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午夜的S市,依旧灯火通明,夜店、酒吧场场满座,妖娆男女,尽显都市的风情和诱惑。
钻石酒吧里,水莫林拉拉有些短的裙子,端坐在酒吧高椅上,修长的美腿优雅地斜放在一起,引来无数男人的目光,但她似乎一无所觉,手里端着一杯轻度酒精的调酒,轻轻摇晃着。
今天是死党张可可的生日,张可可的男朋友特地请大家一起来酒吧嗨一晚,水莫林本想拒绝,却抵抗不了张可可泪眼汪汪的撒娇,只得跟了过来。
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而酒吧里却越来越热闹,舞池里灯光闪耀,妖男娆女尽情地舞动着身体,释放着汗水和青春,而张可可也和她的男朋友对舞着,她的男朋友叫李志越,长了一张迷惑人的英俊脸蛋,是S市的一个贵公子,人又幽默风趣。这样的男人,本来桃花就旺得很,却惟独看中了她的死党张可可,而张可可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有些青春女孩特有的娇憨和狡黠,从外形上看,他们的确是郎才女貌,很登对的一对,可是,水莫林对他们总是有着莫名的担忧。
摇摇头,水莫林放下酒杯,一个男人搭上她的肩膀,有些醉醺醺道:「美丽的小姐,能请你喝一杯酒吗?」说着,那满嘴的酒气也飘了过来。
水莫林不着痕迹地起身避开,有些厌恶地皱了皱秀眉,今晚的她穿了白色的字母T恤衫,和一件明丽橘色的包裙,完美地显现了她前凸後翘的傲人身材,长长浓密的黑发柔顺地撒下来,加上一张美丽的脸蛋,显得青春动人,这样的女子,在这样的场合怎能不惹得这些猎艳的男人趋之若鹜?
「小姐,来嘛。」男人犹不知耻地靠过来,而旁边的人也注意到了这里的情形,个个狼眼眈眈。
「先生,你的手放错位置了。」水莫林面不改色,拿了手提包,退一步,一转身,就离开了吧台。
望了一眼舞池,朋友们还在热舞。
张可可似乎是感应到她的目光,热情地朝她挥了挥手,「莫林,下来跳舞。」身前的李志越似乎不满舞伴的分心,伸手把张可可扯进怀里,跳起了贴身热舞。
看到这种情形,水莫林的脸红了红,转身问了服务生,去了趟洗手间。
泼了凉水在脸上,水莫林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天然未雕饰的柳叶眉,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秀气的鼻,还有一张泛着玫瑰色泽的红唇,整张脸显得那样的天真甜美,如果不是熟悉自己性格的人,估计都被这张脸给骗了吧?
「浩然,不要,不要离开我。」远处,有女人细细的啜泣声和哀求声传来。
水莫林用纸巾拭去脸上的水珠子,女人的好奇心让她不自觉地朝声音发出的地方慢慢走过去。
「我不是说过了,不要再缠着我了,我景浩然最不缺的就是女人。」男人不耐烦的声音夹杂着傲然的鄙视。
真是自大的男人,水莫林心想。
女人哭得更加可怜,声音断断续续,「求你,求……你,不要让我离开你的身边,我不要钱,只要和你在一起,我什麽都愿意,我什麽都愿意。」
真是可悲可怜的女人,只为了爱情就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如此低声下气,水莫林躲在转弯处偷偷看着,心里对这个女人不由得生出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感叹来,却不知道自己今天难得的好奇心,会让她自己以後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男人似乎已经对仍然扒在自己身上,如八爪鱼的女人失去耐性,狠狠推开女人,烦躁地用手爬了爬自己的头发,「刚开始不是都说好了的吗?男欢女爱,你情我愿,大家都是成年人,该给的我都满足你了,你还想得到什麽?我的人还是我的爱情?」说出最後一句话时,男人的神情泛着冷意和嘲讽。
