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透亮的玻璃门外是台北车水马龙的市井街道,手边成排的信箱上标明此处是台北中正区某处公寓内,可何晁仁却听到一旁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这样说—
「我当然还在宜兰,因为风景太美了所以决定多住一晚,等会要去绿油油的草地看成群的小绵羊,下午还要去果园采摘……」
草地?绵羊?果园?
顺着话音看过去,他只看到一面冷冰冰的黑色大理石墙,还有一个背对他打电话的女孩,她穿白色恤、蓝色牛仔短裤,背一个红色登山包,脚下是一双洗得发白的粉色帆布鞋,从穿着来看健康阳光,但从她谎话连篇的说词看来,果真人不可貌相。
电梯到,何晁仁收回目光走进电梯,门缓缓闭阖,他按下自己要去的楼层。
「等一下。」一只粉色帆布鞋采进逐渐闭阖的门扇间,女孩低头挤进来。「谢谢。」
他微微挑眉,让出一半空间。
电梯上升,透过门上的倒影他看到她蹲下身系鞋带,而後站起来照着一旁的镜墙束头发,口中还不时念念有词着,这让他忍不住回头看过去,镜子里她的脸略显清瘦,刘海长及眉间,翘鼻、薄唇,微尖的下巴,粉白的面容绷着,好像随时奔赴战场。
她这样,是准备去找谁大干一场吗?何晁仁忍不住在心中推敲。
忽然女孩掀掀唇角,向上吹一口气,眉间的发丝被拂开,露出一双猫样的眼睛,黑眸冷射凌厉的光,陡地在镜子里逮到他窥视的举动。
「几楼?」他不动声色的问,她走进电梯後还没按楼层。
「到了。」她看一眼他身後的电子仪表板说,声音清脆冷冽。
当,电梯抵达,女孩走出去。
何晁仁看一眼楼层,十二楼,和他同一层。
他一个月前搬来这里,工作忙,早出晚归偶尔甚至不归,对於新邻居完全不熟,这女孩和他住同一层?
走出电梯,见她往左拐他微微惊讶,这栋楼一层四户,左边两户其中一户恰好是他家,快步跟着拐过去,见她果真停在他家对门。
这女孩,是他的邻居?
一个多月前这里曾发生命案,案子经他办理,结案时听说房子贱卖,他因为看中这里离检察署近,才出手买了下来。
对面的屋子属於同一房东,听说受凶案影响一直无法脱手,就连出租也租不出去,毕竟不是人人都像他这样无惧,做检察官隔三差五奔赴凶案现场,凶宅对他来说不足为惧,不过—
何晁仁再度打量女孩瘦削的背影,既然是邻居,见面总得打个招呼。
他刚刚走上去想开口问好,却见她突然像壁虎一样贴上门,盯着她奇怪的举动看了两秒,他迟疑道:「请问—」
「嘘!」女孩头也不回叫他噤声。
他凝眉,不自觉压低声音,「请问你找谁?」
她回头,以奇怪的眼神看他一眼,彷佛他才是那个奇怪的人,小声道:「这是我家。」
她家?哪有人回自己家竟这样偷偷摸摸的?他持怀疑态度,可是不等他细问,就见她掏出钥匙开门。
看到钥匙轻松地插进锁孔,转动了门锁,好吧,或许是他多疑了。
可下一秒就见她霍地拉开门冲进去。
他不禁愣住,这种回家方式有够特别。
在门外站了一会,没有听到任何奇怪的动静,只有砰砰砰的脚步声。
他的结论是,他有一个行为古怪的女邻居。
何晁仁摇摇头,转身回自己家,打开门却听到不寻常的声音,他顿住脚步,男人、女人的喘息声因为他的进入戛然而止,顺着地板上散落的衣服和鞋子看向卧室,过没多久,女友叶明珠裹着被单从房间里神色慌张的跑出来。
「晁、晁仁?你不是说正在忙,怎麽会突然回来了?」
「要去法院拿审判结果,顺便回来换身衣服,我不知道你会来。」他不动声色将她的慌张收进眼底。
