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可是感觉到了,气氛到了,一切就自然而然地发生,虽然理智还是认为太快了,但是真的就是忍也忍不住,看见心爱的男人因为她的亲近而激动兴奋,她其实也有点小小骄傲。
不过此刻的场景是在深夜时分的卧室大床,气氛暧昧极了,若再继续顺从心底的渴望放纵下去,只怕奔回本垒也不远了,她还没打算赶进度到这种程度。
她清了清喉咙,端出正经的架子,双颊却依旧透着稍早激/情过后的瑰红。
「咳,那个……现在已经很晚了,我们早点睡吧。」
「好。」杜相明没有反对,爽快地点头附议,因为两人若是再不睡觉,他真的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来。
于是,两人快速达成共识,关灯睡觉。
随着夜更深沉,林采花果真陷入熟睡,倒是杜相明怎么也睡不着,望着林采花可爱的睡颜,还有她身上不断传来的淡淡皂香,令他心荡神驰,燥热不已。
奇怪?明明她用的是跟他一样的沐浴乳,怎么在她身上就是特别香,特别诱人,逼得他根本就睡不着啊!
他不禁想起一则网路笑话——有对男女共同睡在一张床上,女人在床上用枕头隔出了一条界线,对男人说:「如果你越过了这条线就是禽兽!」
没想到隔天一早,男人没有越线,女人却甩了他一巴掌,生气地说:「没想到你连禽兽都不如!」
想到这里,他抚额无奈苦笑,安分地躺回床上,任由欲/望苦苦折腾煎熬。
唉,自己如此谨守分寸,还真是连禽兽都不如呀!
【第七章】
隔天晚上,他们一起到那间法式餐厅用餐,灯光很美,气氛绝佳,餐点精致可口,重点是一起共进晚餐的是心上那个人,晚餐滋味也特别美妙。
之后,两人感情持续发烧升温,不过彼此都有默契,没让公司同事知道。办公室恋情容易惹议,即便两人自认做到公私分明,还是可能会被人贴上徇私的标签,徒增困扰。所以知道两人交往的只有温柏钧,毕竟这段恋情是他一手促成的,虽然一波三折,但总算得到一个好的结果,也算好事多磨。
又过了一个月,在杜相明的游说之下,林采花正式搬离原本的住处,住进他的房子。不过他们并非同居,房子只有林采花一个人住,杜相明依然住在杜家主宅。
「你要给我房租?」看见她拿钱给他,杜相明浓眉蹙得死紧。
她是他的女朋友,住进他的房子他欢迎极了,干么还要给他房租?难道她还如此见外?这让他很闷。
「嗯,虽然我能够支付的房租,根本不够负担这么高级的房子,但是多少可以补贴一点,不然这样白住你的房子,我有点过意不去。」林采花很认真地回答。
毕竟台北市区寸土寸金,这间房子不但八十多坪,更别提高档装潢,换算下来,每月租金肯定比她的薪水高上数倍,虽说她跟杜相明是男女朋友,但她不能这样白占他的便宜。
「不必。」杜相明一口回绝。
「你是我的女朋友,住我的房子理所当然,以后别再提这件事了,放心住就对了!」他又不缺这点钱!
