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仙游记》第三卷71、曾希圣试验“责任田”

《蛇仙游记》第三卷71、曾希圣试验“责任田”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及随之而起的“共产风”,给农村经济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大饥荒蔓延全国,不少地方的农村出现饿死人的严重局面。农民对“一大二公”的集体完全丧失了信心,纷纷实行“包产到户”以自救。据有关部门的统计,上个世纪6o年代初,全国有2o%以上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其中,以安徽省在全省推行的“责任田”规模最大,全省9o%以上的生产队实行,被农民称为“救命田”。

安徽“责任田”的缘起是这样的: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看到安徽灾情严重和农民挨饿的情况,心情非常沉重,一种内疚和负罪的情绪时时涌上他的心头。当年,为了让农民进入“**天堂”,他废寝忘食、殚精竭虑地推动全省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反右倾、反瞒产运动,结果,农民没有进入天堂,反倒跌入了地狱!

他认真地反思过去,开始明白自己好心办了蠢事、坏事,对不起安徽人民。他现在又废寝忘食、殚精竭虑地想办法,积极拯救挨饿的安徽人,他要将功补过!

196o年上半年,**安徽省委为扭转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和经营管理严重混乱的局面,先后采取了按队核算、退赔平调财物、恢复家庭副业和包工包产到组责任制等措施。但由于这些措施未能解决干活大呼隆、分配一拉平的问题,社员恢复经济、展生产的积极性仍调动不起来。

怎样才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呢?曾希圣在思索这个问题时,听到了这样一个消息:196o年,安徽省宿县一位7o多岁的老农,为了照顾生肺病的儿子,不能参加集体生产,得到公社的允许,带儿子去山区养病与生产自求。这个老农凭着一把锄头和一支四齿钩,开荒地16亩,年底不仅收了口粮、种子与饲料粮15oo斤,还上交公社18oo斤粮食和饲养猪鸡得的6o元钱。这与当年安徽全省农业歉收、饥荒遍布城乡的严重情况形成鲜明对照。当地干部从中受到很大启,认为这种田包到户的方式生产效率高。宿县一些农民提出把田地包给社员种,统一分配的要求。

1961年春,安徽全椒县农民也提出了“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要求。

曾希圣恍然大悟:要想调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必须打破“大锅饭”,克服平均主义。而要做到这一点,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包产到户”。但是,“包产到户”是钦定的“资本主义黑货”,凡是和它沾边的干部都受到了批判和处分。最早搞“包产到户”试验的浙江永嘉县委副书记李云河,1957年被打成“右派份子”;河南两位地级干部耿起昌、王智慧因为搞“包产到户”试验,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份子”。人们谈起“包产到户”,犹如谈虎变色。曾希圣深知搞“包产到户”要冒很大的政治风险。但是,“包产到户”最受农民欢迎,已经被实践证实了能够增产粮食,拯救饥民。

“干!大不了丢掉乌纱帽。”这位在枪林弹雨中闯过来的将军下定了决心,“当官不给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白薯。”

曾希圣和几个幕僚商议,决定把“包产到户”包装一下,称为“包工包产责任制”,简称“责任田”。并强调说明:这个办法不是“包产到户”更不是“分田单干”,它只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经营管理方法。他们找出的理由是:1、它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土地、耕畜、大农具仍然是集体所有的,因此说,它并没有违背集体经济的基本原则,也不违背社会主义原则;2、实践证明,这个办法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能够大幅度地增产粮食,社员收入都能大幅度增加,是不会造成两极分化的,也不会加重社员的私心;3、它是适合当前生产力的展水平和群众的觉悟水平的,是符合当前农业生产以手工操作为主的特点的;4、它是群众的创,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曾希圣在省委常委会上提出了试验“责任田”的想法,大多数常委都表示赞同。有的常委心有余悸,怕犯错误,提出应该先请示主席和中央。曾希圣慨然说:“咱们一边干,一边请示,别误了农时。如果出了问题,由我曾希圣一个人负责!”

1961年2月下旬,曾希圣亲率工作组到合肥市蜀山公社南新庄小队进行了试点,结果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拥护。在工作组的帮助下,南新庄小队的干部和群众总结出一套实行“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办法,简称“责任田”,实则就是包产到户。

同年3月6日,安徽省委书记处会议决定在全省试行“责任田”。

3月15、16日,曾希圣在广州参加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向**汇报了试行“责任田”的问题。主席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1o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事。”

那个年代,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公有制、集体化;私有制、个体劳动就是资本主义。所以,安徽的做法就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阻挠。为此,曾希圣于3月2o日写信给**并**、周恩来、邓小平、彭真、柯庆施,竭尽全力为“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做法辩护。他在信中写道:“群众所提的逐丘定产、逐丘定工,按劳动力的强弱承包一定数量的田亩,再以工除产,得出每个劳动日的产量,以产量来计算工分。但我们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采纳这个办法。”它的好处是,“能更好地体现多劳多得的政策;能提高每个社员对包产的责任心和生产积极性”,它的坏处是,“可能生‘各顾各’的危险”。我们是吸取它的好处,又规定办法防止它的坏处,特别强调了“五个统一”,其中最重要的两个,第一是分配统一;第二是大农活和技术性农活统一。“所以这个办法不是人们所理解的‘包产到户’,实际上是田间管理包工到户,再按产量给奖的办法。”它有许多好处,一是包产比较落实;二是包产指标增加;三是出勤率大大提高;四是参加农业生产的人增多;五是麦田管理有显著加强;六是男女老少积极积肥;七是积极修添农具;八是搞私有的减少。它增产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个办法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才能最后作出结论。”