「哦,我—我帮你买了画框和装饰品,你说没空,我就想刚好顺路帮你送过来,因为太热所以想洗个澡,抱歉,你等会,我去换衣服……」叶明珠转身往里走。
「林俊逸!被我逮到,你死定了!」
窗外忽传来咆哮声,叶明珠顿住脚步。
何晁仁皱眉,声音来自阳台外,他绕过女友大步走进卧室,来到阳台,就见与邻户阳台间的室外空调机上有一个男人瑟瑟发抖,他只穿三角裤,怀里抱着一团衣物。
「贱人!就知道你鬼鬼祟祟没干好事!居然爬墙爬到隔壁去,爬啊!让你爬个够!看你怎麽爬!」对面阳台,刚刚那个壁虎女孩一边咆哮,一边砸东西过来。
她火力全开,各种东西如飞镖掷过来,男人东躲西闪,回头看到何晁仁便露出更加惊恐的表情。
看着男人岌岌可危的姿势,何晁仁伸出手,「不想摔下去就跳回来。」这里是十二楼,空调机老旧,撑不了多久。
男人迟疑,可就这一秒,一个黑影飞过来,他想出声提醒也来不及。
啪!男人後脑杓被打中,身子往前一扑,伴随一阵撕心裂肺的尖叫,幸好何晁仁早已伸了手,飞身扑上去一把扯住对方。
「求—求求你,我不想死,别放手啊!」男人吓破胆,双手死命往上攀住何晁仁的肩膀。
现在就算想放手也放不开啊,何晁仁用尽全身力气想把人拉上来,偏偏男人不停的挣扎,反而害他被扯着往外栽。
「快来—帮忙!」用尽气力,他回头向屋里的女友大吼。
忙着穿衣服的叶明珠听到呼救声冲出来,看到情形愣了一下,吓白了脸忙上前救人。
好不容易两人合力将男人拉上来,虚惊一场,三人皆大口喘气,可还没回过神就听屋外砰一声巨响,一股白色飓风卷着咒骂声刮进来。
「贱男!受死吧,今天是你的死期!」
何晁仁惊愕抬头,看来是他刚才门没扣好,这女孩才能闯进来。此时见女孩揪住毫无防备的男人,扯头发、勒脖子,按住他的头,毫不犹豫的砸向地板。
地板瓷砖被砸得咚咚咚响,被堵在一角的叶明珠吓得脸色苍白,伴随着男人的哀嚎、女孩的咒骂……整座阳台陷入一种奇怪的氛围。
「误会!误会啊,雨朵,听我解释啊……」男人吃疼的求饶。
「误会吃我的、住我的,还睡我的邻居,你当我白痴啊,误你个头!」女孩非但没停,反而打得更凶。
「啊!我是无辜的啊……是她勾引我在先……」或许是急了,男人口不择言。
何晁仁看向女友。
叶明珠白着脸摇头,奔上去给了男人一巴掌,「是谁说女友不够温柔可人,献殷勤送我回家,居然说我勾引你,贱男人!」她承认被勾引,但绝不承认主动勾引,这是身价问题。
男人挨了巴掌大吼,「是你说怕鬼,要我送你回家!」
「闭嘴!」叶明珠被拆台气极,再甩一巴掌过去,可没打中他,倒是自己脸上火辣辣挨了一巴掌。
「一个巴掌拍不响,他是贱男、你是贱人,不打自招,刚好一对!」打人的女孩冷笑嘲讽。
「你敢打我?你凭什麽自己男人管不好,来勾引我关我屁事!」叶明珠恼羞成怒。
女孩再度扬高手。
「够了。」何晁仁握住她的手腕,裤袋里的手机正好响了,他决定结束这闹剧。「要打出去打。」
雨朵惊愕地瞪着抓住自己的男人,「嘿,先生,搞清楚,你女人和这贱男偷情耶,你还帮她?没问题吧」
「她不是我女友,从刚刚开始。」他淡淡道。
叶明珠刷白了脸。
眼角余光瞄到一个人影往门口方向蠕动,何晁仁凝眉看过去,江雨朵也看到了,甩开他立刻拔腿追过去。
「贱男往哪跑!」
房间里再度恢复宁静。
何晁仁走去衣柜取了要换的衣服。「我赶时间,收拾好东西你自己走吧。」
「为什麽?」叶明珠愤怒,「为什麽你能这麽冷静」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她,「你希望我怎样?」