「够了,贺云云,不要再出现在我的面前,不然我要撤回对贺氏的投资,到时候你不要後悔。」松松衣领,男人的脸上带着鄙薄和绝情,口中的话更是句句戳人心肺,「要我,你还不够资格。」
这句话终於让这个叫贺云云的女人崩溃了,她披散着头发,捂住嘴,无助地沿着墙壁蹲下来,嘴里发出「呜呜」的啜泣声,显得绝望而无助。
而男人整理了下衣着,看都不看女人一眼,擡腿就走,
看这个男的一表人才的样子,原来是个不负责任的衣冠禽兽。
很好,水莫林的眼神黯下来,今天的她不知怎麽地就生了一股火气,也许是这个男的那般狂傲自大的语气,也许是因为那个女的哭得太过悲惨,也许是她今天喝了一点酒的关系,总之她今天突然生出一股豪气,很想教训教训这个男的。
此刻的她脸蛋因为兴奋而绯红,水汪汪的大眼睛闪现别样的光彩,紧张地注视着走来的景浩然。
景浩然神色很不爽地打算回自己的包厢,在拐角的转弯时,却冷不防被一双美腿给勾到,他确信自己看到的是一双女人的美腿,修长笔直、肤色雪白,是他喜欢的类型。
在快跌倒的一瞬间,他迅速拉住女人,一起滚到地上,正想着压倒女人,好好看清楚是什麽女人敢这麽大胆用这种方式「勾引」他时,却低估了这个女人的爆发力。还没看清女人的长相,一记巴掌便搧了过来,让景浩然一时有点糊涂,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脸上左右都各受了一巴掌。
「放开我,混蛋。」水莫林怎麽也没想到这个男人反应会这麽迅速,在她勾到他的时候自己也被拉过来做垫背的,此刻,这个男人愣愣地趴在自己身上,强烈的男性气息充斥在鼻间,从没有近距离接触过男人的水莫林感到一阵晕眩,她有点後悔自己逞英雄,此刻的处境让她倍感羞耻和无助。
景浩然摸摸自己的脸,有点难以置信自己竟然会被女人无缘无故搧了两巴掌,他仔细打量身下的女子,浓密乌黑的秀发如海藻般散开,标准的瓜子脸、甜美的五官、水汪汪迷人的大眼睛,微翘的红唇泛着诱人的光泽,似乎在邀请他采撷,那赛雪的肌肤一直延伸到锁骨,让他这个阅芳无数的男人也不禁眼神黯了下来。
「女人,你是谁?」景浩然在心里惊叹的同时,并没忘记被这个女人搧了两巴掌的事实。
「放开我,你这个混蛋。」水莫林咬唇,这个暧昧的姿势让她心慌,但脸上却故作淡定,刚开始没仔细看这个男人的长相,近距离才发现这个男人长得真是好看,剑眉星目、鼻梁挺直、薄唇性感,下巴有着青色的胡渣,显得成熟而有魅力。
令水莫林害怕的是,这个男人有着狼一样的眼神,他这麽直勾勾地望着她,除了冷冽之外,幽深的瞳孔深处,是一抹蠢蠢欲动的暗慾。
没吃过猪肉并不代表没见过猪跑,水莫林的身子有些发抖,此刻的她真的是後悔到了极点,她不该去惹这个危险的男人的。
「女人,告诉我你是谁,我就放开你。」女人的颤抖让景浩然感到兴味和满意,这样的姿势也很令他舒服,只是这是走廊的地上,虽然偏僻但难免会碰到人,景浩然唇角一勾,站了起来,并顺便把女人拉了起来。
水莫林以为男人打算放过自己了,却万万没料到,在拉起她後,男人的身躯也压了过来,把她死死地压在墙上和他的怀抱里。
「女人,说你是谁,不然我可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什麽事来。」嘴里威胁着,景浩然的手也没闲着,一手扣住她的纤纤细腰,一手抚上她胸前的浑.圆,这个女人的身材很棒,并有着修长的美腿,是他喜欢的类型,他早就想这样做了。
「混蛋、种马!我干嘛告诉你我是谁?你这个色狼、讨厌鬼!」恐惧和慌乱让水莫林口不择言,她扭着身躯想挣脱男人的桎梏,可是男女力量悬殊,她累得娇喘吁吁,也撼动不了男人一丝一毫。
「种马?混蛋?色狼?」景浩然一字一顿地重复着,眸子里的光越来越暗,这算欲拒还迎的勾引吗?
