
刘叔只是微微一笑,没接话。
唐莹甄轻咳了声,问道:「刘叔特地跑这一趟,可是有新的稿子要交给我翻译?」
小侯爷也算物尽其用……咳,不对,是人尽其才,总之自从她三个月前来到这儿,除了每十日一天的休假外,就是有翻不完的国外学术文章等着她,不但德、英、法文都有,内容还遍布各种领域。
「是的,小侯爷说这回请莹姑娘翻译这些。」刘叔递上一叠厚厚的羊皮纸。
唐莹甄接过那叠羊皮纸,随意扫了几眼内容后,脸就黑了。
「居然是化学?」她的语气既是不敢置信,又像痛心疾首,「这才三个月,我已经把天文算学物理生物的文章都翻了一遍,这次还有化学?这么多不同领域的东西,哪能一次全学了,就是写出这些文章的洋人科学家也办不到,贪多嚼不烂,小侯爷就不怕一口吃成胖子?」
化学这是她高中时期最痛恨的一门学科啊!唐莹甄严重怀疑小侯爷根本是故意整她的。
不能怪她想得如此黑暗,大齐国的人所受的教育完全不是她前世那一套,这些论文连她这还有国高中几年科学基础的人都看得很吃力了,小侯爷怎么可能一口气读通?
而且,这份翻译工作并没有她原先想像的那么轻松。
先不提那些文中古老的叙述方式,常让她像在看文言文似的,每个字都看过,合起来就不知道什么意思,那些科学名词更是让她头痛不已。
由于她手边根本没有字典可以查,遇到不会的字就只能参照上下文,再比对另外有出现过这些字词的其他桥段,再三确认含义后,才敢翻译出来。
然而那些科学论文中的专有名词何其多?有些字词她比对到死也不可能猜出它的意思,这时候她就得想办法找来吴保罗解释……哦,就是当初和小侯爷走在一块儿的那位英国人。
这位有趣的英国年轻人来到大齐国后坚持入乡随俗,就取了这么个囧囧的中文名字。
只是吴保罗的中文虽然还可以,但很多科学专有名词在中文里根本没有对应的字词,完全不是他们这样中英交杂的对话可以解释清楚的。
更何况吴保罗本身对那些学科专业也只能勉强说是小有涉猎,并不精通,故而常常他解释得满头大汗,唐莹甄依旧一头雾水。
总之,这是她一生中做过最痛苦、却也最有收获的翻译工作了。
她甚至觉得若再这样下去,说不定不用一年的时间,她就可以出师去教国高中理化生物数学了。
这真是太悲惨了,想她当初选文组,就是因为讨厌理科啊!谁知道兜兜转转了一圈,居然又得回来学理科,而且还是进阶外文版的。
听了她的话后,刘叔只是笑了笑,「小侯爷这不是信任莹姑娘的能力吗?我大齐国如今极缺各种科学人才,早一日将那些蛮夷的文章给翻译出来,我大齐国人也可以早点学习到这些知识。」言下之意,这么多论文倒也不全是小侯爷自己要看的。
唐莹甄对刘叔将外国人称作「蛮夷」其实有些不以为然,在她眼中,人只分好人坏人,却没有哪个人种比较高尚。
当然她也不会傻到去和刘叔争执这点,有些理念可以在心中坚持,却不一定得说出来试图改变别人。
「好吧,我这就去翻译。」她叹了口气,「不过我对化学很不在行,这次恐怕得花上比较长的时间。」
「无妨,莹姑娘尽力而为便是。」
「嗯。」她郁闷的捧着那叠羊皮纸,在她专属的书桌前坐了下来。
这时立刻有另一位丫鬟上前将沾了墨的毛笔递给她,唐莹甄道了声谢后,便接过在空白的纸上打起草稿来。
别说,她的毛笔字其实挺不错的。那可是她当年在欧洲留学时,能够在一群外国人面前拿出来秀的专长呢!因此到这里「工作」之后,除了写字变慢了点外,对她来说倒没什么不适应。
但令她惊奇的是,当她三个月前第一次「上工」时,摆在桌上的居然不是毛笔而是支炭笔!且那支炭笔的样式和她前世小时候常用的铅笔很像,让她备感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