「可是……」林采花贝齿咬紧下唇,表情为难。
察觉杜相明沉下的脸色,她知道他不高兴了,若再坚持下去,只怕把气氛弄僵,可她还是很想给他房租,这绝非不喜欢他,或是想要跟他划清界线,只是单纯不想让他吃亏。
见林采花只是碍于他的不悦才没有继续反驳,心里肯定还存着芥蒂,杜相明缓了脸色,知道这就是她的个性——宁可自己吃亏,也不愿占人便宜。
「不然这样好了,我每天帮你打扫房子抵房租,你也可以省了一笔清洁公司的费用?」林采花提议。
山不转路转,既然杜相明不肯收她的房租,那么她就帮他打扫房子来抵好了,这是她的一份心意。
「好吧。」杜相明答应了。
其实他内心深处仍然不想让她打扫房子,八十几坪大打扫起来很累人的,要是把那双柔嫩小手给做粗了怎么办?他可是会心疼的。
可是想起她曾经对他说过,她最大的兴趣就是做家事,还是顺着她让她做吧,至少她觉得自己有付出,住在这间房子的心理负担不会那么大。
听见杜相明终于不再反对,林采花笑逐颜开。「太好了,相明,你放心,我一定会认真把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她信誓旦旦地保证,对于打扫房子,她可是很有心得的。
「好。」他并不在乎她到底有没有认真打扫,但是看她开心,他也就开心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时序来到凤凰花开的六月,两人也交往了三个月。这段时间,他们下班就腻在一起,看场电影或是听场音乐会,杜相明还用房子里的钢琴弹琴给林采花听。看见他专注弹琴时,眼神自然流露出的飞扬自信,果然如同她当初想象那般超有魅力。
聆听着他悠扬的琴声,她神魂颠倒,就算没有喝酒也醉了,醉倒在他迷人的琴声里。耳濡目染之下,除了〈给爱丽丝〉跟〈少女的祈祷〉,她知道的钢琴曲目也愈来愈多,不知不觉就被情人潜移默化了。
周末林采花要回宜兰,杜相明当然也说要跟去,两人陷入热恋,爱得如胶似漆,无法忍受一天见不到对方。
这天傍晚下班,为了避开员工耳目,杜相明和林采花相约在公司附近一间咖啡厅碰面,两人再一起开车回家。
坐在杜相明的黑色轿车上,林采花随口聊到很想吃宁夏夜市一间蚵仔煎,没想到杜相明竟然兴致高昂地主动提议。「那不如我们现在去吃吧?」
听她的形容,好像很好吃的样子,他也有点心动了。
「欸?」林采花讶异地楞住。
「干么那么惊讶?」杜相明挑眉。
「没啦……」林采花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小心地斟酌用词。
「我以为你可能不会喜欢夜市小吃……」
毕竟杜相明家境富裕,从小吃穿用度都非常讲究,夜市小吃可能不合他的胃口,尤其是他现在身上还穿着昂贵的亚曼尼西装,怎么想都跟夜市这个场景格格不入。
听见她支支吾吾的解释,杜相明当然明白她那颗小脑袋在想些什么。
她一定以为他吃过许多昂贵高档的美食,绝对会嫌弃夜市小吃,可是刚才和她聊天时,她对那间蚵仔煎如此大力赞赏,既然是她喜欢的,他就会尊重,不随意批评,何况他从来没跟采花逛过夜市,当然要去体验一下!
虽然他外型魁梧,但是内心深处也是非常浪漫的,他想跟她一同经历人生当中许多点点滴滴,一起逛夜市、一起看电影、一起泡温泉、一起去旅行……然后属于两人的珍贵记忆累积愈来愈多,愈来愈丰富,彼此的生命再也密不可分……想到这里,他的唇角浮现一抹幸福的笑意。
「嘿,身为台湾人却没吃过夜市小吃,还算是台湾人吗?再说总裁也是人,偶尔也是会逛夜市的好不好?我就认识好几个爱吃夜市猪血糕的科技大老,只是他们不会高调地拿着大声公到处宣传而已。」
听到杜相明的话语,林采花的脑内小剧场不禁浮现一群西装笔挺、面容严肃的科技大老手持大声公宣传自己爱吃夜市猪血糕的景象,画面太过滑稽荒谬,让她不由得噗哧一笑。
「好啦,那么我们等一下就一起去宁夏夜市吃蚵仔煎?」
吃完蚵仔煎,他们还可以去吃刘芋仔、阿婆饭团、林记麻糈、豆花庄……好久没逛宁夏夜市了,好多美食她都好想吃。以前一个人逛夜市时,想吃的美食一堆,无奈胃部空间却不够大,大概吃个两、三样就撑到不行了。
两个人一起去逛夜市,可以每样美食只买一份共享,这样能够吃到的美食种类就更多了,而且两个人一起逛夜市,沿途看见什么有趣的新鲜事物也可以一起分享讨论,比一个人逛好玩多了。
看见她酡红着小脸,小手挽着他的手臂撒娇般地询问,杜相明怎么可能拒绝。
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得先换下身上的西装与套装窄裙,穿得这么正经八百去逛夜市,实在很像跑错棚的。
于是杜相明开车载林采花回到借住的房子,这儿之前也放了一些他的衣服,两人各自换上休闲轻便的服饰,再一同出发前往宁夏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