「那便如你所愿。」景浩然邪气一笑,头一低,便吻上了女人娇嫩柔软的唇瓣,刚开始只是想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却在吻上的一瞬间,发现这唇是如此的甜蜜美味,他辗转地用舌尖描绘着女人优美的唇线,并趁着女人发愣的空档,顺利地进入蜜口,尽情地采撷着芳香。
水莫林瞪大了一双美眸,怎麽也料不到自己竟然会被这个种马占了便宜,生涩的她不知该如何反应,只是不停地捶着男人的肩膀,嘴里发出「呜呜」的抗议声。
没想到这个女人一点技巧也没有,也不懂得如何回应,真是青涩的小蜜桃,芳香清新,跟以前接触的淑女、辣妹不同,这个吻坚持了很久,如果不是怕怀中的女人昏厥过去,景浩然可能还会继续下去。
恋恋不舍地放开女人的唇,景浩然用一根手指轻擡起女人的下巴,此刻她脸上的迷离和起伏的胸脯无一不在诱惑着他的视线和慾望,「做我的女人。」他可以想像,把这样一个娇美动人的躯体压在身下是多麽的销魂刺激。
「去死吧。」趁着男人分神的瞬间,水莫林屈腿往上一顶,正中目标。
「啊!你!」景浩然弯腰捂住身下的命根子,一手难以置信地指着水莫林,这女人真狠,竟然敢踢他的老二。
「混蛋、种马!」轻薄之恨,让水莫林气得全身发抖,但这个男人的恐怖她是见识到了,不敢停留,水莫林飞快地跑了。
等回到热闹非凡、人潮涌动的场子里的时候,水莫林才舒了一口气。
「莫林,我们在这里呢!」张可可高声向水莫林挥挥手,李志越正坐在她的身旁,一只手环着张可可的腰身,几乎是搂抱的姿势了。
发展得这麽快了吗?水莫林并不喜欢这种豪门公子,就像刚才那个男人一样,花心、滥情、调戏女人。
想到那个吻,水莫林的脸红了红。
「莫林,你去哪里了,脸怎麽这麽红?」张可可奇怪地注视着水莫林绯红的脸蛋。
水莫林脸上的红色更深了深,不自在地撩撩头发,「没事,太热了吧。」
倒是李志越不发一言,高深莫测地望着她,脸上似笑非笑。
「我们回去吧。」张可可提议道。
「好。」水莫林巴不得,谁知道那只种马会不会追出来。
「莫林,你的包呢?」
「啊?掉了。」水莫林的脸白了白,不会掉在洗手间那里了吧?
而另一边,景浩然站起身子的时候,发现墙角边有一个橘黄色的包包,是那个女人的吗?
不知想到什麽,景浩然兴味地一笑,打断了要出去找那个女人的念头。
包里东西齐全,最新款的手机、备忘录、女孩子用的小型化妆包、可爱的熊猫吊饰、钱包里简单的几张钞票和一堆零钱、几张卡,包括信用卡、VIP折扣卡、交通储值卡等等,里面还有一张全家福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紮着马尾,穿着高中的校服,被左右的两个中年男女,幸福地拥在中间,全家笑得开心甜蜜。
水莫林吗?景浩然看着证件勾起唇角,拉上手提包的拉链,转身回了自己的包厢。
惹了我,还逃得了吗?