同年4月和7月,安徽省委两次向**中央、**和华东局进行说明和辩解。他们把自己的做法统称为“包工包产责任制”,并说明,“实际上,这个办法不是‘包产到户’更不是‘分田’”,“是不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是可行的。”“它并没有违背集体经济的基本原则”,它“只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管理方法,它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土地、耕畜、大农具仍然是集体所有的”;“这个办法是不会造成两极分化的”,也“不会加重社员的私心”,“是适合当前生产力的展水平和群众的觉悟水平的,是符合当前农业生产以手工操作为主的特点的。只要正确地贯彻执行,它能够挥对组织和推动生产的积极作用的。”

1961年7月12日凌晨,主席的专列悄然抵达蚌埠。正在岳西县石关主持省、地、县三级干部会议的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闻讯后,立即和与会的蚌埠市委第一书记程光华连夜驱车由石关赶到蚌埠。

在专列上,曾希圣简要汇报了正在召开的全省三级干部会议情况后,再一次汇报了“责任田”的好处、缺点和克服办法,详细论证了“责任田”办法比评工记分办法更能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更能克服平均主义,更能增加集体积累和解决困难户问题。他具体说道:“过去搞包产的办法,只有生产队长一个人关心,社员就关心自己的工分。现在试行责任田的做法,不仅队长关心粮食产量,社员也关心产量。社员们的生产热情很高,干劲也大,今年午季粮食大幅度增产,夏季田间农作物也长势喜人。”

听了曾希圣的汇报后,主席对曾希圣说:“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并叮嘱道:“如果责任田确有好处,可以多搞一点。”

送走主席,曾希圣对程光华说:“‘责任田’已经‘通天’了,不要再有顾虑,要坚决推行。”于是,程光华连夜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统一思想,布置在全市郊区全面推广。至当月底,仅十几天的时间,全市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已有565个,占生产队总数的55%。

曾希圣又把“通天”的消息电话报告省委,同时赶回石关,连夜召开会议,决定在全省加快推广的进度。至年底,全省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已达261249个,占生产队总数的9o.1%。据1961年1o月安徽36个县的典型调查,实行“责任田”的36个生产队,粮食平均亩产比上年增产38.9%。而另外36个条件大体相同,没实行“责任田”的队,平均亩产仅比上年增长12%。所以,“责任田”的推行使全省农业生产恢复和农民生活改善得以明显加快。“责任田”也被人称为“救命田”。

与曾希圣在安徽推广责任田的同时,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分散经营形式在全国其他地区也程度不同地实行了起来。

作为县级党委,曾倡我国第一次包产到户的浙江省,1961年再次出现包产到户。龙泉县粮食包到组、包到户的生产队数占16%,庆云县有7o%的生产队分户经营全年作物或春花一季作物,缙云县部分或全部水田包产到户的队数占2o.5%,新昌县包产到户的队数占55%(新昌县委另一报告说占7o%)。

在湖南,一部分生产队于1961年春出现包产到户,如浏阳县先后有58个公社1739个生产队自地实行了包产到户。到秋收时,连主席的家乡湘潭、**的家乡宁乡,社员要求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呼声都很高。

在广西,1961年出现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多种分散经营形式。到1962年2月,龙胜县有42.3%的生产队已经包产到户;三江县有15.3%的生产队包产到户,8.4%的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组,其中高明公社有56.2%的生产队已“分田单干”。

在贵州,到1961年9月份,全省有25%左右的地区出现了包产到户。在山东,到1962年3月,已有2.5万户,约占全省总农户2%的农民搞了“单干”。此外,广东、陕西、甘肃、河北等地也都出现了包产到户。

主席之所以在1961年7月同意曾希圣试行“包产包工责任制”,是因为当时他正在调查研究,探索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改变问题,这并不表明他就同意这种做法。到了9月,通过邯郸座谈会等,主席逐渐坚定了把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的想法,并写信给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式提出了这个意见。至此,主席认为,人民公社的矛盾已经可以得到基本解决,没有必要再试行“包产包工责任制”。

于是,11月13日,中央出《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指示说:“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在这类地方,应当通过改进工作,办好集体经济,并且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逐步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改变过来。”

12月主席对曾希圣说:“有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就不要再搞‘责任田’了。”曾希圣恳求:“让我们再试验一段时间吧。”主席一摆手,不耐烦地说:“单干都试了两千年了,还试什么!”

在1962年初召开的七千人大会上,曾希圣受到了严厉批评,中央撤销了曾希圣的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职务,调到华东局工作,有职无权,赋闲在家。

曾希圣的被撤职,不仅仅是刮“五风”的问题,这个问题全国各地都有,都存在,这是一个大气候,关键是“责任田”和“包产到户”被看成是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带有修正主义色彩”。

七千人大会结束后,1962年3月,安徽新省委召开了一次扩大会议,认为“责任田”“实际上是包产到户”,“在方向上是错误的,是与中央提出的《农业六十条》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是背道而驰的”,要求全省在1962年内大部分改过来,1963年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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