「我希望?呵,我希望你像刚刚那个男人一样在乎我、关心我、多陪陪我,你能做到吗?如果你能的话,我也不至於这样,即使这种时候你也是工作第一,既然这样干麽找女朋友?和你的工作谈恋爱、结婚去好了!」叶明珠给自己找了个台阶,抓了包包快步出去。
五分钟後,何晁仁换好衣服下楼,就见公寓门口挤着一堆人,拨开人群走出去,街角处刚刚那一对仍纠缠不休。
「雨朵,你相信我,我是爱你的,只是不小心—」
「爱我?你当我是白痴啊,爱我还跟别人上床?你当自己是情圣滚啦!贱人!」女孩将男人手中的箱子扯过来,狠狠摔出去,东西散落一地,一旁有好事者掏出手机拍照。
男人见自己的东西洒了一地,恼羞成怒,跳起来大吼,「你够了喔!就因为你这样凶我才会那样,要是你温柔点,有点女人味,我会吗……啊!」
吼叫变尖叫,见男人捂住重要部位弯下身,围观的人不禁倒吸一口气,连何晁仁也忍不住挑眉。这女孩,出脚够狠。
江雨朵收回脚,居高临下藐视着男人骂道:「最贱的就是你这种!吃屎还赖人!温柔我不会,但对付你这种渣男,比刚刚那一记还强百倍的方法我就懂很多,要不要再试试?」
「你—你这个野蛮的女人!」
「知道我野蛮就别再叫我看到你,否则让你知道什麽是更野蛮!」她说着挥拳。
男人跳起来往後躲几步,「你、你会後悔的!像你这种不解风情、顽固蛮横的女人,这辈子都别想找到男朋友!」
「後悔?要不要我证明给你看?」雨朵摩拳擦掌靠近他。
「好、好男不跟女斗!」男人畏缩後退,最终落荒而逃。
「算你跑得快!」她嗤之以鼻,转身向人群挥手,「散了散了,没见过人丢垃圾啊!」
众人闻言哄笑散开。
何晁仁扯了扯嘴角,转身走去路口等车。
「嗨。」
身後有人唤了一声,他回头看到女孩双手环胸站在他身後。
「该不会你是被赶出来的那一个吧?」她挑眉看着他问。
刚想说话,手机又响了,是顺路载他去法院的同事。
「晁仁,路口有车爆胎堵住了,可能要晚两分钟。」
「好的,没事,我在街角等你。」
他挂断电话就见她也在打手机。
「卞太太,是我,雨朵,不好意思,我想退房。」
何晁仁微微凝眉,就听房东太太的超级大嗓门从她手机中传来—
「退房为什麽?我那麽便宜租给你,还想怎样?江小姐,我可是清清楚楚告诉过你隔壁那房子之前发生过的事,是你说不怕的,现在退房,押金我一分钱都不会退给你!」
江雨朵挑眉,将拿离耳朵的手机又拿回来,「我不怕鬼,但我也没想到对面竟然住着那种人,现在这样,我怎麽可能和那种人做邻居。」
「哪种人?隔壁何先生是检察官,为人正直……」
「房主是我,她不会再来了。」何晁仁打断她,刚刚的闹剧不需要弄得人尽皆知。
她一愣,抬头看向他。
房东太太还在电话那端喋喋不休,「我就讨厌你们这种小女生,怨言多、不可靠,今天这样明天那样,我房租都算那麽便宜,你去打听打听,同地段、同类型的房子到哪里去找这种价位……」
「抱歉卞太太,是误会,我刚说错了,这房子我继续租,改天我请您喝茶,掰。」江雨朵飞快挂断电话,看向何晁仁,「房子是你的?」
「是。」
「你女朋友走了?」
「前女友。」他纠正。
她皱眉,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一番,「你怎麽可以这麽冷静?」
「不然呢?像你一样?」女人的思维为什麽都一样?
「我?我怎麽了?我这叫正当防卫,正常妥当的扞卫属於女友的权利,并严格履行捉奸的义务—啊,不过现在是前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