◎◎◎
在张可可的陪同下,水莫林去洗手间和那段走廊找包包,但是什麽也没发现,连那个男人也不知所踪。
在这种情况下,水莫林反而松了一口气,她还是有点怕见到那个男人,临走前那个男人炙热危险的一眼,让她始终有些不安,另一方面,她又怕自己的手提包落入那个男人的手里,毕竟包里有一切证明自己身分的东西,比如身分证、照片之类的,感觉告诉她,这个男人不是那麽好惹的,她怕他找她的麻烦。
「包里有什麽重要的东西吗?」
「什麽都在里面呢。」水莫林闷闷道,好不容易轻松的心情又沉重了,信用卡、身分证都可以补办,可是手机里的业务通讯录怎麽办?那个可没备份呀。
「不用担心,志越跟这家酒吧的老板是认识的,我们待会儿去看下监视录影带就好了。」张可可安慰道。
说到监视录影,水莫林的脸先是一白,然後一红,身子莫名热了热,咬咬唇道:「算了,丢了就丢了,这麽多人也不知道是谁拿走的,看监视录影带就不必了,等一下我自己发个简讯到手机里吧,如果那个人不还的话,也只能自认倒楣了。」
张可可也沉默了下来,这年头拾金不昧的人可是比大熊猫还少见了,「那只能这样了,我们先回去吧。」
直觉告诉水莫林,肯定是那个男人拿走了她的包,想到他对她所做的羞人的事,她的指尖不自觉地流连着嘴唇,心里懊恼极了,可恶的男人。
夜深人静的时候,水莫林犹豫了再三,还是鼓起勇气拿起自己的备用手机,编辑了一则简讯发了出去。
您好,我是手机的主人,如果您在钻石酒吧捡到我的手提包,能否将之还我,里面的证件对我来说很重要,看到请回一条简讯好吗?
按了发送键,水莫林的心如擂鼓般跳动,紧张地盯着萤幕,既怕对方回复,又怕对方不回复。
今天的事是自己不对,自己不该乱管别人的闲事,如果对方答应还自己的手提包,那到时候一定要当面向他道歉才是,水莫林暗暗想。
可是,等了好久,手机还是一声不响,水莫林已经失望了,可能手提包真的是落入了哪个贪财的人手里去了,而手机里的卡也被丢掉了。
「滴!」手机萤幕亮了一下,是简讯的声音。
水莫林激动地打开简讯。
做我的女人,我就把手提包还你。简单的字句透露着霸气,绝对是那个男人的专属口吻。
可恶,水莫林的脸又不争气地红了。
我为今天的事感到很抱歉,我喝醉了,请你原谅我好吗?她服软不行吗?
可爱的女人,你喝醉了,可是我没喝醉。意思是他不想放过她?
一个绅士是不应该威胁一个淑女的,这样的行为是可鄙的。软的不行来硬的。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绅士,而你今晚对我的所作所为会是个淑女?
可恶,可恶。
这个男人这样奚落她,明显是报复她的所作所为,在她的世界里,身边的男人不管年龄大小,总是文质彬彬,从没人会这样的放肆和无赖。
手提包还不还?水莫林生气地咬咬唇,明知自己这样做只会正中那男人下怀,可是羞意和懊恼让她很想发火。
手机的萤幕亮起来,这次不是简讯,而是来电了。
「喂,你到底还不还?」水莫林真的生气了,这个男人简直是个混蛋。
「只要你答应做我的女人,一切都好说,而且我可以给你买一千个、一万个包。」安静的夜里,男人的声音显得格外的低沉磁性。
「你这个混蛋,你当我是什麽,耍我很好玩吗?」水莫林简直气炸了,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这样贬低过她,这个男人竟然拿她跟几个包包比,气愤之余,她心里有着莫名的伤心。
「东西我不要了,你自己爱怎麽处理怎麽处理吧,你这个混蛋、无赖、种马!」气得发抖,水莫林恨恨地捶了捶松软的枕头,然後把头埋在枕头里面,想到这个男人对自己的轻薄和调戏,水莫林依然又羞又气,不禁掉了几滴眼泪。
◎◎◎
城市的另外一端,高楼大厦的顶层。
景浩然望着手机哈哈大笑,这个女人可真有意思,外表这麽傲、这麽娇,却一点也禁不起男人的挑逗,想到晚上那花瓣般柔软甜美的触感,和掌下前凸後翘火辣的身材,景浩然不禁有些心驰神往。
「这副表情,又看上哪家良家妇女了?」林宇扬递过来一杯红酒,坐在好友对面的沙发上。
林宇扬和景浩然是完全不同的类型,身材削瘦、皮肤白皙,俊美的五官,因戴着眼镜,显得斯斯文文,一身衬衣西裤的打扮,举止间是标准的商务精英派头。
景浩然把手机一收,接过好友递来的酒杯,慢悠悠地摇晃着,落地窗外是这个城市最绚烂最华丽的背景,站在高处的人,永远可以领略最别样的风采。
「一个有趣的女人而已。」各种各样的女人都接触过,而这个女人的表里不一和欲拒还迎,却还是引起了他的兴趣。
「对了,巨星集团的收购案处理得怎麽样了?」林宇扬还是对工作感兴趣些。
景浩然眼睛盯着林宇扬,「怎麽,你有兴趣?」
林宇扬万年不变的面具脸还是裂了一道缝隙,「巨星的董事长夫妇,只有一个宝贝女儿,为了他们的女儿考虑,我想估计他们不会那麽轻易把巨星卖给一个外人。」
景浩然哼了一声,漫不经心道:「那又能怎样?现在巨星财务出现危机,如果不进行调整,必破产无疑,还不如以一个好价钱卖给我们,除非,他有一个拥有经济实力的女婿能够帮上忙。」
话说到这里,似想到什麽,他锐利的眼神瞥向今天显得很不对劲的好友,「怎麽,莫非你有什麽别的计画?还是巨星的大小姐入了你林大少爷的眼,而你决定英雄救美,顺便把巨星据为己有?」
不愧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林宇扬被戳破心思,也不恼,反而大大方方地承认了,「的确,巨星大小姐我见过几次,我对她很有好感,我想,如果这件事能成的话,也算两全其美了。」
景浩然狐疑地瞥了眼好友,「只是好感而已?我看你可不像是为了家族利益,会牺牲个人幸福的人,你有这麽伟大的情操吗?」
林宇扬笑得秘而不宣,脑海里浮现出前段时间在巨星碰到的巨星大小姐,据说是刚从大学毕业的、还很青涩的一个女孩子,可是却穿着严肃古板的职业套装,踩着一双别扭的高跟鞋,头发盘在脑後,走路昂着头,说话总是冷淡平静地直视别人。
不知道在别人眼里是什麽形象,可是林宇扬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差点忍笑忍到内伤,怎麽会有这麽倔强可爱的女孩子呢?就好像稚嫩的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服,还装模作样地学着大人的作风,简直是太可爱了。
林宇扬在笑过之後,仔细地打量着巨星大小姐,发现她竟是那样的甜美可人,那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套装下,是玲珑有致的身段,皮肤白里透着红润,吹弹可破,即使近距离细看,也看不到一丁点的毛孔,简直就是被上帝和女神所眷顾的幸运儿。
而在几次会面交流之後,林宇扬对她更是刮目相看,除了出色的外表之外,这个女孩子在专业上也是一点也不逊色於那些经验老道的职场前辈,她的逻辑严密、观点一针见血,由於刚出校园的关系,她的性格中还带着娇矜和傲气,对一干的青年才俊,包括他,也是一视同仁,不放在心上。
如果这辈子能有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做自己的妻子,也算圆满了,不是吗?